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明治维新:日本现代化的出发点
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自19世纪初开始了殖民亚洲的历史。19世纪50年代,西方殖民主义波及日本,在沦为殖民地的危机面前,日本做出了正确应对,推翻了德川幕府的封建割据统治,建立以天皇制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体制,实现国家的统一,并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推动经济社会改革,保障和扩大人民的经济社会权利,同时推行殖产兴业政策,促使日本走上了快速工业化的道路。明治维新改变了日本的命运。
一 “幕藩体制”的政治社会结构
明治维新前,日本是一个由幕府和藩国割据统治的国家。1600年,德川家康赢得了日本历史上重要的关原之战,1603年德川家康就任征夷大将军,在江户设立幕府。此后,幕府将军成为日本的最高统治者,而天皇只是国家的政治象征。因幕府设在江户,从那时起直到1867年明治维新前,被称为日本的“江户时代”。
(一)幕藩体制下的政治结构
“江户时代”的日本,实行的是类似欧洲的封建制度。德川幕府是一个比较稳固的中央政权,但幕府的直辖领地仅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4,其余大部分国土被分割成二百几十个封建领地——“藩”。各藩主,即大名,在自己的领地上独立地统治,全国被众多封建领主分割统治。幕府不能向大名的领地分摊赋税,但德川幕府依靠直辖土地收益和一些专有的垄断经济权利,获得了中央政权所需的资源与财力。幕府直辖领地每年可收获大米将近700万石,约占全国大米总收获量的1/4。大名领地中虽有个别的高达100余万石的,但绝大多数在10万石以下,不到5万石者约占62%。幕府还直接领有江户时代日本三大中心城市江户、京都和大阪,以及当时唯一的对外贸易港口长崎。此外,幕府还占有佐渡、伊豆等地重要的金、银、铜矿,并垄断了货币的发行权。在此基础上,幕府具备了统治全国的能力。
在行政上,德川幕府的政厅相当于日本的中央政权机关。幕府的主要官员有:辅佐将军掌管全国政务的“大老”和“老中”;负责监视大名和直属将军的武士——“旗本”和“御家人”的“大目付”和“目付”;分别管理寺社、幕府财政以及江户市政的“寺社奉行”“勘定奉行”和“江户町奉行”等。幕府为了统治其直辖领地和直接隶属于它的重要城市,还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地方行政机构,如为监视天皇、公家和本州西部及四国的大名,在京都设置的“所司代”;为守卫直属幕府的重要城市如大阪和伏见等的“城代”;设于京都、大阪及其他直属幕府的城市,主管民政和诉讼的“町奉行”等。
在军事上,幕府拥有号称“旗本八万骑”的直属常备军。这个兵力大约可以与40家10万石的大名的联合兵力相敌。在德川幕府时代前期,没有任何一个单独的大名可在经济、军事实力上与之匹敌。
在江户时代,藩的数目因时而异,在250~300个之间。藩的统治者大名,是世袭封建领主。大名虽然对上要服从幕府的统治及其颁布的各项法令,但在其领地之内却称得上是专制小君主,尤其是所谓“外样大名”在行政、司法、军事、税收等方面拥有独立的支配权力。德川将军为了防范和控制大名,将大名分为“亲藩”、“谱代”和“外样”三种,将谱代大名的封地配置在具有离心力的外样大名的周围,以便进行监视和牵制。幕府的权力被将军、亲藩大名、谱代大名所垄断,外样大名被排斥在外。外样大名远离江户,保持着封建割据的独立性,与幕府有深刻的矛盾,其中西南部的长州、萨摩、土佐、肥前四藩的势力最为强大,到了幕府末期,西南诸雄藩尤其是长州藩和萨摩藩发展成“尊王攘夷”和“讨幕”主力,最终推动了明治维新。
在江户时代,天皇的政治权力有名无实,处于精神领袖的地位。天皇的领地只有3万石,加上其他皇族和公卿的领地也不过12万石或13万石。由于天皇被认为是创造日本的神的子孙,具有超人的神格身份,因此天皇在德川时代仍不失为整个封建秩序的最高精神权威,历任将军的“征夷大将军”称号也都是由天皇来授予的。幕府要借用天皇的权威维护自己的正统性。
(二)幕藩体制下的经济社会结构
