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资风险控制和政治风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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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风险的表现形式

国际贸易、国际信贷和国际投资是产生国家风险的三大领域。对于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来说,东道国的国家风险意味着企业的经营活动随时可能受到影响,贸易、投资等商务活动的收益随时可能遭受损失,跨国公司是国家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和受害者。因此,跨国公司开展跨国经营活动时,选择和确定国际市场的进入模式(出口、契约和投资)是一种重要的系统性安排。其中,跨国公司对国家风险的评估与防范,是影响模式选择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原因是,不同的国际市场进入类型导致的企业所面临的国家风险也有很大的差异。其中,在三大模式中,由于投资区位、资金投入的原因,国际投资面临的国家风险最高,出口居中,信贷或契约风险最低。

例如,汇兑政策直接影响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情况和海外投资收益。因此,在分析与评估国家风险时,必须对本国及东道国的汇率政策、汇率管理和汇率变动趋势等汇率风险进行认真考量。但是,由于跨国经营的方式不同,国家风险的表现特征及其产生的影响也会不同。

因此,沿袭国家风险的定义演进,以下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国家风险不仅仅局限于主权债务违约领域,在国际贸易和投资等领域中同样涉及由国家的官方或者政府机构而非私人的种种行为引起的贸易或者投资的利益损失。

1.国际贸易领域

从跨国贸易的角度来看,国家风险是指进行跨国界贸易时,因受信人(政府或企业)所处的国家环境因素发生意料之外的变化,所可能引致的损失及收益的不确定性。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风险既有来自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引发的风险(如关税、配额限制等贸易壁垒),也有来自如汇率、利率等方面的货币风险,还有可能是来自东道国单方面原因而破坏已签订的贸易契约的风险。国际贸易领域的国家风险形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贸易对象国单方面破坏契约,并拒绝赔偿本国企业、银行及政府的经济损失;(2)贸易对象国强制关闭国内市场,限制本国商品的进入;(3)贸易对象国外汇管制、税率变化无常;(4)战争、革命及政变等导致双方经济利益的损失。

除了风险(2)之外,采用出口信贷进行融资的国际贸易活动,这一领域的风险基本上可以由出口买方/卖方信贷保险所覆盖。

2.国际信贷领域

从跨国信贷的角度来讲,国家风险是跨边界贷款中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是由某个特定国家发生事件所引起,而不是由私人企业或个人所引起的。国际信贷领域的国家风险表现形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否认债务。债务人否认债务、拒绝履约还款。(2)延期偿付。债务人针对无法按期偿还的事实,宣布延长偿付期,或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偿还债权人。(3)拒付。鉴于无力偿付,债务人表明处于无法偿付债权人的状态。(4)技术拒付。基于债务管理的原因,债务人表明暂时无法偿还债权人的状态。(5)重议利息。债务人要求调整原债权债务契约的利息率或加息率,减轻偿付负担。

这部分的风险基本上可以由东道国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情况下的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所覆盖,或出口买方/卖方信贷保险对于政治风险的覆盖,或海外投资(债权)保险所覆盖。

3.国际投资领域

在国际投资活动中,国家风险是指投资对象因其所处国家政治、法律、经济政策或社会等方面发生意料之外的变化而使外国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国际投资是企业将部分资源转移到另一个主权国家的资本流动,是置于外国的特定资本。从事国际投资领域企业可能面临的国家风险形态包括八个方面:(1)正式征用。投资者财产被当地政府无偿征用、没收,实行逐步国有化。(2)汇兑限制。当地政府出于某种目的而对企业经营做出暂时的管制,如利用外汇管制措施,规定汇回母国利润的最高比例。(3)干预。企业营业受当地政府干预,如强制征税,规定禁止外国公司涉足的商品、行业和领域,制定商品内销价格,规定内销比重及流通渠道。(4)强制出售。政府威胁外国公司向当地企业或政府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部分或全部资产,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5)重议契约。政府强制修改和变更与外国公司的合作、合营企业的协议,而不予赔偿。(6)政治损失。投资东道国的国际政治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甚至出现国际制裁的情况。(7)投资东道国与母国之间发生战争等严重事变,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8)投资东道国国内发生政治动乱,发生革命或军事政变,从而造成投资人营业利润损失。

国际投资领域的国家风险基本可以由海外投资保险所覆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国家风险是指在对外投资、贷款和贸易活动中,外国资产在东道国所面临的危险程度,是源于因国别政治或经济形势变化而导致的国外暴露价值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一种针对国外居民的国家经济主权行为,是不受国外居民控制的并导致国际商务合同无法践约的可能性风险,这里的国外居民既可以是政府、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