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并网认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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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认证的发展史

认证自出现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初期,很多开展检测业务的公司已经出现。随着产品的交易数量和品种数量的增加,产品的结构、材料和性能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安全问题增多,产品的安全性能使得公众意识到独立第三方的重要性。最早的认证活动出现于20世纪初,1903年,英国工程标准委员会(英国标准协会BSI的前身)依据国家标准,对英国铁轨进行认证并授予风筝标识,并在政府领导下正式开展规范性的认证工作,奠定了国家认证制度的里程碑。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产品认证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开展,许多国家的认证机构都是在这个阶段建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大量生产军需产品,但出现了不少质量问题。因此,美国国防部第一次提出了工厂质量体系的保证要求,也就是后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英国、加拿大等国运用的质量体系认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日渐活跃,产品认证开始要求有统一的认证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产品认证逐渐普及到工业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苏联和东欧国家开始采用产品认证,20世纪70年代其他一些国家才开始推行产品认证制度。197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成立了认证委员会(Committee on Certification,CERTICO),并于1985年更名为合格评定委员会(Committee on Conformity Assessment,CASCO)。认证活动和机构的日益增多,使认证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相应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纷纷开始制定实施,并演化成为后来的认证制度。

体系认证源自西方国家的质量保证活动。美国国防部于1959年首次提出了质量保证要求,规定军工企业需要编制实施《质量保证手册》,由政府对实施情况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此后,这种质量管理方式逐渐被其他国家军工企业及民用企业采用并推广。认证机构对企业实施产品认证的同时开始对其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英国标准协会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制定了《质量体系》(BS 5750—1979)标准,质量保证活动开始成为一种第三方的可独立实施的认证活动。198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从事质量保证工作。随即,“ISO 9000族”标准诞生,标志着体系认证制度的日益健全。此后,许多行业都开始建立自己的管理体系标准,如QS 9000汽车行业标准、AS 9000航天行业标准等。质量、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人员认证起源于体系认证。由于不同主体应用ISO 9000标准时理解的差异性,特别是应用到认证工作中,审核人员对于标准理解的不一致会对认证结果产生影响。因此,人员认证也逐渐被纳入认证的工作范围内。1985年,英国建成了审核员注册委员会,以确认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能力。此后,许多认证规范和标准对人员认证做出了规定。2004年,ISO/IEC 17000:2004将人员认证列入认证活动的范围。

国外主要认证机构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 国外主要认证机构基本情况

我国认证制度的发展可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1981—1991年):1981年,我国加入国际电子元器件认证组织,成立了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是我国第一个产品认证机构。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在各行业广泛推广认证制度,如家用电器、医疗器械、汽车、食品等众多行业。1988年,参考1987版ISO 9000系列标准,我国制定发布了GB/T 103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授权中国质量协会等机构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贯标试点。这一阶段,我国逐步形成依托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系统以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CCEE)为标志和依托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系统以中国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CCIB)为标志的两套产品认证系统。

第二阶段(1991—2001年):199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颁布。针对国内市场的CCEE认证和针对进出口的CCIB认证全面建立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开始全面推广。1992年10月,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正式发布。1992年,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ISO 9000)工作委员会成立,并于1997年更名为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CNAB),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和认证人员的注册工作。1994年,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Registrars,CNACR)、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hina National Registration Board for Auditors,CRBA)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Committee for Laboratory,CNACL)成立。1995年,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Products,CNACP)成立,负责对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认证人员进行认可和注册。在该阶段,认证认可的法制化建设也得到了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多个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三阶段(2001年至今):2001年4月,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NCA)正式成立,该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批准组建并授权,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的主管机构。自国家认监委成立以来,我国认证认可事业的发展进入了统一监管的新时期,建立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加强了认证的法规化建设。200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实施,不仅规范了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了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2005年9月,中国认证认可委员会(China 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ssociation,CCAA)成立,进一步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监管,并完善体制。2006年3月,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Laboratories,CNAL)和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CNAB)整合,成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该机构是由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监察机构等的认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