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现场急救(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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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灾害事故现场的急救技术

第一节 灾害事故现场心、肺、脑复苏术

一、概述

事故的现场心、肺、脑复苏术是指在因事故而引起患者发生心跳、呼吸骤停的现场,如火灾、地震、交通意外事故、建筑工地倒塌等场所,首先由最初目击者为心跳、呼吸骤停患者实施的心肺复苏技术(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也称为基础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BLS),即在没有任何医疗仪器、设备的情况下进行,最初目击者只能使用徒手心脏按压的方法,形成暂时的人工循环,以恢复患者心脏的自主搏动;用人工呼吸替代患者的自主呼吸。随着心肺复苏技术的普及和规范化,心肺复苏的成功率逐渐提高,但约有20%的幸存者出现不同程度的永久性脑损害。轻者记忆力丧失、痴呆、木僵,重者出现脑水肿、颅内高压甚至死亡,给家庭、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和压力。因此,脑复苏的成功与否决定着心肺复苏成功患者的生存质量,故目前将心肺脑复苏术有机地联系起来,称为心肺脑复苏术(cardio-pulmonary-cerebral resuscitation,CPCR),强调在开始进行心肺复苏的同时,就不失时机地采取保护和恢复大脑功能的措施,使脑复苏贯穿于整个复苏过程,最终达到心跳、呼吸骤停患者恢复有效血液循环、有效通气及恢复大脑功能。心肺脑复苏术的主要目的是救治无心脏病或有心脏病但未到终末期而突然发生的意外死亡患者,如突发事故导致的心跳、呼吸骤停,而不是延长无意义的生命。

血液循环和肺的气体交换功能是维持生命的基本条件。心跳停止后,通常在15~20s可以出现呼吸停止;若先发生呼吸停止,则心跳可持续至30min。而大脑则在心跳、呼吸停止后4~6min出现不可逆性损害或脑死亡,而小脑在10~15min、延髓在20~25min也可出现不可逆性损害,故对心跳、呼吸停止患者应争分夺秒地进行心肺脑复苏。

二、病因

(1)心跳骤停 指突然发生的心脏有效搏动停止,可表现为心室颤动、心室静止和心肌电-机械分离,前者占全部心跳骤停的2/3,后两者占1/3。主要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心室颤动、脑卒中、重型颅脑损伤、心脏或大血管破裂引起的大失血、药物或毒物中毒、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如高血钾或低血钾、手术或治疗操作和麻醉意外、引起呼吸骤停的因素、婴儿猝死综合征。一般在原发性呼吸停止后1min,心脏也停止跳动。

(2)呼吸骤停 可分为中枢性与周围性两类,前者指呼吸中枢和(或)其传导系统的严重疾病和损害,而呼吸器官本身正常,如脑卒中、脑外伤、中毒和严重缺氧等,后者主要为溺水、吸入烟雾、会厌炎、药物过量、电击伤、窒息、创伤、各种原因引起的昏迷和呼吸道异物阻塞或梗阻。当呼吸骤停或自主呼吸不足时,若在保证气道通畅的前提下及时进行紧急人工通气,可防止心脏发生停搏。而在心脏骤停早期,也可出现无效的“叹息样”呼吸动作,但不能与有效的呼吸动作相混淆。

三、诊断

进行心肺脑复苏的诊断依据包括如下几点。

①突然意识丧失,患者在突发事故现场昏倒。

②大动脉(颈动脉、股动脉)搏动消失。

③呼吸停止,部分患者可有短暂而缓慢的抽气样或叹气样呼吸,随即全身肌肉松弛。

④双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

⑤听不到心音。

⑥心电图表现为心室颤动(扑动)、心室静止(为一直线或仅有心房波)或心肌电-机械分离(心电图虽有较宽大畸形、频率较高、较为完整的QRS波群,但不产生有效的心肌机械性收缩)。

只要符合上述①、②即可做出早期诊断。对于呼吸停止,常在心搏骤停后15~20s甚至更长时间后才发生,瞳孔散大虽亦是重要体征,但常在停搏后数10s才出现,1~2min后才固定,因而亦不能作为早期诊断依据,至于听心音,常可受到抢救时外界环境的影响,故不如摸大动脉可靠,如果一个有心跳骤停前驱症状如低血压、心动过速或甚至开始心室颤动的患者仍然有意识,可通过升压或有节律的咳嗽(每1~3s一次)逆转。

四、现场心、肺、脑复苏术

完整的心、肺、脑复苏术包括基础生命支持(BLS)、进一步生命支持(advanced cardiac life support,ACLS)和延续生命支持(prolonged life support,PLS)三部分。BLS的主要目标是向心肌及全身重要器官供氧,包括胸外按压(C)、开放气道(A)、人工通气(B)和电击除颤(D)四个步骤;ACLS主要为在BLS基础上应用辅助设备、特殊技术及药物等来保持自主呼吸和心跳;PLS的重点是脑保护、脑复苏及其他复苏后并发症的防治。

(一)成人基础生命支持

BLS又称初步生命急救或现场急救,是复苏的关键,复苏开始越早,存活率越高。但患者只有经准确的判断后,才能接受更进一步的心肺复苏(纠正体位、开放气道、人工通气或胸外按压)。判断时间要求非常短暂、迅速。大量实践表明,4min内进行复苏者可能有一半人被救活;4~6min开始进行复苏者,10%可救活;超过6min开始复苏者存活率仅4%;10min以上才开始复苏者,存活可能性更少。故抢救应争分夺秒。

1.迅速判断是否心跳、呼吸骤停

(1)判断患者有无意识的具体方法

①轻轻摇动患者肩部,摇动时不可用力过重,以免加重骨折等损伤,并高声叫喊:“喂!您怎么啦?”。

②若认识患者,则可直接呼喊其姓名,如“张三,您怎么啦?”。

③若目击者是非医务人员,则患者没有呼吸、不咳嗽、对刺激无任何反应(如眨眼或肢体移动等),即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并立即开始CPR。

(2)呼救或启动急救医疗体系的具体方法

①高声疾呼:“来人啊!救命啊!”

②启动急救医疗体系:一旦确定患者为心跳或呼吸停止,如果有其他人在场,应立即招呼周围其他人前来协助抢救,并指定一人拨打“120”急救专线电话或救护站的电话,然后立即开始CPR。若仅有一人在场,则可在拨打急救电话后立即开始CPR。

③对溺水、严重创伤、中毒者,应先CPR,再电话呼救,并由医生在电话里提供初步的救治指导,以取得帮助。

(3)患者体位

①仰卧位:患者须仰卧于坚实的平(地)面上,头部不得高于胸部平面,并将患者的头、颈、肩和躯干摆放至平直无扭曲位,双上肢放置身体两侧。若患者复苏前面部朝下或侧位、斜位等,则要将患者翻转。翻转时颈部应与躯干始终保持在同一个轴面上,如果患者有头颈部创伤或怀疑有颈部损伤,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才能移动患者。对有脊髓损伤的患者不适当地搬动可能造成截瘫。因此,必须注意保护颈部,可以用一手托住颈部,另一手扶着肩部,使患者整体、同步翻转成仰卧位。

②恢复体位:昏迷患者有呼吸、心跳,但神志不清,其气道有被舌根堵塞和吸入黏液、呕吐物的危险,为避免其危险,并使口腔内黏液、分泌物、呕吐物等从口中流出,应尽量将患者置于真正侧卧的位置,头部下垂,体位应能保持稳定,应避免胸部的压力而影响呼吸。

将靠近抢救者一侧的腿弯曲,将靠近抢救者一侧的手臂置于臀部下方,然后轻柔地将患者转向抢救者;使患者头后仰,保持面部向下,位于其上方的手置于其脸颊下方,以维持头部后仰,并防止脸朝下,下方的手臂置于背后,以防止患者向后翻转。

2.人工循环(circulation,C)

