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心性:艺以修心的音乐教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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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一、重拾艺术育人的信念

音乐艺术是人类最具有普遍性的文化样式,是一个可以贯通古今、连结中西的文化领域,又是与每个人生命体验直接相关的心灵家园。说小亦小,说大亦大,它关系到艺术精神、教育思想、国家治理方式、文化价值核心。

从古至今,无数的音乐家、音乐教育家、音乐实践者、音乐欣赏者也都亲身体会到了音乐对人的美好价值,它是那么真切而深刻,绝对不容忽视,无论东方西方皆如此。“乐教”作为古典六艺教育之一,曾是人格成长的必修项。在古圣先贤看来,音乐艺术绝非小技,“大乐与天地同和”,音乐之律动与天地相通,音乐能够对人之道德完善和人格圆满起到莫大的辅助作用,音乐教育也是围绕人格德性塑就而展开的。在先秦时代,乐教与其他五艺一起成就了文质彬彬、闲雅得体的优秀人格,也塑造了礼宜乐和、熙然康乐的社会。

中国最早的音乐理论典籍《礼记·乐记》钩玄提要地指明:

致乐以治心。

一语点出了中国传统的艺术信念,即音乐有着升华精神世界的作用,人们从事艺术不是为了炫技,不是为了享乐,而是有着对终极价值的仰望和净化心性的追求。

同样,在西方文明之源——古希腊,音乐的作用首先在于培养公民良好的人格,所以音乐教育与城邦发展息息相关。这一传统经历中世纪的沉淀,至今在西方人的音乐生活中熠熠闪光。当代美国钢琴艺术家、音乐教育家西摩·伯恩斯坦(Seymour Bernstein,1927—)这样说:

认真学习和演奏音乐,不但能使你成为更好的音乐家,更重要的是,能使你成为更好的人。[1]

然而,尽管音乐艺术对于心性有着如此重要的影响,这一事实却在现有的学术理论中不能得到自洽的说明。人们一方面领略到音乐艺术的魅力,在无尽的旋律中体验着它对于身心灵的影响和陶冶,另一方面却由于知识体系的僵化和认知模式的固化,对音乐教育的认识与实施方式过于狭窄。

在当代科学谱系和知识结构中,音乐的全体大用尚未能有效确立起来。中国和西方的古圣先贤都有一种普遍的信念——音乐即宇宙秩序,但随着现代科技提供的另一套认知方式,凡是带着神秘和宗教气质的言说,都难以被接受。同样,“净化灵魂”“和谐心灵”等说法,对于心理与认知科学而言太过朦胧笼统,无法进入科学话语内。近代美学和美育虽提供了艺术教育的理论,如德国哲学家席勒提出的“审美教育”,但随着学科分类的越来越细化,伦理学、美学已然严分地盘,艺术教育的核心就是“艺术”,而不是“人格”。音乐等艺术教育被高度专业化,艺术领域不断攀登高难度和一波又一波的创新,却对真正的归宿越来越茫然。艺术与道德在不同轨道上各自踽踽而行,现代学术分科的沟沟壑壑难以安顿一种整体性的观照。

就中国的学术脉络而言,在源头上,“儒学是合诗教、礼教、理学三者为一体的学养,也即艺术、宗教、哲学三者的谐合体”[2] 。然而自先秦以来,音乐教育从教育体系和正统学习中淡出,在之后的儒家修身实践中也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与此相关,道德教化同艺术分离而陷入无力的说教,儒学未免“偏狭化、浅薄化、孤隘化”[3]。至近现代否定传统,不徒礼乐制度封存于历史掌故之中,礼乐精神在当代政治文化和社会科学体系中几乎失语,社会生活中长期匮乏中正和雅、能凝聚并净化大众情感的公共音乐生活。

中国目前的音乐思想和音乐教育欲向西方效学,故而将其问题也收纳了进来,还未加清理反思。如学者宋瑾所言:“中国20世纪的音乐教育史是欧洲音乐文化影响的历史。学堂乐歌以来,学校教育培养了适应西方音乐和‘新音乐’的耳朵。”[4]不仅音乐的听赏习惯改变,艺术教育思想更失魂落魄。近代中国音乐学家青主对中国的音乐状况曾做过这样的批评:

在古书上面我知道中国人向来是极重视音乐的。但是,不要计较古书上面所说的话,是否靠得住,只就现在来说,大多数人的心理,不过是要把音乐当做是一种娱乐品,对于音乐的全体大用,一些见地都没有。就是那些号称进步的,也只知道西洋音乐是胜过中国音乐,但是他们之所谓西洋音乐,亦不过是污蔑本来的音乐的那种麻醉神经的朝生暮死的邪乐,无非是下等剧院和电影戏院以及跳舞场、咖啡馆里面弹奏的那些靡靡之音。[5]

