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3.2 应收票据核算
3.2.1 认识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1.应收票据的期限
应收票据的期限是指票据的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按月表示或按日表示。为方便计算,通常把1个月定为30天,1年定为360天。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的,以票据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那天为到期日。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的,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2.应收票据的计价
应收票据一般按其面值计量,即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的票面价值入账。
对于带息票据,应于期末按照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计入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3.2.2 应收票据的账户设置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借方登记取得的应收票据的面值,贷方登记到期收回票款或到期前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应收票据”科目可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并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3.2.3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取得应收票据和收回到期票款
应收票据取得的原因不同,其账户处理也有所区别。企业取得商业汇票时,应按票据面值入账。
(1)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根据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联记账联,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3)对于持有的带息应收票据,应当计提票据利息。企业应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时,按规定计提票据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同时,冲减财务费用,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4)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对于不带息应收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票面金额,根据银行托收凭证第一联受理回单和第四联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带息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时,应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财务费用”科目。若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偿还票款,收款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账面价值转入应收账款,尚未计提的利息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3-4】 2019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为26 000元。收到乙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10%。甲公司应进行如下操作:
2019年9月30日,甲公司计提票据利息时应进行如下操作:
应计提的票据利息=226 000×10%÷12×4≈7 533.33(元)
甲公司上述应收票据到期,应进行如下操作:
收款金额=226 000×(1+10%÷12×6)=237 300(元)
尚未计提的票据利息=226 000×10%÷12×2≈3 766.67(元)
若到期乙公司无力付款,甲公司应进行如下操作:
2.应收票据转让
在实务中,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黏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通常情况下,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3-5】 承 【例3-4】,甲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将上述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某种材料,该材料价款为2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应进行如下操作:
3.应收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未到期应收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银行按票据的应收金额扣除一定期间的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企业的筹资行为。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小贴士:票据贴现的计算公式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票据的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票据面值×(1+票据的年利率×票据到期月数÷12)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可能使企业被追索而发生或有负债。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根据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如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作为取得短期借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财务费用”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因贴现而产生的或有负债,通过报表附注披露予以反映。
【例3-6】 2019年5月2日,甲公司将其所收取的一张乙公司出票日为3月23日、期限为6个月、面值为150 000元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不附追索权)。假设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银行年贴现率为12%。
该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共144天。甲公司应进行如下操作:
经典考题回顾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的有( )。
A.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B.提供劳务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
C.以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抵付前欠货款
D.收到购货方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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