即用人工的方法建立血液循环,促进血液在血管内流动,并使人工呼吸后带有新鲜空气的血液从肺部血管流向心脏,再流经动脉,供应给全身各器官,以维持其功能。

(1)脉搏检查 患者心跳停止后,脉搏自然消失。由于颈动脉位置靠近心脏,能较好地反映心搏状态,便于迅速触摸,易于掌握,故一般以检查颈动脉动情况来判断患者有无脉搏。自1968年复苏标准颁布以来,脉搏检查一直是判定心脏是否跳动的主要标准,但只有15%的人能在10s内完成脉搏检查。如果把颈动脉检查作为一种诊断手段,其特异性只有90%,敏感性(准确认识有脉而没有心脏骤停的患者)只有55%,总的准确率只有65%,错误率35%。而对心室颤动(VF)患者而言,每延迟电除颤1min,除颤成功率将减少7%~10%。因此,《国际心肺复苏指南(2015)》建议:在行心肺复苏前不再要求非专业急救人员将检查颈动脉搏动作为一个诊断步骤,只检查循环体征。对于专业急救人员,也不再强调检查脉搏,而检查颈动脉所需时间应在10s以内。

(2)检查循环体征 检查循环体征是指评价患者的正常呼吸、咳嗽情况以及对急救通气后的运动反应。非专业人员应通过看、听、感知患者呼吸以及其他机体运动功能,仔细鉴别正常呼吸和濒死呼吸。对专业急救人员,检查循环体征时,要一方面检查颈动脉搏动,一方面观察呼吸、咳嗽和运动情况。专业人员要能鉴别正常呼吸、濒死呼吸以及心脏骤停时其他通气形式,评价时间不要超过10s。如果不能肯定是否有循环,则应立即开始胸外按压。1岁以上的患者,颈动脉比股动脉要易触及。

检查脉搏的具体操作如下:一手置于患者前额,使头部保持后仰,用另一手在靠近抢救者的一侧触摸颈动脉;用食指和中指指尖先触及气管正中部位,男性可先触及喉结,然后向旁滑移2~3cm,在气管与颈侧肌肉之间的沟内轻轻触摸颈动脉搏动,切不可大力触摸,以免颈动脉受压,影响头部血液供应(图3-1)。

图3-1 正确检查循环体征

(3)胸外按压 心肺复苏时胸外按压是在胸骨下半部提供一系列压力,这种压力通过增加胸内压或直接挤压心脏产生血液流动,并辅以适当的人工呼吸,就可为脑和其他重要器官提供有氧血供,有利于电除颤。《国际心肺复苏指南(2015)》推荐按压频率为大于100次/min且小于120次/分。单人复苏时,由于按压间隙要行人工通气,因此,按压的实际次数要略小于100次/min。基于这些原因,指南2015推荐,在气管插管之前,无论是单人还是双人心肺复苏,按压/通气比均为30:2(连续按压30次,然后吹气2次),气管插管以后,在进行双人心肺复苏时,以8~10次/min给予通气,并且无需与按压同步,在人工呼吸时,胸外按压不应中断。

胸外按压的具体操作如下(图3-2)。

图3-2 胸外按压

①体位:患者应仰卧于硬板床或平坦的地上,若为海绵床垫或弹簧床垫,则应在患者背部垫一硬板,但不可因寻找垫板而耽误按压时间。

②按压位置:将双手放在胸骨下半部分。

③按压:将另一手掌根部紧贴在食指的上方,放在按压区,再将原定位的手掌根部重叠放在另一只手背上,手指可伸直或交叉在一起,但都应抬起,离开胸壁,手指不能用力向下按压;按压时抢救者手掌根部长轴与胸骨长轴确保一致,保证手掌全力压在胸骨上,可避免发生肋骨骨折,不要按压剑突;双臂应绷直,肘关节伸直,上肢呈一直线,双肩正对双手,以保证每次按压的方向与胸骨垂直,如果按压时用力方向左右摆动,可使部分按压力丧失,影响按压效果;按压时利用髋关节为支点,以肩、臂部力量向下按压。

④按压深度:对正常体形的成人患者,按压幅度为大于5cm小于6cm,为达到有效的按压,可根据体形大小增加或减少按压幅度,最理想的按压效果是可触及颈或股动脉搏动。但按压力量以按压幅度为准,而不仅仅依靠触及脉搏。

⑤按压用力方式:每次按压后,双手放松使胸骨恢复到按压前的位置,血液在此期间可回流到胸腔,放松时双手不要离开胸壁,一方面使双手位置保持固定,另一方面,减少胸骨本身复位的冲击力,以免发生骨折;在一次按压周期内,按压与放松时间相等,此时可产生有效的脑和冠状动脉灌注压;按压应平稳、有规律进行,不能冲击式按压或中断按压;在15次按压周期内,保持双手位置固定,不要改变手的位置,也不要将手从胸壁上移开,每次按压后,让胸廓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再进行下一次按压。

⑥按压频率:成人患者大于100次/min且小于120次/分。

胸外心脏按压的要点见图3-3。

图3-3 胸外心脏按压的要点

(a)按压的部位应该在胸骨的下半部分,将手掌的大小鱼际部位压在此处,另一手重叠在手背上,注意手指切不可直接接触胸壁而应该伸直;(b)术者两肘关节不能屈曲,应该保持伸直位,就好像将整个术者的上半身都压在患者的胸骨上一样,按压与放开的时间为1:1,不过以按压时间略长一点为好;(c)施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时,应每按压30次,施行人工呼吸2次,即80次/分;按压频率为大于100次/分且小于120次/分。对于幼小儿,单人施救时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的比例为30:2,双人及以上施救时,心脏按压与人口呼吸的比例为15:2,但每分钟按压次数仍大于100次且小于120次;(d)只要心脏按压开始就不能中断,应由其他术者交替进行;(e)通过触摸颈总动脉以确认心脏按压效果,用心电图确认是心跳停止还是心室颤动

3.开放气道(airway,A)(图3-4)

舌根后坠是造成呼吸道阻塞最常见原因,因为舌附在下颌上,意识丧失的患者肌肉松弛使下颌及舌后坠,有自主呼吸的患者,吸气时气道内呈负压,也可将舌、会厌或两者同时吸附到咽后壁,产生气道阻塞。此时若将下颌上抬,舌离开咽喉部,气道即可打开。如无颈部创伤,可采用压额抬颏法开放气道,并清除患者口中的异物、义齿和呕吐物,用指套或指缠纱布清除口腔中的液体分泌物。清除固体异物时,用一手按压开下颌,另一手食指将固体异物钩出。

图3-4 开放气道的方法

(1)压额抬颏法具体操作方法:解除舌后坠阻塞效果最佳。为完成仰头动作,应把一只手放在患者前额,用手掌把额头用力向后推,使头部向后仰,另一只手的食指与中指放在下颌骨仅下颊或下颌角处,向上抬颏,使牙关紧闭,下颏向上抬动。手指勿用力压迫患者颈前、颏下部软组织,否则有可能压迫气道而造成气道梗阻,避免用拇指抬下颌。

(2)托颌法具体操作方法:对疑有颈部外伤者,为避免损伤其脊椎,只采用托颌动作,而不配合使头后仰或转动的其他手法。把手放置在患者头部两侧,肘部支撑在患者躺的平面上,握紧下颌角,用力向上托下颌,如患者紧闭双唇,可用拇指把口唇分开。如果需要进行口对口呼吸,则将下颌持续上托,用面颊贴紧患者的鼻孔。