可以说,以上虽是对民国初年社会心理的描述,但其揭示的问题至今仍未彻底改观。青主对于当时西洋流行音乐的批评,也并非偏见。在西方音乐大师梅纽因的眼中,西方音乐的现状更令人忧心忡忡。

然而在今天,这些感官的愉悦全都受到商业社会的支配,所有原本单纯的趣味都受到利润驱使而被贪欲所利用和滥用。无情的事实是,自从我在旧金山度过童年以来,我目睹了那些自然的和出于本能的鉴赏本领和格调让位给了被扭曲的东西,并不得不接受那些败坏的口味——味同嚼蜡;所有的审美反应都给千篇一律地碾平。[6]

在梅纽因(Yehudi Menuhin,1916—1999)看来,音乐真正的功能,是把爱作为忠诚和尊重加以播撒,使人类自身与自然界、天国融为一体。越是深刻体会到艺术本质的音乐家,越是重视音乐于人心的巨大作用,也越是痛惜音乐被肤浅化、音乐品位被滥俗化。

观察现实,目前的音乐教育(或者说广义的艺术教育)皆对于道德采取抽身远离的态度,唯恐道德打扰了艺术的纯粹性。受娱乐化、商业化的驱驰,音乐专业教育显现出技能至上和功利倾向。而在普通教育中,音乐常常被漠视,被看成无关痛痒的消遣,或者只是互相攀比的加分项目。大众的音乐生活沉溺在一轮又一轮的商业炒作和盲目追星中。……这些实际问题,不得不让我们重新追问音乐艺术的根本价值,重新找寻音乐教育的终极方向。

追问价值、找寻方向,需要返索于哲学层次。信念是一切实践的前提。当承载信念的文化没落、习俗零落,就需要哲学出来探索根源性问题,辨析利弊得失。想得明白,才能做得明智。音乐艺术和音乐教育虽是最感性的实践,但尤其需要为它奠定一个连贯、深入的哲学基础。

二、从心性哲学观音乐

尽管中国乐教不振久矣,所幸的是,参与艺术活动以修身养性这种认识仍是中国二千多年延续下来的主流观念,哪怕模糊朦胧。更可庆幸的是,在深邃的华夏思想传统中,儒、释、道三家对于人的心灵内在层次和身心修养进路有着极为丰富的理论资源,对心性领域的把握兼得格局与深度,就“心性与音乐”“心性与道德”所延展出的层次和诸多洞见是其他知识体系难以匹及的。重新确立艺术的心性功效,有望托赖以上义理资源。艺术教育目前正需要从传统中抽绎出珍贵的思想资源,以照亮前行之路。

音乐艺术如何影响心性、化育人格,探索的既是艺术的心性哲学原理,又是艺术教育的根本原理。诚如当代音乐教育哲学家雷默(Bennett Reimer,1932—2013)所言:“我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令人信服地阐明音乐艺术的本质和音乐在人们生活中的价值,那我们就能在多大程度上令人信服地描绘出音乐教育的本质及其在人类生活中的价值。”[7]

音乐教育由“用”的困顿出发而探索“体”,通过音乐来改善人、提升人,那么深入探索音乐艺术对于身心之影响就是题中之义了。深入研究音乐艺术与人心人性的关系,才能了解艺术教育不止是技术教育,从深层滋养人、净化人、塑造人。

对音乐本质的论述,总体而言有两种取径:一者为宇宙论,二者为心性论。[8]尽管两者实质上是相通不二的,本书没有采用“乐本于太一”或“本于天地鬼神之道”的宇宙论诠释路径,而是采取心性论的方式。原因在于,礼乐文化自周代以来便颇有人本心性论的基础,与初民社会中巫史文化的礼乐传统已然有别。这在《尚书》《国语》以及简帛文献中不乏其证,《礼记·乐记》中体现得尤为充分。虽然音乐在古代社会常常用以娱神,艺术仰赖于形而上理念和信仰,超越于普通人见闻觉知的框架,然而,“其后人事日重,信神之念日淡,所谓诗书礼乐,已不尽与神权有关”[9]

