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老年病的康复医疗
目前,我国正“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老年人口已经超过2.3亿。由于老年人的生理老化、体衰、多病(尤其是老年慢性疾病)、疾病恢复期长,病后遗留的功能障碍也较多。随着年龄增长,失能(生活不能自理)或半失能(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大幅度增加,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大幅度下降,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压力。因此也可以说,老龄化并不可怕,老年人的增多本身也不是什么危机,而病残引起多功能障碍的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的剧烈增加,才是真正的家庭困境和重大的社会问题。
国内外的大量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老年人的健康长寿,生活质量的有效提高,可以应用现代的家庭康复医疗、自我保健的措施和社会共同努力来实现。
1 老年人患病的特点
由于老年人机体组织结构的老化、器官功能的退化、身体抵抗力的减弱、活动能力的下降以及协同功能的减退,会出现多种功能障碍,所谓“年老、体弱、多病”。
老年人患病具有以下特点:
1.老年人常多病共存老年人各脏器组织先后衰老,身体患病时常为多个系统疾病同时存在,如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和代谢方面疾病等,症状表现比较复杂,呈多样化。既有一病多症,也有一症多病,如动脉粥样硬化,引起脑卒中、冠心病、高血压等,而且在同一脏器内可同时有几种病变,如以心脏为例,可同时有冠状动脉硬化、心脏肥大、肺源性心脏病、心包炎、心律失常等。有资料表明,在住院的老年病人中,有4种重要脏器疾病共存者占50%以上。多种疾病同时存在一位老年人身上,症状必定会表现得复杂多变。老年人患病症状常常很多,有时难以用一种疾病来解释。
2.老年病和老年退行性变化关系密切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器官、组织老化加速,表现为萎缩、变性、坏死等老年退行性变化,造成老年人器官功能减退,老年病症状久治难愈,而这些仅仅依靠药物、手术等治疗手段,效果往往不明显,更需要用康复医疗手段进行较长时间的适应性、代偿性、矫正性康复治疗。
3.很多老年病常起病缓慢、病程长,呈慢性化。老年人患病之初症状可能不明显,不易与老年人一般生理性衰老相鉴别,要经过一段时间,才明显表现出来,并且诱发因素也很多,老年病人的病程呈长期、慢性、反复状态。
4.老年人患病有时症状表现常不典型、不明显由于老年人心理功能衰退,有时不能清楚地讲出自己的病情和不适,表达含糊。老年人机体功能衰退,对症状的敏感性反应也减低,对于疼痛及疾病的反应不敏感,如本应有高热症状的疾病在老人身上却表现为低热或者不发热;又如急性心肌梗死,老年病人往往没有胸痛,仅表现为气急、胸闷,因此容易被忽略。多数老年人同时患有多种疾病,往往症状表现不典型,一种疾病的症状可能被另一种疾病的症状所掩盖。
5.老年人患病容易发生并发症和伴有水和电解质代谢紊乱、多器官功能衰竭,如心、肺、肾等,使病情危重。所谓并发症是指当患某种病时,在该病的基础上并发其他疾病,有时因为并发症的严重而威胁生命。由于老年人的免疫功能降低,对外界微生物及其他刺激的防御能力减弱,所以特别容易引起并发症,老年病人患病时最容易合并肺炎。
6.由于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用药不当或过多,容易发生不良反应。据报道,70~79岁老年住院病人中,用药后有不良反应者占21%以上,而20~29岁年轻人却<3%。
7.老年病容易引起病残老年人一旦患病后,常因生理衰老、慢性疾病及退行性疾病共存,多种病变,病情复杂、病势往往较重、病程慢性化,也容易发生病残或后遗症,往往需要及时采取康复医疗措施。如脑卒中引起偏瘫;增生性关节炎引起关节疼痛、活动障碍等。有人统计,65岁以上老年病人中有不同程度功能障碍和活动受限者占40%~50%,而85岁以上者则高达80%。
8.老年病人发病时,容易出现意识障碍等。由于老年病人脑血管粥样硬化,脑供血不足,当老年人患感染、发热、脱水等时,特别是急性病时容易发生嗜睡、谵妄、神志不清、昏迷等意识障碍和精神异常,这是由于脑缺氧所致。病后有的老年人的智力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2 何谓“老年病”
顾名思义,老年人易患的疾病称为“老年病”,不过这些疾病的发生发展可追溯到中年、青年,甚至儿童期。通常老年病包括以下3类。
第一类是老年人特有的疾病。
