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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性心理

心理何以创伤

心理创伤,是由突发的或持续的恶性事件引发的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事件可以称之为创伤性事件?什么样的反应可以称之为心理创伤?出现心理创伤后我们应该怎样办?

(一)心理创伤的形成

常见创伤性事件或严重生活事件包括:遭遇暴力侵犯、危及生命的交通事故、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死里逃生、被监禁、被折磨、儿童期持久地被虐待、亲历所爱的人去世,等等。

严重的生活事件发生之后,有的人能够很好地应对,而对有些人来说,某些严重的生活事件却成了长久的严重的创伤性事件。

有研究表明,约占70%的当事人可以在没有专业人员帮助的情况下自己消化其创伤;另外30%的当事人则或多或少会由此而产生心理障碍,在日后表现出焦虑、抑郁、躯体形式障碍、进食障碍、睡眠障碍、酒依赖和药物依赖等不同的症状。

心理创伤就好比躯体创伤,如果受伤者的自我功能强、人格较健全,他的机体免疫力和抗感染能力就强;如果受伤者能够获得很好的社会支持和帮助,那么他的躯体感染得到了很好的外源性帮助,如同有效的消炎药会有利于感染伤口的愈合一样,心灵的创伤也会愈合。如果受伤者没有外源性帮助或自身免疫力差,则会引发并发症,影响日后的功能。

在严重生活事件发生后,是否成为当事者的创伤,主要取决于事件的严重程度和个体的易感性。

(二)事件的严重程度

事件越严重对当事人越易形成心理创伤;当事人遭受创伤事件时的年龄。这一点非常重要,受创伤时的年龄越小,未来形成的心理创伤的可能性越大、心理创伤也越严重。幼年期是形成无意识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形成足够的整合能力,还不能把创伤事件进行正确的加工,也不能用语言清晰地表达出创伤体验、创伤过程等,所以,创伤事件就留在了当事人的无意识当中,对其日后的生活会有很重要的影响作用。

同一年龄段的人遇到相同的创伤事件,每个人的反应不同,这与每个人的个性特征有关。例如,学生宿舍里有人自杀,有的人很快就能投入正常生活,而有的人反应却很强烈。

(三)社会支持系统的完善程度

社会支持系统是指当事人在受到伤害时以及之后,外界(家人、同事、朋友、邻居以及整个社会)所给予的关心、帮助、支持。这个系统越完善,当事人形成创伤的机会就越小。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创伤性事件

创伤性事件的发生引起的伤害和痛苦必须超出当事人的最大心理承受能力,使用心理防御机制已不能使当事人内心平静下来。而且当事人必须在该事件中体会到被抛弃感和无助感。

2.再体验

再体验表现在两个方面:

(1)侵入性。是指一些被压抑到无意识里的经历有关的噩梦,他们为此十分恐惧和痛苦。

(2)扳机。是指一切能引起创伤回忆和创伤体验的外界线索,从各种感观获得,以视觉多见,还包括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也可以是某种特定感受,即各种感觉道的整合。例如,一个曾经在公园的松林里遭到过性侵犯的人,可能会在再次闻到松树的气味或者再次踩在松软的松针上时体验到曾经的痛苦情绪。

3.回避

国际上关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常用的有两个:一个是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分类——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另一个是美国精神病学家协会颁发的《心理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四版)。在这两种诊断标准中都提到了。创伤后应激障碍。虽然创伤后应激障碍是一个时段性的诊断,而且该诊断也不是创伤后必然发生的单一疾病,但这一诊断标准对于我们理解创伤的发生和进程非常重要。需要说明的是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中说明症状发生在创伤事件后的16个月内,可是临床中发现情况并非如此,有时症状是在事件发生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后出现。

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和诊断创伤内容反复地不受控制地出现在当事人的意识层面,使当事人被迫再一次体验痛苦的过程。包括两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闪回。典型的表现是创伤事件的片段如同黑白影片中的一个个画面一样,在当事人的脑中反复闪现,其感受会十分痛苦。