中国文化的大传统以为所有的理都可以在日常受用中得到安顿。本书论理也顺承此态度,即便音乐是宇宙大化之阴阳消长变化,或者幽而合于鬼神,本书的落脚点仍置放在心性层面。所谓“善言古者,必有节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荀子·性恶》)。尽管音乐艺术不乏与超越体验相关联,我们仍可就心性而论其作用。此外,从今日视角观之,心性理论更接近今人思考模式,可与西方艺术学、伦理学互释,故采心性论更为合宜。以音乐修身、以艺术育人,也是西方文明所推崇的价值,其中不乏精辟的哲思和丰富的论述。

之所以借鉴中国哲学中的心性理论来说明乐教陶养心灵的机制,原因在于中国哲学比现有常见的西学框架有着更强的理论体系和阐释优势。西方哲学对人心的认识主要区分“理性/感性”或分隔“知情意”。依据这种框架,音乐往往被归入“理性/感性”中的“感性”部分和“知情意”中的“情”部分。这不仅对心灵未能善加把握,给本来相互关联的局部设置边界,在理论效果上也存在着割裂整体、使生活碎片化的危险。——以为道德属于“理性”,音乐艺术属于“感性”,人为地挖开道德与艺术间的沟壑。音乐当足以对整体心灵产生作用。

不过,本书所援用的 “性—意—情”,同西学具有相当的沟通能力,“性”接近于康德所谓的道德理性,“意”在欧陆哲学意向性理论中能得到很好的说明,“情”则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情感。只是它们之间的关联在西学中尚不明朗,在中国哲学中却阐释得很完善,据之,心灵整体机制足以得到充分的说明。

音乐艺术与心性哲学,可以说,两者彼此呼唤、相互点亮。音乐艺术作为最感性的实践,贡献的不仅是一片研究领域或材料,更是古老而清新的见地与活泼泼的生命存在。而心性哲学亦需要在实践问题的求索中得到激活,中华文化特重生命实践与教育,思想唯有在运用中才能伸展开手脚,焕发生命力。两者之结合,音乐艺术可以得到更深刻的理解,而心性哲学也能获得最真切的充实。这种探索,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乐教”传统的回归,也是向人类艺术初心的回归。

三、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反思

音乐教育哲学,作为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在中国尚不是很成形。涉及此问题的以往成果大致分布在几个方面:一为近年成长起来的西方音乐教育哲学;二为探索“艺术—道德”沟通的研究;三为对中国音乐、乐教思想的研究;四为中国心性哲学中对音乐的研究。

(一)西方的音乐教育哲学

音乐教育哲学(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是一个专门的哲学领域,它寻求音乐教育的哲学依据,研究音乐教育的本质和价值,以作为指导音乐教育的信念和原则。相关的研究虽然由来已久,但真正作为一个成形的学术区块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0],如今在国际上已然是一个成果斐然的领域。它立足于音乐本身,向上追索哲学观照。

当前音乐教育哲学领域主要有两类观念:一为“审美的音乐教育观”(Aesthetic Music Education),另一为“实践的音乐教育观”(Praxial Music Education)。审美教育的思路源自欧洲,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美国渐兴。70到90年代,音乐的审美教育理念大行其道。其哲学基础主要来自18世纪的美学观,以音乐作为审美的客体,重视审美经验。詹姆斯·莫瑟尔(James Mursell,1893—1963)是最早依据音乐美学来构建音乐教育哲学的先驱之一。其根本看法是音乐教学须将首要关注放在审美方面。

在所有感觉的媒介中,乐音与情感是最紧密相连的。这是一个心理学的事实。因此,音乐是所有艺术中最纯粹的、最感性的艺术。……总体而言,音乐中的教育和通过音乐进行的教育意味着参与了崇高的、赋予人性的情感。[11]

贝内特·雷默(Bennett Reimer)将其发展得颇为成熟,其不断推进的三版《音乐教育的哲学》(1970年第一版;1989年第二版;2003年第三版)一度作为美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依据。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降,基于对“美学”的反思,对审美教育的批评纷至沓来。其中,戴维·埃里奥特(David Elliott)主张音乐是人类多样性的“实践”,力图冲破以审美价值片面对待音乐教育。

这两种音乐教育哲学,固然付出了卓绝的努力,可是有着共同的局限性:在当今“智力”“能力”至上的年代,为了给处于弱势的音乐课以价值证明,雷默采取的方式乃从审美鉴赏能力(第一版),逐渐转移到了主要从“认知”“智力”来理解音乐的价值(第三版),把音乐的学习视为“高阶认知功能”,认为“音乐和其他艺术是人类了解自己和他们的世界的基本途径;它们是认知的基本模式”。[12]同样,埃里奥特的“实践”取向极强地指向“技能”,目的在于恢复“做”音乐的实践面向,可究其实,其“做”是导向认知的,以知识为内容的,而且背后也潜藏着争强好胜的竞争意图。