(3)仰头-抬颈手法具体操作方法:一手置于患者前额,向后压使头后仰,另一手放在其颈部,并上抬,禁用于头颈外伤者。

(4)舌-颌上举手法具体操作方法:抢救者将一只手的拇指插入患者口腔内,食指放在下颌骨的颏部,将舌及下颌一起握于手内,然后用力上抬,此法疏通气道效果极佳。

4.保持呼吸道通畅

这是心肺复苏的第一步抢救技术,有托起下颌、通气道插入、气管内插管、环甲膜穿刺或切开等方法。

(1)托起下颌:意识障碍的患者,其上呼吸道梗阻的原因是形成咽喉前壁的舌根和咽喉盖下垂的结果。在仰卧位时,舌根和咽喉壁是处于由二腹肌、下颌舌骨肌、茎突舌骨肌、咳舌骨肌等肌群悬吊在下颌骨、舌骨、甲状软骨上的状态的。意识障碍时,这些支持肌群松弛,舌根下垂,使咽部闭塞,进而咽喉壁下垂,使咽喉部也闭塞(图3-5)。因此,确保气道通畅的原理则应该是将支持舌根和咽喉壁的下颌骨拉向前方。对于尚能维持一定程度肌紧张度、仅仅是因舌根下沉而引起的气道闭塞,只将头部后仰使下颌相对地向前方移动则可保持气道通畅。如果肌紧张度完全丧失,舌根和咽喉壁同时下垂,则应积极地将下颌向前方推举才能保持气道通畅。实际操作要点如图3-6所示。

图3-5 开通气道的原理

(a)仰卧位时,舌根和咽后壁下垂,咽部被阻塞;(b)使头部后屈,下颌则向前移,舌根和咽后壁向下牵拉抬高,使上呼吸道开通

图3-6 保持下颌前移的方法与要点

(a)头部后仰,颈部抬举;(b)头部后仰,下颌抬举;(c)两手将下颌向上抬举;(d)下颌牵引的方法;(e)单手将头部后仰、下颌抬举的方法在清除口腔和上呼吸道呕吐物、异物的前提下,保持呼吸道通畅的要点是使甲状软骨和下颌的距离增宽

(2)通气道的插入:通气道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口腔插到咽部的通气道(oropharyngeal airway),另一种是由鼻腔插入到鼻咽部的通气道(nasopha-ryngeal airway)。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在舌根与咽喉壁之间人工地建立一个间隙以确保上呼吸道的畅通。但值得注意的有两点:其一,由于是将通气道这种异物插入到咽喉部,对于残存着咽反射的患者来说,有可能引起呕吐或喉头痉挛。其二,如果插入方法不当或插入的通气道过粗,通气道则会夹在舌根与咽喉壁之间,有可能加重气道闭塞(图3-7)。

图3-7 不正确的口腔通气道插入

(a)口腔通气道过短,压着舌根顶着咽后壁;(b)口腔通气道过长,从后方压迫喉盖,使气道阻塞

①口咽部通气道的插入法:现在通常使用的是Berman型、Guedel型的口咽部通气道。Berman型较硬,缺乏柔软性,有损伤口腔或咽部的危险。Guedel型相对柔软,比较受推崇。

②鼻咽部通气道的插入法:与口咽部通气道相比,具有引起咽反射少、固定性好、适用于口腔外伤、可以调节深度等优点。但不适用于有鼻出血或可疑有颅底骨折的伤员。如图3-8所示。

图3-8 通气道的插入

(a)经口咽部通气道的插入法,首先在通气道表面涂以水或润滑剂,在越过舌根之前通气道的凹形是向着咽上壁插入的,头端越过舌根后,使通气道行180°旋转,凹形弯曲沿舌根插入;(b)经鼻咽部通气道的插入法,如果没有鼻咽部通气道,使用短的气管插管也是可以的,先在通气道与鼻腔之间涂润滑剂,然后沿着下鼻道插入,听到呼吸音之后再固定

(3)气管内插管:气管内插管是保持呼吸道畅通的最确切的方法,这是每一个临床医生都必须会的急救手技。外伤患者需要进行气管内插管的适应证包括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时、有意识障碍时和有必要进行呼吸道保持时。当一时难以确定是否需要呼吸道的保持时,首先应该施行插管。与麻醉插管不同,外伤患者的胃中有可能滞留食物,事前很难对全身状况作出评价,多数情况下又是不能张口的。因此,应该根据不同的伤情状况选择经口或经鼻的插管方法。气管内插管的选择见表3-1。

表3-1 气管内插管的选择

①经口气管内插管的顺序与要点:在插管操作中患者不能过度换气,还要考虑到患者的呕吐,因此插管的口腔内固定物也必须要粗一点,以便通过固定物吸引口腔和咽部的分泌物。具体的插管步骤与要点如图3-9所示。

图3-9 经口插管的要点

(a)如果有咽反射,首先将咽部舌根施行表面麻醉,然后用喉镜将舌压向左侧,进而推至舌根;(b)弯曲型喉镜金属柄之头端推进至舌根与咽喉壁之间,直型喉镜金属柄之头端推进至咽喉壁,将喉镜向上牵拉,同时将头后仰,下颌向前抬举则更易显露声门;(c)确认呈“八”字形的声门后,将气管插管插入;(d)插管成功后置以牙垫,用呼吸气囊吹气,可闻双肺呼吸音以确认插管不在单侧支气管内;(e)将气管插管与牙垫一并用粘膏固定。如果颊部有污物,可用安息香酸酊涂擦,这样则可固定牢靠

②经鼻气管内插管的顺序与要点:对于外伤的患者来说,经鼻插管的优点很多。即使口腔内或下颌有损伤也可以插入,由于插管时不需要颈部过度活动,因此更适用于颈椎外伤的患者。另外固定牢固,可以进行长期的呼吸管理。盲目经鼻气管内插管法见图3-10所示。

图3-10 盲目的经鼻气管内插管要点

①要选择比经口插的管小的,内径为0.5mm,其头端用钢丝使其变弯;②选择容易插入的鼻腔,当可疑有颅底骨折、鼻出血的情况下,选择没有损伤一侧的鼻腔,喷以表面麻醉药;③当插入到鼻咽部或咽部,听到最强的呼吸音时则暂时停止;④一边听着呼吸音一边随吸气同步插入,如果插入失败则将管退至可以听到呼吸音最强处再插,将颈部略前屈会容易插入;⑤如果有自主呼吸,反复插入是可以的,一旦插入时诱发了呕吐,则应由插管将呕吐物吸出

(4)环甲膜穿刺或切开:在颌面外伤、颈椎损伤或因异物、喉头水肿而导致上气道阻塞时,迅速而安全地确保呼吸道通畅的方法则是环甲膜穿刺或切开。通常也是在气管内插管不能或不适合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方法。

①环甲膜穿刺:这是一种于环状软骨和甲状软骨之间的膜部刺入一个粗针头或套管针进行换气的方法。尽管这种方法只能是临时的,而且不能取得充分换气,但从可以维持氧气交换这一点来看,它的救命价值还是很高的。

②环甲膜切开:要想经环甲膜穿刺得到充分换气,成人需要插入内径为5mm以上的套管针。因此要想保持较长时间的持续性地换气,有必要施行环甲膜切开术。手法简单、操作时间短、合并症又少,因而在紧急状况下比气管切开要好。有人主张在环甲膜穿刺后随即切开皮肤和气管,然后插入气管切开导管是可能的,但直接施行环甲膜切开需要时间会更短,数十秒即可做到确保气道的畅通(图3-11)。

图3-11 环甲膜切开术

①令患者仰卧位,两肩间垫以枕头使颈后伸,当颈部有损伤时,应将颈部沿脊柱的长轴方向牵引,切不可过伸;②用食指触摸到甲状软骨,再沿着正中线向下摸到环状软骨隆起,于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之间的凹陷处则为环状甲状韧带,在其表面皮肤上横切一1~2cm的小口;③钝性分离皮下组织显露环状甲状韧带,于环状软骨之上缘,用手术刀将环状甲状韧带横行切开5mm;④用血管钳横向括开5~6mm,然后插入气管插管;⑤和气管切开一样,将切口包缚,再用带子环绕颈部固定

5.呼吸(breathing,B)

(1)检查呼吸具体操作方法 在开放并维持气道通畅位置的前提下,抢救者先将耳朵贴近患者的口鼻附近,头部侧向患者胸部。面部感觉患者呼吸道有无气体排出,眼睛观察患者胸部有无起伏动作,耳仔细听患者呼吸道有无气流呼出的声音。或用少许棉花放在患者口鼻处,可清楚地观察到有无气流。若上述检查发现呼吸道无气体排出,可确定患者无呼吸。判断及评价时间不得超过10s。大多数呼吸或心跳骤停患者均无呼吸,偶有患者出现异常或不规则呼吸,或有明显气道阻塞征的呼吸困难,这类患者开放气道后即可恢复有效呼吸。开放气道后发现无呼吸或呼吸异常,应立即实施人工通气,如果不能确定通气是否异常,也应立即进行人工通气。

