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律知识实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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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务员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转任?

情境再现

付某在某市组织部任副部长多年。付某非常喜欢自己的工作,认为身在组织部门更能发挥自己的专长。因此单位多次找到付某,做付某的思想工作,希望付某调换一下工作岗位,付某都不同意。付某自己打起了小主意,反正我不走,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付某的想法正确吗?

法律分析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或者交流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依据《公务员转任规定》第7条规定,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项目和资金审批、招标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转任。由此可见,公务员在何种条件下必须转任,是有明确规定的。

本案中,付某一直在组织部门工作,即便不担任领导职务,工作满10年也必须转任。如果付某不尊重单位安排转任,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第19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转任决定、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除非因工作特殊需要暂缓转任,否则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在应当转任的情况下暂缓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