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提审后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用)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法应当按照撤回再审请求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自动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终结再审程序。
……(写明诉讼费用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提审后,在再审过程中,按当事人自动撤回其再审请求处理时使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再审审理期间,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