第二种形式是噩梦。当事人会反复做一些与创伤性事件后,当事人对任何能令其回忆起创伤体验的刺激存在持续的回避行为。这些刺激既包括一些事物、情景,也包括与人在一起的情感反应,它们都会引起当事人的回避。

回避的两种表现:躯体形式障碍——各种形式的疼痛、失眠等。克服创伤体验的特殊应付方式——离群索居。遭受创伤后,当事人对他人不容易信任,离群索居可以避免其与他人发生任何形式的情感联系,所以也就不容易引起受伤害的感觉,就不会勾起其曾经的痛苦记忆,还能暂时保持当事人内心的平衡。

防御性的遗忘或警觉。

(1)防御性的遗忘。研究表明,防御性的遗忘与创伤的严重程度呈正相关。参与战争和童年期受到过虐待的人防御性的遗忘发生率最高,而童年期遭受过性虐待的人防御性遗忘的发生率还要更高。防御的遗忘包括创伤后的全部和部分遗忘。

(2)警觉。创伤性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可出现易激惹、睡眠障碍听力增强、注意力障碍等问题。

4.时间的界定

在前面提到的两种诊断标准中都提到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在创伤事件后的16个月内,但也都提到了会有延迟反应。在临床中发现,有时症状是在事件发生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后出现。创伤的研究始于越战之后,因为许多老兵回国后虽然政府给予了很好的待遇,但在战争后的几年,甚至十几年之后出现了酒依赖、药物依赖、自杀或者杀人等严重的心理反应,由此引起心理学家的重视和研究。

(四)心理创伤的类型

在创伤学中,把心理创伤分为创伤工具型和创伤型。

1.创伤工具型具有以下特点

(1)偶发的创伤事件。

(2)心理干预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2.创伤型心理具有以下特点

(1)重复发生的严重的创伤过程。

(2)在儿童期发生。

(3)尚处于心理发展过程当中。复杂型创伤后应激障碍,比如儿童期长期的躯体虐待、情感虐待或性虐待等。

(4)在成年期发生,具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特点,比如,一次偶发的交通事故后出现的症状。

不同的创伤,具有不同的症状,要求不同的治疗方法,有不同的愈合。老百姓对于创伤事件的通常做法是:你就把它忘了吧。但是真正的创伤事件能被忘记吗?为什么不能被忘记?它是以怎样的形式储存在我们的脑中?特殊的储存方式提示心理治疗要采取怎样的特殊形式呢?这都需要科学的界定和诊治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1.创伤性回忆的特殊性

有研究表明:创伤性回忆是感觉道的碎片式回忆。4个被试关于自己创伤记忆模式的报告的结果表明:创伤性回忆主要是以单一、片断的知觉回忆存在,而且并不一定与创伤经历有关。

画面回忆中,混乱的感官印象和凌乱的片段的回忆(而非叙事似的回忆)是心理创伤的典型症状之一,而且很少随时间的流逝而减少,所以需要及时、正确地处理,否则一生都会带着这些创伤性的记忆,使这些记忆会在压抑和侵入之间震荡。

2.神经生理的有关研究

Rauch等人作了一项有趣的研究,运用PET(正电子放射扫描)记录被试阅读实验设计内容时脑的相关部位代谢和生化的改变。该结果证明:在重新体验创伤的时候,情绪中枢活跃而语言中枢被抑制。该结果解释了创伤后的暂时性失语,以及创伤后无法做到完整地叙述创伤过程的现象。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观察,当情绪特别激动时,比如特别气愤或特别高兴时,语言表达往往比较困难。而一般正常的状态是右脑接受一些情绪信息,再传到左脑进行语言加工,完成左右脑的循环和加工过程。可是创伤性的信息因为情绪信息过于强烈,使得语言中枢受到抑制,未完成加工过程,信息就储存在右脑中。

