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国的民族福利制度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充当了国家宏观调配的有力工具。在优惠政策实施大半个世纪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快速推进,民族福利制度的生存空间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几年来,围绕民族身份的制度性划分以及区别性对待的争议日益增多。国内不乏对民族认同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关于民族福利制度的道德评判以及必要性讨论更是不胜枚举。所有研究似乎都蕴含着一个不证自明的理论预设,即民族政策通过人为地将公民划分为不同民族,会强化大家的民族认同意识,从而影响到中华民族大融合。本文则着力于验证其中的逻辑推演过程,即民族福利制度是否能强化公民的民族身份认同,民族身份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又是何种关联。因此,本文以新制度主义为理论视角,探讨民族福利制度与民族认同的关系,一方面深挖民族福利制度作用于民族认同的内在逻辑过程;另一方面探讨嵌入已有民族认同结构的行动者如何解构制度的作用语境。从而推演出民族福利制度与民族认同的因果关系,以及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内在关联。因此,本研究将有助于深化对民族认同的理解,同时通过运用第一手资料来评估民族福利制度的实际成效,为相关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提供丰富的经验材料。
本研究采取定量研究与质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并以定量研究为主、质性研究为辅。在定量分析部分,将自变量民族福利制度操作化为制度认知度、制度享有度和制度满意度。而针对因变量民族认同的分析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少数民族的族内认同;二是汉族的族际认同;三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在质性研究部分,分别从制度的认知背景、享有行为、态度评判三个部分分析行动者对制度作用语境的建构,补充说明在定量分析中无法进行准确操作化的结构性因素。本文以贵州省的1572份问卷调查数据和44份个案访谈资料为依据,通过对两种不同性质实证资料的综合运用,首先清晰描述了各族民众民族认同的现状,进行了不同群体特征和阶层特征主体民族认同的差异比较;其次分析了民族福利制度对民族认同的作用逻辑和行动者对制度作用的行动解构;最后总结了本文的研究发现,探讨了相应的政策意涵。
定量研究结果表明,首先,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各因子表现各异,且表现出多方面的群体差异和阶层差异特征。其次,在福利制度对民族认同的作用验证方面,制度认知度对少数民族的总体族内认同、荣誉意识、身份认定有显著正向影响,但并不能显著作用于传统维系和归属意识,同时对其族界意识和国家认同有显著强化作用;能显著提升汉族成员的族际通婚意愿、学习意愿、交往意愿、标签效应,弱化汉族成员的相对剥夺感,强化其民族情感,但对族界意识无显著影响。制度享有度对少数民族成员的总体族内认同、荣誉意识、传统维系、归属意识无显著影响,仅仅对其身份选择起着强化作用,同时能够显著提高少数民族成员的族界意识和民族情感;能显著提升汉族的族际通婚意愿,降低对少数民族的标签作用和自身的相对剥夺感,弱化汉族成员的族界意识,提升其民族情感。制度满意度能够显著提升少数民族成员的总体族内认同、荣誉意识、传统情结、归属意识,强化其民族情感,但对族界意识无显著影响;能明显强化汉族成员的族际交往、学习意愿,降低其对少数民族成员的标签效应和相对剥夺感,但是对汉族成员的族际通婚意愿、族界意识、民族情感无显著影响。质性资料分析表明,行动者对民族福利制度的结构性认知背景包括,少数民族群体对于传统的疏离;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刻板印象;少数民族对污名的内化;我国历史悠久的父权制文化;血统、体貌、语言、外在刺激物等民族分界元素。行动者对民族福利制度的实际享有行为包括:少数民族群体中参差的认同;基于福利的计算;民族认同的多层与共生。行动者对民族福利制度的道德评判包括:少数民族对民族福利制度的福利依赖;少数民族和汉族对福利制度参照性公平的判断;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多元文化适应策略。
结合制度对行动者认同的量化分析与行动者对制度行动解构的质性研究可以发现:少数民族群体中出现民族认同的工具性取向;各行动主体对公平的参照性判断;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的群体性适应;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层次性共生。因此,本文认为需要从制度设计、制度执行、制度评估方面予以优化,以进一步完善民族福利制度,构建更为融洽的民族关系。首先,在制度设计层面,实现从低度普惠到适度普惠的转型:我国的民族福利供给应该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在目前的普惠制方式中逐渐优化福利对象的确定方案,实现更高水平的“精准”普惠。其次,在制度执行层面,需要实现从认知到享有的优化,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各主体对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督,打击投机和造假行为。最后,在制度评估层面,要及时发现制度实施结果与预定目标之间的偏差,填补制度疏漏,完善制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