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
一、任务来源
2003年10月2日,国务院批转了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10月15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治污责任书》)。根据《实施意见》和《治污责任书》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东线山东段27个控制单元的治污方案。
二、编制过程
2003年11月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召开会议部署了各有关市及省直部门的编制任务。2004年3月,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2004年4月25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会后,根据审查意见,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依据水环境容量测算和控制单元水量平衡核算结果,为确保调水水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对列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的项目做了必要调整。2005年5月20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6月22日至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水利部、环保总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召开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审查会,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2006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进一步作出了修改。
三、编制原则和思路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以确保输水干线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为目标,按照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思路,通过目标、总量、项目、资金四位一体的工作措施,实施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策略,全面推进流域内经济结构调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清洁生产、点源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目标和指标体系
以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输水干线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为目标,针对具体区域的具体问题,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间的输入响应关系,建立水体质量、排污总量、治理项目、工程投资四位一体的指标体系。《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确定的水质及目标为:到2007年,黄河以南段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输水干线全线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山东省进入黄河以南段输水干渠COD控制在4.3万t以内,NH3-N控制在0.43万t以内。
五、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的衔接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确定山东段治污项目217个,共投资86.84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43个,投资10.35亿元;污水处理厂及回用项目52个,投资57.63亿元;截污导流项目18个,投资14.75亿元;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个,投资4.11亿元。水质目标:到2007年,黄河以南段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以确保输水干线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为目标,按照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思路,目标、总量、项目、资金四位一体,实施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策略,全面推进流域内经济结构调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清洁生产、点源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各项工作。
六、主要内容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共确定治污项目324个,总投资93.6亿元,其中污水处理项目129个,投资57.8亿元;工业治理项目149个,投资12.6亿元;截污导流项目21个,投资14.7亿元;综合治理项目16个,投资4.9亿元;垃圾处理项目8个,投资3.4亿元;船舶污染防治打捆项目1个,投资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