3.心理干预的特殊性

由于当事者创伤性记忆的特殊性要求心理干预的特殊性。创伤性记忆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显性记忆部分,即当事者能进行叙述的情节部分,一般储存在左脑;另一个是隐性记忆,一般储存在右脑,与负性情绪相关联,是最需要处理的部分。隐性记忆全部或部分与无意识有关,并参与回避行为。创伤病人经过治疗后知道了创伤的症状、发生、发展以及应该如何看待创伤、该怎么做,但当遇到有关情境时所体会到的恐惧或痛苦却和治疗开始前没有什么两样,行为上还是表现为逃避。所以,创伤病人要求有一种特殊的治疗方法——心理创伤的治疗和EMDR(眼动脱敏和再加工治疗)疗法。

创伤病人的治疗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建立治疗关系、针对创伤的治疗、帮助病人重新融入生活。在这三个阶段中,不同的治疗师可以运用不同的治疗方法,比如认知行为治疗、精神分析治疗等,只是在第二个阶段加入EMDR治疗,这样会使治疗效果更好。

4.治疗关系的特殊性

因为创伤病人常常在创伤中失去了对人的信任,所以与创伤病人的治疗关系非常难建立,但良好的治疗关系又是一切技术实现的基础,所以,创伤病人的治疗要求治疗师应该是治疗经验丰富、经过良好培训的。

(五)良好的治疗关系

良好治疗关系的建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控制和选择。因为在创伤中受害者体验到的是失去控制、无助感、不安全感、被抛弃感,所以,治疗师要作为一个安全稳定的客体出现,让病人感到治疗师是安全、稳定、可以充分信赖的。

(2)原则、制度、合同。治疗开始时要告知病人,治疗过程中病人可能会出现比治疗开始时还糟糕的状态,如果出现严重抑郁症状时病人会被治疗师转介给临床医生进行服药治疗。

(3)安全、尊重、共情。类似于其他的心理治疗方法。

(4)不能权利滥用。治疗师不能利用自己的权利做治疗以外的事或者破坏心理治疗的设置。

(5)容器。治疗师要像一个容器,因为创伤病人有很多与众不同的地方,而且有时也是很有攻击性的,治疗师要承受病人的攻击,因为创伤病人怕被别人抛弃,所以他们在人际交往中要试探别人是否可以信赖。

(6)边界。创伤病人经常是在创伤中自己的边界被打破,所以他们也经常会在治疗中尝试打破与治疗师的边界,治疗师一定要意识到这一点,否则极易造成自己的衰竭。

(7)EMDR治疗。包括稳定化、创伤的处理和重新融入生活。这种治疗必须由掌握该技术的专业治疗师来进行,因此,在这里就不多说了,读者知道这个程序就可以了。

性心理差异

生活中,年轻的男性经常抱怨女性不够热情、缺乏性欲,年轻女性则反过来抱怨男人只管自己、不懂温柔。但是在35岁以上的年龄组里,情况开始颠倒过来,经常是女性抱怨男人在性生活中过于冷淡。这就是人到中年之际的常见现象——男女性互变。具体说来,中年男女性互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性欲强度

在传统社会里,女性做姑娘时必然是“性白”,因此必须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逐渐适应和享受性生活,随之又要怀孕、生育、哺乳、拖儿带女忙家务。所以,女性往往要到30岁以上才能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欲望来投入性生活。这时少女的羞涩已逝,性生活也有了一些经验,因此,女性长期被社会文化所压抑的性欲,就水到渠成地喷涌出来,甚至判若两人。

男人正相反,他们的性能力高峰期是在青春期开始后的第一年,最强盛期是20~30岁,35岁之后会逐渐减弱。但是在传统男权社会的强力束缚之中,男性不能认识到这一点,结果就凭空生出许多对女性的怨恨,似乎一切都是女性的不对,总是大唱“女人是祸水”之类的调子。

(二)体表的性敏感区

年轻时,男人的性敏感区几乎只有一处,就是阴茎,尤其是龟头后的冠状沟部位,大有一触即发之势。若是女性此时抚摸他身体的其他部位,他反倒觉得是多此一举。女性则相反,她的性敏感区几乎遍布全身,相当多的年轻女性,只要周边的敏感区受到恰当和足够的刺激,哪怕并没有触及阴蒂和阴道,也会出现强烈的性反应和性高潮。这是男女在性生活中的重大区别。所以,大部分新娘没有一个不渴望被细腻和持久地抚摸,而新婚之夜双方的矛盾和不如意,也大多与男女性敏感区的差异有关。