不得不说,雷默与埃里奥特都在知识论的框架中摸索音乐艺术的价值,虽以其精细分析见长,但方法决定了其理论必然的困顿。他们大部分的内容在于说明音乐专业技能(作曲、演奏、即兴表演、听赏)的心智基础,试图解析音乐才能的智能机制。严格地说,这是一种认知心理学,而非哲学。哲学需要回应人的根本存在,对生命给予终极关怀。尽管他们的衷怀十分可嘉——致力于讲明“教音乐和学音乐的堂堂正正的理由,恰恰就在于最深层的人文价值”[13],即是寻找音乐更深刻的价值,从人文价值中确立音乐活动的必要性——然而,将目标锁定在“音乐能力的心理原理”上,致远恐泥,不仅从深度上无法匹及席勒、叔本华等哲学家对音乐的理解,于其初衷亦难以实现。

另一方面,目前西方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念开始显现拓展到音乐技能本身之外文化功能的趋向,朝向人格塑造和心性深处探索。基本上就音乐以文化为根基、为社会功能服务达成共识。保罗·哈克《走向功能音乐教育》指出音乐教育的价值在于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等。并不是“为音乐而音乐”,而是“音乐为每个孩子”。[14]

特别值得瞩目的是,关于“灵”(spirituality)以及音乐对人之灵的影响方面的研究,如Deanne Bogdan、Estelle Jorgensen、Edward Sarath等以“灵性”学说来观照音乐教育,此种研究思路既是对原有基督宗教哲学的发展,又极大地受到东方心性哲思的启发,乘现代心理学、心灵哲学发展之势而异军突起。[15]这一路径与中国心性哲学最为贴近,发展迅速。

总体来说,当代西方对音乐教育价值的认识呈现了“审美能力—音乐智力—人格心性”发展的走向,关于音乐于人格心性之作用的研究正有萌兴之势。西洋音乐理论和音乐教育思想论证缜密,各种辨析、驳议层出不穷,原先的理论体系在不断迭代,是它能够被广泛采纳的内在原因。倘若中国的音乐思想和音乐教育观念不能说明自己的原理,阐述出可寻循的思路,确立可依凭的标准,则始终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

尽管音乐之审美教育观在西方渐趋式微,然而在中国仍为主流。20世纪70年代以来,雷默的学说是中国音乐教育的指导思想,目前埃里奥特的实践音乐哲学正在被引进,“审美范式”和“实践范式”这两大阵营从西到中引领着中国音乐教育的思想走向,“人格成长”“心性”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另一方面,国内音乐教育界很强烈地意识到目前技术至上、人文缺失的弊端。于润洋《对高等专业音乐教育问题的思考》[16]批评了忽视人格和文化素质的音乐教育现状。学者李方元[17]等追问“音乐教育究竟是为了什么”,直探人文目的的拷问。在这一背景下,涌现了一批重视“以人为本”的关于“音乐教育的价值”的研究。[18]这部分研究一个普遍的特点是欲给音乐教育安设一个价值导向,然而对于音乐内在于人心的作用解析不足,如是其价值目的非从音乐本身自然生发出来。音乐的审美价值如何可能导向教育意义,尚未得到充分论证。

反观中国传统哲学,实具备非常卓越的乐教哲学基础。它提供了高屋建瓴的眼光,以“人格”为归宿,以心性修养为方法,诸多观念和见解可以贡献给当今世界之音乐教育哲学。李凌在《音乐教育与中国哲学》(《黄钟》2003年增刊)一文中特呼吁中国心性理论等传统哲学对于音乐教育精神核心之构建的重要性。本书尝试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基础上建构中国音乐教育哲学,同时也希望推进国际音乐教育哲学向内在延拓的学术趋势。

(二)沟通“艺术—道德”的研究

人格塑造,一般被视作道德范畴。探索音乐对人格的影响和音乐教育的意义,就涉及“艺术—道德”之联结。艺术与道德之联系本是被人们切实体验到的,然而自18、19世纪美学与伦理学被辟为两块迥然不同的辖地以来,两者之沟通遭遇到论证的困难。当代艺术界普遍的论调是追求“纯艺术”,音乐教育力图摆脱人格培养之使命,艺术的发展亦犹如野马脱缰,以致产生了消极的社会效应。因此,有不少致力于沟通艺术与道德、美学与伦理学的探索。[19]20世纪90年代国内探讨“文艺伦理学”渐多,唐凯麟、魏英敏、郭建新、郭广银、罗国杰等学者在其伦理学著述中都探讨过“艺术—道德”之关系。国内学者王小琴的《音乐伦理学》专为音乐一艺的伦理向度做出了开创性的工作。

