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听力康复基本概念
一、概述
(一)听力康复学释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世界卫生组织对功能、残疾和健康国际分类标准》(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2001)倡导的“WHO-ICF 模式”,听力康复、治疗和干预策略实施及效果评估应更加关注环境和个体因素对听力障碍(以下简称“听障”)者功能的影响,即影响其活动、限制其参与能力。由于关注降低患者生活质量与社会活动参与能力以及这些要素相互之间的能动作用,提出了广义的听力康复理念。除了基于人体功能结构的医学治疗外,还应准确地界定听力康复后功能受损、活动类型及社会参与度与各要素对听力障碍者的生活质量影响的能动关系。倡导全面听力康复模式和实施全面康复计划。采取生物-社会-心理的康复模式确定以听障人士需求为中心的个体化的康复目标。
现代听力康复的内容应该涵盖满足听障人士个体需求的不同方面,即通过听力康复干预和康复服务减轻听力损失对听障人士造成的各种影响。不仅要提高和促进他们言语接受和言语表达的沟通交流能力,还应帮助听障人士树立对待听力损失的的正确态度。促进他们理解和接受听力损失所导致的问题,从而降低听力损失对他们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以及心理的影响,改善听力损失所导致的活动限制和参与局限,达到提高生活质量的最终目的。
听力康复学的含义是通过系统、全面的康复干预方法来减轻听力损失导致的活动限制和参与局限,从而改善和提高听障人士的交流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工作和生活。同时对由于听力问题给他们造成的生活和心理的影响提供医学咨询和心理疏导,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听力康复中的心理咨询过程,能够使听力师与听障人士建立起信任的医患关系,同时可不断增强听障人士由于听力损失所造成生活、工作困难而减轻的信心。心理咨询对提高听力康复的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它能最大程度地改善和提高听障人士的生活质量,以及听力康复的满意度。
(二)专业化、个性化、系统化的听力康复
1.通过各种康复干预方法帮助听障人士正确应对听力损失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这些影响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它会随着听障人士自身状况以及所处的环境而产生变化。在整个听力康复的进程中,听力康复的目标、方法和计划也要随着听障人士的需求进行不断的调整,从而减少听力损失在日常生活、工作以及社会活动中给他们造成的困难。
总之,现代听力康复的工作重点和专业范围都更加偏重于减轻听力损失对听障人士在不同功能领域所造成的影响。
2.利用生物-社会-心理的康复模式,意味着听力康复的过程主要是针对如何改善和提高听障人士的日常活动和社会参与的程度。需要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对待听力损失及对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帮助他们主动参与到康复的进程中去,从而让他们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和工作,提高生活质量。包括解决生理机能上、心理上、职业上和社会生活上的需求,从而实现康复的最终目标。
听力康复的内容不仅要包括确认听力损失的存在、诊断听力损失的性质、为听障人士提供不同类型的康复手段,而且还要帮助听障人士树立一个对待听力损失的正确态度。在听力康复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需要根据个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应个体的听力训练以及其他康复手段,从而克服由听力损失引起的活动限制和参与局限。听力康复不仅要对听力损失本身的性质进行诊断,对听力损失予以适当的补偿,以便改善和提高听障人士言语接受和言语表达的沟通交流能力;还要针对听力损失造成的生活和心理影响进行咨询和疏导。遵循现代的康复理念和康复管理模式,听力康复往往是一个跨学科的工作,需要耳科医生、听力师、助听器验配师、言语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和康复医师及教师的共同努力去完成。以听障人士的需求为中心,为他们提供全面、综合的康复服务。
听力康复的进程包括5个关键步骤,即评估、整合和决策、初始康复、持续康复及效果评估。制订出一整套个性化的听力康复疗法和康复计划,包括评估、测定、康复、补偿、调整、训练、咨询和应对等方法,进而改善和提高听障人士的生活质量。鼓励患者树立康复信心,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帮助听障人士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不同听障人群,如儿童、成人及老年人的听力言语康复策略应有差异性。
