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利统计生产体系
像其他产品和服务一样,统计数据不是凭空出现的,也有一个生产过程。水利统计数据是在水资源调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管理和改革等各领域,按照原始数据采集、加工、整理和汇总等过程而形成的。经过长期的努力建设,目前基本形成了多部门、多层级、多单位分工协作、协调完善的水利统计数据生产体系,为保障完成各项统计任务,服务与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水利统计生产体系的概念
水利统计生产体系也就是水利统计数据的生产体系,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以及和其他部门之间相互结合,在结构上形成合理比例、技术上相互联系、管理上相互支撑,具有一定规模,并能满足水利统计数据收集需要的一个完整、有机的工作体系。
数据生产体系是一个庞大、完整和复杂的系统,包括了水利各个专业、层级、单位在数据收集、统计流程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系统。这里主要从以下4个维度来阐明:
(1)来源维度:按照最原始数据产生的来源渠道划分,可包括监测、工作记录、调查和试验等方式。
(2)过程(流程)维度:按照数据产生的工作流程,可以划分为采集、填报、审核、汇总、上报等。
(3)区域维度:按照不同的区域为标准可划分为省级数据生产体系、区域生产体系等。
(4)部门维度:按照专业部门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职责分工来进行划分,包括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其中专业部门又可以细分为农田水利、水资源、水利投资建设、小水电、移民等多个专业部门。
无论按照什么维度来描述和梳理水利统计生产体系,这些数据的产生过程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统一组织结构,比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的数据,就由水资源部门采集提供工业部门的用水量,同时,由国家统计部门提供工业增加值数据进行测算,同时要考虑到不同区域的应用需求,还需要在流域、省级、地(市)级、县级的不同层面上获取。
二、统计数据来源体系
(一)监测
监测是监测主体针对目标对象通过监督、监听、监察的方式,利用各种工具、方法,通过开展各种测量、测试、测验的活动,获取数据和信息的过程。监测作为一种基础信息获取的方式,主要有即时性、直接性、连续性、高频度性和客观性等特点。监测即可以用到经济社会的监测数据,也可以用到自然界监测方面。
一般有两种方法:
(1)实测法。宜用于有实测记录的统计对象。对不同统计对象,应按以下要求采用不同方法:
1)跨流域调水工程供水量,大中型水库入(出)库水量、供水量,灌区供用水量宜采用量水建筑物法、流速仪法、泵站测流法。
2)城镇自来水厂供水量,供水管网水量,江、河、湖、库水质监测,工业、生活废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量等宜采用水表法、电磁流量计法等进行实测。
3)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基础数据采集宜采用地面实测结合卫星遥感法、航空测量法和航空摄影法。
4)发电量、供电量、用电量宜采用电表进行实测。
(2)测算法:在没有实测数据和相关行政记录时采用测算法。宜用于在没有实测记录或行政记录的集体、个体管理的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等工程设施,特殊的小型、微型农村水利工程。
测算方法包括插补法、相关系数法、比率测算法、总量测算法、典型实测推算法、平衡测算法、统计参数测算法等。
(二)行政(业务)记录
行政(业务)记录指各种组织(单位)包括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乡镇水利管理和其他单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管理记录,这些部门是管理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之一。
(1)行政(业务)记录数据来源的基础和要求。
1)行政(业务)记录是明确经济责任的原始凭证,也是业务核算、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的依据。行政(业务)记录涉及水利业务管理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业务记录、会计记录、统计记录和实测记录等,以档案、资料,电子记录等形式保存。
2)应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从行政许可审批、登记、认可、监测、规划、计划、预算等行政记录中搜集基础数据。
3)宜从基层业务管理部门经常使用的行政记录中搜集基础数据。
4)使用先进的基础数据采集手段,逐步实现直接从电子记录中采集基础数据。
(2)不同单位的数据来源。
1)行政单位。数据包括水行政许可审批、登记、认可、监测、规划、计划、预算等形成的行政记录。有反映单位总体运行状况的数据,如处理文件的数量、人员规模、总资产等;反映出台的行政法规的法规数量、执法情况等方面的数据;反映投资的投资计划下达、资金拨付情况的数据;反映科技方面的科研成果数量、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数据。
2)事业单位。数据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业务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其他业务的记录和资料。如水利建设投资、形成各类成果数量、资质获取情况、业务规模、服务对象、人员数量、经济发展情况等。
3)企业单位。数据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水利建设投资、业务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其他业务的业务记录、实测和测算资料。通过企业的日常记录、经营和财务等内容来收集。