老年人特有的疾病是具有老年人特征和只有在老年期患的疾病,包括正常老年人衰老过程和功能障碍而引起的原发性疾病,比较典型的如老年性痴呆、老年性精神病、老年性耳聋等。如脑动脉硬化症可以是老年期的脑功能障碍,也可以是在脑动脉硬化基础上发生的脑卒中,这属于继发于老化后的疾病。与衰老、退化、变性有关的这类老年人特有疾病的发病率,将随人口的老龄化而不断增加。
第二类是老年人常见的疾病,即老年人易患的疾病。
这类疾病与老年人的病理性变化及机体免疫功能下降、长期劳损及年轻时所患疾病有关。如恶性肿瘤、痛风、糖尿病、帕金森病、老年性变形性骨关节病、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老年性白内障、老年性骨质疏松症、老年性皮肤瘙痒症、老年性肺炎、高脂血症、颈椎病、前列腺增生等。再如,心血管方面老年人常见的疾病有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等;消化系统常见病有溃疡病、慢性萎缩性胃炎、肝硬化等。因白内障、青光眼、老年退行性视网膜黄斑变性往往成为老年期失明的主要原因。骨质疏松所致的骨关节病变也是在老年期常见的疾病。这些老年人的常见病都从病理、老化、环境等各方面表现出老年人患病的特点。
第三类是老年人和青年人都可以发生的疾病。
不过在老年人中的发病率与临床症状及表现和青年人的不同,具有它的特点。如同样是肺炎,从儿童到青年以至老年都可以发生,但老年人具有症状不典型,病情较严重的特点;又如溃疡病在青年时期常见,但老年人患的溃疡病多是青年时的延续,而到了老年期容易产生并发症或发生癌变。
“老年病”至今尚无确切的定义,因为大多数的“老年病”只是在老年人群中较多见,患病率和死亡率较高而已。而且不少疾病是在青年、中年时即开始发病,而到老年时才影响健康,危及生命。但由于老年人患病无论在发病原因、机制、生理、病理、遗传、免疫机制等方面都有其特殊之处,并且目前很多“老年病”的发病年龄有年轻化的趋势,因此老年病学的研究,在现代医学中仍道远而任重。
3 老年病人卧床静养的不良后果
由于老年人口逐年增多,老年人久病卧床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谓“久病卧床”,一般是指历时数月以上,日本规定6个月卧床为“久病卧床”。一般老年人久病卧床,有康复希望的就少了。
有的老年人一旦生病后,就喜欢长期卧床静养,认为卧床静养比起床活动好。其实,这种陈旧的看法是错误的,不论男女老少,在疾病的急性期安静卧位休息,是有利于疾病恢复的。但是长期卧床,却会对身体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疾病和后果。
国内尚无老年人久病卧床的统计资料,在日本卧床不起的老年人有42.2万,约占60岁以上人口的3%。日本长期卧床老年人中,脑卒中占22.1%,高血压为18.1%,风湿性神经痛为15.1%,眼疾占5.0%,衰老引起失能为26.2%。
长期卧床可以引起以下不良后果:
1.最显著的改变是体力的下降。国外学者曾报道,健康人严格卧床3周后,体力活动能力要减少25%,起码需要3周的体力锻炼后,才能恢复到卧床前的水平,何况老人长期卧床,体力活动能力更是大幅度下降。
2.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开始起床活动时,往往会发生明显的心动过速和直立性低血压。这对老年病人来说,会引起昏厥、心力衰竭等危险后果。其原因除神经调节功能不全外,临床资料还表明,卧床7~10天后,循环血液量可减少700~800毫升。由于血浆容量的减少,血液黏稠度增加,老年人更容易发生血栓性栓塞等严重并发症。
3.长期卧床使肺不易扩张,导致老年人的通气功能降低,易发生坠积性肺炎。
4.长期卧床可能导致废用性肌萎缩,肌力减退。卧床1周后,肌肉的收缩能力可减弱10%~15%,时间更长后,还可能发生骨质疏松、泌尿道结石,甚至关节挛缩等。
5.长期卧床后,食欲减退,食量减少,肠蠕动减弱,可以引起排便困难和长期便秘。
6.老年病人长期卧床,容易发生褥疮。
7.长期卧床的老年病人,由于对所患疾病的惊恐不安,往往会感到前途渺茫、抑郁寡欢,出现心理障碍,甚至发展到性格改变等。
长期卧床这些不良后果,可以互为因果,形成恶性循环,往往会使老年人导致不幸结局。因此,一般的老年病人不宜长期卧床,应该尽早地起床活动或在床上活动,进行家庭康复。
4 老年病的康复医疗
康复,原有“复原”“健康重建”等意思。康复医学是指应用以物理方法为主的医学手段达到预防、恢复或代偿病人的功能障碍为目的的医学分支学科。康复医学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保健医学一起,被认为是现代医学的四大支柱。
老年康复医学是康复医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老年病的康复医疗是指运用医学科学技术,医治因疾病或者损伤而造成的身体上、精神上的功能障碍,使老年人尽可能地恢复正常或者接近正常,减少老年人失能或半失能的发生。
