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菲利普不可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久地生活下去。他上次沉浸在宗教热忱中的一幕又重现了。他深切感受到信仰的魅力,自我牺牲之火在他的胸中燃烧,迸射出宝石般的异彩,他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激情与冲动,把他的精力消耗一空。他的心灵像遇上一场百年的干旱,完全干枯了。他似乎把上帝抛到了脑后。尽管他现在照样按时祈祷,做礼拜,但他只是摆摆样子。刚开始,他还责备自己不该半途而废,再加上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一度驱使他振作起来。但是,热情已化为一堆灰烬,还有生活中另外的一些使他感兴趣的事,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酷爱读书的习惯使他变得很孤独。披卷破帙成了他生活的第一需要,无论他和谁待在一起,一会儿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博览群书,学识丰富,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他思维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于他人的愚昧无知,轻蔑之情往往溢于言表。同学们抱怨他目中无人;他们觉得菲利普没什么了不起,经常反问他究竟凭什么这么目中无人。菲利普渐渐生出辛辣的幽默感,自有一套挖苦人的功夫,他一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的痛处。他只是觉得这样做很有趣,很少想到自己的话有多伤人,等他发现别人对他就此怀恨在心时,他又经常自怨自艾。初进学校时所受到的种种屈辱,使他对那些同学刻意避而远之;他始终无法摆脱这种心理恐惧,忸怩腼腆,沉默寡言。尽管表面上排斥他们,但他心里却渴望得到他们的认同。他独自躲在一旁,对这些同学崇拜得五体投地。虽说他讥讽起他们来往往毫不留情,可是他愿意拿自己的一切去换取他们的地位。若可能,他心甘情愿做个全校脑子最蠢的学生,只要四肢健全就行。菲利普养成了一种怪癖,经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为之着迷的同学,把自己的灵魂倾注进那个同学的躯体,用他的声音讲话,像他那样嬉笑;想象自己是在做着那个同学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真切,一时间竟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人。他就是用这种办法,时而领略一番异想天开的快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就是圣诞节假期。假期后新学期一开始,菲利普就搬进了另一间书室。同室的学生中有个叫罗斯的,跟菲利普是同年级同学,菲利普对他既羡慕又忌妒。那个同学其貌不扬,但他手脚粗大,肩宽体阔,将来准是个大高个儿。他虽然样子粗笨,但那双眼睛却非常迷人,每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他经常笑出声),眼角周围的皮肤就微微地皱起来,样子很有趣。罗斯说不上聪明,也不算愚笨,功课也还不错,在体育方面更是出色。他是老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宠儿,他自己也喜欢身边所有的人。
菲利普被安置在这间书室之后,瞬间感受到同室的其他人对自己非常冷淡。那几个人已经在这里朝夕相处了三个学期。他颇感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局外人。不过,他已学会了如何掩饰自己的情感,整日沉默寡言,安分守己。菲利普同其他同学一样,无法抵御罗斯的魅力,在罗斯面前越发显得羞涩、不自在。然而罗斯首先采取行动,把菲利普拉进了他们的生活圈子。不知道罗斯这么做是因为想在他身上试验一下自己的特殊魅力,还是纯粹出于一片好意。一天,他突然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同自己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他说。
“别这么说,走吧!”
他们正要出发,有个学生从门口探头进来,叫罗斯一起走。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答应了凯里。”
“不用为我费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介意的。”
“不可以!”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柔的眼睛看了菲利普一眼,哈哈大笑起来。不知为什么,菲利普感到自己的内心泛起了一阵莫名的悸动。
没过多久,他俩就像一般男孩儿那样,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别的同学看到他俩突然这么亲密,就问罗斯看中了菲利普哪一点。
“噢,我也不知道,”他说,“不过,他这个人一点儿也不坏。”
不久,同学们也习惯了:他们经常见到他俩手挽手上教堂,或是在教堂草地上漫步交谈;不管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一个,另一个也一定在。凡是有事找罗斯的,都会让凯里传个话,好像罗斯已是属于他的。最开始菲利普还可以节制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因喜从天降而忘乎所以;但没多久,他对命运的怀疑在巨大的幸福面前冰释了。他认为罗斯是他有生以来遇到的最了不起的人。那些他曾爱不释手的书籍,现在变得微不足道,可有可无了;未来不知还有重要多少倍的事等着他去做呢,怎么能死读书呢!罗斯的朋友们无事可干的时候,常常到他这里来喝茶、闲坐——罗斯生性爱热闹,从不放过逗乐的机会——他们觉得菲利普是个挺正派的人。菲利普自然满心欢喜。
转眼到了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商量着假满返校时该乘哪一趟班车,这样他们就可以在车站碰头,一起去城里用茶点,然后一起回学校。
菲利普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整个假期,他没有一天不在思念罗斯,脑袋里浮想联翩,想象着下学期他俩能一块儿做些什么。他在牧师公馆里待腻了。假期的最后一天,伯父用开玩笑的口吻问他那个老问题:
“嗯,要回学校了,你开心吗?”
菲利普快活地应了一声:
“是的!”
虽然已经算好时间,但为了不迟到,菲利普特地改乘早一班车来了。他在月台附近等了一个小时。等那趟从法弗沙姆开来的班车进站时,菲利普激动得随着火车奔跑起来,他知道罗斯一定得在法弗沙姆换车的。但是罗斯没乘这班车来。菲利普向搬运工打听了下趟火车什么时候到站,又继续等下去,然而再次大失所望。他又冷又饿,只得穿小巷,经贫民窟走近路回学校。谁知罗斯人已在书室里了,只见他两只脚搁在壁炉架上,与六七个同学海阔天空地闲扯,那些同学东一个西一个到处乱坐着。罗斯很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却不情愿地拉长了脸。他知道,罗斯早把约定好的事忘光了。
“嘿,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呀?”罗斯说,“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就到火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道,“我来的时候看见你了。”
菲利普的脸红了。他不想让罗斯知道自己像个傻瓜似的候在车站上。
“我要照顾家里的一个朋友,”罗斯编了个借口,“他们要我送她一程。”不管怎么说,朋友的爽约使他有点失意。他不声不响地坐着,有人同他说话,他也只是哼哈地应付着。菲利普打定主意,要等自己同罗斯单独在一起时,再问他为什么。但是,等别人陆续离去之后,罗斯马上走到他跟前,菲利普则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罗斯一屁股坐在那把椅子的扶手上。
“嘿,我好高兴啊,咱俩这学期又同住一间书室。真幸运,不是吗?”
见到菲利普,他似乎真是从心里感到高兴。见他这样,菲利普心里的一股怒气顿时烟消云散了。他俩就像分手还不满五分钟似的,又津津有味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