这一方面的研究中,有的以心灵平衡与和谐来解释道德[20],有的突破“认知”而以“想象力”(imagination)为道德同艺术的连接点[21],更为常见的是从“情感”的层面谈道德,例如早先的苏格兰学派所秉持的情感主义伦理学,以“情感”为艺术和道德之共鸣[22],都颇为可贵,然而也存在着局限性。

众所周知,康德已然穿越情感主义伦理学,将道德之关键确立在“实践理性”上面,倘若音乐不能回应这一心灵层次,音乐改善心灵的功能始终是无力的,所以本书认为以“情感”为所依还远远不够。这些研究尽管对心理现象的描摹比较细腻,但多只停留在“点”或“面”上。

现象学美学的成果值得关注,尤其是莫里茨·盖格尔(Moritz Geiger,1880—1937)的《艺术的意味》打破主客分立,关注艺术的精神价值和深层效果,显示了现象学澈究存在的思维深度。然而盖格尔虽提供了本原性的真知灼见,但未有通贯的系统化阐释,故而不足以撬动规范伦理学造成的刻板印象。进一步而言,这一领域的研究现状,受限于对心灵提升层次的理解,或密于表而未透里,或得其本而体不备。

缘此,对于“艺术—道德”之关联这一问题,本书采取美德伦理学的视域,以自心受用来安顿道德之本质,通过以人为本的“心性论”来收摄“艺术”与“道德”,希望整合规范伦理学所带来的碎片化局面。对于心灵领域的处理,借助中国传统哲学所达到的高度和体系,以使“艺术”与“道德”不再勉强关联,而有归根之安。

(三)中国音乐、乐教思想的研究

目前研究中国乐教思想的著述,可以三端概括之。

1.中国音乐学、音乐史中的音乐思想研究

杨荫浏的《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为整体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典范。然而受制于近代对传统思想的抗拒和批判,其对中国乐教思想之旨趣难以有同情的共鸣。杨荫浏之后的中国音乐史研究渐渐对传统音乐思想转向温和、理解的态度,不过因史学的研究和论断极大地受制于哲学价值观念,一些判断还在延续。

在乐教方面,修海林的《中国古代音乐教育》采用制度史与思想史结合的方法,堪称研究中国乐教制度、活动和思想的集大成之作,不仅在广度上涵括了乐教史的各期发展,还在观念上澄清了中国乐教的宗旨,大大推进了当代人对古代乐教的理解,值得赞佩。其另两部著作《古乐的沉浮》与《中国音乐的历史与审美》从文化史的角度研究古代音乐文化,其中涉及美学思想,有不少精辟的见地。然主要为史学研究,哲学非其重心,论述较略。

另一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宗教音乐方面的研究。田青关于中国佛教尤其是禅宗与音乐的关联有一系列论文,如《佛教音乐的华化》《佛教与中国音乐》《禅与中国音乐》,系统梳理了历史上佛教以音乐作为修身、悟道、教化方式的脉络,对以音乐作为佛教修养的原委做出探索性的诠释,本书亦受之启发而试图在更普遍的层面上处理。

2.中国音乐美学、音乐哲学

20世纪初“音乐美学”引入中国,20世纪下半叶中国音乐学界开始探讨中国思想中“音乐之美及其审美规律”,并试图建构中国传统的音乐美学体系。蔡仲德的《中国音乐美学史》开一代之先,系统整理了中国历史上诸多音乐哲学观点,体大思精,堪为典范。但也存在时代反儒观念的局限,对传统音乐思想的把握有部分偏失。后来学者多是沿蔡仲德开辟的诠释路径继续推进。苗建华《古琴美学思想研究》,龚妮丽、张婷婷《乐韵中的澄明之境——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研究》等皆为此方面力作。总体而言,“审美趣味”“审美理想”无疑为中国音乐文化中一个重要部分,但不算其核心。中国音乐哲学不是“音本体”,而是以“心性陶养”“人格塑造”为始终之关注,更重要的是,心性修养和体验正是中国传统音乐审美取舍的兴趣所在,譬如“和”“静”“中”等审美观念都需要从心性修养体验中得到诠释。因此,若以“美学”来概括中国音乐哲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系统不匹配。要理解中国音乐审美活动,揭示审美现象之本质,当更深地切入心性哲学之中。