现代康复医学起始于20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原以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目前全世界已有57个国家进入“老龄化”,我国老年人口已超过2.3亿。由于老年人体衰,多病,恢复期长,病后遗留的功能障碍也较多。资料表明,在60~70岁的老年人中,生活难以自理和不能自理的(失能或半失能)占13%~15%;70~80岁的老年人中,占30%~35%;80岁以上老年人中,占40%~45%。千万位病残老年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
老年病康复医疗的目的,就是想方设法防止或减少老年人病残和功能障碍的发生,使老年人早日恢复日常生活自理,并使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高生命和生活的质量,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
老年病的康复医疗有3个方面的内容:
1.预防性康复医疗 即通过老年病人日常生活的健康管理,来增强老年人的体质。
2.一般性康复医疗 即针对老年病人在患病时,即开始采取康复医疗措施,目的是减轻病情,缩短病程,减少后遗症,防止或减轻可能发生的功能障碍。
3.治疗性康复医疗 在老年病人功能障碍形成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医疗锻炼,以恢复或发挥其残留功能与代偿功能,使老年人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保留生活的自理能力,尽可能地参与社会生活。
以上3个方面在老年康复医疗中是相辅相成的。如做好老年病人的日常生活健康管理,做好自我保健,使老年人体质增强,具有积极的预防意义。针对引起老年人病残的原发疾病,如引起脑卒中的脑动脉硬化和高血压进行积极康复治疗,自然是不容忽视的。有目的地进行老年人的功能锻炼,对老年病人日常生活能力的维持,将起着决定性作用。
事实证明,老年病人进行康复医疗与否,其结果大不一样。据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报道,101例经过康复医疗的脑卒中偏瘫病人,90%能恢复步行,24%上下肢活动功能基本恢复,而对照组却只有61%能恢复步行,仅5%能基本恢复上下肢活动。国外资料也曾报道,经过康复医疗的脑卒中病人,84%可恢复一定程度的生活自理能力。
其实,老年病人的康复医疗对我们来说并非一件新鲜事,我国素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传统中医学里就有很多老年病康复医疗的内容。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已有专看老年病的医生,如《史记·扁鹊》中记载“过雒阳,闻周人爱老人,即为耳目痹医”。南北朝时期,已广泛地应用按摩、五禽戏、八段锦等康复疗法治疗老年病。唐代王焘在《外台秘要》中,就提倡用散步疗法治疗老年糖尿病。元代邹铉于《寿亲养老新书》中,采用自我按摩方法,防治老年人常见的夜尿多、腰痛等症。实践证明,中医学在老年病康复医疗中,具有独特的功效。
5 老年病康复医疗尽早好
老年病的康复医疗必须在患病后尽早开始。早期康复医疗,比传统的多卧床休息,疗效要好得多,后遗症要少得多,并对老年人有良好心理影响,更是过去传统临床治疗所无法比拟的。在当前患病后早期进行康复医疗,已成为一项临床医疗的新原则。
大量康复医疗的实践说明,康复医疗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开始时间的早晚和康复方法的正确性。及早进行康复医疗,老年人的病残后遗症要少得多,并对老年人有良好的心理影响。早期患有慢性病而有功能障碍的老年人,更应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因年龄越大,身体功能的潜力越差,康复的效果也差。
国内外的康复医学专家们都主张康复训练应当尽早开始。即使在急性期,当生命险兆基本消失,病情稳定,就可以开始着手康复医疗。例如,脑梗死病人的肢体被动康复活动,可在发病后1周开始,轻症病人发病第2天就可以开始。主动功能训练在发病后2周就可以开始;脑出血病人病情稳定时,就可做动作轻柔的被动活动,发病3~4周后可进行主动功能训练。日本康复医学专家曾报道:两组60岁以上的脑卒中偏瘫病人,其中早期康复治疗的一组人,有37%能在室外步行,而非早期康复治疗的,仅有10%能在室外步行。早期康复组平均住院天数也要比非早期康复组少48%。
心肌梗死的老年病人在急性期,只要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发病后2天就可以进行被动和主动的肢体康复活动,第2、第3周可下床坐椅子了。