随着年龄的增长,男人的体力和性欲都在逐步衰减,阴茎和龟头也越来越不敏感,因此常常在性生活显得很勉强。这时,男性往往需要妻子从他身体的周边开始刺激,然后再逐步向中心(阴茎)集中,最后才投入性交。天长日久,男人也就越来越渴望被充分、细腻和持久地爱抚,男人的性敏感区也就逐渐从中心向周边扩散,慢慢地遍布全身。中年女性又是恰恰相反,随着肉体的逐渐松弛,她们在性交之前做准备的时间越来越短,在性生活中,越来越需要直接和强烈地刺激,因此,不由自主地越来越把感觉集中到阴蒂、阴道或者其他少数几个身体部位上。原来那些遍布全身的性敏感区也就越来越向中心集中,以至于如果不直接地对集中点施与强刺激,她们就难以达到性高潮。

(三)性爱观念

对于年轻人,西方有种说法:男人通过爱来实现性,女人通过性来实现爱。我国也是如此,性与爱的关系可以分为,有性而无爱、先有性后有爱、性与爱同时都有、先有爱后有性、有爱而无性。越是年轻的男人,越容易相信前面几种,而越是年轻的女人则越容易相信后面几种。这种男女性爱观念的差别在日常生活大有体现。不管一个小伙子多么爱一个姑娘,如果姑娘说只有到结婚才可以性交,他也会知难而退。但是,一个姑娘却能对鸿雁传书的精神恋爱坚信不渝。所以,如果面对一个始终不肯就范的女郎,男儿恨不得一语道破:最终不都是为了那个吗?而面对小伙的口出狂言,姑娘常常大惑不解:除了那个,他还有没有别的?

中年之后,男人的话开始变成“万恶淫为首,夫妻情如山”,也不再信风流倜傥尽在床上,反而力求相知相亲、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相依为命。而中年妇女则普遍把性与爱融合在一起来看待。她们开始把姑娘时期对“纯情”的迷恋看作太年轻、不懂事,也开始敢于向丈夫提出性要求。如果丈夫不能充分地给予,她们也敢于向同年龄、同性别的人诉说,她们的牢骚也变成了“连那种事都没有了,他还说他爱我”。她们开始认为只要爱不要性是很奇怪的。

对于这些情况的变化,年轻时期的男女朋友,如果能了解一些,将有助于了解配偶的性心理特点,从而使夫妻性生活更加美满。

性心理治疗

(一)基本分析

现在很多人总是在追究这样一个问题:出现不和谐的问题是男方多还是女方多?不和谐的责任主要是男方还是女方?

有资料说:从就诊的情况看,是男方多,但实际情况也许女性要更多一些,女性在性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性问题远远高于男性,只是大多数的女性还都不愿意到医院去,就这个问题咨询或看病。毕竟男性性生活的过程要相对简化得多。

我们认为,这不是和谐不和谐的问题关键,关键在于为什么。不和谐从心理上的障碍因素分析,主要有:

对婚前性自慰或手淫的误解和偏见,认为是不检点、不道德、不健康的,而且是伤身体的,会影响婚后的性生活,影响生育。女性在对性生活的认识和态度上更谨慎些。

婚前曾经有过性经历,而且是失败的性经历。

没有预备知识的储备,似懂非懂,要么特别的理想化,要么就是另一个极端过分敏感。女性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更严重一些。

心理素质较差。这是当代男女共同的、最大的弱点,也是最致命的。

这些都可能导致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久而久之成为一种负担,在行房事时常常伴随着严重的紧张、焦虑,必然影响性功能的正常发挥。这似乎是一个相当一部分夫妻性生活都要经历的很痛苦的初级阶段,有的心理障碍越来越严重,自己也就越来越坚信了,结果认定自己就是这样。实际上,自己根本就没有毛病,只是由于一次失败的经历,激起了强烈的精神暗示。处理好了,确实能够使今后的性生活更加和谐,如果处理不好,几个回合以后,就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的状态,性生活的不和谐便是必然的了。

