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宰相制度的终结:胡惟庸为何必须死?
天下初定,朱元璋大封功臣。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他一口气封了150位功臣为公、侯、伯三等爵位。大名鼎鼎的胡惟庸被封了什么爵位?什么都没有,因为他还没有出道。一个在明朝开国中毫无建树的胡惟庸,又是如何火箭般飙升至丞相的呢?
洪武四大案之首
明朝第一个丞相,即中书省左丞相李善长是胡惟庸的老乡,濠州定远人。在李善长的提携下,胡惟庸从知县干起,整整在官场混了10余年,虽然一直处于官场快速通道上升期,可终究因为资历浅,更不是朱元璋身边的红人,所以未能得到一个爵位。但是,在朱元璋大封功臣的时候,他获得了一个职位——参知政事。在明初,朱元璋在中书省设立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就是丞相的副手。很显然,李善长想把胡惟庸作为自己的接班人加以培养。
在这个职位上,胡惟庸勤勤恳恳、谨小慎微,很受朱元璋的赏识。彼时,朱元璋正在清理对自己有威胁的开国功臣们,稍有不慎很可能遭到牵连、人头不保。但是,胡惟庸作为李善长的亲信,得到了保护。李善长退休前,朱元璋考虑新丞相人选时,咨询过开国功臣——在很多戏剧、小说中被说成“半仙儿”的刘伯温。刘伯温在胡惟庸当丞相这个问题上是这么表态的:“陛下好比是一辆马车的车夫,丞相好比驾车的马,我担心他会将马车弄翻。”意思就是不同意胡惟庸做丞相。可最后,胡惟庸还是做了丞相。当然,主要原因是李善长虽然告老还乡,但在朝中的势力和影响还是很大。
刘伯温病重,朱元璋派胡惟庸与太医探望他。在吃了太医开的药后,刘伯温的病更重了,很快病死。后来,在胡惟庸案事发时,太医说是胡惟庸暗自下令,毒死刘伯温。
胡惟庸在李善长的推荐下,在公元1371年当上了右丞,之前的左丞汪广洋顺理成章地被提拔为右丞相。可汪作为右丞相,根本提不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所以汪广洋被朱元璋一脚踹到广东,由胡惟庸继任右丞相。胡惟庸作为独相,一直干到公元1377年。大权在握的胡惟庸开始得意起来,有时生杀大事,根本就不报告朱元璋便执行。呈递给皇帝的奏章,先私自审阅,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便扣下不上呈。一些蝇营狗苟之辈,见胡惟庸如此大权在握,纷纷给他贿送金帛、名马、玩好之物,为的是获得一官半职,胡惟庸一边笑纳,一边把这些人视为心腹。
公元1377年,汪广洋重新回来和胡惟庸一起当丞相。可汪广洋仍旧随波逐流,等于是任胡惟庸继续独断专行。不久,发生了占城国进贡事件。公元1379年,先是占城国进贡,汪广洋和胡惟庸竟然不上报,这事被捅了出来,朱元璋大怒。两人磕头谢罪,最后将事情推到礼部身上,礼部又将事推到中书省身上。后来御史中丞涂节将胡惟庸毒死刘伯温的事捅到了朱元璋案头。朱元璋问汪广洋,汪广洋说不知道,朱元璋一听怒了,先是大斥汪广洋尸位素餐,将他贬谪到海南;当船行到路途当中,朱元璋又为他加了一些罪,最终下诏赐死。
这次胡惟庸勉强过关,但命运已经注定。公元1380年,在胡惟庸定远老家的井中,突然生出了石笋,出水数尺深,献媚的人争相说这是祥瑞之兆啊。胡惟庸非常高兴。《明史》中说他这时已经有了反叛之心,所以他邀请明太祖前来观赏,说这是大明的祥瑞。朱元璋便摆驾亲自前往,可走到西华门时,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件事情史称“云奇告变”。
在《明史纪事本末》里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说得明明白白。看守西华门的一个太监云奇,预先知道了胡惟庸的谋反之事,便拦在朱元璋马前,不让朱元璋走。卫士们立刻上前,差点儿把他打死。可是云奇就算快死了,也还是指着胡惟庸家的方向,就是不动。朱元璋感到事情不妙,立即登上宫城,远远地就看到胡惟庸家墙道里都藏着士兵,刀枪林立。朱元璋立即下令将胡惟庸逮捕,当天即处死,不给胡惟庸任何申辩的机会。紧接着,胡惟庸案前后审查株连竟达十多年之久,诛杀了3万多人,成为明初一大案,列洪武四大案之首。
事后朱元璋还亲自颁布《昭示奸党录》,告诫臣下,一定要以胡惟庸为鉴,别做出格的事。这案件始末让人不由得想起《春秋》中所记载的“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郑庄公为了国家稳定,或者说是自己的权力,先是放任弟弟段胡作非为,等到了一定程度才将其一举拿下。
胡惟庸才干过人,单独任丞相长达多年,因此与控制欲极强的朱元璋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被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族诛。之后,朱元璋以胡惟庸案为契机,下令废除延续两千年之久的丞相制度。
朱元璋是鸡蛋里挑骨头吗?