德川幕藩体制建立在幕藩领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当时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全部属于封建领主阶级所有。幕府以其规定的土地收获量,即所谓“石高”,来计算领地的多寡。将军和大名再将其领地或年贡米即实物地租大米作为俸禄,分别赐给其家臣——武士。于是,出现了建立在这种土地占有制度之上的由将军—大名—武士构成的金字塔式的政治结构。
德川幕藩体制是建立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分散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幕府和各藩实行严格的身份等级制,把居民划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其中,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和城市贫民占总人口的80%以上。农业是德川时代的支柱。村是德川幕藩体制的末端行政、经营组织,年贡以及杂役、劳役等均以村为单位计征。农民没有任何土地,只是作为世袭租佃者即按“永久租佃权”来使用土地,向领主缴纳50%~70%的实物地租。[1]这些具有永久耕作权并承担缴纳年贡米义务的农民被称为“本百姓”。本百姓,在17世纪和18世纪前半期,约占农民总数的90%,还有10%的农民没有任何可供其耕作的土地。
大名和武士都离开了他们所领有和统治的农村,集居在江户或“城下町”。所谓城下町,就是大名在其领地内的交通、经济要地建立起来的城郭和市街,相当于城市。江户和各藩的城下町成为商业发达区。武士、商人、手工业者居住于城下町。由于实行交替参觐制,大名们还要按战时编制率领由大批家臣组成的行军队伍轮流到江户城去居住,被迫在江户和自己领地过着往复的生活。
从城市的规模来看,江户的人口在1731年就已达到百万,大阪的人口在1692年为34万多,京都的人口在1715年接近36万人。此外,当时日本还有二三万或七八万人口的中小城市。城市居民——主要是大名、武士及其家属,对商品的需求量十分庞大,城市居民的生活深深地卷入到商品货币关系之中。全国市场以大阪为中心辐射各领地市场而形成。1714年运到大阪的各类商品达119种,由大阪外运的商品91种。大阪成了“天下的厨房”,大阪商人成了“天下的町人”。到19世纪初年,在日本已经出现了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商人群体,来往于大阪和江户之间的商业活动已经十分畅顺频繁。
在德川幕藩体制下,就社会经济整体来说,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依然占据日本经济的主体地位。但这一体制又给城市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发育、发展的空间。城市经济的商品化,进一步助长商品经济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其结果是将农村也逐渐卷入到商品货币关系之中。德川幕藩体制下的这种社会经济结构,是日本能够通过明治维新成功实现工业化的重要经济前提。
二 从“黑船来袭”到明治维新
1853年6月3日,是日本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佩利率领4艘军舰出现在相州浦贺港。因舰队船身漆成黑色,故被称为“黑船”。自此,幕府体制很快遭遇挑战而解体。
(一)“王政复古”,挑战幕藩体制
面对黑船,幕府不敢应战驱赶,而“己欲和而不敢首倡”,方寸尽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佩利来航上奏给天皇朝廷,同时还向大、小名[2]、诸官员征求意见。这不仅使“被冻结起来”的天皇能够介入政治,而且使各大藩意识到这是冲破200多年来缄口不谈天下政治之常规的良机。于是,各方势力不断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大义名分”和政治主张。其中出现了影响日本历史的两种具有代表性并互相竞争的政治主张,即“公武合体”和“尊王攘夷”。这两种政治主张不断较量、交替操纵着这一时期的日本政局。
1.“公武合体”、“尊王攘夷”:体制之辩
“公武合体”或曰“朝幕修睦”,这一主张为幕府及其支持者和各雄藩藩主阶层所持有。面对强大的外敌,为加强自己的合法性,继续维持幕府体制,以幕府为主的政治势力提出了“公武合体”的政治主张,主旨是联合天皇朝廷(公家)和幕府(武家),改造幕府政权,实现朝幕协调,联合雄藩。公武合体的主张得到了谱代大名们的支持,他们试图通过利用朝廷权威来改组摇摇欲坠的幕藩体制,一方面增强国力,另一方面也可提升自身的地位。