早期康复医疗,首先使老年病人可以获得良好的功能恢复效果,如脑卒中偏瘫病人的偏瘫肢体活动功能恢复从1~7周开始。脑卒中病人在发病后的14周,就很少再有神经学方面恢复和改善的希望;脑卒中失语症病人,在脑卒中后6个月内大脑的语言中枢恢复较快,以后就慢了。因此,老年病人进行及早康复医疗是十分重要的。
早期康复医疗可以缩短病程,缩短住院期,减少住院费用,降低死亡率和病残率,使病人尽早痊愈康复。如在美国由于推行早期康复医疗,65岁左右的无并发症的心肌梗死病人,住院时间已缩短至2周,以后就出院进行家庭康复。过去康复医疗的训练治疗主要安排在急性期过后,但最近国外的康复医学专家们要求病人在尚未出现后遗症之前,就采取相应康复措施,可使病人不致于形成或发生重症后遗症,这就是最新的“预防性康复医疗”主张。早期康复医学治疗要与其他临床医学治疗同步进行,以提高整体治疗效果。
老年病学专家还发现,不少老年病人不仅由于疾病而“一次致残”,并且还由于缺乏康复医疗的知识,形成“二次致残”,加重了残疾程度。例如,脑卒中病人由于长期卧床引起褥疮、肺炎、尿路感染、肢体位置放置不当,而形成“二次致残”。
有句名言“健康,失去了才感到它的珍贵”。这对尽早康复医疗能拯救许多老年人的健康和身体功能,同样具有深刻意义。
6 老年病康复医疗与临床医疗的区别
老年病的康复医疗和老年病的临床医疗,虽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两者的目标、目的、方法都有所区别。
康复医学所强调的是与人日常生活活动有关的综合性个体功能和社会生活功能,而临床医学强调的是细胞或器官的功能,如心功能、肺功能、肝功能、肾功能等。
老年病康复医疗的主要目标不是老年病,而是老年病所致的各种功能障碍,如偏瘫、失语、耳聋等;老年病康复医疗的不是治病救命,而是采取一切综合措施,尽可能使病残的老人消除或减轻功能障碍,使老人能够生活自理,提高生活质量。
从康复医学的角度来看,康复医疗的基本方法是康复训练,训练本身就意味着治疗,并且康复医疗的效果,也只有通过训练,才可以真正获得。由此不难看出,康复医疗与临床医疗所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康复医疗主要应用医疗体育、作业疗法、物理疗法等方法,侧重发挥老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来恢复功能,增强体质,是属于依靠老人本身的自我治疗。而临床医疗则偏重于药物、手术等方法。不仅如此,老年病康复医疗的着重点,不仅面向单纯的疾病,而且面向老人的日常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并争取老人能发挥余热,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回归社会。
美国慢性病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中曾谈道:“过去,脑血管病病人在一般临床医院内一待急性危象过去后,不给予任何功能训练治疗就出院了。病人出院后若不进行康复治疗,往往可能会十分迅速地恶化到生活不能自理、失语、久病卧床不起,并伴有大小便失禁、关节挛缩与褥疮。只有进行及时的适当的康复医疗,病人中的许多人可以再学会讲话和走路,调节他们身体的功能,并可相当正常和有效地自理生活。”这几句话,充分地说明了临床医疗和康复医疗的区别。
为此,美国康复医学专家腊斯克教授曾指出:“康复医学是病床与生活结合的桥梁,对病残的人们,通过康复矫治与训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健康生存能力,以使他们获得与健康人相同的生活权利。”
当然,老年病康复医疗与传统型的康复医疗也有区别。传统的康复医疗是以伤残病者为对象,经过康复医疗尽可能地减轻伤残病者的身心功能上的障碍以及社会功能上的障碍,恢复健康重返社会。而老年病康复医疗是以老年病人为对象,利用康复医疗,设法延缓老人老化的进程,最大限度地发挥老人体内“残存的功能”,支援老人生活自立,从而提高老人养老生活的质量。
7 老年人康复医疗的特殊性
一般老年人康复医疗的具体方法是:
1.功能测定(评估) 只有通过功能测定才能了解老人的功能障碍所在、程度、身体健康状态,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康复计划与措施,有目的地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
2.康复医疗 康复医疗措施除临床治疗、护理、营养治疗外,诸如物理治疗、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疗法、康复工程均适用于老年人,特别是康复心理治疗与精神疗法,显得更为重要。
老年人康复医疗从基本概念上讲,与针对一般成年人的康复医学并无特殊,但由于老年病人具体情况较一般康复对象复杂,遂使老年康复医疗有一定的特殊性,综合如下:
