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菲利普的生活虽然单调,倒也还自在。比起另外一些个子同他相仿的学生来,也没有受到更多的欺凌;他脚有残疾,不能参加任何游戏和活动,所以在其他人眼里,有他没他都无所谓,而菲利普也正对此求之不得。他默默无闻,形单影只。他在“瞌睡虫先生”的班上学了两个学期。
这位“瞌睡虫先生”,整日垂着眼皮,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好像对一切都不感兴趣。虽然他有些心不在焉,但还算恪尽职守。他心地善良,性情温和,就是有点呆板。他对学生的品行很信得过;他觉得对老师来说,要使孩子们诚实可信,最要紧的是自己一刻也不该产生孩子可能会撒谎这种念头。他引经据典:“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三年级高班里,日子着实好混。比如说,每遇到解释课文,学生们还未轮到自己,就已摸准了要解释哪几行,同时,注释本可以在学生手里自由传来递去,两分钟就可以查到回答问题所需要的东西。老师挨个儿提问时,学生可以把拉丁语语法书摊在自己的膝盖上;即使在十几个学生的作业本上发现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瞌睡虫老师”也从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可疑之处。他不相信考试,因为他注意到学生们的考试成绩从不像平时那么出色:这很令人丧气,不过也无伤大雅。学生们照样升级,虽然学生们在学业上没什么长进,但却掌握了弄虚作假的本事。这种本事对于他们日后处理社会关系,说不定比学好拉丁文更有用呢。
随后,孩子们归“柏油桶老师”管教了。他真名叫特纳,在学校的老师中,他最富有生气。黝黑的肤色,矮小的身材,挺着个大肚子,下巴上的胡须已开始花白。他穿着牧师服,确实能让人联想到柏油桶。平日里,他要是无意间听到有学生唤他的绰号,就根据校规罚学生抄五百行字。然而,在教堂园地举行的聚餐会上,他自己倒也常常拿这个绰号开几句玩笑。在老师中间,他最耽于世俗的享乐,经常外出赴宴。与他交往的人也不局限于牧师这个圈子。在学生们的眼里,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一到假期,这位老师便脱去牧师服,有人曾看到他在瑞士穿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粗呢服。他喜欢喝酒,曾有人看到他同一位女士——可能是一位亲人——在皇家餐馆共饮。从此,好几届学生都认为他沉迷于纵酒宴乐,有许多这方面的详尽细节,证实其人性堕落。
特纳先生认为,要改造这些三年级高班的学生,重建他们的学风,最少得花一学期时间。他不时在学生面前狡黠地说两句,表示对他同事班里的种种弊端洞悉无遗。面对这种情况,他倒也不恼火。在他看来,学生天生是些小痞子,只有在确信自己的谎言被戳穿的时候,他们才会收敛些。他们有自己独特的荣誉感,而这种荣誉感在同老师打交道时完全不适用;等他们知道调皮捣蛋捞不到半点好处了,就会有所收敛。特纳先生颇为自己的班级感到自豪,尽管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可还是像刚执教时那样,致力于使自己班级的成绩胜过其他班级。他也像一般胖子那样时常发火,但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久之后,学生们就摸透了他的脾气,尽管他经常非常严肃地训斥学生们,但在他声色俱厉的表象下面却自有一番深厚的关切之情。他对那些头脑笨拙的学生很没有耐心,但是对于一些外表任性、内心聪慧的淘气鬼,却能循循善诱,不厌其烦。他喜欢邀他们到自己房里用茶,尽管那些学生发誓说,同特纳先生一起喝茶时从不见有蛋糕和松饼之类的点心——一般人总认为特纳先生如此肥胖,说明他饕餮贪食,而饕餮贪食则说明他肚里多了几条线虫——但他们还是真心乐意接受他的邀请。
现在,菲利普更惬意了:学校校舍并不是很多,仅有的一些书室只供高年级学生享用。在这之前,他一直住在集体宿舍里,高年级的学生们在里面吃饭,低年级学生还在那儿做功课,乱哄哄的,菲利普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同别人混在一起,常使他焦虑不安,他渴望一个人清静清静。他经常独自漫步乡间,那儿有条小溪,淙淙流过绿色的田野,小溪两岸耸立着一株株整了枝的大树。菲利普沿着河边走着,心里觉得非常快乐,至于为什么快乐,他也说不出来。走累了,他就趴在岸边草地上,望着鲦鱼和蝌蚪在水里忙碌穿梭。在教堂园地里悠然漫步,给了他一种独特的满足之感。教堂园地中央有一片草地,夏天学生们在那儿练习打网球,而其他季节,周围十分恬静。孩子们有时候手挽手地在草地上闲逛,偶尔有个别勤奋好学的孩子在那儿慢腾腾地踱步,眼睛里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嘴里不停念叨着需要背诵的功课。一群白嘴鸦栖息在路边那几棵高大的榆树上,凄厉的鸣叫声响彻长空。教堂矗立在草地的一侧,雄伟的中央塔楼直冲苍穹。菲利普此时还不懂什么叫“美”,但当他瞩目凝望教堂的时候,心里总是油然而生一股莫名的令人困惑的喜悦之情。他搬进书室之后(那是一间对着贫民窟的宿舍,四个学生合住),买了一张大教堂的图片,把它钉在自己的书桌上方。有时他站在四年级教室里凭窗眺望,发觉从眼前的景色里自能领略到一番新的情趣。教室对面是一块块保养得很好的古老草坪,其间错落着葱郁的树丛。这些景物给了菲利普某种奇怪的感受,说不清究竟是痛苦,还是喜悦。他心扉微开,第一次从内心中萌生出强烈的美感。与此同时,还出现了其他的变化。他的嗓音开始变了,喉咙里不由自主地发出低沉的声调来。