“尊王攘夷”,即一方面推崇天皇以抑制幕府;另一方面主张攘夷,抵御外国势力,驱逐外国军舰、商船。尊王攘夷的主张广泛存在于各藩国,主要为下级武士所持有。攘夷不仅是一般藩国和下级武士的主张,也得到了一些外样大名,如长州和萨摩藩主的响应。1862年,萨摩藩士曾在神奈川附近的生麦,杀伤了英国人,史称“生麦事件”。当时各藩的尊攘派互相联络和集结,群集于京都向朝廷献言,斥责攘夷无术的幕府政权。在尊攘论占优势的朝廷再三要求下,幕府将军德川家茂以1863年6月25日为攘夷日期,令诸侯在这个日期以后,凡西洋诸国有攻击行为,可当即击退之。长州藩于攘夷日在下关海峡攻击了美国商船,随后又攻打法国和荷兰的军舰。但是,积极攘夷的长州、萨摩两藩,很快就受到了英法美荷联合舰队的攻击和英国的报复,迫使幕府屈服。
萨、长两雄藩以自身教训而得知欧美列强实力,于是,他们保留了“尊王”的主张,放弃了盲目攘夷的路线,而改行“开国进取”路线,并开始倒幕。
2.“奉还大政”,实现“王政复古”
在幕府后期的复杂斗争中,为了争夺朝廷主导权,萨摩藩和长州藩实施了“开国进取”的政策措施,迅速提升了实力。萨摩藩推行“割据富国”政策,即在藩内强化军备和殖产兴业。长州藩加快推行设置藩营工厂、向民间出售藩产、培养政商等殖产兴业政策。
为了共同对抗并彻底推翻依靠外部支持的幕府,萨摩藩和长州藩停止了相互争斗而结成了“萨长同盟”。1866年,掌握了萨摩藩政实权的西乡隆盛、大久保利通、小松带刀等萨摩藩下级藩士,经土佐藩的坂本龙马、中冈慎太郎等人斡旋,与长州藩的木户孝允、品川弥二郎、山县有朋等人缔结了萨长协约,萨长两藩决定武力倒幕。经过两年的战争,1868年1月,在倒幕派的支持下,年仅16岁的睦仁天皇颁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宣布废除幕府,一切权力重新归于天皇。
“大政奉还”实现了“王政复古”,宣布了幕藩体制的终结,为未来的明治维新奠定了法理基础。
“王政复古”后,天皇之下暂设总裁、议定、参与三职,形成了明治维新一代政府的雏形。从三职政府官员的构成看,“总裁”由皇族有栖川宫炽仁亲王担任;“议定”10名,在公卿和各藩诸侯中选择任命;“参与”20名,从廷臣、藩士和庶民中选择任命。三职政府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出身于下级武士阶层的新型政治精英与朝廷公卿、雄藩大名一起出入于朝廷。这一深刻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明治维新时代日本新的社会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促成明治维新的社会基础与政治势力。
促成王政复古的政治势力,是于日本封建时代末期的内忧外患中崛起的新一代政治精英,可称为“明治精英”,他们来源于两种力量:雄藩藩主、藩士阶层。雄藩藩主即大名集团,他们包括:萨摩藩主之父岛津久光,土佐前藩主山内丰信,越前前藩主松平庆永,安艺藩世子浅野茂勋以及前尾张藩主德川庆胜。当时,长州藩主因还背负着反逆罪名,而未能出任议定之职。藩士阶层,既包括激烈政局变动中地位不断提升的下级武士、乡士,也包括以勤王强国志士之姿活跃的草莽志士,他们当中的领袖人物是有日本“最后的武士”之称的西乡隆盛。他们当中比较著名的有:萨摩藩的大久保利通、黑田清隆、寺岛宗则、松方正义,长州藩的木户孝允、伊藤博文、井上馨、山县有朋,土佐藩的后藤象二郎、福冈孝悌以及肥前藩的大隈重信等人。他们大多有藩政改革的经验,熟知财政经济事务,对于欧美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他们的目标是借由“王政复古”以确立强大的中央政府,进而实现由上层推动的工业化。
1868年3月,年轻的明治天皇模仿他的祖辈在大化改新时的做法,在大榉树下召集群臣对天地盟誓:“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大展经纶;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使人心不倦;破旧有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这些在“国是五条誓文”中阐述的政治方针,尚需明治体制的建立才能落地实施,但五条誓文是明治维新之魂,它们的正式提出,标志着改变日本乃至亚洲近代历史的明治维新的大幕拉开了。