(2)人工呼吸

①口对口呼吸:这是一种快捷有效的通气方法,抢救者呼出的气体中含氧气为16%~17%,足以满足患者需求。

口对口呼吸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在开放并维持气道通畅、患者口部张开的位置下进行。抢救者用按于前额一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紧患者双侧鼻翼的下端,以捏闭鼻孔防止吹气时漏气;抢救者先深吸一口气,张开口贴紧患者的嘴巴,并用口唇把患者的口部完全包住,呈密封状;然后向患者口内连续、缓慢吹气两口,以扩张萎陷的肺脏,并判断气道的阻力或气道开放的效果;每次吹气应持续2s以上,确保吹气时胸廓隆起或上抬;为减少胃胀气的发生,对大多数成人在吹气持续1s以上给予10mL/kg潮气量或500~600mL的潮气量;一次吹气完毕后,应立即与患者口部脱离,轻轻抬起头部,眼视患者胸部,吸入新鲜空气,以便行下一次人工呼吸,同时放松捏鼻的手,以利患者胸廓借弹性回缩,使气流被动从口鼻排出;通气频率为10~12次/分。环状软骨加压可减少进入胃内的气体量(图3-12)。

图3-12 口对口呼吸

②口对鼻呼吸:口对口呼吸难以实施时采用口对鼻呼吸,主要用于不能经口进行通气者,如患者牙关紧闭不能开口、口唇严重创伤或抢救者行口对口呼吸时不能将患者口部完全包住者。救治溺水者最好应用口对鼻呼吸方法,因为救治者双手要托住溺水者的头和肩膀,只要患者头一露出水面即可行口对鼻呼吸。

口对鼻呼吸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一手按于前额,使患者头部后仰;另一手提起患者的下颌,并使口部闭住;抢救者先深吸一口气,张开口贴紧患者的鼻部,并用口唇把患者的鼻部完全包住,呈密封状;然后向患者鼻内连续、缓慢吹气;一次吹气完毕后,应立即与患者鼻部脱离,使气流从口鼻被动排出。有时因患者在被动呼气时可因鼻腔闭塞而影响排气,此时可间歇性开放患者的口部,或用拇指分开患者的嘴唇,以便患者被动呼气。其余同口对口呼吸。

③口对面罩呼吸:用透明有单向阀门的面罩,抢救者可将呼出气吹入患者肺内,但能避免与患者口唇直接接触,有的面罩有氧气接口,以便在口对面罩呼吸的同时供给氧气,以提高人工呼吸的效果,有利于改善缺氧。

口对面罩呼吸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用面罩通气时双手把面罩紧贴患者面部,加强其闭合性,可提高其通气效果。其余同口对口呼吸。

④球囊面罩装置:使用球囊面罩可提供正压通气,一般球囊充气容量约为1000mL,每次挤压容积为1/2~2/3,足以使肺充分膨胀,但急救中挤压气囊难保不漏气,因此,单人复苏时易出现通气不足,双人复苏时效果较好。双人操作时,一人压紧面罩,一人挤压皮囊。这是一种用于急救车或医院内急救的方法,如果操作不当是没有效果的。其要点是确保气道通畅和面罩与皮肤的紧密接触(图3-13)。

图3-13 气囊式人工呼吸

(a)术者跪或立在患者的头侧,令患者的头后仰,术者用左手的中、无名、小指将下颌向前上方抬起,用开大的食指和拇指紧紧地将面罩压在口鼻处使之密切接触;(b)术者右手持气囊,以12~15次/分、吸呼气时间比为1:2加压。如果患者气道通畅,加压应该无阻力,患者的胸廓在上下活动;(c)如果不能保持面罩与口鼻周围的皮肤密切接触,则一人用两手将下颌保持抬举位并保持面罩紧密接触,另一人有节律性地压迫气囊;(d)供给氧气和空气的流量应该是每分钟6L左右,即每次的换气量为500mL,12次/分

6.单人心肺复苏

单人心肺复苏是指一个人单独进行心肺复苏操作。单人心肺复苏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判断 确定患者是否无反应(拍或轻摇晃患者并大声呼唤)。

(2)启动急救医疗体系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急救医疗体系。

(3)体位 将患者安放在适当的体位(仰卧或恢复体位)。

(4)循环 检查患者的呼吸、咳嗽、有无活动,专业人员还应检查颈动脉搏动(不超过10s),如无循环征象,立即开始胸外按压。

(5)开放气道 采用仰头抬颏法或托颌法开放气道。

(6)呼吸 确定是无呼吸还是通气不足。如患者无反应,但有呼吸,又无脊椎损伤时,将患者置于侧卧体位,保持气道通畅。如患者无反应,也无呼吸,将患者置于平躺仰卧位,即开始以30:2的按压/通气比率进行胸外按压及人工呼吸。开放气道通气时,查找咽部是否有异物,如有异物立即清除。

(7)重新评价 行5个按压/通气周期后,再检查循环体征,如仍无循环体征,重新行心肺复苏。

7.双人心肺复苏

双人心肺复苏是指两人同时进行心肺复苏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判断 确定患者是否无反应(拍或轻摇晃患者并大声呼唤)。

(2)启动急救医疗体系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急救医疗体系。

(3)体位 将患者安放在适当的体位(仰卧或恢复体位)。

(4)循环 检查循环体征,检查患者的呼吸、咳嗽、有无活动,专业人员还应检查颈动脉搏动(不超过10s),如无循环征象,立即开始胸外按压。

(5)开放气道 采用仰头抬颏法或托颌法开放气道。

(6)呼吸 确定是无呼吸还是通气不足。如患者无反应,但有呼吸,又无脊椎损伤时,将患者置于侧卧体位,保持气道通畅。如患者无反应,也无呼吸,将患者置于平躺仰卧位,即开始以30:2的按压/通气比率进行胸外按压及人工呼吸。开放气道通气时,查找咽部是否有异物,如有异物立即清除。

(7)重新评价 行5个按压/通气周期后,再检查循环体征,如仍无循环体征,重新行心肺复苏。

双人心肺复苏时,一人位于患者身旁,按压胸部,按压频率大于100次/分且小于120次/分;另一人仍位于患者头旁侧,保持气道通畅,监测颈动脉搏动,评价按压效果,并进行人工通气,按压/通气比率为30:2。当按压胸部者疲劳时,两人可相互对换位置继续双人心肺复苏。

8.恢复体位(侧卧位)

对无反应但已有呼吸和循环体征的患者,采取恢复体位,以预防患者的舌体、黏液、呕吐物等导致的气道梗阻。

(二)小儿基本生命支持(PBLS)

婴儿的呼吸、心跳极少突发骤停,多是心肺功能进行性恶化的结果。但婴儿一旦发生呼吸、心跳骤停,则预后极差。在心肺复苏中,1岁以内为婴儿,1~8岁为儿童。

婴儿和儿童心肺复苏术的具体操作如下。

1.检查反应

应迅速判定患儿有无意识和有无创伤存在及其范围。用轻拍和大声呼唤患儿看其反应水平,婴儿对言语若不能反应,可以用手拍击其足跟部或捏掐其合谷穴位,如能哭泣,则为有意识。对有头颈部创伤的小儿不要移动和搬动,以免加重脊髓损伤。若患儿无反应及无呼吸,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并电话启动急救医疗体系(EMSS)。

2.气道管理

小儿在丧失意识后,舌根后坠是导致气道阻塞的最常见原因。因此,一旦发现患儿意识丧失,应立即将患儿仰卧于坚硬平面上如桌面、楼板、地面,并采取适当方法使舌根离开咽后壁,保持气道通畅。只有在气道通畅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有效地吸入氧气和排出二氧化碳。由于婴儿韧带、肌肉松弛,头部不可过度后仰,否则可压迫气管,影响气道通畅。对于意识丧失但无外伤者,可采用仰头举颏法开放气道。对怀疑有气管异物者,可将舌及下颌提起,检查咽部有无异物,以便在直视下将异物去除。

