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务目标:论现象学和实存主义
这本书面临的一个主要威胁是:它没有天然的边界。因此,我首先需要明确我的宣称。但我也想提供一些规划的理由。我写作本书的主要目的是:用简短与可靠的方式向当代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专业的学生展现他们领域中主要的现象学哲学潮流。当然,本书涉足的领域仅仅是一个包含了整个现象学哲学的庞大领域的一部分。我没有必要重复我在过去著作2中已经提供的信息。
因此,尽管我不想用大量的注释来打扰耐心的读者,但读者们应该知道的是:如果要完整地解读这本书的情境,就要去读我对哲学现象学的整个导论(《现象学运动》)。如果不想读那本书,也可以读我关于现象学的论文(首先发表于《不列颠百科全书》1966年版)。
然而,即使是在这本书中,我还是要让读者获得我之前研究想要促进的对整个现象学的有效理解。也许,关于现象学与实存主义的关系,某种简化也是必要的,尤其是在盎格鲁-美国世界,二者即便没有融合在一起,也已经形影不离了。我尽力想让二者至少是有区分的,即使只是为了使我的工作合理化。对于按照编年次序的主要姓名和事件,读者可以参见下面的图表。
现象学源于一种比感觉式(sensation-bound)的实证主义所能允许的要更为一般地发展广泛体验概念的努力。现象学的格言“回到实事本身”(to the things)要求:离开概念和理论,转向实事在其主观充实性(subjective fullness)中的直接呈现。现象学的主要先驱布伦塔诺提出了描述心理学或描述心理诊断(psychognostics)的思想。胡塞尔首先重申了数学和逻辑学对抗单纯归纳心理学的力量,然后发展出了新的基础科学概念——它作为其他研究的支撑点,以对纯粹意识结构的直观考查为基础,并以对我们自然和科学世界的实在信念的特殊悬搁(所谓的现象学还原)为条件;现象学建构依据意向行为和意向内容而得到详细的研究(“先验现象学”,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以普凡德尔和舍勒为代表的、年代较早的现象学运动,特别强调探索本质结构以及现象当中与现象之间的本质联系。海德格尔在对实存意义的追寻中,尝试提出了一种扩大的阐释现象学,把揭示人类实存的意义作为他目标的第一步。
在这个阶段,现象学开始与实存哲学(philosophy of existence)融合;实存哲学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克尔凯郭尔以及更远,并且得到了雅斯贝尔斯的哲学支持。然而,雅斯贝尔斯反对哲学中的现象学,因为这种现象学有科学的意图。实存哲学的主要关注点是实质的,而不是方法论的。然而在法国,现象学与实存哲学在马塞尔尤其是在萨特那里发生了融合。他们对现象学与实存哲学的综合,促使人们采纳了“实存主义”(existentialism)这个术语。现象学实存主义作为以现象学为基础的人类实存哲学,在梅洛-庞蒂那里得到了最有说服力的表达。
对这些发展的研究,不能提供一个统一的现象学概念。一开始人们会看到各种各样没有共同特性的、分散的现象学家。尽管如此,我还是努力去标出现象学的本质特征。描述现象学(descriptive phenomenology)就是以鲜活和系统的方式,去直观、分析和描述直接体验数据的努力。本质现象学(eidetic phenomenology)是在对直接经验数据进行想象变换的基础上,探索直接体验数据的本质结构。表象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appearances)特别注意现象呈现的不同视角和模式。建构现象学(constitutional phenomenology)考察的是现象在我们意识中的显现方式。阐释现象学(hermeneutic phenomenology)尝试解释现象的意义,尤其是人类此在(Dasein)的意义。
尽管在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中,现象学和实存主义不是同一的,但二者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紧密联合,还是会促使我简要地给出解释,即在与“现象学”的联系中,我是怎样使用更加时髦的“实存主义”这个术语的。实存主义是现象学运动开始很久之前的实存思考的结果,而它的基本定义和中心主题是“实存”(existence)。克尔凯郭尔在新的意义上,以比过去更有限的方式、白话及哲学式地来使用这个术语,表达了个体去体验其在世界中实存的方式。这种对于被忽视现象与关键现象的关注,没有让实存主义成为任何特定的进路。克尔凯郭尔显然不是“科学的”,尤其不是在黑格尔意义上的“科学”,而且雅斯贝尔斯摒弃了所有的客观化,包括归属于胡塞尔现象学的客观化。因此,新的现象学实存主义不同于原始实存主义的地方在于:新的现象学实存主义坚持,现象学的方式可以通达实存,并且实存可以作为本质结构中的现象而得到研究。在这个过程中,现象学方法在阐释而非描述的方向中,经历了进一步的发展,而这导致了一些方向论的差异。
实存主义者的现象学(existentialist phenomenology),或者出于对主题的强调,最好是说“现象学实存主义”,不同于现象学心理学。非实存的现象学心理学也是有的,因为“心理的”与“实存的”是不一样的。非实存现象的主要例子可以在诸如触觉或味觉这样的知觉领域现象学中找到,即使这些知觉也有实存意义。