(二)废除封建体制,实现国家统一
“大政奉还”改变了幕藩体制,但构成当时日本社会制度基础的封建体制还没有彻底改变。明治政权建立初期,实际上出现了京都的天皇政府和江户的德川幕府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在“尊王攘夷”“王政复古”的奋斗历程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的政治精英,尤其是他们当中那些出身下级武士的志士豪杰,这时已经建立起了十分清晰、坚定的信念:在“黑船来袭”、列强临门的时代,日本民族危机的根源在于使国家分崩离析的封建体制,唯有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实现国家的统一,才能凝聚全民力量,克服危机。因此,明治政府的当务之急就是打破诸藩各自为政的封建割据局面,确立中央集权体制。
第一,以武力扫除旧幕府势力,实现国家统一。1868年年初开始,旧幕府军与新政府军之间爆发了持续一年半之久的“戊辰战争”,最终政府军取得了胜利,明治政府彻底扫除了幕府残余势力,使以天皇为首的新政府成为全国唯一合法的中央政权。
第二,实施版籍奉还。明治政府乘“戊辰战争”节节胜利之势,将变革的矛头指向仍由封建领主把持的地方政权,实施“版籍奉还”。版指版图即领地,籍指户籍即人民。由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藩出身的倒幕派,于1869年3月说服四强藩藩主上书天皇,奏请将四藩的土地和人民奉还给天皇。其他各藩主也被迫效仿四藩奏请版籍奉还,到1869年7月有236个藩实施了版籍奉还。在实施版籍奉还后,藩主交出的领地和人民由中央政府领有主权,但藩主仍被任命为藩知事,在藩内继续掌握治权,对中央政府仍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版籍奉还改变了中央与地方、与基层的关系,完成了主权意义上的国家统一。
第三,改革官制。明治政府于1871年9月进行了新的官制改革,把太政官分为正院、左院和右院。正院在三院中居于最高地位,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方面的决策权,是天皇亲临“总理万机”的官厅。正院设太政大臣、纳言(后改为左、右大臣)、参议等职。太政大臣负责“辅佐天皇、总揽庶政”。纳言在太政大臣缺席时代行其职务,参议“参与大正,审理政务”,辅佐太政大臣和纳言,协理庶政。正院下设8省,即大藏、工部、兵部、司法、宫内、外务、文部和神祇等省。各省长官(卿)受天皇委任,分管各省的政务,直接对天皇负责。官制改革,在形式上使一切权力都集中于天皇,天皇亲临正院总理万机,各省长官也直接对天皇负责,而实际上,藩阀出身的倒幕派领袖的地位和实力得到了很大加强。明治一代著名的政治家岩仓具视、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西乡隆盛、板垣退助、大隈重信以及伊藤博文、井上馨等都进入了政权的核心。
大政奉还、戊辰战争、版籍奉还、官制改革,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体制基本形成,为明治维新的继续深化,开启和推进日本的工业化,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废藩置县”和“地税改革”,建立新体制
为了富国强兵,明治政府仿效德国,建构一个强大的政府,成为启动和加速推进工业化的机制。“废藩置县”和“地税改革”是明治维新中加强中央集权的主要的、代表性的措施。
1.废藩置县,形成中央集权新政体
1871年(明治四年)7月,明治天皇下诏废藩置县,终止旧有的府藩县三治制,罢免藩知事,但其家禄和华族身份得到保证,本人移居东京。各藩的年贡移交政府,债务也由政府承担。中央任命府知事、县令,以代替藩知事,使权力集中于中央。同年11月,重新划分府县,有归并,有分出,设立东京、大阪、京都三府和72县。[3]
废藩置县完成后,明治政府派出岩仓使节团考察欧美,副使伊藤博文访美时于旧金山发表演说,他讲道:欧洲废除封建制度需要进行长时期的战争,而日本滴血未流、一弹未发就废除了封建制度。废藩置县从政治与行政体制上终结了封建体制,标志着中央集权体制和日本国家统一时代的到来,是一项划时代的政治变革。