(二)关注误导

网上有人在分析夫妻性生活中由于勃起功能障碍这一典型案例时,强调男女双方都有原因,并且指出:

在临床上,男方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更多。其实不然,这是一种误导。临床上的勃起功能障碍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心理上的,一方面是器质性的,但所表现出来的则往往是混合形态。初为夫妻时,男女双方性生活中发生的情况多半是由于各自的心理准备不足、茫然无措的心因性障碍所致,而且女方的问题更严重些。

当然,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婚前性行为的放纵、婚外一夜情的泛滥,以及手淫、自慰的方式和渠道的多样化,性生活知识的普及,甚至性行为观念的转变已经远远地冲破了当代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风尚的束缚。

所谓的障碍问题不必责任化。有的时候,性治疗强调双方的参与,如果双方都能积极地参与的话,这样才能治得好。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实际国情是:夫妻之间的性生活问题不易太过于直接的面对面。特别是面临性功能方面的协调时,面对面的商量、探讨问题,其实是一件很艰难,甚至很尴尬的事情。所以,面对面的效果一般都不如间接一些的更好、更圆满。即使是面对医生,也是单独面对,比共同面对要好得多。

另外,医院的诊断和治疗,都有一个盲区。诊断性功能障碍的时候,在临床上很强调:一定要有规律的性生活。但这个规律,根本上不能等同于夫妻之间。不是说给定一个规定的时间段,就能解决问题的。人的心理状态变幻莫测,性生活和谐的规律也不是简单的以一个规律的养成就能养成的。

如果非要讲求规律性,那么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心理素质上的共鸣程度和互相适应性。怎么在性交的形式上给对方一种新的感觉呢?这个问题比较极端了,但是有人很感兴趣。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网上有人大胆地单从性的角度提出:好的方式是换人,这就涉及一个很严肃的社会规范和法律、道德伦理的问题。如果简单的从性生活本身来讲,经常调整性生活的环境、时间、姿势,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好办法。但有的人喜欢固定,几十年如一日,或者固定在每周几次,还有的夫妻完全是随机性的。只要夫妻双方认同和习惯,也无可非议。有的人喜欢模式化,有的人不喜欢,如果能保持情感的稳定性和冲动性,促进性生活的年轻与活力,这本身不是问题。

(三)敏感问题

很多人都很讲究所谓第一次的成功与否。其实对第一次而言,既要有比较充分的认识和心理准备,也不要太过于重视,把它当作一种心理负担。要知道,任何一件事情第一次都不可能做得很好。即便第一次有问题,也是很自然的。经过一个必然的过程以后,会好的。要建立这样一个信心。

有的男性早晨勃起有力,喜欢早上醒来性交,但晚间不是很有力量,因而很苦恼。其实大可不必,大多数人的性生活都选择在晚上时间,因为时间比较充分。之后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第二天上班是依然精力充沛。而单纯从性行为的角度讲,早晨性交应该是很好的。经过了一个晚上的休息,双方的体能都达到巅峰的状态。如果选择周末或第二天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的时候,就可以安排在早晨。

如果第二天的事情很重要,可能很忙碌,则尽量避免为宜。至于晚间不力,有的是一种习惯,有的是环境因素,有的可能是心理上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怎样处理性交方式的不同所引起的差异?