(1)制定老年人康复计划前的评估,需要系统、全面,既要掌握重点,又要注意动态变化及其内在联系,尤其是心脑血管与呼吸系统功能状态对老年人康复医疗来说是不可忽视的。
(2)精神和社会家庭因素对老年人健康、疾病及康复影响较大,所以康复医疗中更应重视心理康复与社会及家庭因素的协调。老年人最怕寂寞,患病或外伤后,功能障碍妨碍其与人交往和参加社会活动。如果终日独居斗室、无所事事,孤独向隅,抑郁之感必然产生,这样衰老就会更快,康复医疗的效果也差,故要特别引起注意。
(3)老年人经常受一些退行性病症困扰,如腰背疼痛、关节痛、行动不便、头昏、乏力、易疲劳等,而这些退行性病症,只能治“标”,不能除“根”的道理,有的老年人又不易理解,常到处求医,效果又不明显,心理负担较重,对此需耐心解释并给予适当对症医疗。
(4)老年人生活常有其特殊性,如有的喜独居;有的喜欢家人相伴;有的无子女照顾;有的经济条件好;有的经济条件差等,各人情况差异较大。在康复医疗中,应视具体情况而制定康复计划。
(5)老年人康复目标重点应是解决老年人独立生活能力,减少依赖他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让老年人争取参加一些社交活动、文体活动,使老年人精神生活更加丰富。
(6)老年人的康复医疗不但要尽早开始,还要循序渐进、持之以恒,要坚持不懈,才能保持康复医疗的成果。家属要多帮助、多鼓励老年人,积极、耐心配合老年人康复治疗,也会起到重要作用。
8 家庭康复对老年人来说是“必须的”
宏观来看,我国的“老年人口高龄化”和“不健康老龄化”趋势,在持续扩展,照料老年人压力持续加大。在我国2.3亿多老人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有375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7%;患老年慢性疾病的有1亿多人,占老年人口的50%以上。老年病人多病残,随着年龄的增长,病残和功能障碍的比例在增高。年龄越老,疾病越多,据资料统计,每位老年人平均患有6.1种疾病。
就以上海为例,每年约有7.5万老年人患脑卒中,其中3.1万人有偏瘫、失语等后遗症,也就是说,有3.1万个家庭需要照顾这些脑卒中后遗症的老年人,除了给老人本身带来病残的痛苦外,给家庭、社会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现代社会中,老年病人的康复医疗,必须适应社会和经济现实。老年病人的家庭康复,近年来在国外已有不少经验。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虽然医疗条件、物质条件都比较好,专业康复医疗机构也很多,但在家庭中接受康复医疗的老年病人却占相当比例,他们把家庭康复作为医院康复在家庭中的延续。在英国,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家庭康复治疗指导的占42%,从事家庭康复指导的专业护士有近2万人。在日本,因病卧床6个月以上的老人有42.2万,占60岁以上人口的3%。日本护士有半数参加家庭康复护理工作。
我国的老年病康复医学事业起步时间不长,就以国内医疗条件较好的上海市来说,20世纪80年代专业老年康复中心只有一个,到目前为止,也只有4所老年病人康复医院,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满足不了广大老年病人康复的需要。因此,全国各街道、社区、乡镇开设老年人家庭康复病房,已成为目前解决老年病康复医疗难这个燃眉之急的良策了。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和家庭康复相结合,是老年人自我保健,延缓老化,与老年人自我康复有机结合的科学方法,也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佳方法。
在中国第一大城市上海,政府提倡“9073”的养老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家庭养老;7%在社区养老;3%在机构养老,大多数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的同时,注重自我保健,进行家庭康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势所趋。
老年病人家庭康复的好处有:
1.家庭中的康复生活一般与老年人病前生活习惯较为接近,是老年人最熟悉、最能体会到安全感的地方。家属与老年人之间的感情也较为融洽,照顾也周到,老年人也容易安心康复,可减少老年人对医院、对疾病的恐惧感,减少老年人的心理负担,对老年病人康复的疗效,往往会产生较好的影响。
2.有的老年病是慢性的、长期的,如脑卒中后遗症不可能在短期内治愈,老年病人也不可能长期在医院住院。因此,对许多老年病人来说,家庭康复是势在必行的了。