4)水利社会团体和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基础数据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水利建设投资、业务状况、资产财务状况等。
5)其他单位。基础数据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统计、民政等相关部门资料。
(三)调查
通过开展抽样、全数调查或者行政报表制度的方式,获取水利部门以外的涉水数据。一般可以分为两种调查方式。
1.自然调查
水资源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资源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水情调查工作。一般地,资源调查主要是通过勘探、测量、计算和评价等,统计水资源的总体状况有关数据,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基础。因此,自然调查是统计数据的原始来源渠道之一。
2.社会调查
水与社会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各个行业都离不开水资源,但各个行业的用(排)水量、水平、类型、方式等的数据,主要是通过社会调查的方式获取的。比如家庭用水情况,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登门调查才能获得。随着水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不断推进,通过社会调查方式获得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将会越来越多。
(四)试验
试验是只在实验室或者具有一定条件下的试验环境中,通过不断改变约束条件,记录实验对象的反应变化,从中发现规律的过程。因此从本质上而言,试验是对自然界的物理、化学属性的特殊“调查”,是对客观未知世界的规律的发现,是一种对数据结果的统计活动。因此,广义上可以认为,试验是一种统计调查活动,是统计数据来源的一个渠道和方式。
随着水利学科的不断深入,水利试验的内容越来越多。如各种石料的板料效果、水泥强度、水的化学反应、水温变化等通过试验获得的数据,也是水利统计数据的重要来源渠道之一。
三、统计数据的流程体系
前文已经论述,在“四边形模式”下,任何一项统计工作,都必须经过四个阶段,这里主要集中论述基层数据的产生到汇总形成全部数据的过程。一般要经过原始数据采集、填报表格、审核检查、上报汇总、校核验收等环节。
1.原始数据采集
原始数据的采集就是指数据产生后,用一定的介质,按照一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的过程。在原始数据采集的过程中,主要按照SL 620—2013《水利统计基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规定的有关方式来实施。数据采集是所有统计数据的起源,也是统计工作的起点,原始数据的质量是决定总体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的基础与核心。
2.填报表格
一般地,业务或者行政记录的数据是最原始也是最全面的数据,但统计的目的不同,需要的统计指标必然小于或者等于现有数据,因此,应当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制度,填报相应的表格,形成初步的、具有一定体系的、可满足发表单位要求的统计数据。
3.审核检查
任何一项信息都可能存在错误,特别是在大量的监测、建设和运行记录、行政管理记录、调查基础上的数据统计工作中,必然存在一定的误差,而且从数据的采集、到填表、再到输入计算机软件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机器、人为的差错,因此审核检查是数据生产过程的必然环节和保证数据质量的手段。从经验上看,基础数据弱、没有历史数据参考、统计能力不高的地区和单位,审核检查是堵住错误漏洞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方法。
4.上报汇总
统计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在分层、分类、分散地收集数据后,进行集中汇总,因此必然出现从下到上的逐步上报和层层汇总的过程。但在上报汇总的时候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只是进行简单的加加减减就可实现,因为很多统计数据存在不同区域的重复和交叉、“上下游产业”的关联、不同管理层级的隶属等问题,因此上报汇总对应的单位和数据需要避免交叉重复,防止漏填漏报问题。
5.校核验收
校核验收是数据上报确认数据的最后关口,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在数据技术上通过专家的集中审核和检查,保证数据的准确无误;另一方面通过行政验收程序,检验下级对上级统计任务布置的重视和参与程度,也更好地提高各方对数据产生的重视程度,为下一个周期的统计调查工作打下基础。
四、行政层次体系
水资源的流域特征是水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一特征要求水资源的管理必须按照流域管理地方的方式开展,需要和行政区域相结合。因此在水利统计数据的生产过程中,在注意行政层面数据的同时,更要关注流域层面。
(一)行政区域层面
无论是在原始数据的采集收集的来源体系中,还是在数据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中,各行政层面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下达”过程中,主要是开展任务的布置、指标的分解、指标的增减、报表制度的解释、软件系统的调试等。在“上传”过程中,主要开展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层层上报以及反馈修改等工作。