这本书与之前类似的书一样,主要宗旨是提供帮助。我只是邀请读者,但不期待读者从头到尾地研究这本书。我希望自己能够提供一个有普遍主题的连贯故事。但是,我不会弄巧成拙而且自大地认为,许多读者会告诉潜在的读者:他们在有权对这本书进行评判之前,必须读完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个读者都可以自由地阅读他在特定时间可以消化的部分。我甚至希望当读者走向禁区时,我能够向他们呈现足够的景观。
在尝试满足读者对我的期待时,我首先要讨论我标题中的名词。我是从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现象学”这个词的;现象学就是由胡塞尔最初的合作者团体及其继承者们倡导的进路,而且这些人把“回到实事本身”的格言解释为忠实地描述直观所获得的东西,包括特定现象及其本质结构。这种宽泛意义不同于研究这些现象显现方式的严格意义,以及胡塞尔现象学还原(即对直接给予之实在信念的“加括号”或悬搁,而它将走向“先验现象学”)所指的最严格意义。另一方面,我所指的现象学不是最广义上的现象学:它包括了所有不论与现象学运动是否无关,但有意或无意采纳了上述一个或其他技术的人。更具体地说,我的计划是揭示1910年左右胡塞尔在理智的时间框架内所倡导运动中的角色。除了胡塞尔本人,这个运动还包括他最初的合作者:普凡德尔、莱纳赫、盖格尔、舍勒以及他们的继承者,海德格尔与法国的现象学家。但我排除了诸如迈农及其格莱茨学派这样有影响的人物,尽管他们走在类似的道路上,并且经常与广义上成熟的现象学是并行的,同时也不排除他们富于启发性的思想。
如果我把本书的框架扩展得更宽,并且收录诸如詹姆士这样的现象学运动的先行者和启示者的话,那么这不仅会使这个方案变得难以处理,而且会削弱我的这项尝试:即尽可能清晰地说明具体的哲学运动是怎么影响诸如心理学这样的研究领域的。然而,如果我走到另一个极端:把现象学的范围窄化为胡塞尔的、最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那么就会使我的努力稀释为细流——考虑到胡塞尔持续增长的、否定他之前甚至之后以及圈内外追随者的纯化倾向。这还会排掉一些最有创造性的解释,并导致对胡塞尔的误解。然而,尽管本书会在广义上来解释现象学,但还是会特别注意最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
我觉得没有必要陈述我对标题中“心理学”这个词的解释。我认为对于心理学本质的任何哲学表达,都有尚未解决的(如果不是不可解决的)问题,而且我只是想这样来理解“心理学”:我会考察今天以“心理学”之名而进行的经验领域的研究。我保留对以下这个问题的看法:人们是否可以在有机体行为的意义上来充分定义“心理学”领域中的研究——这个定义如果没有提出“行为主义”(对它的现象学重释,是当前方法论争论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的意义问题,那么就直接提出了“有机体”和“行为”的意义问题。
为了这本书的目的,我还必须解释我是怎么来定义“精神病学”这个术语的。首先,尽管我必须使标题简单一些,但读者应该明白:我想包含精神病理学(或异常心理学)在内——它是对异常心理现象的研究。我不想把精神病理学(psychopathology)与精神病学(psychiatry)的区分最小化——欧洲传统很重视这种区分。然而,二者之间的联系是很紧密的。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1卷区分了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而这种区分使人们可以理解:作为技术的实践逻辑依赖理论逻辑。就此而言,尽管我使用了更流行的术语“精神病学”,相比精神病理学研究的治疗意义,我还是要更强调精神病理学的基础,并且我强调的当然不是精神病理学的“实践”。
然而,更重要的是去揭示:在现象学的视域中,心理学和“精神病理学”之间的区分有了新的表现。这实际上是本书将心理学和“精神病理学”这两个领域联系在一起的最好理由(这两个领域都庞大得无法用一个人的精力去应付)。在现象学进入之前,把正常心理学和异常心理学划分为有时候甚至不在同一校园内的两个学科,是会引起不安和怀疑的。这里不讨论:为什么在心理领域中对正常心理学和异常心理学研究的划分,比在躯体领域中要更宽广。现象学没有打破这些边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可能起了主要的作用。总体上,最初主要是基于医学方面的原因。然而,现象学对于所有正常现象和异常现象都有不偏不倚的兴趣,并且无假设地面对诸如正常和异常二分的问题;现象学会加速这种潮流,因为它不仅把正常和异常的分离还原为谱带的对立,而且有助于揭示正常和异常的共同根源。现象学精神病理学家尤其在不承认正常和异常的整体区分的程度上,侵入了现象学心理学的领域。绝大多数现象学精神病理学家显然觉得:他们必须建构自己的心理学。即便这不完全适用于雅斯贝尔斯,也适用于宾斯旺格和他大多数的追随者。
