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9: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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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传染病的预防
一 传染病防治
1.儿童一定要接种疫苗吗?接种疫苗有什么意义?
2.因害怕泄露隐私拒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检验的,违法吗?
3.其他乘客不让已做好防护的疑似传染病病人上飞机,是违法行为吗?
4.饭店服务员在排除罹患传染病之前,能到岗工作吗?
5.在疫情发生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应承担什么责任?
6.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哪些职责?
7.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8.在传染病预防方面,医疗机构应该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9.病毒、病原微生物研究实验室应如何做好预防工作?
10.自然疫源地项目建设时,应如何做好防疫工作?
11.自制或贩卖血液制品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12.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与场所进行消毒,是卫健部门的法定义务吗?
13.用工单位招工多少时,需要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14.被鼠疫和霍乱污染后,应如何进行消毒处理?
15.水、物品被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痢疾、脊髓灰质炎、病毒性肝炎病原体污染后应怎么处理?
16.个人倒卖疫苗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7.在狂犬病的防治管理方面,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二 动物疫病防疫
18.动物饲养场所必须具备哪些防疫条件?
19.饲养员患了禽流感后还能继续工作吗?
20.不得屠宰、经营、运输哪些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哪些动物产品?
21.上报动物疫情有困难的,怎么办?
22.是否必须经现场检疫后才可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23.动物检疫人员在监督检查中重复检疫收费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24.运输动物的车辆装卸前后拒不清洗消毒的,如何处罚?
25.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26.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能否开办私人动物诊所?
27.明知不符合条件但仍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8.伪造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结果的,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三 野生动物保护
29.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30.因疫源疫病监测需要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需要履行怎样的手续?
31.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四 环境保护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32.在哪些场所工作的人员需要持有健康证?
3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由谁负责?其职责有哪些?
3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有哪些?
35.卫生监督员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36.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就擅自营业的,该如何处罚?
37.对因卫生质量不合格被处罚的决定不服,拒不履行也不起诉的,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怎么做?
38.在保护环境方面,企业有着怎样的责任和义务?
39.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一 报告、通报、公布、监测与预警
1.相关人员和单位发现疫情时,遵循何种报告原则?
2.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3.瞒报、谎报、缓报疫情的,后果如何?
4.谁有权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
5.谁有权对疫情信息进行公布?
6.各部门应如何对疫情进行监测?
7.预警分为哪些级别,应分别由哪些部门发布,发布预警后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二 应急处置与救援
8.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哪些应急处置措施?
9.在疫情发生后,各街道、基层社区应采取什么措施?
10.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单位,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11.在对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选择上,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三 疫情控制
12.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1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传染病报告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呢?
14.因疫情应当隔离的人员拒绝隔离的,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15.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是政府的义务吗?
16.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17.“封城”由哪个部门来决定?
第三章 医疗救治与管理
一 医疗机构管理
1.疫情发生后,医疗机构在诊治患者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2.医疗机构在不具备诊治能力时,应该怎么办?
3.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实行何种责任制?
4.医疗机构应如何保障和改进医疗质量?
5.医院发生怎样的传染结果后,应该依法上报?
二 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管理
6.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待遇上有何特殊之处?
7.疫情期间,有人对一线医务人员躲避不及,指指点点,违法了吗?
8.疫情发生后,医疗卫生人员不服从政府调遣的,需要承担责任吗?
9.在公共卫生事件中被感染的医护人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10.感染科室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哪些特别条件?
1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而治病救人且成功的,应该网开一面吗?
三 药品研发与生产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药品研制与生产中应遵守哪些规范?
13.对于急需的药品,应实行何种审批制度?
1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紧急调用药品?
15.疫情期间,药厂提高药品的出厂价格,应给予怎样的处罚?
第四章 保障措施与评估重建
一 技术与物资保障
1.在疫情发生时,如何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2.如何做好技术资源储备?
3.公益组织工作人员将防疫物资挪作他用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4.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保障紧急物资运输方面有怎样的义务?
5.为应对疫情,被调用的车辆运输物资时,是否需要《紧急运输通行证》?
6.承担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紧急运输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7.没有运输经营资格的个人,好心给疫区运送物资,也会被处罚吗?
8.疫情发生期间,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国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9.在疫情发生期间,如何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二 税收、财政金融保障
10.在疫情发生后,小微企业可以得到哪些税收和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