如口交:对口交的认识,男女双方的差异很明显,尽管口交也是很正常的性行为方式。有统计说,目前,尤其在城市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人群中,存在口交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大概是60%~70%。越来越多的人对口交是接纳的。但也的确还有不少的夫妻不予认同。

从性生理学的角度上讲,口交没有什么不良的副作用,只要保证双方都是很健康的。只是在心理上对口交的认识和态度不一致,在夫妻之间,有的是双方都认同,有的是双方都不认同,这都没有问题。有的是一方认同,另一方不认同,这就需要协调了。

如果能够通过一些交流,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逐渐地认同,达成一致,也许会在性生活上产生一个飞跃。因为性生活作为相互给予和享受的过程,是夫妻间的各种生活方式中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方式,是双方情感交融的一种重要补充,其最高的境界就是要达成一致;如果不能的话,也不要紧,可以保留这个差异。

千万不要强求肛交。这也许很新奇,但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肛交对于身体,包括对于人的心理影响都是有着很强烈的负面作用。起码从卫生和疾病的传播角度讲,肛门内的性交更容易传播性疾病。现在的艾滋病,通过肛交的传播被感染的概率非常高。而且肛门是排泄粪便的出口,绝大多数人对这一概念的负面印象是永久性的。

还有一个话题,就是夫妻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却没有感受过性高潮,甚至从未感受过性高潮的夫妻也不在少数。致使许多人只能自己通过手淫来获得高潮和快感,这种情况在女性中更为普遍。这虽然很遗憾,但也不必太过自责。常规的性生活过程中其实很难直接刺激阴蒂,而且多数男性的性交时间也比较短,男性本身的性反应比较快,来得也快,去得也快,女性是来得也慢,去得也慢。女性对自身很了解,通过手淫的直接进行刺激,怎么样会更敏感、更舒适,更容易达到性高潮,也只有自己才能最清楚,本身是无可非议的。

这里也有一个观念的问题:妻子不主动,也是丈夫一件头疼的事。作为女性来讲,尤其在新婚期,或是第一次,女性往往有这种羞涩感。羞涩的原因,一是女性本身的性羞涩,二是性意识的朦胧、不确定,三是由于第一次的恐慌,四是性无知。从而导致不能完全地放开,不能够很好地投入。

这在一般情况下不要紧,男方主动一点儿就可以了。但即便男方主动了,女方依然不能很好地配合,直至性交失败,则多半要注意是不是由于长期的性心理压抑而造成的性欲方面的问题。这一点绝不能大意,除了到医院咨询,接受一些治疗外,关键要从自身找原因。虽然要从自身找原因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是,如果不从自身找原因,就解决不了问题,会更痛苦,甚至痛苦终身。

女性的性高潮期,或性能力的高峰期,一般是在35岁左右,男性要提前些,在20~25岁左右。作为新婚期,或者是结婚时间不长,或是第一次的女性来讲,她的性能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这时候男性的性功能多数是在高峰期状态。

因而在性生活中的不和谐,主要是在性交过程时间上的不和谐,这是正常的。据说到了35岁以后男性的主动性在减退,男性的性能力和性欲望也会相应地减退;而女性却恰恰相反,渐渐走向成熟,走向高峰期。

男性一般都喜欢片面追求射精的时间长度,以为越长越好,但一般又做不到有什么好的方法解决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呢。

就障碍而言,男性的性功能障碍最极端的表现就是早泄,女性最极端的表现是痉挛。早泄在男性中大概占到30%以上,远远高于女性痉挛的比例。早泄直接影响着女性的性感受,抑制了女性获得性高潮的能力,所以就出现了性的不和谐。

然而,早泄就目前来讲还没有一个非常标准的定义,在临床上多是以时间来划分,一般认为男性在性生活的时候,性交时间少于两分钟就叫早泄了。但这种单纯从时间上来定义的概念是有问题的。

尽管临床上用这个比较方便一些,早泄的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原因是男性阴茎的敏感度的问题。多数男性早泄,是因为阴茎的敏感度比一般的男性高一些。

所以,一般专家介绍:在性生活中注意性技巧,注意性交的节奏、节律,一旦要有这种快射精的时候,停一下,减慢节奏,这样都可以适当地延长时间,甚至针对早泄的男性神经比较敏感,建议通过做手术的方式把支配阴茎的神经切断一部分,还保留一部分,就可以把他敏感度降低下来。这或许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同时无意间会助长。“我就是早泄,又要早泄了”的负面暗示,反而不容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和谐理念

什么样的性生活才算和谐?

是不是夫妻每一次的性生活都应该达到双方的性高潮?