2001年新版《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撤销“音乐美学”词条,换上“音乐哲学”词条。[23]在国际上以“音乐哲学”取代“音乐美学”的学术转向下,国内音乐学界韩锺恩等学者开始积极反思音乐哲学的基础理论,表现出从关注“音本”到“人本”的转换。[24]从音乐美学到音乐哲学,学界逐渐从对“音之美”的原委探索归向人本之心性原理。

例如,牛龙菲(陇菲)以《乐道——中国古典音乐哲学论稿》为题,发表一系列论文,致力于从“道”的层面建构中国音乐哲学,提出很多精辟的见解,是难能可贵的突破。臧艺兵《作为文化的音乐》突破音乐本体和技术阐释,尝试将中国音乐思想融化到更广阔的文化、更普适的哲学原理中,给后人的发展留下很大的空间。另一位音乐学者宋瑾从心灵体验的角度,提出“心灵的真实性……成了音乐美学哲学基础问题的元点”[25]。轩小杨《先秦两汉音乐美学思想研究》突破前人固执于“美”的研究,提出“和”为中国音乐思想之核心的观点。叶明春《中国古代音乐审美观研究》以“平和”与“不平”来归纳历史上的音乐审美观,并开始注意到“心性论”乃是其审美评价的核心。劳承万《中国古代美学(乐学)形态论》更明确地点出,中国没有西方式的美学,只有心性文化体系中的乐学,对音乐思想的研究有正本清源的作用。这些都是可喜的学术新动态。

中国音乐学前辈于润洋1988年曾言,我国的音乐基础研究在民间音乐整理、音乐史、技术理论方面有长足进步,但在音乐哲学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是一片空白和荒芜,直接导致音乐创作、批评和史学研究的困顿。[26]当代“音乐哲学贫困”的状况20多年来有所改观,但仍旧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3.传统音乐思想研究

在专以中国传统音乐思想诠释为内容的研究中,检索起来,大略有三种进路:一为思想通史,二为专书专人论,三为文化泛论。

做思想通史者,乃按时间分人物、著作逐一而论,近年来有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如聂振斌《儒学与艺术教育》、蒋孔阳《先秦音乐美学思想论稿》(虽然以“美学”为题,但主要是音乐思想的分家研究)、祁海文《儒家乐教论》、苏志宏《秦汉礼乐教化论》,台湾学者张蕙慧《中国古代乐教思想论集》、李美燕《中国古代乐教思想(先秦两汉篇)》,日本学者水原渭江《中国古代音乐思想研究》。其中尤以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为此领域的扛鼎之作,对从古至今的音乐思想作了全景式的呈现和阐释。

以上这些研究从中国传统思想解读出发,对传统文化抱持较认同态度,克服了以往的偏见,将哲学根基和音乐素养结合得较好,发前人之所未发,覃思精研,殊为可贵。另一方面,思想史之主旨在于勾勒观念框架和认知模式的线索,从哲学视角来看,还可以对内在原理做深一步的探讨。

做专书专人论者,重心放在文本诠释和整理文本中各个范畴的关系。诸多研究围绕《礼记·乐记》展开,如王菡《〈礼记·乐记〉之道德形上学》、薛永武《〈礼记·乐记〉研究》,还有研究针对嵇康、阮籍、朱熹、王阳明、王夫之等人的音乐和乐教思想撰述。专论的好处是理解具体人物的思想可较充分,而来龙去脉交待稍嫌不足。

泛论礼乐文化者,乃发散到更广的文化层面讨论礼乐教化性质。早先有钱穆《略论中国音乐》,就中国音乐的文化精神有深刻的揭示,值得后学深思,但另一方面也不免有对西方艺术文化不算公允的讥评。当代涌现了一些从教育角度来研究传统乐教的专著,如金忠明《乐教与中国文化》、林安弘《儒家礼乐之道德思想:先秦儒家礼乐思想与道德实践之关系研究》和张玉柱《中国音乐哲学》。

综合考察这几种方式的长短,本书希望做出两方面的推进:其一,相较于思想史和专论的研究,本书不再分时期、分学说流派、分人物地处理乐教思想,理论的开合不以某一著作中的观点和概念为限;其二,相较于文化泛论,哲学理论的密度会较大,重在明其“所以然”。

(四)心性哲学对乐的研究

中国哲学虽然有着丰富深密的心性理论和实践工夫论,也不乏精详的礼乐教化思想(如王夫之的乐论),但从未将“乐”或“乐教”作为一专门的心性工夫来系统论述。后来研究心性理论的学者即便对乐教有所认可,也偏于哲学直感,只是片段式地论音乐某一方面的作用。