3.呼吸支持

(1)判断 在气道开放的前提下,可通过观察患儿胸腹的起伏、听口鼻呼吸声音及用面颊部感觉口鼻内有无气流而确定患儿有无呼吸。应注意识别无效呼吸、喘息及气道阻塞后呼吸,如不能确定呼吸是否有效,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如果患儿自主呼吸有效,将患儿侧卧置于恢复体位,有助于保持气道通畅。需在10s内完成判断。

(2)人工呼吸 在保持气道通畅的前提下进行。因婴儿口鼻开口均较小,位置又很靠近,故对1岁以下婴儿应采用口对口鼻法,即抢救者用口贴紧婴儿口鼻开口处,通过向婴儿口鼻吹气进行人工呼吸。若抢救者口较小,也可采用口对鼻法,向鼻吹气的同时,应抬起下颌使口闭合。对1~8岁小儿采用口对口法。开始人工呼吸时,抢救者应连续吹气2~5次,每次持续1~1.5s,至少保证2次有效通气。由于患儿大小不同,肺顺应性不一样,因此难以统一吹气压力及吹气量,以吹气可使胸廓抬起但又不引起胃膨胀为原则。若吹气进入自由并且胸廓抬起,说明气道通畅、人工呼吸有效;若吹气不能自由进入或胸廓不能抬起,则可能是气道有阻塞、吹气的量或压力不够,需要重新调整体位,正确开放气道,若头的位置正确并用力吹气仍不能使患儿胸廓抬起,则应怀疑气道有异物阻塞,应排除异物。人工呼吸频率是依据不同年龄的正常呼吸频率,同时考虑与胸外按压相配合而确定的,根据年龄大小,一般为每分钟12~20次。

(3)循环支持 一旦气道通畅并提供2次有效人工呼吸,抢救者要决定是否实行胸外按压以提供循环支持。

①检查脉搏:婴儿因颈部短而圆胖,颈动脉不易触及,很难迅速找到且有可能压迫气道,可检查肱动脉搏动。肱动脉位于上臂内侧、肘与肩之间,抢救者将大拇指放在上臂外侧,食指和中指轻轻压在内侧即可感觉到有无脉搏搏动。1岁以上小儿,检查颈动脉搏动。对非专业人员,不要求掌握检查肱动脉搏动方法。

②胸外按压:对没有头颈外伤的婴儿,抢救者的手或前臂可作为坚硬的支撑平面。用前臂支持婴儿的躯干,用手托住婴儿的头和颈,使婴儿头部轻度后仰,以保持气道通畅;抢救者的另一只手施行胸外按压,按压后前臂托起婴儿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a.婴儿胸外按压:有双指按压法和双手环抱按压法两种。按压频率大于100次/分且小于120次/分。

双指按压法适合于单人心肺复苏操作,一手施行胸外按压的同时,另一只手可用于固定头部,或放在胸后轻轻抬起胸廓,使头部处于自然位置。婴儿按压部位是两乳头连线与胸骨正中线交界点,按压深度至少4cm。

双手环抱按压法适合于双人心肺复苏操作。抢救者双手围绕患儿胸部,以双侧拇指重叠或并列压迫胸骨下1/3处。

b.小儿胸外按压:单掌按压法,适用于1~8岁小儿。将一手的掌根部置于患儿胸骨下1/2处,手指抬起离开肋骨,仅手掌根保持和胸骨接触。手臂伸直,凭借体重,垂直下压,使胸骨下陷至胸廓前后径的1/3~1/2,即至少5cm。按压频率大于100次/min且小于120次/分。

8岁以上小儿胸外按压方法基本和成人相同,用双掌按压法。

(4)按压频率与人工呼吸比例 婴儿和8岁以下的小儿,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率为30:2;对8岁以上的患儿,在气道通畅时其比率为5:1。双人心肺复苏时,1人进行胸外按压,1人保持头位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率为15:2。对气道通畅未得到保障者,进行人工呼吸时,需停止胸外按压;对气道通畅有保障者,进行人工呼吸时,保持进行胸外按压。

(5)重新评价 施行心肺复苏后约1min及每隔1min,应重新评价患儿的自主呼吸及循环状态。

4.新生儿心肺复苏术如下

①保温:新生儿在院外需注意防止低体温。应迅速擦干体表的羊水、去除接触新生儿的湿敷料或将其摆放在预热的保温箱中。

②检查心率:可用听诊器听心尖部心音、触摸肱动脉或股动脉、触摸脐带基底部的搏动。

③复苏方法:新生儿往往对单一的复苏即有效。一般按压频率为120次/min(同时进行通气)、通气频率为40~60次/min(无胸外按压),按压/通气比例为3:1。胸外按压时采用双手环抱按压法,抢救者双手围绕患儿胸部,以双侧拇指重叠或并列按压胸骨下1/3处,按压深度1~2cm。按压时应经常测心率,若超过80次/min,可停止按压。最好给予纯氧通气。

(三)合并症

如果心肺复苏措施得当,可为患者提供生命支持。可是即使正确实施心肺复苏,也可能出现合并症,但不能因为害怕出现合并症,而不尽最大努力去进行心肺复苏。

1.人工呼吸的合并症

人工呼吸时,由于过度通气和过快通气都易发生胃扩张,尤其是儿童更容易发生。通过维持气道通畅、限制和调节通气容量使胸廓起伏适度,就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胃扩张发生率。在呼气和吸气过程中,如能确保气道通畅,也可进一步减轻胃扩张。如果出现胃内容物反流,应将患者侧位安置,清除口内反流物后,再使患者平卧,继续心肺复苏。

2.胸外按压的合并症

正确的心肺复苏技术可减少合并症,在成人患者,即使胸外按压动作得当,也可能造成肋骨骨折,但婴儿和儿童却很少发生肋骨骨折。胸外按压的其他合并症包括胸骨骨折、肋骨从胸骨分离、气胸、血胸、肺挫伤、肝脾撕裂伤和脂肪栓塞。按压过程中,手的位置要正确,用力要均匀有力,虽然有时可避免一些合并症,但不能完全避免合并症的发生。

(四)特殊情况下的复苏

特殊情况如脑卒中、低温、溺水、创伤、触电、雷击、妊娠等条件下出现的呼吸、心跳停止,需要复苏者调整方法进行复苏。

1.脑卒中

由脑血管梗死和出血引起。脑血管梗死患者是由在血管内发生的或由远处转移来的栓子(如心脏)迁移到脑所引起的血管阻塞;出血性脑卒中是脑血管破裂进入脑室膜系统(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进入脑实质(脑内出血)所致。对于任何一个突发的有局灶性神经功能损伤或意识变化者都要考虑脑卒中的可能。如果出现昏迷状态,气道梗阻是急性脑卒中的最大问题,因为低氧和高碳酸血症可以加重脑卒中,因此,开放气道是最为关键的措施,必要时行气管内插管。同时要注意不适当的通气或误吸。

2.低温

严重事故低温(体温<30℃)有明显的脑血流、氧需下降,心排血量下降,动脉压下降,患者由于脑和血管功能抑制,表现为临床死亡,但完整的神经功能恢复是可能的。

(1)复温 抢救低温引起的心跳停止与常温下心脏骤停差异很大。低温心脏对药物、起搏刺激、除颤无反应,药物代谢减少。肾上腺素、利多卡因、普鲁卡因胺可以积蓄中毒。对无心跳或无意识而心率较慢的患者给予主动的中心复温是至关重要的首要措施。

(2)电除颤 如果患者无呼吸,首先开始通气,如果患者出现心室颤动,抢救人员要给予3次电除颤。如果心室颤动在除颤后仍存在,就不要再除颤了,除非体温达到30℃以上,之后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和复温,因为在核心体温低于30℃时,电除颤往往无效。