我国目前的水利统计行政层面主要以县级为最基础的起报单位,后经地(市)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层层审核汇总后,报水利部汇总形成统一数据库。应当注意的是,在县级行政区划内部,在基础单位的数据采集中,综合类的数据往往下发到乡镇一级收集,投资建设数据要到各个具体的法人单位收集,但从统计的体系中,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仍然是最基础的起报单位。
(二)流域层面
在上述行政层面上,考虑到水的流域特性,应当把水利统计按照流域属性进行分解,因此在不同的流域层面上都应存在着不同的流域分解任务。从国家层面来看,在省级与国家层级之间,需要按照不同流域将每个省的数据按照流域(水资源区划)数据进行区分。比如山西省地跨黄河、海河流域,因此山西省的所有水利统计数据都应当按照这两个流域进行分解,同时在数据的管理上,也需要分别向黄河水利委员会和海河水利委员会上报。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水行政区划的流域划分主要包括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珠江流域、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东南诸河流域、西南诸河流域、西北诸河流域等10个水资源一级分区。
不仅在国家层面上如此,在各级行政层面上也有这样的规律,也正因为如此,才能在各级,包括全国层面上按照不同流域分区进行数据的分解。目前按照规定全国层面上最小的分区是从县级开始,也就是全国所有的县,只要该县地跨两个流域以上,就必须按照不同的流域分别进行数据的分解、填表、上报,从而保证全国数据可以分流域表征,为流域水利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五、内部部门层次
按照《水利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利统计可以分为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这两种统计数据产生渠道也是按照综合部门和专业部门获取的。
(一)综合部门生产的数据
综合部门生产的数据主要包括反映水资源基本情况、水利发展总体成绩、水利综合能力效益等方面的数据。比如由规划计划部门负责统计并提供的水利工程数量、能力和效益指标,水资源部门提供的水资源总量、供用水数量和质量等,水文部门提供的基础水文、水量、水温等指标,人事部门提供的从业人员数量、机构等。
(二)专业部门生产的数据
专业部门生产的数据反映的是单一领域、专业方面的主要内容,比如投资领域的投资规模、计划安排等,水资源的供水量、农田水利部门的农业灌溉、水电部门的小水电装机、扶贫方面的移民数量,也包括管理部门的财务、人事、信息化等专业方面的数据等。
六、水利统计生产体系的变化趋势
水利统计数据的生产是在水利统计基础、要求和基本规律的要求下,随着水利工作职能范围、职责分工、社会要求、科技手段等方面的变化而不断做出适应性调整。按照目前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主要呈现以下几个重要的新趋势。
(一)水利统计数据采用监测方式获取的范围不断拓宽
传统的监测方式主要是通过生产、管理等工作记录获取,或者通过专门地开展调查或者试验获得,而现场监测方法囿于传感器、监测设备、信息传输等各种技术问题而开展的相对较少。随着对统计数据要求的时限性越来越高,借助先进的现场测量和信息传输手段,使用监测方法获取数据的范围在不断拓宽。今后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的不断成熟和推广,越来越多的统计数据将会采用监测方式获得,从而更能体现数据的真实性、即时性,为及时、准确地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周期性的普查调查将成为一种常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和经济主体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活动越来越多、越来越普遍,水资源环境、水资源节约、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也日益深入,我国水资源的存量、流量以及形态将变化很快,因此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这些信息,就需要通过周期性的大范围的普查调查,才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完整地掌握水利发展的实际。2009—2011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6—2018年全国水资源第二次评价正在有序进行,这些普查性的调查活动直接为决策提供了依据。今后,周期性地调查活动产生统计数据将会成为一种常态,作为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体系中。
(三)统计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将不断增强
统计数据产生的质量除了在采集过程中要准确、真实外,统计各个环节质量的把关也至为重要,而各个环节的操作的规范化则是质量的重要保证。经过长期的努力,目前已经行程了一系列上报、审核、汇总等的质量把关制度,比如在各个阶段的责任人签字规定、采集阶段的现场抽查、计算机的自动审核、汇总后的历史数据对比、汇总后的AB角检验、奇异数应急会审制度等方面,都在数据质量的提高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后为了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水利统计工作将对基础数据源头进行重点把关、采用大数据发现规律审核、挖掘计算机审核技术等,各个统计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将进一步增强,将有力地提高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