20世纪初,萧友梅等人痛惜中国音乐发明虽古却不甚发达,究其原因认为有三:一是知识界盛行辞章义理之学,鄙薄音乐,不屑于言说;二是虽讲音乐有益于人心治道,但陈义太高,对实际音乐无所影响;三是真正通音乐之道的习者弱于学理,不能阐扬其深义。[27]可见,一方面,熟通心性学的儒家学者普遍不重视音乐,或者仅止于泛泛而论,陈义太高而不够切实;另一方面,熟习音乐之深理者,又在学理方面偏弱,即使体会深湛,也难以说明。

尽管如此,现代新儒家学者普遍重视艺术精神,唐君毅、方东美、钱穆以及贺麟皆有艺术方面的专论。徐复观对音乐和乐教最为重视,认为孔子的艺术精神是以音乐为中心的。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与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儒道两家思想在文学中的人格修养问题》《摸索中的现代艺术》《谈礼乐》)等皆认为“艺术”与“道德”为中国文化的两大支柱,强调人格修养为文学艺术之根基[28],以心性为艺术的植根之处。唐君毅认为:艺术等一切精神之外显皆依于道德自我,或曰儒、释、道所共举的“虚灵明觉之心”。徐复观认为:“中国文化最基本的特性,可以说是‘心的文化’。” “心的作用是由工夫而见……研究中国文化,应在工夫、体验、实践方面下手。”[29]后来学者甚至以“工夫的乐论”[30]来概括徐复观的乐教主张,即在音乐学习中完成人格修养。新儒家前辈虽然未就“乐教”做系统完整深入的论述,然其指明的方法和根本判断特别值得后人用心:他们对传统艺术观的最大共识是以人本、道德旨向、心性为根基。

学界关于音乐如何影响心性的研究,现有的常见于集中研究某一人某一书的心性思想[31],持论平实公允,为之后会通的研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就理论深度而言,还主要在“情”的范围内谈音乐的心性作用。[32]尽管音乐艺术经验早已触及“性”与“意”的层次,但在现今音乐哲学理论中并未得到充分反映。

现代儒家学者对于重焕乐教之义而光大儒学有着深深的期许。贺麟称:“今后儒家的兴起,与新诗教、新乐教、新艺术的兴起,应该是联合并进而不分离的。”[33]徐复观关于“乐”有单篇文章《谈礼乐》,语重心长曰:“把礼乐的根源意义在现代中重新加以发现,或者也是现代知识分子值得努力的课题之一。”[34]

本书期待追寻前贤的脚步,尝试做出“致乐以治心”的当代诠释。在以下五个方面,本书的处理有所不同:

其一,不停留在“情感”的层次谈音乐艺术,揭示出音乐于立体心灵的全方位作用的可能性,特别是对深层性灵和意志的作用。

其二,不将“心性”作为个体的封闭内在体验,而把打开心量、融入群体也作为心性修养的一个重要环节。

其三,虽从中国心性哲学入手,但尽力搭建通于西方艺术和哲学的对话平台。人类的处境在东方或西方并无二致,核心问题是共同的,东西方对于音乐的心得体会亦颇能互证。在不同文化中寻求类似的现象和艺术体验,拓展眼界,打通因概念语词不同造成的隔阂。

其四,不再按照“儒家”“道家”“佛教”各自归类处理,因为这三家不仅在源头相通,且在思想史的进程中也日渐交融在一起,要切割处理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并且依三家平行分类,在解决“艺以修心”的原理问题上,不足以形成一个体系。

其五,不停留在纯理论上,尽量引入音乐家、艺术家等对音乐及艺术的感悟和理解。音乐是实践中的艺术,音乐实践心得极为宝贵。参合音乐体验,可以避免理论疏阔空洞。


[1] 〔美〕西摩·伯恩斯坦、〔英〕安德鲁·哈维著,肖聿译:《弹奏人生:西摩·伯恩斯坦访谈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2页。

[2] 贺麟:《儒家思想的新开展》,《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18页。

[3] 同上书。

[4] 宋瑾:《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于润洋主编:《音乐美学文选》,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第460页。

[5] 青主:《乐话·音乐通论》,吉林出版集团2010年,第39页。

[6] 〔美〕耶胡迪·梅纽因、〔美〕柯蒂斯·W.戴维斯著,冷杉译:《人类的音乐》,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第3页。

