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逝水年华(许渊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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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作家

为幻想而牺牲现实是艺术;

融合幻想和现实也是艺术。

——傅雷《恋爱与牺牲》

联大不但校内名师云集,校外名人来演讲的也不少。茅盾、老舍、范长江等都来联大做过大报告;孙伏园、曹禺等来做过小报告;巴金、沈从文、萧乾等来参加过座谈会。

记得一九三九年一月二日,茅盾在朱自清陪同下,来昆华农校三层大教室讲过《一个问题,两种观点》。他举磨刀为例,说从磨刀石的观点看来,石头是磨损了;但从刀的观点来看,刀却是磨快了。那时正好汪精卫发表叛国的通电,逃到日本占领的南京去做傀儡。茅盾就说,汪精卫从磨刀石的观点来看,认为中国越消耗越弱,最后难免灭亡,所以叛国投敌;我们从刀的观点来看,认为中国越磨炼越强,抗日战争最后一定胜利,所以坚持抗战到底。茅盾的话充满了辩证法,加强了联大同学的信心,回忆起来,真是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一九四〇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大公报》记者范长江来做时事报告,地点原定在昆中北院大食堂,但是听众太多,连大食堂也容不下,只好改在露天举行;同学们席地而坐,一直听到晚餐时间过了才散会,由此可见联大学生对国事的关心。那时抗日战争已经打了三四年,欧洲大战也打了一年多,美国还没参战。现在把那天的日记摘抄如下:

听长江讲《国际形势与中国抗战》,他人很潇洒,穿一身灰色的西装,裤子上还打了两个补钉,但无损于他翩翩的风度。他口若悬河地讲了三个多小时。

他说德国用闪电战打败法国,占领巴黎之后,英国害怕德国跨海北征,就想转移目标,资助德国东征苏联。不料德国将计就计,得到资助之后,反和苏联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用空军轰炸英国,陆军却挥师南下,和意大利联军攻打非洲的英属殖民地。

美国援助英国,目的也在争夺殖民地。美国对日本只禁运废铁,却把好铁高价卖给日本;它不愿失掉日本这个好主顾,又怕日本南进;日本如果南进,美国一定封锁。这就是当时各国勾心斗角、矛盾斗争的形势。

老舍是我最爱的作家之一。早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就模仿鲁迅的《阿Q正传》和老舍的《赵子曰》,写了一篇《密史》。赵子曰的姓高“居《百家姓》的首位”,他的名字也“立在《论语》第一章头上”,所以他的“一切都和他姓名一致居于首位”。《密史》写和我同座的同学欧阳谧,他的苹果脸很可爱,头脑很灵,反应很快,才学一个英文生词立刻就会应用,数学不懂立刻举手就问,上音乐课他是领唱,上体育课他跳高第二,我第三。我们课后一同上图书馆,下棋、游泳、打球,后来班里选拔篮球队员,有他没我,我不服气,就和落选的廖延雄等组织了一个球队,向班队挑战,结果大败而回,比分是四十比一,可能打破了世界纪录。欧阳谧那时想当电影演员,后来成了英美电机工程师;廖延雄成了江西省科学院院长。我把这些趣事写成《密史》,取个笔名“鲁舍”,可见我对鲁迅和老舍的钦佩。

老舍来联大,在昆华工校做过两次报告,谈他写小说的经验。记得他讲过创造新词的问题,他说英国名将威灵顿打败拿破仑后有句名言:“打胜仗和打败仗一样损失惨重。都道战败苦,谁知战胜惨!”因此,老舍创造了一个新词:“惨胜”。由此可以看出他炼字的工夫。

一九三九年十月十九日是鲁迅逝世三周年纪念日,第二天联大请鲁迅的老友孙伏园来做报告,地点在昆中南院“南天一柱”大教室。现将十月二十日的日记摘抄于后:

孙伏园来联大演讲,谈鲁迅的作品。在《呐喊》中,他最喜欢《药》;鲁迅自己却最喜欢《孔乙己》。《药》的主人公是一个特殊的革命先烈,群众是太愚昧、太无同情心的群众;而《孔乙己》写的却是一个常见的平凡人物,群众也不是没有同情心的群众。人的修养不同,观察就不同;观察不同,见解也就不同。

