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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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一部什么样的著作

1919年,列宁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做了一场题为《论国家》的讲演,其中说道:“我希望你们在研究国家问题的时候看看恩格斯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著作之一,其中每一句话都是可以相信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凭空说的,而是根据大量的史料和政治材料写成的。”列宁还说:“我所以提到这部著作,是因为它在这方面提供了正确观察问题的方法。它从叙述历史开始,讲国家是怎样产生的。”[1]

列宁在百年之前做出的这个判断值得进一步思考:为什么说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是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著作?这部著作提供了什么样的正确观察问题的方法?为什么讲国家问题要从历史讲起?要从国家的产生讲起?在列宁的《论国家》发表百年之际,在恩格斯的《起源》发表135年之际,我们能否重新理解列宁的论断?在此基础上,我们能否在理解《起源》这部著作的路途上再往前走一步?

先看《起源》都讲了些什么。在这部将近两百页的著作中,恩格斯分九节论述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其中,第一节讲“史前各文化阶段”,主要讲蒙昧时代与野蛮时代,其中的蒙昧时代又可以分为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至于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则可以理解为人类的开始。恩格斯就此写道:“这是人类的童年。人还住在自己最初居住的地方,即住在热带的或亚热带的森林中。他们至少是部分地住在树上。他们以果实、坚果、根作为食物;音节清晰的语言的产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在有史时期所知道的一切民族中,已经没有一个是处在这种原始状态的了。虽然这一状态大概延续了好几千年之久,但我们却不能根据直接的证据去证明它;不过,我们既然承认人是起源于动物界的,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承认这种过渡状态了。”[2]按照这样的论述,蒙昧时代的初级阶段,是人走出动物界的第一个阶段,人的世界由此开始了,这是人的起源,也是人的世界的开端。随后,《起源》的第二节讲“家庭”的产生与演变。第三节讲易洛魁人的氏族,第四节讲希腊人的氏族。接下来的第五、六、七、八节,分别叙述了雅典人、罗马人、德意志人的国家是如何产生的。

最后一节,即第九节,具有概括与总结的性质,题为“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恩格斯在此指出:“前面我们已经分别考察了国家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兴起的三种主要形式。雅典是最纯粹的、最典型的形式:在这里,国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了封闭的贵族制,它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贵族制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血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至于德意志,则是另一种情况。恩格斯由此概括地指出:“可见,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地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3]在中文世界里,恩格斯的这几句话数十年来一直被广泛地重述、引证,是现代中国论述国家问题的经典表达。我们都知道在国家产生之前的社会是原始社会,原始社会中有氏族、部落与部落联盟,取代氏族组织与部落组织的就是国家。这种由氏族、部落到国家的自然演进规律,就是由恩格斯的《起源》揭示出来的。

恩格斯还注意到,源出于社会的国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又呈现出几种不同的情况,其中,“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国家首先是奴隶主用来镇压奴隶的国家,封建国家是贵族用来镇压农奴和依附农的机关,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4]恩格斯在此区分的三种类型的国家,就是现代中国人习以为常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纵观整体性的人类历史,可以发现,“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真正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5]

第九节所论述的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再加上最早的蒙昧时代,就是摩尔根划分的人类历史段落。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可以把摩尔根的分期概括如下: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主要是用做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6]按照这样的概括,文明时代的主要特征是对天然产物的进一步加工。[7]

以摩尔根的分期为基础,恩格斯认为,无论是在蒙昧时代还是在野蛮时代,都属于“前国家时代”;至于国家,则是“文明时代”特有的产物。由此可以发现,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使用的“文明时代”具有特定的含义:“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这一情况的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机器的采用,其后果现在已是众所周知的了。如果说在野蛮人中间,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不大能够区别权利和义务,那么文明时代却使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对立连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因为它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另方面却几乎把一切义务推给另一个阶级。”[8]

这就是恩格斯正在经历的“文明时代”,这样的“文明时代”伴随着国家产生以来直至恩格斯写作《起源》之际的人类历史。这样的“文明时代”,其最本质的特征是阶级压迫、阶级剥削——而且,其中的大多数人都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文明时代”的国家,无论是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这样的“文明时代”,显然只是一个伪善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伦理亏空的时代,因而也是一个应当予以终结的时代。

按照恩格斯的逻辑,“文明时代”特有的国家因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将因阶级的消失而消失。国家的消失是不可避免的,但国家消失的前提条件是阶级的消失。至于阶级消失的前提条件,则是一个新的社会的来临——在这个新的社会中,生产者以自由平等的方式组建成为联合体,生产者以这样的联合体为基础,按照新的方式来组织生产。这就是未来社会的生产方式。早在一百多年以前,恩格斯就认为,人类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需要注意的是,恩格斯在此所说的“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其实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组织形态——至少也是它的雏形。

从总体上看,恩格斯的这部著作内容极其丰富。恩格斯根据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同时根据自己对古希腊史、古罗马史、古爱尔兰史、古德意志史的研究成果——包括《马尔克》《论德意志人的古代历史》《法兰克时代》等一系列论著,对前氏族社会、氏族的产生、家庭的产生、国家的产生,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在诸多方面提供了可以进一步研究的论断。在这里,如果我们暂且超越现有学科的界限,那么,《起源》堪称“是恩格斯阐发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的重要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用唯物史观科学地阐明了人类社会早期发展阶段的历史,论述了氏族组织的结构、特点和作用以及家庭的起源和发展,揭示了原始社会制度解体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形成过程,分析了国家从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本质特征,指出了国家必将随着阶级的消灭和共产主义的胜利而消亡”。[9]这样的概括,大致代表了中文世界对《起源》一书的基本看法。


[1] 《列宁全集》第三十七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1—6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页。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8—189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1页。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3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页。

[7] 摩尔根关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还有更具体的划分。分而述之,低级蒙昧社会“始于人类的幼稚时期”,中级蒙昧社会“始于鱼类食物和用火知识的获得”,高级蒙昧社会“始于弓箭的发明”;低级野蛮社会“始于制陶术的发明”,在中级野蛮社会,“东半球始于动物的饲养,西半球始于灌溉法种植蜀黍等作物以及使用土坯和石头来从事建筑”,高级野蛮社会“始于冶铁术的发明和铁器的使用”。至于文明社会,则“始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文字的使用。”详见,[美]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马雍、马巨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2—13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6—197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