[7] 〔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三版),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年,第20页。

[8] 李美燕教授在《中国古代乐教思想(先秦两汉篇)》中指出,乐教“移风易俗”的理论根据有两端:一为先秦的心性论的观点,二为《吕氏春秋》和《乐记》中建立起来的“本于太一”“本于天地万物鬼神”的形上观点。(丽文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123页)

[9] 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457页。

[10] 1988年首期《音乐教育哲学通讯》(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发行,1990年美国国家音乐教育学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usic Education)正式成立了音乐教育哲学的专门研究兴趣组(Special Research Interest Group)。同年在印第安纳大学召开了音乐教育哲学的首届国际研讨会。此为其滥觞。

[11] Human Values in Music Education(1934),p.35. 转引自〔美〕戴维·埃里奥特著,齐雪、赖达富译:《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年,第25页。

[12] 〔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第三版),第11页。

[13] 同上书,第6—7页。

[14] 〔美〕保罗·哈克著,刘沛译:《走向功能音乐教育》,《人民音乐》2002年第11期,第33—36页。

[15] Margaret R. Mell的博士论文Body,Mind,Spirit:In Pursuit of an Integral Philosophy of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身、心、灵:追寻音乐教学的整合哲学》)运用“整合理论”(Integral Theory)提供的身、心、灵多元框架来处理音乐教育对人的影响,整理了这方面的学术发展状况。

[16] 于润洋:《对高等专业音乐教育问题的思考》,《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2年第1期。

[17] 李方元:《学术的重量:当前音乐教育问题谈》,2004年12月8日华中师范大学“博雅论坛”;马达、陈雅先:《当代音乐教育哲学论稿》,上海音乐出版社2010年,第114—126页。

[18] 如尹爱青《音乐审美教育的人学研究》(东北师大2004年博士论文)运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来定位音乐教育的根本价值;张业茂《音乐教育价值论》视野开阔,吸收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理论,并提出有新意的整体布局。

[19] 例如Jerrold Levinson主编的 Aesthetics and Ethics:Essays at the intersec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以及 José Luis Bermúdez同Sebastian Gardner主编的Art and Morality (Routledge,2003)中收录此方面的诸篇论文。

[20] José Luis Bermúdez:The Concept of Decadence ,收录于José Luis Bermúdez与Sebastian Gardner主编的Art and Morality(Routledge,2003),第111—130页。

[21] Elisabeth Schellekens所著Aesthetics and Morality (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2007)持此观点。

[22] 当今研究也可见于Michael Tanner的节选文章Sentimentality 〔收录于José Luis Bermúdez与Sebastian Gardner主编的Art and Morality(Routledge,2003),第95—110页〕。重新强调在生活理想上情感与艺术的连结,赵红梅、戴茂堂《文艺伦理学论纲》一书认为情感是文艺与道德的契合点;冯亚《音乐不能承载道德吗:与邓双林同志商榷》(《中国音乐》2001年第3期)从音乐美学的情感理论论证其道德教化的作用,如是等等。

[23] 参牛龙菲:《有关“音乐哲学”》,韩锺恩主编:《中国音乐学经典文献导读:音乐美学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第52—76页。

[24] 参考韩锺恩主编《音乐美学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中辑录的国内音乐界诸位学者此方面的论文,特别是韩锺恩《对音乐二重性的思考——人的物化与物的人化》《人与人相关——关于音乐美学哲学基础及其他的读解》,陇菲《音乐存在方式——同人之有关思路》。

[25] 宋瑾:《心灵的真实——关于音乐美学哲学基础的思考》,韩锺恩主编:《中国音乐学经典文献导读:音乐美学卷》,第85页。

[26] 于润洋:《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反思》,《人民音乐》1988年第5期。

[27] 萧友梅:《乐友社缘起》,《萧友梅全集》第一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第171页。

[28] 徐复观:《儒道两家思想在文学中的人格修养问题》,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二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3—283页。

[29] 徐复观:《心的文化》,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一卷,第19、24页。

[30] 张晚林、陈国雄:《“工夫的乐论”如何可能:论徐复观对中国古代乐论的心性学诠释》,《武汉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31] 如曾美珠《船山的诗礼乐及教化思想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12)、张树业《礼乐政教的心性论奠基:孟子礼乐论及其思想史效应》(《中国哲学史》2012年第3期),等等。

[32] 如熊申英的《乐以和同:东周之前的乐思想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

[33] 贺麟:《儒家思想的新开展》,《文化与人生》,第16页。

[34] 徐复观:《中国思想史论集》,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第2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