3.老年人在家里康复,可以避免医院病房的交叉感染。
4.一般医院的病房拥挤狭窄,很多中小型医院没有专业康复科、康复病房,不利于老年人的康复医疗。
5.饮食调理是康复医疗的重要部分。对老年人来说,家庭的饮食要比医院的称心可口得多。
6.我国有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这就为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康复治疗,创立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但是,事实上目前家庭康复工作尚未全面开展,老年病人在家,往往只养老不康复,得不到有效的康复训练,不少老年人因此逐渐丧失了生活自理的能力。究其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点,是对老年病人及其家属缺乏具体的家庭康复医学知识的指导,有的社区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本身也缺乏康复医学的专业知识。我们这本书也正是为了这两个目的而编写的。
9 需要接受家庭康复医疗的老年人
近年来,随着康复医学的发展,需要接受家庭康复医疗的老年人有以下3种情况:
1.有明确病残的老年人,如脑卒中后偏瘫、急性心肌梗死、骨折等。因为这些老年人不可能长期住院,一旦病情稳定后,老年人就可能会回家。要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只有在家庭中进行积极的康复医疗,才是唯一有效的途径。
2.虽无明确病残,但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如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病等,慢性病的病程长,影响老年人生活活动能力却是在加速进行,若不进行积极有效的康复治疗,老年人可能会逐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3.虽未明确患病,但年迈体衰的老年人。他们虽无明显症状,但由于生理功能的衰退,生活活动能力的下降,长期卧床不起,运动不足,“不进则退”,可引起废用综合征,也会使老年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一般而言,老年人病残后,要恢复到病残前的活动能力并不容易,远不能同青壮年相比。这是因为老年人一般患有多种疾病,体力衰弱,一旦患病往往病情严重,病程较长,恢复较慢。如果不进行康复医疗,不但前病不能恢复,而且还容易继发其他并发症。
因此,老年人接受家庭康复医疗,对增强老年人体质,具有积极的预防意义,并对病残老人恢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10 “老年病全面康复”的新理念
随着现代康复医学的发展,对老年病康复医疗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近年,很多先进国家的康复医学专家,提出了“老年病全面康复”(即康复治疗的层次)的新概念。根据老年人病情轻重不同、病残程度不同,康复的内容和任务也从浅层次到深层次,逐步深化,从个人到家庭和周围社会环境,逐步扩大,使老年病人得到全面的康复。
第一个层次:控制原发疾病和功能障碍。例如,对脑血管意外病人,首先是早期稳定病情,尽量不使功能障碍继续发展。当然,对老年病人,要稳定和控制原发疾病是不容易的,往往因为有几个原发病,除脑卒中外,也许还有糖尿病、冠心病,对这些原有的疾病问题要认真处理,注意观察。
第二个层次:预防继发性的合并症和功能障碍。老年病人容易继发忧郁症、褥疮、肺炎、关节肌肉挛缩、静脉血栓形成等。这些合并症大多是由于长期卧床缺乏运动,没有经常转变体位以及缺乏精神安慰所致,应针对原因,由医护人员及家人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第三个层次:恢复已丧失的功能活动能力。这是康复医疗上的重点,要积极进行各种功能性锻炼和运动疗法,辅以作业疗法、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心理疗法等,有些老年人还要配置、使用辅助器具,如手杖、轮椅、助步器、助听器等,促进功能的改善和恢复。
第四个层次:训练老年人适应外界环境。这是在改善和恢复功能的基础上,以重返社会为目标,并进一步做身体和心理上的适应性训练,或者学习新的技能(如书法、摄影、歌咏、棋艺等),使其能适应外界环境的要求(包括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例如,居家生活、社交生活和参加社区活动。