不然。应该说,所谓的和谐,是指夫妻双方在性生活的过程中都能够获得一种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满足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满足并不等于就一定要每次都达到性的高潮,高潮也不是满足的唯一的指标。如果每一次双方都能达到性的高潮,那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但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夫妻双方不可能每一次性生活都达到性的高潮,也不等于就没有得到满足。在许多情形下,不一定要求每次都能达到性的高潮,同样也能感受到心理上的满足和生理上的愉悦。而这个心理上的满足和生理上的愉悦感受,是人人都可能实现的,尽管每个人对心理上的满足和生理上的愉悦感受标尺不一。

至少自己可以把握做什么事情,特别是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不能把标准定得太高,标准太高不容易达到,但却很容易产生失落感,反而影响性生活的和谐程度,因此,不要刻意去追求所谓的高标准。

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和谐的性生活?

现在的人特别强调性技巧,说什么性技巧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性技巧也是万万不能的。因为男女之间是有差异的,你完全按照人正常的生理反应来肯定会不和谐,必然要加进一些人为的方式。这些就是性技巧。

其实不然,从生理学的角度讲,面对差异,的确需要借助一些性技巧上的学习、训练,或者药物上的支撑,来达到趋向和谐的目的。但更重要的,是夫妻之间双方在性心理上的协调与整合,提高对性生活的认识,修正性生活的态度,促进双方之间性意识上的融合,努力培育健康、积极的生活情感。

和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偏一不可。在医学临床上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夫妻一方有性偏好障碍,即虐待狂,而另一方如果没有类似的性偏好,则双方的性生活肯定是不和谐的;假如另一方也有相对应的性偏好障碍,比如一个受虐狂,则双方之间的性生活一定是比较和谐的了。

而往往这种和谐的程度,甚至于性生活的质量,在规律上要远远地高于双方都是正常的性生活习惯的夫妻。不和谐的因素很复杂,并且是一个相当长的变幻无常的过程,包括生理过程和心理过程。因而,仅仅依赖一些所谓的技巧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其实两个人只要能够满足相互的性要求就是和谐的。

所谓达到和谐的性生活,强调的也是一个过程性的状态,是一个趋近值,而不是一个很明确的结点。一要了解自己,二要了解对方,三要做好性行为的前期准备,营造一些气氛,四要有信心,五要坚持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自我。这些听起来太严肃、太政治化了,是的,生活本身就是一件相当严肃的事,不去严肃认真地对待,就不可能达成和谐,更不可能享受生活的快乐。有的时候,用生活的眼光看待政治,政治会更加的生动活泼;用政治的理念看待生活,生活则会更加激情浪漫。

所以这五条一定要牢记。因为工作或生活上的压力,双方或一方的性欲都不高,频率也很低,甚至一个月难得一次性生活,这个问题要注意,虽然这是一个个体差异、因人而异的问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单纯从频率上讲也许是低了一些。难得一次至少表明两个人缺乏性意识的交流,客观条件不具备的要除外。

另一方面的极端表现是频繁过度,有的甚至每天都要。对频繁程度的界定,可以性生活之后有没有疲惫、是否从精力上影响了工作的感觉为一种标志。男女两性的性功能及其发挥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是非常敏感的。

因素主要包括:内部因素,如双方的生活态度,特别是对性生活的一贯态度,以及双方感情维系的程度、表达的方式和水平、精神状态外部因素,如社会竞争的复杂性、激烈程度,个人的能力适应性。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既然已经在一方面(工作上)付出了那么多的一部分,那么在另外一方面(生活中)就必然会有所不足。因而当你在结束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任务之后,应该及时地调整一下状态,放松一下心情,缓解一下疲劳,恢复一下体力,然后再重新回到生活中来。

许多男人对自己总是自责,总觉得自己的能力不够。从古至今,男性对自己的性能力关注得比较多,关注女性的性能力则不足,似乎男性的性能力一旦不行的话,整个男性作为社会上的主力角色的尊严就丧失了。这种自责没有好处,这只能进一步促使在性生活中的表现越来越差,加重性能力的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