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知识读本(以案释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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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饲养员患了禽流感后还能继续工作吗?

案情回放

小许是某地动物园的鸟类饲养员。最近,该地区正大规模流行禽流感,小许因平时缺乏锻炼不幸感染上了禽流感。该动物园决定让小许回家修养一段时间,等到身体完全康复并经过体检合格后再继续工作。得知动物园要求其修养一段时间再工作的消息后,小许坚决认为自己不需要休息,可以继续工作,只要在工作时注意消毒并佩戴口罩,就不会传染给他人了。请问,饲养员患了禽流感后还能继续工作吗?

案例评析

动物园的做法是正确的。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不得直接从事易感动物的饲养活动。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也就是说,法律禁止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从事动物诊疗以及易感动物的饲养、经营等活动。

2009年1月19日,原农业部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会同原卫生部组织制定并实施了《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该名录共列举了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在内的26种人畜共患传染病。由此可见,如果饲养员患有高致病性禽流感,那么其不得从事易感动物的饲养、经营等活动。在上面的案例中,该地区的禽流感已经大规模暴发,明显属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并且鸟类明显属于易感动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鸟类饲养员的小许在患有禽流感后,不得再从事饲养工作,动物园的做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