2.地税改革,奠定中央政府的经济基础
地税改革是明治政府进行的另一项意义同样重大的政治改革,其目的和意义在于奠定中央集权体制和中央政府的经济基础。与废藩置县这项更具有行政改革意味的改革相比,地税改革则艰难许多。废藩置县从1871年7月开始至同年11月即告结束,先后不过百余天,而从1873年至1879年(明治六年至十二年),明治政府用了6年时间才基本完成了地税改革。
财政是政权的命脉。明治初年,中央政府的财政十分困难,国库空虚。中央财政仅靠豪商捐款和借款及发行太政官札勉强维持,明治政府发表的第一期岁出岁入决算表显示1867年(庆应三年)至1868年(明治元年),租税收入仅占政府全部收入的10%而已。[4]
1873年7月,明治政府发布《地税改革条例》,正式实施地税改革。地税改革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其一,改革计税标准。旧时年贡以土地收获量为标准,水田纳米,旱田纳实物或代金。新条例不分水旱田,统一按地价的3%征收货币地税,丰年不增,荒年不减。其二,旧时年贡以实际农业经营者为征收对象,新条例则向土地所有者征税。其三,新条例规定除地税外,附加税(村税)不得超过地税的1/3。
地税改革使明治政府有了稳定的和不断增长的财政税收,使中央集权体制终于有了可以依靠的经济基础,特别是使明治政府有财力建立和维持了一支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国家常备军,这从根本上保证了明治体制的长期存在和稳定运行。
(四)实施维新之策,启动工业化进程
明治维新后日本迅速崛起的奥秘,首先在于:给予了民众一定的经济、社会权利,破除了封建制度对于民众的经济束缚,形成了一种积极促进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广泛社会动员和激励机制。其次在于,政府主导建立和推动发展工业和基础设施。日本早期的工业化是在社会与国家、民众与政府共同推动下完成的。
1.取消封建特权,实现“四民平等”
明治初年,在旧秩序消解之后,社会矛盾激增,农民起义和士族叛乱频仍。明治政府的中枢人物木户孝允、井上馨等意识到:为了对付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如果不“向人民自由与四民平等前进一步,中央政府和藩都不能存在”[5]。明治政府实行以“四民平等”为核心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废除封建特权,保障社会权利,扩大社会自由。
1872年3月,明治政府宣布实施“四民平等”,取消了原有等级制度,代之以皇族、华族、士族和平民四种新的身份,后又逐步取消武士特权。“四民平等”改革产生的直接社会效应:一是平民可以自由择业和迁徙,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大量自由劳动力;二是明治政府用公债的形式逐步收回了华族和士族的俸禄和禄米,华族和士族的上层群体利用巨额公债投资于新兴工业。“四民平等”产生的更为深层的社会效应是:通过推进社会平等以及公民权利的保障改变了传统社会中世袭罔替所包含的社会基本价值,而代之以靠个人努力和奋斗取得社会地位和新生活的价值。正如美国学者赖肖尔所说:明治维新把日本从一个以世袭为主决定地位的社会变成了一个以受教育程度为主决定地位的社会。[6]应当说,这是明治维新给日本社会带来的最深刻、最实质的变化,须知社会基本价值的变化是社会最深刻的变化,它是社会行为的“指挥棒”,它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未来。
在废除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上,明治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扩大民众的经济社会权利与自由,其中重要内容如下。
废止封建经济限制。明治政府采取的最早的改革措施之一,即是取消幕藩体制下对从事农工商业的各种限制。自明治元年起至明治二年,明治政府下令撤除各藩各道关卡,取消限制工商业者自由活动的同业公会(株仲间)特权。从此,一直由幕府和各藩专卖的商品,开始允许工商业者自行制造和贩卖。1870年大藏省宣布废除不许农民弃农转业的规定,允许农民有择业的自由;1871年5月制定户籍法,使人民有迁徙的自由;1871年10月准许水旱田自由种植,解除对土地利用的限制。此外,明治政府原则上承认了土地私有权,默认了土地的自由买卖。