菲利普开始到校长书斋听校长授课,这是为给学生们施坚信礼而开设的课程,时间安排在每天下午用过茶点之后。菲利普对上帝的忠诚,没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已丢掉了晚上诵读《圣经》的习惯。可是此时,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再加上他身体内部所发生的使他心神不安的新变化,他的虔诚之心复萌了:他痛责自己对信仰有始无终。他的脑海里闪现出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他的行为比起异教徒来实在好不了多少,要是他此刻就死去的话,一定会在地狱之火中煎熬。他笃信永久苦难的存在,且远远超过了其对于永久幸福的笃信;想到自己所冒的风险,他不免有点不寒而栗。
菲利普那天在班上受到不堪的侮辱之后,心里针扎似的隐隐作痛。恰好珀金斯先生此时亲切地同菲利普谈了一席话,自此,他便像忠犬眷恋主人那样敬慕校长。他想尽办法讨好校长先生,可就是不得法。校长的褒奖之词,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一言半语,他也视若珍宝。他到校长住所参加那些非正式的小聚会时,恨不得虔诚地扑倒在校长脚下。他端坐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望着珀金斯先生那双熠熠发光的眼睛,嘴巴半张半闭,脑袋微微前倾,唯恐听漏一个字。学校的环境平淡无奇,这就使得他们谈论的内容分外吸引人。有时,甚至连校长本人也被自己奇妙的话题深深打动了。只见他将面前的书往前一推,十指交叉,紧贴在胸口,似乎是想遏制住心脏的剧烈跳动,陶醉地讲述着神奇的宗教故事。菲利普有时并不理解,但他也不求领悟,他觉得只要能感觉到那种气氛就够了。在他看来,黑发蓬松、面容苍白的校长,此时酷似那些敢于直言申斥国王的以色列预言家;而当他想到基督耶稣时,又似乎看到耶稣也长着同样的黑眼睛和苍白面颊。
珀金斯先生承担这部分工作时,态度非常严肃认真。平时他很幽默,妙语不断,致使学校的老学究们都疑心他生性轻浮,可是在上述场合,他总是很严肃,不苟言笑。珀金斯先生从早忙到晚,每件事都应付得过来,每隔一段时候,还能抽出一刻钟或二十分钟,接待那些准备受坚信礼的学生。他要让他们意识到,这是他们在人生道路上迈出的坚实的第一步。他力图在孩子们的心灵深处探索,把自己炽热的献身精神,灌注进孩子们的心灵。他觉得菲利普虽然看似羞怯,但内心却蕴藏着一股同自己不相上下的激情。在他看来,这孩子的气质,基本上是属于那种虔诚敬神的气质。有一天,他在同菲利普谈话时,突然中断原来的话题,问道:
“你考虑过没有,自己长大了要干什么?”
“我伯父要我当牧师。”菲利普说。
“那你自己呢?”
菲利普转脸望着别处,他想说自己不配侍奉上帝,却又羞于出口。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生活能像我们的生活这样充满幸福。但愿我能让你体会到,这是一种得天独厚的、了不起的荣幸。世人固然皆能以各种身份侍奉上帝,但我们离上帝更近。我不左右你的想法,不过,要是……噢,一旦你拿定了主意,就一定会感受到那种永恒的欢乐和宽慰。”
菲利普没有回答,但校长可以从菲利普的眼神里看出,他对这番话的寓意已心领神会。
“要是你能一直像现在这样刻苦攻读,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全校最好的学生,这样,在你毕业时,就不愁拿不到奖学金。噢,你自己有什么财产吗?”
“我伯父说,等我年满二十一岁,我每年可有一百英镑的收入。”
“那你算得上是很富有了。我像你那么大的时候,可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校长沉吟了一会儿,然后随手拿起一支铅笔,一边在面前的吸墨纸上漫不经心地画着线条,一边继续往下说:
“将来供你选择的职业,恐怕是相当有限呢。你没法从事需要体力的职业。”
菲利普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每逢有人稍一提及他的跛足,他总是这样。珀金斯先生神情严肃地望着他。
“你对自己的不幸是否过于敏感了。你可曾想到过要为此感谢上帝?”
菲利普猛然抬起头来。他双唇紧闭,想着自己如何听信了别人的话,一连好几个月,祈求上帝能像治愈麻风病患者和盲人那样治愈自己的跛足。
“只要你在接受不幸时稍有违抗之意,那它就只能给你带来耻辱。要是你把它看作上帝的恩宠,看作因为见你双肩强壮,足以承受,才赐予你佩戴的一枚十字架,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痛苦的根源,而会成为你幸福的源泉。”
他看到这孩子不愿谈论此事,就让他走了。
事后,菲利普仔细回味了校长的每一句话,他顿时杂念全无,想着即将面临的坚信礼,沉浸在神秘的、如醉如痴的狂喜之中。他的灵魂似乎挣脱了肉体的羁绊,仿佛已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全部身心的热情都被激发了起来,热切希望自己能进入尽善尽美的境地。他要将整个身心奉献给上帝。他已经铁了心,要就圣职,当牧师。当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到时,他惊喜交加,几乎无法自持;他所做的一切准备,他所研读过的所有书籍,尤其是校长的一番教诲,深深地感化了他的灵魂。有一个念头一直折磨着他,他知道,他必须独自穿过圣坛。他害怕自己一瘸一拐的步态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下,暴露在参加仪式的全校师生面前,暴露在本城人士或者前来参加受坚信礼的学生家长等一些陌生人面前。然而,临到最后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带着欢愉的心情来承受。于是他瘸着腿,一步一步走向圣坛,他的身影在大教堂气势巍峨的拱顶下,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他有意将自己的残疾作为一份祭品,奉献给怜爱他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