同年八月一日朱自清也在云南大学讲鲁迅的作品,我在日记中写道:“朱自清解释鲁迅的《药》,说是描写吃人的风俗,闲颓的人物,穿插着亲子之爱和新希望。《眉间尺》赞美复仇,讥讽懦怯,穿插着对帮闲者的讽刺。”

同年八月二十一日,曹禺在昆明剧院演出《原野》,主题也和鲁迅的《眉间尺》一样,是赞美复仇,讥讽懦怯的。二十六日,曹禺又和联大师生同台演出《黑字二十八》。他自己扮演一个小汉奸,一举一动都体贴入妙,显得他是个为生活所迫而不是甘心出卖良心的人。演出之前,我在云南大学听了他的报告,现将七月二十八日的日记摘抄如下:

曹禺讲戏剧说:第一,要多搜集材料,这好比是十月怀胎,写作就是一朝分娩。材料要随时注意收集,例如有个绰号叫“蛋炒饭”的人,做官几十年,没有升过官,怕人瞧不起。每次有人请他赴宴,他总要先吃碗蛋炒饭,然后姗姗来迟;才吃了两道菜,又推说应酬忙要告辞,于是安步当车而回,再吃碗蛋炒饭。这就是好材料。

第二,人物不能太典型化。太好的爱国青年和太坏的汉奸都不容易给人真实感。

第三,对话应当是口头语,不是书面语。如客人在客厅等待,主人不愿见他,就偷偷问仆人:“没有走吗,还?”这个“还”字就是口语,而“憧憬”等却是笔语。

沈从文来联大任教之前,五月七日在昆华农校东楼二层小教室参加过高原文艺社举办的座谈会。他说一口湘西土话,声音很低,仿佛自言自语,我只记得他的大意是说:文学青年要把人生当小说看,又要把小说当人生看。不要觉得别人平庸,其实,自己就该平庸一点。伟大的人并不脱离人生,而是贴近人生的。文学青年从书本中得到的经验太多,从实际生活中得到的经验却太少了。

五月二十八日,高原文艺社又请萧乾来参加座谈会,谈创作与模仿的关系。我只记得他的一句名言:用典好比擦火柴,一擦冒光,再擦就不亮了。

一九四〇年八月十日,巴金来昆明探望未婚妻陈蕴珍(就是萧珊,当时在联大学习),由青年作家卢福庠陪同,参加了联大文学青年座谈会。他很谦虚地说:“我不懂文艺,只知道写我熟悉的东西。现在写得不好;几十年后,生活比较丰富,思想比较成熟,也许可以写得好些。要先做一个人,再做一个作家。外国作家我喜欢俄国的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等;中国作家鲁迅先生很好,他最懂得世故,但对青年不用。”

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的《自文字至文章》中说:“诵习一字,当识形音义三:口诵耳闻其音,目察其形,心通其义,三识并用,一字之功乃全。其在文章……遂具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我把鲁迅的“三美”说应用到诗词翻译上,就把“意译”明确为“传达原诗的意美、音美和形美”。

茅盾的作品,我在一九三九年读了《子夜》和《幻灭》《动摇》《追求》三部曲,并且在日记中记下了一句话:“人到二十岁要改良社会,到三十岁要推动它,到四十岁只跟着它,到五十岁反要拉住它了。”比一比莎士比亚在《皆大欢喜》二幕七场中说的人生七个时期:婴孩、学童、情人、军人、法官、老人,最后是返老还童,我才明白鲁迅为什么劝人“多看外国书”了。