改革禄制,鼓励士族务农经商。与废止封建特权、鼓励民间自由生产经营相配套的是改革禄制,逐步解决封建制度的遗留问题。在版籍奉还以及后来的废藩置县后,明治政府要给藩主和中下级武士发放俸禄。这成为明治初年政府的一大负担。1870年明治政府开始了禄制改革,并逐步推进。1873年12月27日,明治政府宣布:准许华族、士族中非任官者经营农业、商业。凡愿意经商购买土地成为地主的华族和士族,政府均发给相当于几年份俸禄的一次性赏金,鼓励其从此自食其力,不再依靠政府的俸禄为生。
改革教育。德川幕府时代的教育以贵族教育为主,武士阶层是受教育的主要对象,教育内容则以儒学为主,所谓“武士之家盛行儒教”。教育机构也是严格按照封建等级制度设置。1872年明治政府以太政官布告形式颁布的《学制》和《有关奖励学业的告谕》,还以文部省名义发布的《撤销府县旧有学校,按照学制重新设立学校》的通知,这三份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教育改革正式开始。明治政府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打破身份限制,允许平民进入各类学校学习;二是虽以国学、汉学为主,但大量增加洋学课程。
2.殖产兴业,启动国家工业化进程
明治政府成立之初,便将向西方学习、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作为明确的政治纲领和目标。日本历史上著名的“殖产兴业”政策便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出现的。所谓“殖产兴业”,是以“富国强兵”为目标推行的工业化政策,即实行机械化大工业的移植政策。1871年岩仓使节团的欧美之行,对殖产兴业政策的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们回国后主张“内治优先”,即认为明治政府的当务之急是以西方为样板,大力推行殖产兴业政策,依靠国家政治权力的力量加速推进日本工业化进程。
1874年,岩仓使节团成员之一大久保利通向政府提出《关于殖产兴业建议书》,其中写道:“大凡国之强弱系于人民之贫富,而人民之贫富系于物产之多寡。物产之多寡,虽依赖于人民致力工业与否,但寻其根源,又无不依赖官员诱导奖励之力。”同时,必须把殖产兴业政策作为“当前政务中最迫切的任务”,明确提出了依靠国家的力量发展日本工业的方针。
为了切实推进殖产兴业战略,大久保利通等内治派首先进一步改组了政府机构,形成一个推进工业化的领导核心。大久保利通将决策权与执行权紧密结合,由参议兼任各省卿,将政府实权集中于参议兼各省长官,避免了政府中的正院与诸省之间的摩擦。设置内务省,大久保利通自荐兼任内务卿。内务省设立后成为明治政府的核心,内务省兼顾国内政务与经济事务,以至于户籍、土木、运输、通信等,凡是推进工业化所需的事务,几乎都纳入内务省管辖范围。大久保利通还把大藏省和工部省作为内务省的左右两翼,让主张工业化和“内治优先”的大隈重信和伊藤博文分别掌管大藏省和工部省,成为其推进工业化的左右臂。通过上述措施,形成了以内务省为轴心,大藏省、工部省相互配合的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
在中央地方关系方面,加强中央对地方以至基层的直接辖制,将各府县的地方长官置于内务省的领导之下,从而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管辖与监督。内务卿的行政权力可通过府知事和县令,进一步达至郡长、区长、户长,甚至将影响涉及最底层的社会细胞——户主。1876年(明治九年)时,明治政府各省的年度财政支出总额中,内务等三省占到41%。[7]1877年(明治十年),三省官员人数占明治政府官员总数的53.5%。可见内务、大藏、工部三省在明治政府中的重要地位。强有力的领导体制,使明治政府的殖产兴业事业,有了可靠的体制保证。
明治政府殖产兴业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由政府主导,依靠国家财政进行投资,创办近代工业;引进西方技术、设备发展装备制造业以及军事工业;学习美国体制,引进农业技术、机械、品种,探索农业经营的新方式;建设和改善交通、邮政等基础设施,建立近代邮政、通信系统;进行货币改革,建立近代银行系统,大力推动银行业发展。殖产兴业是在日本政府的主导和民间推动两方面的努力下开展的,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商”体制,成为实现日本工业化的经济基础。