关于胡惟庸案,明代史籍中的记载多有矛盾,在史学界,关于胡惟庸谋反,怀疑的声音很多。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还有学者指出:所谓的胡惟庸案只是一个借口,目的就在于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结果是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度。清朝人更是为这件事造了一个名词“凿空说鬼”,意思就是说胡惟庸谋反之事子虚乌有。历史真实到底是怎样的呢?那我们就立足史籍,来仔细分析一下。
首先一个是马前碰瓷记载是否可靠。据《明太祖实录》记载,在朱元璋去胡惟庸家参观的四天前,中丞涂节已经告胡惟庸谋反,以朱元璋猜忌多疑的性格,不可能还去胡惟庸家看所谓的“祥瑞”。可见,“云奇告变”纯属子虚乌有。在《明史》中从未记载有所谓看祥瑞的事情,更没有“云奇告变”的事情,只说御史中丞涂节将胡惟庸谋反的事情捅了出去,就直接将其问罪了。
之前导致汪广洋倒台、被赐死的“隐瞒占城国进贡”的外交大事件中,胡惟庸真的有错误吗?实际上,汪广洋和胡惟庸两个丞相的做法是按规定来的。明朝万历年间,刊行的《大明会典》中,卷一百零五有这么一段:“自占城以下……诸国来朝时,内带行商,多行谲诈,故沮之。自洪武八年,沮至洪武十二年,方乃得止。”洪武十二年是哪一年?公元1379年。占城国进贡时按《大明会典》的要求就是应该被阻止,不让其入朝的。也就是说,胡惟庸确实是按照规定来的。但是,朱元璋帝王一怒,你按规定来,我不认可也是你的错,汪广洋、胡惟庸当然只能认错请罪。
关于胡惟庸案是明初的党争问题,学者也梳理过。明初虽然已经有了科举考试,但公元1373年就停止了,到公元1384年才恢复。因此,明初主要是荐举制,不靠科举,所以当官和被提拔主要是靠已经被封的功臣们推荐。权力最大的便是掌握大权的丞相,他的用人逻辑,往往成为下面选官的基础,结果丞相周围自然形成了一个小圈子。
明初政坛上最大的势力是淮西派。淮西派是最早跟朱元璋打江山的那拨人,他们的首领是官居左丞相的李善长。另一个势力稍小的派别是浙东派,是指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浙江东部——包括宁波、舟山等地的功臣们,包括宋濂、刘伯温这些文人,这一派实力不如淮西派厉害,首领是当时的诚意伯刘伯温。
这两派,本来是相安无事的,偏偏淮西派首领李善长心胸狭窄,当了丞相后更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目中无人,因为刘伯温斩了他的犯法亲信李彬。他恼羞成怒,从此开始针对浙东派斗争,但刘伯温也不是善茬。两派首领暗自较劲儿,还在朝上安插人手,作为各自的代言,斗得起劲儿。最后,属于“淮西派二代目”的胡惟庸打败了“浙东派二代目”的杨宪。淮西派大获全胜,产生了一个问题:淮西派一家独大。当朝中一派势力独大之后,皇帝便有被架空的危险。这正是朱元璋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所以,为了打倒胡惟庸,朱元璋就是鸡蛋里挑骨头,把身为丞相的胡惟庸,还有他的亲信大臣们办了。当然,仅有这些谋反的说法和发现是不行的,还得有一些真凭实据。所以在公元1386年,发现胡惟庸私通倭寇,公元1390年,又发现胡惟庸私通蒙古人。但这已经是定罪杀掉胡惟庸之后的第六年和第十年的故事了。因此说,形势迫使朱元璋必须将胡惟庸案包装成一个大案、要案,才能达成自己的政治目标。
不立丞相的真实原因
朱元璋从一开始便有心重新定义皇帝和皇权。首先是中枢行政之权,拿中书省的首领开刀是应有之义。在明初,中书省是国家的执政中枢,由丞相直接管理、统辖六部。这个制度体系中,中书省在唐宋时期,权力就已经非常大,比如著名的“两份关白,一份给皇帝,另一份给丞相”。这里的“关白”指的是官员们呈给皇帝的相关报告。可是每天呈上的关白太多,皇帝也看不完,所以一些不重要的关白就由丞相以及中书省给直接答复了,皇帝只需要处理比较重要、比较棘手的就行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年胡惟庸做丞相的时候可以先于皇帝私自审阅官员的奏章,并及时将不利于自己的奏章拿掉的真实原因。
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朱元璋命令“天下奏章不得关白中书省”,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以前给丞相的那个奏章副本免了,以后直接给朱元璋自己看,甭管朱元璋本人是否能看得完,总之中书省的权力被削减了,丞相地位已经岌岌可危,当时谁当丞相谁倒霉,胡惟庸正好是在这个倒霉位置上的倒霉蛋。