第五个层次:改变环境条件适应于老年人。对病人周围的环境做调整性的改变,使之适应于老年人的功能状况,以利于重返社会。这些老年病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永久性的功能缺陷或残疾,不可能有进一步的改善,而这些缺陷使他们无法在通常的条件下适应环境,因此,只能对周围环境作出改变,例如社区交通及公共场所的无障碍通行,居室的出入门户要扩宽,使轮椅能通过等。
第六个层次:促使家庭适应于老年病人。鼓励和教会老年人的家属参与和支持老年人全面康复,特别是对老年人的功能障碍和特殊的困难和需求要予以理解,例如老年人言语不清,讲得慢,家属就要耐心倾听,慢慢讲话;老年人行动不便,容易摔倒,家属就要注意扶持保护;老年人心理情绪有改变,脾气不好,家属要体谅,耐心开导。
总之,老年人的全面康复要靠家庭的充分理解,相互适应,给予热情帮助和支持。
通过老年病人的全面康复,把老年人居家养老、延缓老化、自我保健和家庭康复有机结合起来,促使老年人更多参与社会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1 家属可提供的帮助
老年病人的家属对老年人的家庭康复能提供什么帮助呢?
1.精神心理安慰 老年人患病后,尤其是一些需要长时期康复的疾病,如脑卒中、心肌梗死等,老年人往往有抑郁寡欢、悲观厌世的情绪,因此老年人的家属要从不同角度,做好安慰老年人的工作,使老年人在思想上稳定下来,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这是应当做好的第一件大事。
2.尽力给老年人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家庭康复环境,如室温、湿度、通风、采光、灯光、卫生间改造等。
3.对于脑卒中、帕金森病、骨折后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可以帮助调换低层住房。对于电灯开关、电插座、厕所、浴池、厨房等,可稍加改建,以适应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如去除门槛,墙边安装助手杆,清除家中过道上的杂物等。购买或自行制作一些老年人家庭康复中的用具,如轮椅、拐杖、便器椅子、把手、扶手等(图1-1~图1-13)。
图1-1 说话牌
图1-2 床罩百宝袋
图1-3 提手餐具
图1-4 加大铅笔
图1-5 加长牙刷
图1-6 加大钥匙
图1-7 有扶手便桶
图1-8 带便座和扶手厕所
图1-9 装在墙上的浴巾
图1-10 浴盆内的座椅架
图1-11 浴室毛巾
图1-12 助步器
图1-13 各类手杖
老年人家属在生活上,也要给予老年人方便,如给男性老年人购买电动剃须刀,衣服用尼龙搭袢、鞋子用松紧带式代替束带式鞋等。
4.鼓励老年人坚持活动、坚持锻炼。家属应给予支持和帮助。
5.联系医疗单位,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定时去复查诊治,或请社区医生,定时来家庭巡诊。与社区医务人员共同制定家庭康复计划和目标。
6.家属要耐心、热情地对待老年人。老年人由于耳聋、记忆力差、理解能力减退,因此耐心极为重要,使老年人感到安全和放心。老年人的关节僵硬,肌肉萎缩,皮下脂肪少,进行生活护理时更要有耐心,翻身或其他接触老年人的动作都要轻柔。
7.平时要善于观察了解老年人,老年人的病情有时会突然恶化,所以平时应经常对老年人进行仔细观察,要注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指征的变化,及早发现新的情况。不仅要环绕原来疾病的症状,还要了解老年人的精神状态、营养状况、卫生习惯、睡眠、活动起居等情况。
12 老年病人家庭康复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老年病人在家庭康复中,自己及家属应注意下列问题:
1.要有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心 不少老年人及家属对待老年人功能缺陷或残疾,如手脚不灵活,行动不便,觉得人老了就是这个样子,也不认为或者不知道应该及时地进行康复治疗,或者不相信经过康复治疗,老年人功能会有所改善,认为治不治都一个样。这样老年人的功能就会越来越差,一日不如一日,一年不如一年。
目前,还有很多老年人和家属对正确的、及时的康复医疗认知度不高。当然也有一些老年人和家属具有康复医疗的意识,对老年病的治疗和康复,采取积极的态度,不过总的来说,这样的老年人及家属仅占少数。
因此,要推进老年病的家庭康复治疗,首先要加强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康复意识,普及老年病防治和康复的医学知识。
为此,要明确的观点如下。
首先,老年病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根据个人条件和努力,做到“老而无病”不是绝对不可能,“老而少病”“老无大病”更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可见到的事实,但先决条件是老年人自己要认真对待,积极防治老年病。
