项目一 经济法认知
【项目能力目标】
1.通过本项目的学习,能够结合具体的案例,对其中的经济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2.能够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理解并分析经济法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项目知识目标】
1.了解经济法的概念;
2.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4.了解经济法的原则、体系及渊源;
5.掌握经济法的实施及责任形式。
【项目案例引导】
王明和李刚毅是中学同学,关系较好,李刚毅因要买房找到王明,称想购买一套自己心仪很久的商品房。但是,他因生意套住了不少资金,付商品房首期款项还缺2万元,向王借钱,借期6个月。王明满口答应,说几天后回复。
第二天,王明找到自己的舅舅张翼翔,称自己急需用钱,要借2万元。张翼翔说他手头有现金1.5万元可以借给他。王明收下钱后,又去找女友陈红借。陈红不在,但其母亲在。王明称自己因炒股急需些钱,陈红的母亲立即取出5000元给这个准女婿。第三天,王明将借到的2万元交给李刚毅,李刚毅写了一张借据,表明6个月一到即归还。
转眼6个月过去了,王明见李刚毅还未与自己联系还钱,就找上门去。李刚毅的妻子俞芳告诉他,李刚毅在3个月前的一次进货中被歹徒袭击击伤了头部,因受到刺激,后诱发精神病,已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王明拿出借据,俞芳表示现在手头紧再宽限几天。王明同意了。张翼翔打电话给王明要求他还钱。王明找到其姐姐王丽,王丽向张翼翔保证说,弟弟若不还钱则由她来还。不知出于何故,王明与陈红闹翻,陈红母亲要王明立即还钱。王明提出用他与陈红一起购买的一套音响来抵债(音响价值1. 1万元,购买时两人各出了一半钱),其母同意。王明又来到李刚毅家,看到的是李刚毅的遗像。李刚毅已自杀身亡,且未留有遗嘱。李刚毅留下一套商品房及一批服装等物。
思考:
分析案例中的法律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推测法院该如何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