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提示
通过本文的学习,我们对于如何从法律上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农产品进行区分应该有了基本的了解。但是,我们发现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时仍然存在一定的能力不足,经常面临误买误服、维权不力的情形。因此,我们通过下文进一步梳理学习食品鉴别、维权方面的知识。
(一)明确购买需求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有时不明确自身所需物品,随便买了一件便草草了事,到货后发现所购物品并非自身所需,却无法退货,后悔晚矣。因此,首先应当明确购物需求,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关产品,并在购买前仔细阅读外包装、说明书等信息,做到有的放矢。以药品与保健食品为例,虽然二者在药店等均有销售,但是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的治疗作用,因此,应做好明确区分,必要时可以询问专业人士或者查询相关规定。
(二)保留购物凭证
我国证据规则基本要求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消费者购物时,应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即便后期存在纠纷,也有据可凭。主要保留如下几方面信息。支付信息、聊天记录:付款信息、消费记录、聊天记录可以截图保存,一旦发生纠纷,该截图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发货单、快递信息:收到的包裹中一般会有一张发货单,这些可以作为销售凭证;快递记录:可以从购物平台网页或者快递公司网页中获取,作为相应凭证;交易快照:大部分购物网页具有交易快照功能,可以保留购买商品时的页面详情,当收货后发现货不对版,可用此作为证据;产品实物照片:商品照片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消费者应将涉案产品实物妥善保管,并拍照留存证据;发票:发票可以作为直接的维权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时,最好向卖家索取发票。
(三)多渠道维权
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消费者应当依法进行维权。具体而言,消费者进行维权时,应提前做好相关法律知识铺垫,明确法律依据和具体维权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后,可以具体通过如下途径维权:其一,与卖家直接沟通,可通过电商的聊天工具或电话与卖家联系,就所购产品存在的相关问题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看对方能否妥善解决消费者提出的相应诉求。其二,如与卖家沟通不畅,可以向电商平台客服申请平台介入,并提供投诉所需材料(如详细订单信息、双方沟通记录、产品实物照片等),由平台进行裁决。以淘宝平台为例,可以通过“我的淘宝”中的“客服小蜜”,按步骤操作,必要时可转人工服务。其三,还可拨打市场监管热线12315,或通过信函、互联网等形式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其四,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司法裁决。
需注意的是,不同产品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不同,例如不能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误用于食品。因此在维权时一定要找准适用法律,避免法律适用错误而出现维权不能的情形。
(四)正确理解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我国法律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惩罚性赔偿机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之中,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是有关惩罚性赔偿机制的规定,主要规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行为,应当赔偿损失并额外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金额;如果额外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则按照500元计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限定范围方面比较广,只要是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欺诈的消费者均可以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严格限定在食品方面,换言之,其他非食品如果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不能适用该十倍赔偿的规定。
综上所述,消费者在请求惩罚性赔偿时,应严格根据法律的适用条件,合理选取法律依据及维权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