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财务工作综述
一、资金需求特点及资金供应保障成效
(一)南水北调资金需求特点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主体工程资金具有投资规模大、资金筹措渠道多、资金类别多等特点。
1.投资规模大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主体工程包括韩庄运河段工程、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及水质监测工程、南四湖下级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南四湖至东平湖段输水与航运结合工程、东平湖蓄水影响处理工程、穿黄河工程、鲁北段工程、济平干渠输水工程、胶东干线济南至引黄济青段工程、山东段专项工程和山东段截污导流工程11个单项工程,54个设计单元工程。截至2013年6月30日,干线工程批复初步设计总投资211.79亿元。
2.资金筹措渠道多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主体工程资金来源渠道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银团贷款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助资金筹集渠道依据山东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分级负担的原则来筹集,其中省级承担20%,市级承担剩余部分的20%,县级承担剩余部分的80%。截污导流工程资金的筹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调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截污导流工程审批方式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2288号)的规定,资金来源构成由国家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3.资金类别多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涉及的资金分为工程建设资金、专项资金、专项经费,其中工程建设资金又分为自建项目资金、委托建设项目资金、联合建设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又分为征地移民资金、截污导流资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资金;专项经费又分为行政事业费、前期工作经费、质量监督费、党费和工会经费。
(二)资金供应保障成效
1.主体工程资金供应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主体工程资金的特点,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和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积极协调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财政部门及银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证建设资金供应。截至2013年6月30日,共筹集各类资金178.69亿元,其中对国家已经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要求,已申请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34.74亿元;配合山东省财政厅尽早足额上缴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根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14个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电网企业代征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并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上缴标准是按照2008年实际用电量乘以每年度用电增长比例、千瓦时标准征收,山东省按照7厘[1]/(kW·h)上缴。截至2013年6月30日,共筹集到位南水北调工程基金24.99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88.35亿元。及时召开银团协调会,根据工程建设资金需要,适时适度提取银行贷款,并及时修改完善银团贷款合同有关条款,签订了银团贷款补充合同,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提取银行贷款30.61亿元;为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出现因资金供应中断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问题,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多次召开银团会议,专题研究使用短期贷款事宜,拟定短期贷款提款操作方案,确保了融资渠道畅通。资金的充足供应,保障了工程建设整体进度,也确保了顺利实现试通水目标。
此外,山东省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共投入治污资金103.8亿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助资金到位10.88亿元;小清河综合治理与南水北调济南市区段结合实施投资10.2亿元;南水北调南四湖至东平湖段输水与航运结合实施山东省交通厅分担14.65亿元。
资金到位情况分别是:山东省南水北调局积极与山东省财政厅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助资金到位,并连续下发文件,督促有关市政府落实市、县资金到位,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到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省级补助资金3.4亿元,督促有关市、县到位资金7.48亿元,保证了山东省境内征地移民资金的及时兑付;2006年3月27日,山东省政府批复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鲁政字〔2006〕90号),共确定治污项目324个,投资93.6亿元,截至2012年年底,确定的324个治污项目已全部建成投运发挥效益,实际完成投资103.8亿元;小清河综合治理与济南市区段结合实施,济南市多渠道筹措资金共投入资金10.2亿元;按照已批初步设计概算分担,南四湖至东平湖段输水与航运结合实施山东省交通厅分担投资14.65亿元,山东省财政厅已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8.86亿元。
2.施工企业资金保障
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需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分为两部分:一是工程预付款,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的预付款比例和时间,及时向施工企业支付。二是工程结算价款,是施工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提交工程计量申请书,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按计量申请书及时支付工程款。
除上述正常支付工程款之外,随着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的推进,由于物价不断上涨,施工企业既要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投入较多人财物力,又要增加资金周转压力与成本控制压力。对此,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精心研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施工企业资金供应,尽力缓解施工单位资金紧张,强力推进工程建设。一是对合同内工程价款结算实行集中会审制度,调整计量支付结算限定条件,增加每月计量支付次数,压缩审批周期,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合同内结算资金尽快到位。二是梳理已签合同,与施工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在不违反合同法规定前提下,补充完善有关手续,加大预付款比例,延缓抵扣预付款,增强施工单位资金周转能力。三是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中首次建立工程保险机制,实施工程保险。截至2013年6月30日,累计投保额70多亿元,保费2200万元,出险后能够准确、合理、高效地完成理赔,已理赔款项730万元,不仅增强了企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了工程损失,而且维护了施工单位利益。四是对主要材料价差施行预补,在已申报国家价差补偿方案未批复前,经沟通征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同意,先进行80%价差预补,截至2013年6月30日,共预补价差2.9亿元。五是对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实行阶段目标考核,设立赶工奖激励机制,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累计支付赶工奖1.09亿元。以上措施,有效地缓解了施工单位资金压力,强有力推进了工程进展。
3.资金使用效益
为妥善处理资金供应与结存管理,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和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优化资金配置,精心调度,细化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要求各现场建管机构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实际需要,详细计算次月资金需求量,审核汇总后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申请资金,确保了资金供应量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二是在充分保障委托建设单位和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明确了强化资金支付管理的目标要求,控制各单位账面资金积存规模,规定各单位严格按工程进度实际需要和用款计划分期申请拨付资金,采取加快支付进度和缩短结算周期等措施,严格控制账面资金余额,对账面资金积压滞留严重的单位暂缓拨付资金,对完不成控制目标的单位,将其闲置资金收回统筹调剂到急需用款单位。自2010年以来共统筹调剂使用资金4.1亿元,既保证了工程建设用款和征地移民资金兑付,同时又压缩了账面资金结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管理特点及成效
(一)资金管理的特点
南水北调工程资金具有以下“十专”特点。
(1)专项资金。从资金来源上看,南水北调工程的资金来源渠道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银团贷款。
(2)专有体制。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征地移民实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3)专款专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4)专户存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和征地移民资金都要求开设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不得多头开户,严禁私设“小金库”。