3.明治体制取得显著成效
明治体制为日本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在明治体制的推动下,日本开始了快速的工业化进程,无论经济总量还是装备技术,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873年(明治六年),日本参加在维也纳举办的万国博览会,展出了大量的工业产品。日本在这次博览会上获得的奖牌自然不及欧美列强,但已居东方各国之首,预示着日本工业起飞时代的到来。
明治初年,日本产业人口中,农林渔业人口1872年占全部产业人口的84.9%(日本的首次统计),到1890年已下降到76.2%。与此同时,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尤其是东京、大阪的人口激增。东京的人口1880年为82万,1890年增到116万;大阪的人口1880年为29万,1890年增到47万。
作为工业化基础的交通运输业以及邮政业发展迅猛。明治时代,铁路、邮政等交通通信网络开始从东京、大阪向其四周辐射。1872年,东京至横滨的29公里长的铁路开通;1880年,大阪至神户、京都至大津的总长158公里的铁路相继开通;1889年,东海线全线开通;1890年,日本共有铁路2349公里。年客运量1872年为50万人次,1880年为533万人次,1890年激增到2577万人次。日本的邮政和电报、电话等近代通信业伴随着工业发展迅速成长。1871年明治政府开始制定近代邮政规则,普通信函的邮递量1873年为1700万件,1880年增到7900万件,1890年激增到2.22亿件。[8]1885年前后,日本全国电报干线基本建成。
纺织业是日本早期工业化的排头兵。日本传统的主要出口商品是生丝。明治初年,日本便从西方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本国传统纺织业。在开放条件下,外国进口商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很大压力。明治政府大力支持机器棉纺工业,使日本纺织业率先实现了机械化,并带动了19世纪80年代日本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热潮。1890年日本从棉纺织进口国变成了出口国,以棉纺织为中心的轻工业部门初步实现了工业化。
为了富国强兵,“耀皇威于海外”,明治政府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到1880年,日本已有5所国有军械厂、3家造船厂。到甲午战争之前,日本已经初步具备了比较完整的武器和军事装备制造能力。
1894年,即甲午战争发生时,日本已有工厂5985个,初步形成了近代工业体系。这也正是日本在甲午战争中战胜中国,排除了一个主要竞争对手的背景性原因。
[1] 德川幕府初期,地租率约为全年收成的40%,即所谓“四公六民”。18世纪初,幕府将直辖领地的地租率改为“五公五民”,有些大名的领地还要高于这一比例。到18世纪末期,甚至有“七公三民”。
[2] 年禄一万石以上但无领地的大名为小名。
[3] 〔日〕坂本太郎:《日本史》,汪向荣、武寅、韩铁英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第365页。
[4] 〔日〕坂本太郎:《日本史》,汪向荣、武寅、韩铁英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第394页。
[5] 〔日〕井上清:《日本现代史》,吕明译,三联书店,1956,第353页。
[6] 〔美〕赖肖尔、詹森:《当今日本人》,孟胜德、刘文涛、汪绍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第76页。
[7] 石冢裕道:《日本资本主义成立史研究》,吉川弘文馆,1973,第60~61、78页。
[8] 升味准之辅:《日本政治史》(第一册),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第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