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初步设计阶段
1.设计说明
(1)明确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及项目相关基础资料。
(2)阐述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场地现有建(构)筑物及保留拆除情况,说明与场地相关自然因素。
(3)说明总平面如何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布置,使其满足功能、技术合理,说明功能分区、远近结合及发展的考虑,说明空间组织及与四周环境的关系、景观绿地布置等。
(4)说明竖向设计依据及布置形式,土方量初步平衡计算。
(5)说明人流、车流组织,停车设施、消防车通道、道路技术指标等。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7)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涉及总平面设计中的指标和标准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应阐述其情况及建议处理办法。
2.区域位置及现状分析
在相应的图纸中要明显标出项目位置示意,并表示出本项目与周边重要或有代表性地点的位置关系。分析场地现状用地性质、高程分布等。
3.总平面布置
(1)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
(2)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
(3)总平面图应在现状地形图上套画,标注用地范围;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名称;标注相邻单位名称,标明拟建建筑与用地边界线之间,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及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拆除的现状建筑,标明代征用地范围等。
(4)总平面图中应标注拟建建筑外形轮廓的尺寸,注明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5)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6)指北针、风玫瑰图、尺寸单位、比例。
(7)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列在总平面图上,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应标注单栋居住建筑规模(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和配套明细表。
4.功能及节点分析
表示方案中各功能分区间的相互关系,各单体或建筑群之间及规划建筑与已有建筑或已有地势在空间上、体量上、视觉上的相互关系。能充分表达方案意图的各类细部节点分析图,包括空间、绿化、竖向等。
5.交通分析
表示出不同人流、车流等流线间的相互关系、停车场的布置及停车泊位数量的表示。
6.绿化分析
表示出不同类型的绿化用地间的相互关系。
7.日照分析
用相关部门认可的软件计算后形成文字及图纸,表明本项目对周围建筑的影响。
8.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