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释囚
中国古代对待犯人的方针多为两个字;惩治。酷刑、枷销、牢房,无一不是为了惩治犯人。然而也有少数开明的官员,他们对犯人的方针,除了惩治之外还有两个字:感化。
谢方明就是这样的人。
谢方明,陈郡(今淮阳)阳夏(今太康县)人,待人守信,善侯机遇,尊不喜,卑不忧,勤于政事。晋末,官拜骠骑长史,南郡(治在江陵)相。
一年年终,正是家庭团聚之时,谢方明有感于此,下令将江陵县(湖北中部偏南,长江沿岸)狱中的囚犯,不管罪行轻重,一律释放归家,团聚过节,但必须在正月初三前准时返狱,其中有重犯二十余人。此令一下,立即引起震动,律条也没有过这样的规定,众官对囚犯能否自觉返狱,确持怀疑态度。故主簿弘李监、任寿之找到谢方明,劝谏说:“公这种做法,往昔虽有记载,但多被史家夸大。况且当今民情多诈,不能与过去相比。还愿公三思而后行!”方明听后,说道:“我料他们到日必归,请君不必多言,就依此办理!”说着,吩咐属下,照令执行。
众犯被释,颇感惊奇,及返回家中,说他被放经过,全家老幼都感动得热泪盈眶,连称谢方明是爱民如子的好官,表示遇此明公,就是死也无恨了!
假期已到,大部囚犯陆续返回,只有二个重罪犯人没有回来。狱监要派狱吏前往追捕,谢方明不准。原来,一犯因喝醉了酒,耽误了限期,二天后,匆忙赶回监狱,说明了情况,向方明请罪。另一罪犯越期不归,确有潜逃之心,但又感到这样做对不起明公。因犹豫不决,整日在乡里徘徊。邻人见了,都指责他辜负了明公的信任,自动组织起来,将他送回了监狱。到此,被释囚犯都已全部返归。
南郡官员们见了,不得不佩服谢方明为政的高明。
【简评】
按照中国传统,每到年节,正是全家团聚之日。狱中囚犯,又何尝不想?但他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谢方明做到了,他放囚犯归家。以享天伦之乐。囚犯们初听,惊奇,随之,感激!不论犯人、家属、乡邻也无不如此。刑法,只能伤人肉体,而谢方明此举,实为感人心灵,试想囚犯们到时能不返归吗?官施仁政,民必感恩于官。谢方明的举动,正说明了这一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