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
中国共产党的党旗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党旗党徽。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对于制作和使用党旗党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的施行对于维护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的尊严,使党旗党徽的制作、使用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12条,分别对党旗党徽的图案、通用规格、使用范围、制作和使用作出了规定。一是规定了党旗党徽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二是规定了党旗的通用规格。党旗的规格有下列五种:长288厘米,宽192厘米;长240厘米,宽160厘米;长192厘米,宽128厘米;长144厘米,宽96厘米;长96厘米,宽64厘米。在特定场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规格党旗的,要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用于悬挂的党徽的具体尺寸,由使用党徽的党组织提出并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批准。党旗和用于悬挂的党徽,由中央组织部从生产国旗国徽的企业中指定企业,按照本规定所附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法说明制作。三是明确了党旗的使用范围。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四是明确了党徽的使用范围。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悬挂党旗党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旗党徽。五是严格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党的各级组织应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当事人党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