我渴望指出这一点,因为我预计人们会对我将本书分为两部分而产生误解。首先,第一部分只涉及心理学家,而第二部分只涉及经过选择的精神病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然而,如果人们更仔细地看第二部分的部分内容,那么他们就会发现:尤其是在临近结尾处,有若干临床心理学家被列入精神病学家。尽管第二部分中的引人注目的人物确实是原来带有医学背景的精神病理学家,但第二部分的目的(如它的标题所表明的)是深入研究将现象学引入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关键人物。这个事实不是偶然的:精神病学家呼唤超越心理学家的强化研究。因为(尤其是在临床领域中)精神病学家需要新的、只有从精神分析和现象学出发的新式心理学才能提供的基础。在这些情况下,我不想主张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分离,因为这种分离甚至在现象学进入这个领域之前就消退了,并且在现象学的新视域中变得更加昙花一现。
接下来,我应该解释一下:由看似中性的介词“在……中”(in)所暗示的现象学与心理学-精神病学之间的关系。主要的意义是:现象学哲学不仅从外部影响到了心理学和精神病学,而且侵入了心理学和精神病学,并且坚实地植根于它们内部。我想要尽可能具体地探寻现象学对于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渗透。有时候人们可以通过文献来进行探寻,至少是在那些在意引用的科学家那里。然而,引用不是可靠的尺度,并且会由于各种相关和不相关的原因而陷入困顿。另外,有的学者、哲学家和科学家否定甚至鄙视这种“学习”装饰。在某种意义上,这甚至是好的现象学,因为它面向实事本身,并且没有(或者至少不是主要地)面向文字来源。在诸如现象学这样的例子里,在第一个渗透时期过后,(现象学对于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影响变得如此普遍,以致现象学成了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组成部分,尽管不幸的是,现象学也经常被稀释和曲解。现象学“存在”的真正尺度是其在(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研究进程中的积极角色。因此,我们不仅要去寻找借用(或盗用),而且要去寻找以对现象学输入的增加和修正为形式的、对现象学启发的创造性使用。简而言之,我的计划是去考查:现象学哲学在多大程度上成为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中的一种动力,而不是作为外部的入侵者。
本书的另一特征是值得强调的:它不是一本否定的著作,不是任何明确或不明确的论文。我说的不是现象学运动或20世纪的心理学。这种模棱两可性超越了风格。因为我不想承诺:当前的陈述是详尽无遗的,不论作为入侵者的现象学运动,还是作为被入侵者的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由于我在背景、时间和爱好上的局限性,我不可能提供详尽无遗的陈述。我甚至怀疑我有这样的愿望。我相信人们需要的不只是一本入门手册,而是在主导主题和潮流深度上的研究。填补鸿沟并追踪较小的发展,是相对容易和更有意义的。但是一个像我们这样枝繁叶茂的领域,最好是不要有太多的变种和分支,因为它们甚至会干扰这个领域的成长。如果我可以更浓缩地描述一些更成熟的结构,并使这种研究保持开放,那么这就够了。我想要提供的确实不只是武断的选择和散乱的例证。但是例证的代表性不能阻碍人们对于较少为人所知的人物及研究的好奇心。我的知识最好是这样的:我总是试图去揭示,我们在哪里可以期待发现较少为人所知的人物及研究。我的整个目标就是简化对不断生长中的研究边界的把握,并最终简化对现象本身的把握。
为了阐明我的这个心理学与精神病学中的现象学导论中的严重鸿沟是什么,我想以普莱辛那(Helmuth Plessner)为例。普莱辛那的核心关注是哲学人类学,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含糊定义的领域包括了现象学心理学和精神病理学(尤其是在普莱辛那这里)。在承认这种疏漏的同时,我想要为自己进行一些辩解:
1.普莱辛那的主要基础是哲学,而不是心理学或任何科学;他本身更适合放在我的《现象学运动》那本书中,或者最多是放在本书的第一章中,因为这一章评估了哲学家们对于心理学和精神病学领域的贡献。
2.尽管在1914年时,普莱辛那是胡塞尔在哥廷根大学的学生,并且他还与科隆大学的舍勒保持着联系,但是显然他不仅把胡塞尔现象学而且把整个现象学的思想都严重地误解为哲学了。他顶多认为现象学描述在人类学哲学的开端是重要的,但现象学描述需要得到狄尔泰式阐释的补充。
3.普莱辛那著述中,尤其是他的论有机体生命和人的层次的书,他对于笑和哭的研究,3还有他关于有机体生命之位置性(被其他环境所环绕和点燃)以及人的古怪性的其他研究,有很多值得现象学家注意的启发性思想。但是,我们还是很不清楚,这些发现距离作为现象学观察和描述的基础有多远。尤其是在对作为人类行为之局限性的笑与器的重要研究中,人们不知道对主观体验中真实进程的具体描述是什么,而只知道这些行为形式的条件和意义。
对于现象学在普莱辛那人类学中地位的讨论,我想建议读者们去读显然得到普莱辛那本人赞许的哈默(Felix Hammer)的研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