其次,老年病造成的很多功能障碍是可以通过家庭康复治疗而得到减轻的,功能是可以得到改善的。尽管与青壮年相比,老年人功能的康复存在着许多不利的条件和困难,但这些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如果老年人不进行康复治疗就会发生永久性致残的后果。国内外大量康复医疗实践告诉我们,经过康复治疗,功能都可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优于老年人做康复医疗之前,这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大有帮助。
因此,老年病人和他们的家属都应增强对家庭康复治疗的信心,积极参与家庭康复。尤其是老年病人的家属,要多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进行家庭康复治疗,为他们参与康复提供各种方便的条件。
2.设定家庭康复目标 不同阶层、不同经济文化背景的老年人对家庭功能康复的目标需求和期望值有所不同。一般老年人的康复目标,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生活上能自理或者基本自理,也就是说穿衣、吃饭、洗漱、清洁、大小便可以自理,不需要或基本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能适应家庭环境。老年人在家庭中能与家人有正常的沟通,能得到家庭和别人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老年人在心理上处于平衡状态,对生活不感到悲观失望。能对社区、本地或者全国的新闻时事表示关心,通过看电视或听收音机了解或与他人谈论国家大事,如身心功能许可,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
3.尽早开始,持之以恒 在“老年病康复医疗尽早好”一节中,已经介绍了老年人尽早进行康复医疗的好处。另外,从年龄角度来说,长期患有慢性病而有功能障碍的老年人,应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因年龄越大,身体功能的潜力越差,康复的收获也较小。相反,在“早老期”(70岁以前)就开始康复治疗,这时身体的适应情况还不算很差,进行康复治疗效果会较好,治疗后功能改善的巩固情况也较好。
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老年病的康复医疗一定要持之以恒。不论肢体功能的恢复,还是精神障碍的治疗或者是慢性病的康复医疗,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奏效的,尤其功能障碍的最终改善与恢复需要老人自己成千上万次反复多次的重复训练。老年康复医疗就是需要强调激励老人的主观能动性,家庭康复必须要长期坚持,持之以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肯定是效果很差的,并且“不用则退”“不用则废”,已经恢复的部分功能,若不坚持康复,也会再次退化,再要恢复恐怕就十分困难了。
13 老年人家庭康复和社区康复
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倡在社区指导下的家庭康复。在国外,又称“社区康复”,所谓社区康复,就是指以社区(城市街道或农村乡镇)为基地,提供的康复服务、医疗服务、生活服务,老年病人不出社区就可得到康复医疗。在社区里就地建设康复的系统工程,可以与初级卫生保健和基层社会保障制度密切结合起来。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计,在建设有社区康复系统的社区,所有残疾人群中,70%的人能从社区康复中受益,得到功能改善,而30%的病人则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康复检查和治疗。社区康复是普及康复医疗,使更多残疾人(包括老年人)得益的很好形式。
事实证明,大多数老年病人的康复治疗并不需要高难度的康复医学技术,只要社区医务人员能提供康复指导,在老人家属的帮助下,在家庭中进行大部分的康复治疗,如生活自理训练、运动及步行训练、语言训练、家务训练等。
我国广东省广州市金花街道进行社区康复的经验表明,对105个老年病人(包括脑卒中偏瘫、关节炎等)提供社区康复服务的指导,在家庭中进行康复训练,其结果功能显著改善的占13.3%,有一定改善的占77.1%。
我国的老年人家庭康复医疗起步不久,目前只有部分大城市的部分地区取得社区康复的经验,但我国社区康复系统的全面建立将是今后努力的重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