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承担对劳动者进行入职前培训的费用?
案情
杨某是某大学的一名毕业生,2020年4月,在校园招聘中,杨某被北京的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面试。经过激烈的竞争,杨某最终被该公司成功聘用。后来,该公司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并约定杨某在入职前要在北京进行专业培训。但是,合同并未约定培训费用由谁负担。在入职之后,杨某向公司的工作人员咨询培训费用的问题。而公司却说,培训费用是由杨某个人来负责的,公司一概不管。公司称进行入职前的培训是为了员工个人以后的发展,因此,应该由员工自己来承担相关的费用。可是,杨某觉得虽然职前培训有利于员工自己的发展,但最终的受益者还是公司,因此,杨某认为他的培训费用应该由公司支付。请问,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承担对劳动者进行入职前培训的费用?
解析
用人单位有义务承担对劳动者进行入职前培训的费用。我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并依法支付员工的专业培训费用,其中包括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及因培训而产生的用于员工的其他直接费用。因此,在本案中,杨某进行职业培训的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其中不仅包括培训的费用,其在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也在支付范围之内。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