英国听力协会在2012年发表的听力康复指南中特别强调听力康复的关键职能是以听障人士为中心,具体内容包括:①确认听障人士的个体需求;②根据具体需求共同设定听力康复目标;③协商制订听力康复策略;④充分利用自我管理来达到最佳听力康复效果。
在听力师、助听器验配师持续的、积极的帮助下共同努力,提高听障人士的听觉能力,以便听障人士能获取更多的信息,促使他们对听力康复采取更加主动的态度并参与其中。通过他们自己积极主动的参与,实现预定的康复目标,取得更好的康复效果,更大程度地提高听障人士的康复满意度。
通过听障人士的积极参与,可以更好地总结他们的康复经验,并调整在康复过程中感觉不适的康复方法,重新调整一些康复手段。使其更有针对性地解决听障人士实际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改善听力损失所造成的活动限制和参与局限,这一点在社区康复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二、系统化的听力康复
系统化的听力康复是指综合地利用听力学、社会、心理、教育和职业的干预方法,尽最大可能使听障人士消除或减少听力损失对他们在听觉能力上、心理上、社会生活上和工作上的影响,使听障人士最大限度地恢复他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
1.人类对外界声音的感受、言语的感知以及语音的形成从一出生就开始了。出现在任何年龄段的听力损失都会对儿童听觉和语言发育产生影响。同时还会影响其认知和学习能力,甚至影响其他生存能力的发展。对先天性听力损失婴幼儿应尽早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辅以科学的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和行为治疗康复以及相关的教育等内容,可促使其获得正常或接近正常的言语发育。坚持全面康复的理论,融合健康、科学、语音、艺术、社会等学前儿童的五大发展领域,可促进听力损失儿童的全面发展,最终助其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2.成人的听力言语康复对象是指18周岁以上的听力语言障碍者,根据听障发生的时间和对语言发展造成的影响程度,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退行性听力障碍:是指随着年龄的增长或代谢异常等原因导致的听觉功能减退。绝大部分为老年性聋,另一部分与年龄无关,属于器官或系统机能退化。其主要特征是听力障碍不仅发生在听觉器官,还发生在听觉传导通路和听觉中枢。典型的临床表现是先出现听力障碍,随后逐渐出现语言交流障碍。尤其在噪声环境、集体活动或打电话交谈过程中出现障碍。如不及时进行干预,他们可继发心理、情感以及认知能力的变化。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这个群体的数量正在快速增长,已成为成人听力言语康复的重点关注群体。
(2)语后听力障碍:是指已经获得系统的口语能力,由于感染、药物、噪声、疾病、外伤等因素出现了不可逆的听力损失。这种听力损伤主要发生在听觉系统的外周部分,听觉中枢的功能一般不受影响。这个群体的主要特征是早期只表现为听力障碍。如不加以干预,会逐渐导致他们的语言韵律和清晰度发生改变,进而影响他们的语言交流。且由于他们绝大部分人处于工作年龄段,早期康复非常重要,康复效果也最为明显。
(3)语前听力障碍:若在儿童期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早期干预措施,错过了听觉和语言发育的关键时期,将影响他们正常语言能力的形成。主要特征是既有较严重的听力障碍,又有影响社会交流的语言障碍。由于低龄听障幼儿缺乏“语言思维”能力,成年时大多数人已经形成固有的沟通与交流习惯和方式,听力康复效果欠佳。借助康复设备提高他们与他人语言交流能力和非口语性交流技能(例如唇读或手语)就显得尤为重要,可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作为康复目标。
三、听力言语康复的主要目标
成人听力言语康复的主要目的是让听障人士回归社会,康复效果的评价可提示他们融入社会的程度。如果康复效果评价显示,在嘈杂环境中他们也能自如地与他人进行口语交流,基本上就可以融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老年人听力康复首要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残余听觉功能来保持听说交流能力。通过准确地使用放大和辅助听力装置,辅以科学的交流方法,达到理想的听力康复效果。从事老年听力康复工作必须从生理、心理、康复方法等多方面入手,为老年听力障碍患者提供切实可行的听力康复服务,积极预防和最大程度地降低听力障碍给他们带来的不良后果,从而取得预期的康复效果——健康老龄化(healthy aging)。
老年人听力康复的方法:老年人听力康复内容主要集中在听力评估、助听器、人工耳蜗干预前后的咨询、唇读技术及聆听技巧训练。老年人听力康复过程应有家庭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这样才能使老年人获得最佳的康复效果。
