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领导干部绩效形成机理和评估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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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领导干部绩效评估是笔者长期关注的核心课题,本科、硕士阶段皆予以关注。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是研究县级领导干部通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原本想以县级领导干部绩效评估为主题,但随着阅读和研究的不断深入,朦胧地意识到党政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考核框架无论在考核实践中还是在学术研究中,都没有较好地解决“绩”的评估问题,实际上“绩”与其他四个维度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因果关系——准确地说是非线性的因果关系。笔者同时意识到这个非线性的因果关系是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的思路和方法来解决的。所以,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就从“素质—行为—结果”一体观来定义“绩效”,继续沿着“德、能、勤、绩、廉”的传统框架思路,将“德、能、勤、廉”作为通用指标体系这一建构基础来进行研究,而暂时撇开“绩”维度作为个性指标体系这一建构基础,留待将来再研究。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里对绩效的定义、指标体系的建构方法特别是群组决策中专家权重确定的思路和方法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创新。

2012年12月,笔者将在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绩”的一些思考进行了整理,以“县级领导干部绩效形成机理和评估机制”作为选题申报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在2013年7月获得“一般项目”立项。本书即是该项课题的研究成果总结。虽然在项目申报中笔者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将组织部门绩效视为其相应领导者绩效的通行做法和研究思路是不可取的,也是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重要原因,必须将领导者个人绩效从组织部门绩效中分离出来,同时也找到了可行的理论基础——管理有效性理论,但当时还没有非常清晰的研究思路将该理论运用起来,而且还需要论证管理有效性理论能否运用于政府部门、领导者个人的绩效评估。因此,笔者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思考这个研究思路,学习相应的定量研究方法。最初仍局限在“德、能、勤、绩、廉”的传统框架中进行这个研究,始终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后来果断抛弃这个框架,将绩效定义为“行为—结果”,秉持从“行为”到“结果”的绩效观,研究思路豁然开朗。但付出的代价就是否定了笔者博士学位论文的一个核心观点——绩效观,导致本书与博士学位论文截然不同。这也是笔者没有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重要原因。

此后三年多时间的研究都比较顺利。2014年在《学术论坛》发表了《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估的六大难题及其解决思路》,此文于2016年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8年在《行政论坛》发表了《县级领导干部行为绩效评估研究——基于改进的第四代评估和PART》。

课题非常顺利地一次性通过结题评审,却在申报结题时因一些外部的操作性因素而一波三折,导致虽早在2018年底就已完成课题研究,迟至2020年12月才正式拿到结项证书。

本书的内容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本课题的研究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系统分析了学术界对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估的研究思路、方法、观点和走向,发现存在行为绩效与结果绩效之间数值上的逻辑联系等六大难题尚未解决。本书认为必须坚持从“行为”到“结果”的因果逻辑绩效观,才能正确理解县级领导干部绩效的实质和内容,进而解决这些难题。第二部分是研究了县级领导干部绩效形成机理。本书运用扎根理论进行了规范分析,建构了以“做群众工作:协调多重关系”为核心类属,包括“存量博弈型”“增量服务型”两条绩效形成路径的县级领导干部绩效形成机理理论。第三部分研究了县级领导干部行为绩效和结果绩效的测量问题,这是本书的核心内容。本书没有采用通常的绝对业绩评估思路,而是采用了相对业绩评估思路。第四部分研究了县级领导干部绩效评估主体机制、体制整合、评估结果在职务晋升中的运用等问题。建构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县级领导干部行为绩效评估主体选择模型和结果绩效评估主体选择模型。

虽然本书运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对县级领导干部绩效评估进行了研究,但主要研究绩效评估的核心内容和重点机制,并没有穷尽绩效评估的一切内容和机制,况且县级领导干部的绩效是非常复杂的,导致绩效变化的因素也在不断的变化。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的地位日渐凸显。2014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2019年又一次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这些都对我们研究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书主要是基础性研究,着重阐述基本原理,并不提供实际操作上的对策建议,书中得出的县级领导干部8大行为类属虽然已经融入了党建因素,但限于当时的现实情况,并未将其单独作为一项重要的因素列入研究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要想全面考核测评党政领导干部的的绩效,党建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县级领导干部是否会存在“党建工作”这一独立的行为类属?党建工作是否会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结果绩效产生长期的重要影响?若产生重要影响,那么其内在的作用机制又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将来做进一步细致的研究。笔者认为,党建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的影响需要作为一个大的专项来进行深入研究,才能全面揭示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这也为笔者今后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