3.淹溺

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低氧血症,缺氧时间的长短和严重程度是预后的关键。因此,救助者应尽快使患者脱离水肿,尽可能迅速地开始复苏,恢复通气和灌注要尽可能快地同时完成。

(1)人工呼吸 可用口对口呼吸、口对鼻呼吸、使用潜水面罩行口对面罩呼吸,特殊训练的复苏者可在水中完成通气。

(2)胸外按压 水中不要进行胸外按压。出水后,要立即确定循环情况,因为溺水者外周血管收缩,心排血量降低,很难触及脉搏。无脉搏时,立即胸外按压。在对任何年龄的淹溺患者进行CPR时都应在启动EMSS前进行5个周期的心肺复苏(约2min)。

(3)立即给予进一步高级生命支持 在去医院路上心肺复苏不能中断,对冷水中溺水者同时要做好保温措施。

4.创伤

受伤后患者发展到心跳、呼吸停止的治疗与原发心脏和/或呼吸骤停的治疗不同。

①在现场对明显严重致死性创伤、无生命体征、无光反射或不能除颤者,不要进行复苏抢救。

②对一个要进行复苏的患者,有准备地快速转送到有条件地区进行确定性创伤救治。创伤后无脉搏患者要立即使用简易导联的心电监测,并完成通气和呼吸评价。

③对创伤后发生心跳停止者,胸外按压的价值仍不确定。对无脉搏的创伤患者,胸外按压只有在除颤和气道控制之后才可进行。在开放的胸部伤,如果呼吸音不对称或出现任何气道阻力增加时,要仔细检查和封闭任何形式的开放气胸,要监测和治疗张力性气胸。

如上述原因的创伤患者发展到心跳停止时,要立即开始确定性治疗。对心室颤动者及时除颤,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切开。

④当多人受伤时,急救人员要优先治疗危重创伤患者,当数量超过急救系统人员力量时,无脉搏者一般被放弃,允许在院前宣布死亡。

5.电击

心跳停止是电击伤致死的首要原因,心室颤动和室性停搏可由电击直接造成。呼吸停止可继发于:①电流经过头部引起延髓呼吸中枢抑制;②触电时破伤风样膈肌和胸壁肌肉的强直性抽搐;③长时间的呼吸肌瘫痪。

触电后呼吸/循环立即衰竭。在电源被移去后,复苏者立即确定患者状态。如果无自主循环及呼吸,按心肺复苏方法开始抢救。如果电击发生在一个不易迅速接近的地点,尽快把触电者放到地面,心跳停止时要立即通气和胸外按压。燃烧的衣服、鞋、皮带要去除,避免进一步烧伤。如果有任何的头颈部损伤,及时运送医院并立即给予进一步高级生命支持。

6.雷击

雷击致死的基本原因是心脏停跳。雷电的作用为瞬时强大的直流电击,使心肌全部去极化,并引起心脏停跳。在许多情况下,心脏的自律性可恢复,同时窦性心律恢复。然而,伴随着胸部肌肉痉挛的呼吸停止和呼吸中枢抑制可在自主循环恢复后持续存在,如果不给予辅助通气支持,低氧可以再度引起心脏停跳。心跳停止的患者,要立即建立基本生命支持和进一步行高级生命支持,直到心脏恢复跳动。呼吸停止的患者仅需要通气,以避免继发低氧血症引起的心跳停止。

7.妊娠

孕期妇女心跳停止的突发事件包括:肺栓塞、创伤、临产、出血导致的低血容量状态、羊水栓塞、先天性或获得性心脏病、产科治疗并发症如心律失常、充血性心衰和心肌梗死等。当孕期妇女发生心脏停跳进行胸外按压时,为了减少妊娠子宫对静脉和心排血量的影响,可以将一个垫子如枕头放在右腹部侧方、臀部下面,把子宫移到左侧腹部后方实施心肺复苏。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在临床有指征时应及时使用。如果胎儿有潜在成活的可能性,要考虑迅速完成产前专科手术。如果首先要心肺复苏,向左移动子宫恢复血容量,持续使用进一步高级生命支持程序。不能恢复有效循环时,应在4~5min内行紧急剖宫产术,以增大母亲和婴儿的生存机会。婴儿的娩出可以排除动脉压迫和允许静脉回流入心脏,有利于心肺复苏的成功(图3-14)。

图3-14 孕妇复苏体位

(五)特殊场所的心肺复苏

1.心肺复苏中更换场所

如果事发现场为失火、建筑工地等不安全场所,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到安全区域并开始心肺复苏。此时不应把患者从拥挤或繁忙的区域向别处转移,只要有可能,就不能中断心肺复苏,直到患者恢复循环体征或其他急救人员赶到。

2.转运途中

运输患者有时需上或下楼梯,最好在楼梯口进行心肺复苏,预先规定好转运时间,尽可能快地转至下一个地方,立即重新开始心肺复苏。心肺复苏中断时间应尽可能短,且尽可能避免中断,在将患者转至救护车或其他移动性救护设备途中,仍不要中断心肺复苏,如果担架较低,急救人员可随在担架旁边,继续实施胸外按压,如果担架或床较高,急救人员应跪在担架或床上,超过患者胸骨的高度,便于心肺复苏。一般情况下,只有专业人员气管插管、自动体外除颤或转运途中出现问题时,才能中断心肺复苏。如果只有一个急救人员,有必要暂停心肺复苏去启动急救医疗体系。

(六)早期电击除颤

尽早快速电击除颤已作为基本生命支持中的一部分,要求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急救人员应携带除颤器,抢救者除行基本生命支持外,同时还应实施自动体外除颤(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ion,AED)。在有除颤器时,首先实施电除颤,以提高心脏骤停患者复苏的存活率。目前主张早期电击除颤,争取在心跳骤停发生后的院前5min内完成电除颤。

1.早期电击除颤理由

①心跳骤停的最常见的原因为心室颤动,约占80%。

②电击除颤是治疗心室颤动最有效的方法。

③电击除颤成功率随时间的流逝而减少或消失,电击除颤每延迟1min,成功率将下降7%~10%。

④心室颤动可能在数分钟内转为心脏停止。

2.电击除颤能量选择

除颤器释放的能量应是能够终止心室颤动的最低能量,能量和电流过低则无法终止心律失常,过高则会引起心肌损害。目前已推广使用携带式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1)单相波 《国际心肺复苏指南》(2015)推荐首次单相波除颤能量为360J,如首次除颤后室颤持续,则再次应用360J的能量除颤。

(2)双相波 双相波除颤是新近除颤器发展的主要趋势,并已显示了其市场前景和临床应用价值。1997年以来,应用固定低能量双相波除颤器对院外心脏性猝死救治疗效的回顾性总结发现:低能量双相波除颤器虽释放的能量无法递增,却能达到与可递增能量单相波除颤器相同的临床效果。使用150J可有效终止院前发生的心室颤动。

3.除颤效果的评价

近来研究表明,电击后5s心电显示心搏停止或非心室颤动无电活动可视为电除颤成功。这一时间的规定是根据电生理研究结果而定的,成功除颤后一般心脏停止的时间应为5s,临床比较易于检测。第一次电除颤后,在给予药物和其他高级生命支持措施前,监测心律5s,可对除颤效果提供最有价值的依据;监测电击后第1min内的心律可提供其他信息,如是否恢复规则的心律,包括室上性节律和室性自主节律,以及是否为再灌注心律。

①若第一次除颤后,患者的循环体征仍未恢复,抢救者应立即实施2min的心肺复苏,若心律仍为心室颤动,则再行1次相同能量的电除颤(如一次除颤成功,不必再做第二次)、行5个循环(约2min)的心肺复苏,并立即检查循环体征。若心电图示细颤波,则应在给予肾上腺素、利多卡因或胺碘酮,胸外按压一个循环后再除颤。若心电图示心室静止或电-机械分离,原则上不能除颤,可以用电起搏,以经皮心内起搏效果较好。

②如果循环体征恢复,检查患者呼吸,如无自主呼吸,即给予人工通气,10~12次/分;若有呼吸,将患者置于恢复体位,除颤器应仍连接在患者身体上,如再出现心室颤动,AED仪会发出提示并自动充电,再行电击除颤。