老年人听力康复是通过各种方法(包括咨询、诊断、选择合适的助听装置、引导和训练等)减少听力损失对他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质量的消极影响,重返社会。老年听力康复不仅要使其适应周围的环境,还需要在听力康复过程中家庭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的配合,社会包容度的不断提高和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使听障老年人最大程度地重返社会。这是一个集多学科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政府、专家、听力障碍患者等的长期努力与坚持。总之,听力康复的最终目标就是最大程度地满足听障患者达到有效交流的基本需要。
四、听力言语康复的原则
(一)以需求为导向
听障儿童康复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语言,而听障成人康复的目的则主要是适应社会。因此在制订听障成人康复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工作性质和生活环境(需要的聆听环境)。实施听障成人康复计划时场景的布置、词句的选择、语言的使用要尽量接近他们的真实生活,以特定需求为中心是成人听力言语康复的首要原则。
(二)三级预防
三级预防是指针对防止听力残疾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佩戴助听器、社会救助、康复训练等措施。听力损失严重影响患者的语言发展、社会交流以及就业能力,对患者的认知、情感、心理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加强对听力下降高危人群的听力筛查、积极预防和治疗听力损失、提供精确的听力学诊断、个体化选配助听器或人工耳蜗植入,以及系统的言语康复训练,对于听力损失的患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提高老年人听力筛查的意识,对老年听力损失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治疗至关重要。
1.老年听力损失的早期发现与诊断流程
建立一套适用于基层、能分级、可推广普及的老年听力损失评估体系,将老年听力损失的发现和筛查落实在社区医院,发现问题后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将有利于建立老年听力损失干预体系(图1-1-1)。
图1-1-1 老年听力损失评估体系及流程
2.老年听力损失的预防措施
分为初级、二级和三级预防。初级预防控制导致病理损害的疾病病因;二级预防是指治疗引起听力下降的疾病;三级预防是指防止听力残疾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佩戴助听器、社会融合、康复训练等措施。各级政府也在通过提供更多的社会救助服务、制定预防及治疗耳聋的相关政策,以提高听力损失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满意度。加强科普宣教,对可预知和可预防的因素进行个体防护,提倡健康生活方式以推迟老年性聋的发病年龄,积极防治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与听力障碍相关的疾病,这些都是降低继发性耳聋发生率的积极预防措施。
五、听障儿童康复教育
(一)关于听障儿童康复教育的目标
听得明白讲得清,交流自如算成功。听障儿童康复教育的内容概括为四个方面:听障康复要成功,听觉康复要先行,言语矫治是桥梁,语言认知莫放松。听觉康复主要是解决听障儿童“听得明白”的问题,这是听障儿童康复教育的重要环节,在听障儿童康复教育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二)听觉能力发展四阶段理论
听觉能力发展四阶段理论在国内外听觉康复领域被广泛认可。这四个阶段分别是:听觉察知、听觉分辨、听觉识别和听觉理解。在听障儿童(0~18岁)不同的康复教育阶段,应根据听障儿童的年龄、听觉言语发展水平和康复教育效果、家庭及社区康复教育资源等因素为听障儿童选择适合其发展的康复教育模式和课程。目前比较常见的康复教育模式有5种:机构康复模式、社区家庭康复模式、智慧康复模式、融合教育模式和聋校教育模式。不同的康复教育模式采取不同的康复教育课程体系。
六、如何应用本指南
本指南提出全面听力康复概念,听力康复服务须由获得认证的听力学专家提供,有多学科组成的团队提供听力康复服务。人员组成包括听力师、助听器验配师、临床医生和语言病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及心理学和教育学等其他听觉言语康复专业的专业人员,还需患者和家属及社会的积极配合。全面的听力康复可以使患者全面介入、认可患者本人的知识和经验及自主权和能力,积极参与康复全过程,从生理和生活各个方面得到康复干预,从而获得最佳的康复效果。
指南分为听力损失诊断和听力损失干预。内容包括诊断标准、原则、方法和效果评估。
本指南主要为从事此项工作的听力师、耳科医师、助听器验配师、听力和言语康复师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提供指导性意见。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听力损失的诊断和干预工作,全面提高听障患者的康复效果。本指南可视为临床实践探索的第一步,希望可以对中国听力康复事业产生推动作用。
(周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