明朝一共有四位丞相,分别是李善长、徐达、汪广洋和胡惟庸。除了徐达成年累月在外打仗外,另外三位还是比较尽职尽责的。但问题是胡惟庸所代表的相权和朱元璋心目中的君权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也就是说,不管是胡惟庸还是汪广洋当丞相,要么不做事被他嫌弃赐死,要么就是做事被他认为侵犯君权杀死。最后,已经告老还乡的李善长,也难逃被赐死的下场。宰相制度破坏了朱元璋所认为的中央集权,是一定要解决的。后来,为了进一步集权,公元1393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大将军蓝玉谋反,令蓝玉也成了其刀下之鬼。这是后话。
朱元璋重构中央架构
拿掉丞相之后,首先是重新定义中央的文官与武官首脑。在明朝建立之初,王朝的机构基本全部是沿袭自元朝的。《明太祖实录》中称,对此,朱元璋曾批评道:
“胡元之世,政专中书。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深可为戒。”因此,在公元1376年,朱元璋先是废除了元朝的行中书省(元朝时期,行中书省总管地方所有事务,在元末几乎如同唐朝的藩镇一般不听中央管辖),用三个不同的机构来取代。
这三个机构分别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管理地方行政和财政事务;提刑按察使司管理监察和司法;都指挥使司管辖军事防务。它们直接隶属于六部。然后在公元1378年,他先是将涉及六部三司的日常事务,直接移交到他本人手中,然后又大量地取消丞相的职能。到公元1380年,最终废除中书省和丞相。等于是朱元璋身兼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能。
公元1380年,朱元璋设立了四辅官,辅佐自己,让他们帮自己出谋划策。公元1382年,朱元璋又废了四辅官,自称效仿宋朝的官制,将四辅官改为大学士(即殿阁大学士)取而代之。后来明成祖朱棣在文渊阁设立内阁,大学士开始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这些就是后话了。总之,在废除丞相这一事上,相应的就必须要求皇帝自身要精力充沛、经验丰富,否则一定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
朱元璋一手废除丞相制度,另一手废除了一个军事类机关——大都督府。在明朝还没建立时,朱元璋就已经设立了统军大元帅府,后来明朝初期改为枢密院,然后又改为大都督府,目的是节制中外诸军事。公元1380年,朱元璋认为“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所以将大都督府一分为五,成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这些都督府都设有左都督、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
同时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他们分别管理京师和各地卫所,掌管相关地区的军事活动。五军都督府的权力仅限于地方的军事管理,不能调动军队,调动军队的权力归皇帝所有。后多有变迁,但五军都督府不变。从朱棣开始,五军都督府与兵部互争上下,直到明中晚期兵部管辖五军都督府才结束。不过因为调动军队的权力一直在皇帝手中,也就避免了元朝时期的军队失控现象,以及地方军阀比皇帝还强的局面。
进一步是司法体系的变更。在明朝,司法体系最重要的是监察机构和监察制度。最初,朱元璋设立御史台,作为监察机构。但公元1380年,御史大夫陈宁和御史中丞涂节受到胡惟庸案的牵连,被处死,御史台也被废除。公元1382年,朱元璋重建其为都察院,由都御史总管。这个机构设立的目的就是充当皇帝的耳目,检举和遏制大臣们贪赃枉法、滥用权力,甚至可以向上级推荐好官。在都御史下面是各个省的监察御史,他们作为派到地方的耳目,专门巡查和汇报在当地发现的官员违法行为,以及在人民那里听到的传闻等。
除都察院外,司法体系里最为人所知的就是大理寺,也就是最高法院。它的职能就是重新审查都察院和刑部做出的判决,与都察院和刑部组成三法司。
第三个就是公元1377年朱元璋所设立的通政司(察言司),功能就是接收各地发给政府的奏章。这里,都察院和六部在明朝被称为“七卿”。
明朝刚刚建立,社会领导管理阶层急剧削弱。虽然朱元璋在位之时,政治和社会危机尚未产生,但后面的继承者则接手了一个衰弱的政权。政府体系中因缺乏有能力的官员,政权便不可能维持有效运作。公元1398年,他的孙子继承皇位时,竟无合适的贤臣辅佐。
朱元璋完成了皇帝权力的扩展与宰相制度的终结,还以最严厉的口吻教育子孙,决不允许再有“丞相”,但是,他的子孙们迟早会再次将丞相以别的什么名目请回中枢,比如首席殿阁大学士什么的。因为,宰相的事不可能由皇帝一个人全处理了,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继承者们,确实是无力完成繁重的行政治理工作。当然,这个所谓的“宰相”已经失去了制度上的法定权力,后世无论是前期的杨士奇、杨荣、杨溥,还是中后期的杨廷和、夏言、严嵩、徐阶、张居正,他们只能以新的方式行使权力,延续着宰相的传说。
(作者: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