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购物广告繁多,消费者怎样避免被广告欺骗?
消费者要借助法律规定,认清哪些广告是靠谱的,哪些广告是违法骗人的。依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不能出现下列内容:
(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6)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上述内容只是对一般广告的基本要求,针对食品广告还有专门的规定,我国的《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进一步规定:
(1)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2)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3)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4)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5)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6)保健食品不得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
(7)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批准文号应当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
(8)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9)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该食品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分或者特殊营养成分。
因此,老年消费者在遇到一款产品的广告时,完全可以依据上述内容识别哪些是靠谱的,哪些是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