4.心前叩击

胸前叩击可使室性心动过速转为窦性心律,虽其有效性仅为11%~25%。极少数心室颤动可能被胸前重叩终止。由于胸前叩击简便快速,在发现患者心脏停跳、无脉搏且无法获得除颤器进行除颤时可考虑使用。

(七)气道异物梗阻的识别和处理

气道完全梗阻(FBAO)是一种急症,如不及时治疗,数分钟内就可导致死亡。无反应的患者可因内在因素(舌、会厌)或外在因素(异物)导致气道梗阻。舌向后坠,堵塞气道开口,会厌也可阻塞气道开口,都会造成气道梗阻,这是意识丧失和心跳、呼吸停止时上呼吸道梗阻最常见的原因。头面部损伤的患者,特别是意识丧失患者,血液和呕吐物都可堵塞气道,发生气道梗阻。

1.气道异物梗阻的原因

任何患者突然呼吸骤停都应考虑到气道异物梗阻,尤其是年轻患者,呼吸突然停止,出现发绀及无任何原因的意识丧失。成人通常在进食时发生气道异物梗阻,肉类是造成梗阻最常见的原因,还有很多食物都可使成人或儿童发生哽噎,发生哽噎主要由试图吞咽大块难以咀嚼的食物引起。饮酒后致血中酒精浓度升高、有义齿和吞咽困难的老年患者,也易发生气道异物梗阻。

2.识别气道异物梗阻

识别气道异物梗阻是抢救成功的关键。因此,与其他急症的鉴别非常重要,这些急症包括虚脱、脑卒中、心脏病发作、惊厥或抽搐、药物过量以及其他因素引起呼吸衰竭,其治疗原则不同。异物可造成呼吸道部分或完全梗阻。部分梗阻时,患者尚能有气体交换,如果气体交换良好,患者就能用力咳嗽,但在咳嗽停止时出现喘息声。只要气体交换良好,就应鼓励患者继续咳嗽并自主呼吸。急救人员不宜干扰患者自行排除异物的努力,但应守护在患者身旁,并监护患者的情况,如果气道部分梗阻仍不能解除,就应启动急救医疗体系。

①气道异物梗阻患者可能一开始就表现为气体交换不良,也可能刚开始气体交换良好,但逐渐发生恶化,气体交换不良的体征包括:乏力而无效的咳嗽,吸气时出现高调噪声,呼吸困难加重,还可出现发绀,要像对待完全气道梗阻一样来治疗部分气道梗阻,而伴气体交换不良患者,并且必须马上治疗。

②气道完全梗阻的患者,不能讲话,不能呼吸或咳嗽,可能用双手指抓住颈部,气体交换消失,故必须对此能明确识别。如患者出现气道完全梗阻的征象,且不能说话,说明存在气道完全梗阻,必须立即救治。气道完全梗阻时,由于气体不能进入肺内,患者的血氧饱和度很快下降,如果不能很快解除梗阻,患者将丧失意识,甚至很快死亡。

3.解除气道异物梗阻方法

①腹部冲击法(Heimlich法):腹部冲击法可使膈肌抬高,气道压力骤然升高,促使气体从肺内排出,这种压力足以产生人为咳嗽,把异物从气管内冲击出来。

腹部冲击法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腹部冲击法用于立位或坐位有意识的患者时,急救者站在患者身后,双臂环绕着患者腰部,一手握拳,握拳的拇指侧紧抵患者腹部,位置处于剑突下、脐上、腹中线部位,用另一手抓紧拳头,用力快速向内、向上冲击腹部,并反复多次,直到把异物从气道内排出来(图3-15)。如患者出现意识丧失,也不应停下来,每次冲击要干脆、明确,争取将异物排出来。当患者意识丧失,应立即启动急救医疗体系,非专业急救人员应开始CPR,专业救护人员要继续解除气道异物梗阻。

图3-15 腹部冲击法(Heimlich法)

②胸部冲击法:如果腹部冲击法无效,可采用胸部冲击法。对有意识孕妇尤其是妊娠终末期、过度肥胖者或救助者无法环抱其腹部者,应该采用胸部冲击法代替腹部冲击法。

胸部冲击法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站在患者身后,把上肢放在患者腋下,将胸部环绕起来。一只拳的拇指则放在胸骨中线,注意避开剑突和肋骨下缘,另一只手抓住拳头,向后冲击,把异物冲击出来或冲击至患者已失去意识。

③对无意识气道异物梗阻患者的解除方法:如果成人气道梗阻,在解除气道异物梗阻期间发生意识丧失,单人非专业急救人员应启动急救医疗体系(或让其他人去启动急救医疗体系),并开始心肺复苏,每次通气时都应开放气道,顺便看咽后部是否存在梗阻异物,如看到异物,即将异物清除。事实上,胸部按压有助于无反应患者解除气道异物梗阻。

对气道异物梗阻出现意识丧失者,只有专业急救人员才能用手指法清除异物,如果患者仍有反应或正处于抽搐时,则不能用手指清除异物。

在患者面部朝上时,用托颌法可将舌从咽后壁及异物存留处拉开而解除气道梗阻。也可沿患者颊内,一手食指在另一只手下面探入患者咽部,直达舌根,用食指把噎住的异物钩出来。有时无法直接将异物取出来,可先用食指把异物顶在咽侧壁,然后将异物挪动并取出来,取异物时避免用力过猛,以免将异物直接推入气道。

④先有反应、后发展为无反应的气道异物梗阻患者的解除方法:如果发现患者倒地,又识别是因气道异物梗阻引起的,建议采取下列方法。在CPR过程中,如有第2名急救人员在场,让其启动EMS系统,始终监护患者,确保患者平卧;用舌上颌上提法开放气道,并用手指清除口咽部异物;开放气道,并尝试通气,如通气时患者胸部无起伏,重新安置头部位置,再尝试通气;如果反复尝试后仍不能进行有效通气,则应考虑气道异物梗阻。此时,骑跨在患者膝部,实施腹部冲击法(可连续冲击5次);在异物清除前,如果通气仍不能使胸廓起伏,则应行进一步抢救措施,如Kelly钳、Magill镊或环甲膜切开术等建立通畅的气道;如气道异物梗阻已解除,气道已清理干净,则应检查呼吸。

如果患者仍无呼吸,就先行缓慢的通气,再检查循环体征如检查脉搏及自主呼吸、咳嗽和运动,如果没有循环体征,即开始胸外按压。实施腹部冲击法时,急救人员必须骑跨在患者的膝部,把一只手掌根部顶在患者腹部,位置在剑突下与脐上之间,腹中线的位置,另一只手压在前只手背上,双手快速用力向内、向上冲击,如果位置正确,身体正好处于腹中部正上方,借助身体重量实施冲击。

在直视下能用Kelly钳或Magill镊子取异物,而专业医生还可以采取环甲膜切开术。

⑤解除无反应气道异物梗阻患者:如果发现患者仍处于无反应状态,原因还不清楚,应采取如下措施:启动急救医疗体系,适时行心肺复苏,如有2名抢救人员,一人启动急救医疗体系,另一人留在患者身边,监护患者;开放气道,尝试人工呼吸,如果通气时胸廓无起伏,重新开放气道,再次尝试通气;重新开放气道后,仍不能成功地实施通气,则应骑跨在患者膝部,实施腹部冲击法;行5次腹部冲击后,用舌上颌上提法开放气道,用手指清除口咽部异物;反复尝试通气、腹部冲击法、舌上颌上提及手指清除异物法,直到把异物清除或换用更高级的方法如钳夹术或环甲膜切开术等,建立通畅的气道;如气道异物梗阻已解除,气道清理干净,便检查呼吸。患者仍无呼吸,即提供2次缓慢通气,然后检查循环体征如脉搏及呼吸、咳嗽或运动的征象,如果没有循环体征,开始胸部按压。

