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试用期可以归零重新计算吗?
案例实录
某电子商贸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业务人员。陈某以前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她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工作多年,经验丰富,曾多次被评为销售冠军。陈某到该电子商贸公司应聘,公司与其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陈某的工作表现一直很好,就在还剩10天试用期满的时候,陈某的爱人从自家楼上摔下,腿部严重受伤,需要陈某回家照顾。陈某在家照顾其丈夫半个月后回到公司,电子商贸公司的总经理告知陈某,她的试用期因事假归零,试用期2个月要重新计算。该电子商贸公司的说法有道理吗?
律师分析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对其基本情况应该在试用期内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不论发生什么变化,均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试用期限。所谓重新计算试用期,实际上是变相再次约定试用期的行为,这样的约定与法律强制规定相悖。该电子商贸公司将试用期归零,重新计算试用期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二款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温馨提示
虽然试用期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条款,但双方当事人一经采用试用期的约定,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期限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任意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限;如果需要延长,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可见,虽然《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限制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但为当事人之间提供了利益平衡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自测小题
判断:用人单位有权和劳动者约定多次试用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