(5)专门制度。国家有关部委针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也在会计基础、资金管理、投资控制、完工财务决算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制度。
(6)专人管理。南水北调工程各项目法人及征地移民机构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并按相互牵制制度设立岗位,制定岗位职责。
(7)专账核算。南水北调工程各项目法人及征地移民机构必须设置专门的会计账簿核算建设资金和征地移民资金,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8)专套报表。南水北调工程报表实行统一格式,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要求组织编制财务报告,并按要求报送。
(9)专项考核。南水北调工程投资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并对已完工设计单元工程进行投资控制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兑现。
(10)专项审计。南水北调工程投资规模大、战线长、参建单位多。因此,做好工程审计、稽查检查等工作,是确保“工程安全、干部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二)资金管理成效
1.及时拨付资金
资金的拨付涉及工程建设资金、征地移民资金及截污导流资金。其中,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分为自建项目资金支付和委托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自建项目资金支付又分为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自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建设以来,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资金供应总体充足,有效保障了各种资金的及时拨付,从而保障了征地迁建、主体工程建设和截污导流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为切实维护参建单位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高度重视工程结算支付工作。财务部门及时筹措资金,计划合同部门和现场建管机构会同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及时审核工程结算计量证书,加快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办结资金支付手续,确保工程款结算环节顺畅,资金到位及时。现场建管机构对所属设计单元工程的工程款结算支付工作具体进行督促落实,对直接建设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对委托建设管理单位进行专门部署,确保工程款结算支付各环节不出现截留、滞压,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规定,如施工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将在工程建设目标考核或工程款结算支付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并驱逐出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市场。截至2013年6月30日,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未出现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在工程款的支付工作中,真正做到了零投诉、零举报。
2.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涉及工程款支付、征地移民资金拨付、截污导流资金拨付及日常经费的支出。规范的资金管理是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顺利建设的基本条件,把好资金收支关,管好、用好资金是保障资金安全的重要前提;选聘优秀财务人员是管好、用好资金的重要条件。在日常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结合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加强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培训,规范了征地移民资金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确保征地移民资金和工程建设资金不被挪用,切实提高了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实行资金网上支付,对资金进行过程控制;实行不相容支付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控制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资金风险,保障了资金安全。
3.资金监管成效
为建立山东省南水北调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山东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2008年6月20日,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鲁调水计财字〔2008〕28号),成立了内部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内部审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组织实施山东省南水北调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截至2013年6月30日,共组织了4次大规模的内部审计,全面审计了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征地移民资金、截污导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同时,还两次配合国家审计署的全面审计和2次延伸审计,8次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专项审计和2次完工财务决算审计,2次山东省审计厅专项调查。在配合审计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做到了边审边改,并能举一反三,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建立了长效机制规范资金管理。
通过历次审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各种经济财务活动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山东省南水北调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合理使用,塑造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的良好形象,维护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建设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会计核算及完工财务决算
南水北调工程经济财务工作最基本的理念是“有钱花、花好钱、报好账”,具体体现在保障建设资金供应、做好会计核算和接受国家审计,及时编制完工决算。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是经济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责。自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开工以来,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和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财务人员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做到了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了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面需要的会计信息。
为反映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工程每个设计单元工程的投资完成情况,在设计单元工程建设完成后,须对工程建设中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因此,需要编制完工设计单元工程完工财务决算进行反映。根据山东省境内主体工程完工情况和《南水北调工程竣工(完工)财务决算编制规定》的要求,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已编制完成了济平干渠输水工程、台儿庄泵站工程、潘庄引河闸工程、韩庄运河段水资源控制工程、万年闸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和征地移民完工财务决算。其中济平干渠输水工程完工财务决算,已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核准并完成了投资控制奖惩考核工作,成为全国南水北调系统第一个完成完工财务决算编制上报、第一个通过国家审计核准、第一个通过国家验收、第一个编制完成概算执行情况并通过考核、第一个兑现结余奖励的单项工程。台儿庄泵站工程完工财务决算已通过了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组织的审计。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委托建设的19个截污导流设计单元工程全部完成财务决算工作,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已经全部予以核准,并全部完成验收工作。
南水北调工程实行投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所谓静态控制,是指以国家批准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投资)为依据,项目法人通过采取设计优化、完善概算结构、组织编报项目管理预算等手段,将其管理的各设计单元工程投资控制在总静态投资之内。所谓动态管理,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动态投资,通过逐年编报年度价差报告、据实计列建设期贷款利息、严格设计变更管理等措施,对动态投资进行有效管理。也就是说在不突破概算的前提下编制项目管理预算,解决因初设概算中取费标准不合理引起的内部费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截至2013年6月30日,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共编制17个项目管理预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批复14个,使初步设计概算的内部费用结构更加符合实际。通过编制年度价差报告,解决建设期因市场价格变动对投资的影响。截至2013年6月30日,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共编制17个年度价差报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已批复16个。通过静控动管的奖惩措施,调动了建设管理单位积极性,济平干渠输水工程已完成考核奖惩工作,成为第一个编制完成概算执行情况并通过考核、第一个兑现结余奖励的单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