茅盾在《直译、顺译、歪译》一文中说:“假使今有同一原文的两种译本在这里,一是‘字对字’,然而没有原作的精神,又一是并非‘字对字’,可是原作的精神却八九尚在,那么,对于这两种译本,我们将怎样批判呢?我以为是后者足可称‘直译’。这样才是‘直译’的正解。”在我看来,茅盾的“直译”和鲁迅的“直译”不同,可以算是“意译”。到了一九五四年,茅盾更提出“必须把文学翻译工作提高到艺术创造的水平”:一要“忠实于原作的意图”,二要“运用适合原作风格的文学语言”再现原作,那不但是“宁信而不顺”,就是“既信又顺”的译文也不一定够格了,于是我提出了文学翻译要“发挥译语优势”的理论。

巴金的作品,我读过《灭亡》《新生》和《家》等,还曾试把《新生》的序言译成英文。我觉得巴金文字流畅,并认为“发挥译语优势”,就是要译得像巴金写的文章那样。巴金自己说过:“一部文学作品译出来也应该是一部文学作品。”所以我翻译诗词,总想尽可能使译文像一首诗。这就是鲁迅、老舍、茅盾、巴金等对我的影响。

在大一时,除了鲁迅、茅盾、巴金等的文学作品之外,我还在图书馆读到胡适的《藏晖室札记》,内有一首他写的《沁园春》,我很喜欢,抄在一九三九年五月三十日的日记里:

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与诗誓之。

看花飞叶落,无非乘化;

西风残照,更不须悲。

无病而呻,壮夫所耻,何必与天为笑啼!

生斯世,要鞭策天地,供我驱驰!

文章贵有神思,到琢句雕辞意已卑。

更文不师韩,诗休学杜,

但求似我,何效人为?

语必由衷,言须有物,此意寻常当告谁?

从今后,倘傍人门户,不是男儿!

这首《沁园春》前半是誓词,后半是文论,概括了胡适的雄心壮志,强调表现自我,对我颇有影响。但我更同意胡适在国立编译馆关于翻译的讲演。他说:“译者要向原作者负责。作者写的是一篇好散文,译出来的必须是一篇好散文;作者写的是一首好诗,译出来的也一定是一首好诗。……所谓‘好’,就是要读者读完之后要愉快。所谓‘信’,不一定是一字一字地照译,因为那样译出来的文章,不一定好。”胡适关于“好”和“信”的说法,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中国翻译界今天还存在的一个大毛病。

在翻译家之中,我读了傅雷译的《恋爱与牺牲》。他在译序中说,人生有幻想和现实两个世界,“彻底牺牲现实的结果是艺术,把幻想和艺术融合得恰到好处亦是艺术;唯有彻底牺牲幻想的结果是一片空虚”。后来他翻译了巴尔扎克、罗曼·罗兰等的主要作品,受到了大批判;我也翻译了巴尔扎克、罗曼·罗兰的次要作品,受到了小批判。罗曼·罗兰夫人来信,向我询问傅雷挨批挨斗的情况。我一方面矢口否认,说是绝无其事,另一方面写信给傅雷,请他自己澄清事实。他没有回我的信,却用自杀做出了回答。他彻底牺牲了现实,完成了生活的艺术;我却向现实低头,苟全性命,也算保住了译诗的艺术。

根据胡适关于好译文的说法,和傅雷“重神似,不重形似”的主张,我把司汤达的《红与黑》重新译成中文,并且在译序中对新、旧译文作了比较,如第一章第三段和第四十四章中各有一句:

(旧译)这种劳动(按指把碎铁打成钉)看上去如此艰苦,却是头一次深入到把法国和瑞士分开的这一带山区里来的旅行者最感到惊奇的劳动之一。

(新译)这种粗活看来非常艰苦,头一回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的游客,见了不免大惊小怪。

(旧译)……因此死、生、永恒,对器官大到足以理解它们者是很简单的……(下略)

(新译)……就是这样,死亡,生存,永恒,对人是非常简单的事,但对感官太小的动物却难以理解……一只蜉蝣在夏天早上九点钟才出生,下午五点就死了;它怎么能知道黑夜是什么呢?让它多活五个小时,它就能看到,也能知道什么是黑夜了。

在本书的《序曲》中,我更提出“翻译文学是为全世界创造美的艺术”。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新、旧译文,就不难分出高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