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李铭和孙凯是同桌,虽然接受的教育是一样的,但两个人的学习方式却不太相同。李铭的记性特别好,注意力集中,能够随时跟着老师讲课的节奏调整自己的状态,老师说过的内容他总能很快记住,所以李铭从来不做随堂笔记,下了课就跑去操场打篮球;但是孙凯就不一样了,孙凯记起东西来特别慢,也有点跟不上老师的进度,上课时他总是把老师说的知识点记在笔记本上。这样他在闲暇时候也能看上两眼,复习一下。每次快上课时,他就会提前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拿出笔记本复习老师上节课讲过的内容,这样就能够跟上老师讲课的进度。
李铭刚开始还觉得孙凯记笔记太费劲,劝他上课认真听就好,不必费力气去记笔记。但是孙凯认为,两个人的天资不一样,适合的学习方式也不同,所以他并没有盲目地听从李铭的建议,反而劝说李铭也和他一起做随堂笔记。但李铭觉得记笔记太麻烦了,还耽误时间,能动脑子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动笔呢?李铭也没有采纳孙凯的建议。
久而久之,李铭发现孙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然跟上了老师的进度,基础知识越来越扎实,老师提问的内容多半能答上来,反观自己,随着老师讲授知识的增多和时间的流逝,之前所学习的内容慢慢忘记了。他想复习,却总是抓不住重点,觉得有些无从下手,翻开课本复习之前学习过的内容,竟然觉得有些陌生。
孙凯见状,慷慨地拿出了自己的笔记让他抄写,还对他说了那句老生常谈的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李铭发现,自己用笔抄写过一遍后,真的在脑海里留下了印象。他想了想,认为记笔记虽然麻烦,但是忘记的时候起码可以根据笔记里归纳的知识点复习一下,考试前一定用得着,所以他果断地跟着孙凯一起记起了随堂笔记。
获得“世界记忆大师”称号的王茂华曾经把“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谚语作为自己的书名。而这句话也常常和“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以及“最淡的墨水胜过最强的记忆”两句放在一起,频繁地被老师们引用,用以教育自己的学生。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指的是一个人的记忆力再强大,也不如用笔把需要记住的内容写下来效果好。意在劝诫我们不要太相信自己的记忆力,因为再好的记忆能力也有忘记的时候,所以最保险的方式还是要记在本子上。在小学阶段,很多老师会布置抄写整篇课文的作业,或要求同学们做好随堂笔记,目的就是加深我们的记忆。
我们每天所看到的、听到的内容非常多,这些内容进入我们大脑之后,会被分类到各个“记忆抽屉”之中。有时候,我们会忘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到底放在哪个“抽屉”之中了,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借助外力的辅助来帮我们回忆起被遗忘的内容,笔记恰好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美国心理学家巴纳特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实验目的是研究关于做笔记与不做笔记对记忆和学习成绩的影响。他找来一群大学生,把他们分成三个小组,每个小组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学习和记忆。
学习的内容是一篇介绍美国公路发展史的文章,文章的内容很短,只有1800个词汇,巴纳特以每分钟120个词的中等速度将文章读给三个小组的人听,第一个学习小组需要一边听,一边将文章的知识要点摘出来,写到笔记本上;第二个学习小组不需要动笔去写,而是听讲和看巴纳特总结出来的知识要点;第三个学习小组则是单纯地听讲,既不需要看知识点摘要,也不需要动笔写。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巴纳特对三个小组的记忆成果进行了考查,他要求三个小组的学生对之前学习的内容进行回忆,结果发现,需要自己写知识点摘要的第一小组记忆效果最好,看摘要进行学习的第二小组记忆效果次之,而既不看摘要,又不需要动手做笔记的第三小组记忆效果最差。
很多人和李铭一样,认为“我既然能记住,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做笔记呢”?到复习的时候,拿着同学的笔记去复印一份不就好了?其实这种想法是要不得的,做笔记对记忆力的提升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当我们把需要记忆的内容记到本子上的时候,不仅能够同时调动我们的眼、耳、手和大脑,让我们的注意力集中起来,对学习的内容进行理解和复习,还能帮助我们深入了解需要记忆的内容,并进行提炼,以便重复记忆和重点记忆。而且在我们记笔记的同时,我们的大脑也在思考,记笔记的速度远远慢于我们读书和听讲的速度,所以这个思考的过程也会变得相对漫长。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了充分的时间去消化和记忆我们所记录的内容,当我们对记忆内容的理解逐渐加深的时候,我们的脑海中就形成了记忆。
而之后翻阅笔记不仅能够使我们重新记住被遗忘的某些知识,还可以让我们在闲暇时间复习一下笔记内容,加深记忆。所以说,有了好记性,并不代表我们拥有了不会遗忘的能力,如果想要记得更牢固,印象更深刻,还是要老老实实拿起手中的笔,认认真真地记下来。这样我们的记忆力才能够真正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