(八)药物治疗

1.给药途径

(1)静脉 以静脉途径为主,且选择近心端的正中静脉、肘静脉、颈外静脉等。

(2)气管 若已完成气管插管,而未建立静脉通道,可采用气管内给药,如肾上腺素、利多卡因、阿托品,但需要剂量比静脉大2~3倍,可用5mL蒸馏水或生理盐水稀释后,迅速喷到气管内,以利其加速吸收。

(3)骨 若未建立静脉途径也可采用骨内给药,但所需药物剂量稍大,特别是肾上腺素,主要适用于新生儿及婴儿。

(4)心内 因需中止胸外按压和通气、增加冠脉损伤、导致心脏压塞和气胸的危险,故仅在开胸按压或其他途径无法建立时才使用。

2.药物

(1)肾上腺素 仍然是心肺复苏期间最重要和首选的药物,特别是其α受体特性可增加主动脉舒张压及冠脉灌注压和外周血管阻力,这样增加了心肌和脑血流量,故肾上腺素被认为是影响复苏结果的最初决定者。虽其β受体效应可增加心肺复苏时心率、心肌的耗氧量,除低心内膜的灌注而加剧心肌坏死外,其总的效应是增加心内、外膜血流量、增粗心室颤动波。目前推荐用1mg静脉注射,每3~5min重复一次。

(2)纳洛酮 特异性拮抗吗啡受体,能有效地逆转低血压并恢复意识状态。因为它可改善血流动力学,使平均动脉压升高、心输出量增加、心肌收缩力加强,并可减少血小板在肺内聚集、抑制多形梭白细胞(PMN)释放自由基、稳定溶酶体膜、抑制花生四烯酸的代谢。可予以0.4~0.8mg稀释后静脉注射,继以0.8~1.2mg加入5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3)胺碘酮 静脉使用胺碘酮(可达龙)的作用复杂,可作用于钠、钾和钙通道,并且对α受体和β受体有阻滞作用,可用于房性和室性心律失常。临床应用于:①对快速性房性心律失常伴严重左心功能不全患者,在使用洋地黄无效时;②对心脏停搏患者,如是持续性心室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者,在电除颤和使用肾上腺素后使用胺碘酮;③对控制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和不明起源的多种复杂心动过速有效;④可作为顽固性、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房性心动过速电转复的辅助措施,以及心房颤动的药物转复;⑤可控制预激房性心律失常伴旁路传导的快速性心室率。研究资料初步显示它比利多卡因能改善心肺脑复苏的成功率及提高患者的生存率。给药方法为先静脉注射150mg/10min,后按1mg/min持续静滴6h,再减量至0.5mg/min。对再发或持续性心律失常,必要时可重复给药150mg。心脏骤停患者如为心室颤动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初始剂量为300mg,溶于20~3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内快速静脉注射。对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心室颤动及反复或顽固性心室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应增加剂量再快速静脉注射150mg,随后按1mg/min的速度静滴6h,再减至0.5mg/min,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g。

(4)利多卡因 可用于:①电击除颤和给予肾上腺素后,仍表现为心室颤动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②控制已引起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室性期前收缩;③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室性心动过速。给药方法:心脏骤停患者,起始剂量为静注1.0~1.5mg/kg,快速达到并维持有效治疗浓度;对顽固性心室颤动或室性心动过速者,可酌情再给予1次0.50~0.75mg/kg的冲击量,3~5min内给药完毕。总剂量不超过3mg/kg(或>200~300mg/h)。心室颤动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者在除颤和肾上腺素治疗无效时,可给予大剂量利多卡因(1.5mg/kg)。静脉滴注速度最初应为1~4mg/min,若再次出现心律失常应小剂量冲击性给药(静注0.5mg/kg),并加快静滴速度(最快为4mg/min)。

(九)脑复苏

呼吸、心跳停止后,脑组织因低灌注、无再流现象、再灌注损伤、细胞内钙超载、酸中毒、线粒体功能抑制致ATP丧失、酶功能下降、氧自由基产生、毒性氨基酸释放、细胞毒性效应和膜的结构破坏等引起脑细胞水肿及损害。脑复苏是恢复呼吸、循环、代谢及内分泌功能的根本条件。脑特别是大脑皮质的复苏可加速其他生命器官和系统的恢复,故在开始进行心肺复苏时,即应进行脑保护,且贯穿于整个复苏过程中。

1.及时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

脑对氧的消耗量极大,静息时占心排血量的15%~20%。血液循环停止10s可因大脑严重缺氧而出现神志不清,2~4min后大脑储备的葡萄糖和糖原将被耗尽,4~5min后ATP耗竭。当脑血流量低于正常的15%时,即可导致永久性损害。而有效的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可以提供脑组织正常时30%的血流和血氧,足以保护脑功能,是最重要的现场脑复苏措施。

2.体位

应将头部及躯干上部放高于10°~30°位,以增加脑的血液回流。保持正常或轻度升高的平均动脉压水平可以保障脑灌注。

3.低温

低温可降低脑代谢、减少耗氧,有利于保护脑细胞,但低温可致血管收缩、血液黏度增加、血流缓慢、心输出量下降,导致血栓的形成,脑血流进一步减少,且易致感染,故目前认为在现场心肺脑复苏时,维持机体正常的体温,既可维持脑组织的氧供需平衡,又不至于加重组织缺血。

4.脱水

20%甘露醇快速滴注及利尿药如呋塞米的使用,可减轻脑水肿,但要维持血压及水、电解质的平衡。

(十)应用AutopulseTM MODEL 100型自动心肺复苏系统抢救心跳、呼吸骤停患者效果良好

应用AutopulseTM MODEL 100型自动心肺复苏系统予自动心肺复苏的具体操作方法:将患者衣服全部剪去,平卧于自动心肺复苏系统板上,要求患者平卧在系统板中央,并且患者的腋窝对齐自动心肺复苏系统板的黄色定位线,患者体位正确后,用LifeBand胸外按压带将患者的胸腔围好,开启自动心肺复苏系统,系统将自动地根据患者的胸腔尺寸调整组件并给予合适的心脏按压。同时予气管插管呼吸机支持呼吸,肾上腺素静脉推注。自动心肺复苏系统按压频率80次/分,按压深度为胸廓厚度的20%,一个按压周期平均分配为50%的胸廓按压期和50%的胸廓舒张期。心跳恢复后使用抗心率失常药物,维持血压,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及内环境稳定,进一步进行心肺脑复苏。但有肋骨骨折患者不适合应用。

(十一)采用腹部提压CPR仪行腹部提压心肺复苏新技术

腹部提压CPR仪结构:由提压板、负压装置和提压手柄三部分组成,通过对腹部进行按压和提拉实施CPR。

患者取标准平卧位,具体操作步骤分三步,即“一开、二吸、三提压”。以腹部提压CPR仪行腹部提压CPR法时,施救者跪于患者一侧(身体中线与肚脐与剑突中点一致)双手抓紧手柄;按两下仪器开关,将仪器平置于患者的中上腹部顶角位于双肋缘与剑突下方;吸附腹部皮肤。声音停止后代表完毕,根据指示以100次/min的速度进行腹部提压。下压力度40~50kg;上提力度10~30kg。按压过程中肘关节不可弯曲。提压时面板要与患者平行,使用过程中避免前后左右晃动,垂直进行提压。操作完毕后,双手指按压吸附处皮肤,移除仪器,操作完毕。腹部提压CPR尤其适用于存在胸廓畸形、胸部外伤、血气胸、呼吸肌麻痹等心搏、呼吸骤停的患者;但在腹部外伤、膈肌破裂、腹腔脏器出血、腹主动脉瘤、腹腔巨大肿物等状况时禁用。另外,采用腹部提压方法进行CPR时,可省去传统CPR时一人负责按压、另一人负责人工呼吸的模式。见图3-16。

图3-16 腹部提压CPR仪行腹部提压心肺复苏新技术

(十二)终止复苏指征

凡心脏骤停、呼吸停止,行心肺复苏已历时30分钟,且出现下列情形,可作为终止复苏的指征。

①瞳孔散大或固定。

②对光反射消失。

③呼吸仍未恢复。

④深反射活动消失。

⑤心电图成一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