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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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

一、领导讲话

鲁勇在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研讨班暨贯彻落实小康文件东中部省市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5年3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有效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科学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中国残联决定分批召开推进会。张海迪主席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要求举全会之力做好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

两天来,同志们认真学习了国务院文件精神,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关于编制国家“十三五”规划有关情况的介绍,分享了各地的工作经验,研讨了文件落实中的重点问题。昨天晚上,我们分析了昨天的讨论情况,今天又利用一天时间听取大家发言。大家反映收获很大,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文件和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提供了有力指导。研讨无禁区,工作有纪律。会议结束之际,主持人要我做总结,我就即兴谈点儿想法,供同志们推动工作时参考。

一、专门出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做出的战略布局。在形成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过程中,国务院就一个特定群体的奔小康工作专门发文件、做部署并不多见,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残疾人的格外关心和格外关注。我们要倍加珍惜、认真贯彻,用好机遇、狠抓落实。

通过研讨,大家有一个共识,即落实好国务院文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既要有整体部署,也要有重点安排,特别是要围绕着制约广大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难点问题、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这就要求各地立足实际,客观分析本地的情况,切实找准本地的重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更加注重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基本民生,更加关注残疾人中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多想解危脱困的实招,多干雪中送炭的实事,多解燃眉之急的难事,多做惠及广众的好事。为落实中央指示精神,我们做出了一系列的安排。

大家知道,2013年9月中国残联六代会后,我们就号召大家围绕“新的起点”、“把底兜住”、“同步小康”、“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四个关键词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聚焦这四个问题,能更客观地认识、更深入地把握新形势下的残疾人工作。我在第二十九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上已经讲了,当初请大家围绕这四个关键词开展调研,不是应景之举,也不是无的放矢,而是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使我们大家对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方向等有更清醒的分析,进而落实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通过对“新的起点”问题的分析研究,我们对基础管理状况有了更清醒的把握,2014年全国残联系统重点推开了“基础管理建设年”工作,启动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专项调查,今年又启动了“基础管理提升年”工作。

通过对“把底兜住”问题的分析研究,我们对做好残疾人衣食无忧、安居乐业等方面工作有了更客观的认识,在实际推动工作时更加注重把主要精力和重点聚焦在托底保障、基本服务、补上短板等关键问题上。

通过对“同步小康”问题的分析研究,我们对现实条件下完成同步小康任务有了更清醒的把握,在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中,坚持目标方向不放弃,同时更立足实际,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加快进程上,力求通过改革创新实现残疾人奔小康工作的“换挡提速”。

通过对“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问题的分析研究,我们共同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认识新起点、新征程、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残疾人事业的正确前进方向。

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整个残联系统在大的方面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推出了重点措施,工作态势非常好。目前,《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出台实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即将完成,为我们落实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依据、更有效的支撑。我们要有效借助《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这个“尚方宝剑”,有效利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成果这个“真凭实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需求导向,实事求是,在解危困上聚焦,在救急难上攻坚,在促增收上出招,在强服务上发力。一句话,就是在解决残疾人共奔小康中的兜底问题、短板问题、基本问题、覆盖问题上下实功,力求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实现兜住底、补短板、保基本、广覆盖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工作。

在学习贯彻国务院文件过程中,有的同志比较关注某一项或几项具体措施。可能有的地方觉得有些措施还希望力度再大些,因为一些基本的硬性要求已经做到了;也有的地方会觉得有些措施富有挑战性,落实起来难度比较大。我认为,学习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不仅要关注个别措施,更要注重整体把握要求,这就是文件中强调的“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对照这一要求,检查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问题,落实符合各地实际的具体措施。这就需要各地认真分析,在解决加快本地残疾人小康进程中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找准抓实重点问题展开合力攻关。

在研讨中大家反映,有些地方在推动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比如力量缺乏必要的整合、资源缺乏统一的集聚、服务能力与需求差距较大。个别地方存在着对城镇帮扶工作做得多、对农村帮扶工作做得少的现象;有的地方,能够得到帮助的人经常得到各方的帮助,而得不到帮助的人基本上就成了事实上被遗忘的角落。我们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必须注重纠正这种现象、解决这种问题。那么,在落实国务院文件中,需要重点关注哪些呢?我个人认为,从残疾人群体上讲,要重点关注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0—6岁残疾儿童和有就业能力未就业的残疾人;从区域上讲,要在关注城镇的同时关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从工作角度看,不管各地情况有何不同,工作重点有何侧重,但有几项带有标志性特征的工作都是需要下力量重点抓的。

第一,专门的整体部署,就是按照国务院要求出台措施,对加快推进本地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做出专门的安排。国务院文件中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我们希望各地残联推动落实这个要求、抓住这个机遇,有力推进本地的残疾人小康进程。可以讲,各地政府能否对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专门做出部署和安排,是检验各地是否真正重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残疾人工作、是否真正把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摆在重要位置上紧抓落实的重要标志之一。

第二,托底的民生保障,就是对落实以重度和困难残疾人为重点的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工作做出了制度性的安排。确保不具备劳动条件的重度和困难残疾人都能够实现不愁吃、不愁穿、有房住、有托底性的基本照料,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最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制度性的硬约束,就缺乏有力的支撑,共奔小康就缺乏起码的基础。目前,落实这项任务已经写入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分解计划中,也是国务院领导高度关注、中国残联下力抓的重点工作,更是解决残疾人群体中最需要关注人群共奔小康的基本民生保障问题。今年,我们力争在国家层面出台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重点聚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贴等内容,力争将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等作为重点。

第三,增收的促进举措,就是对残疾人扶贫脱困工作提出了分类解决的工作措施、部门责任清单和年度分解计划。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扶贫工作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特别在广大农村地区。各地要分析残疾人扶贫工作不同于健全人扶贫工作的特殊需求,在“大扶贫”理念下,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统筹做好残疾人中无就业能力人群基本民生的托底保障,统筹推进残疾人中康复服务支出较大人群的基本服务保障工作,统筹落实残疾人中有就业能力人群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今年,我们将借助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成果,提出更加有力度的扶贫措施。同时,中国残联将加紧筹建促进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网上服务平台,大力推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试点工作。

第四,基本的公共服务,就是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清单、进度要求、目标考核落实到了当地工作大局。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必须把残疾人基本的康复服务、特殊教育、依法维权、按比例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文化体育发展等等基本公共服务切切实实纳入当地发展的大局、融入政府工作的大局,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定期有调度,年年有考核,同时努力发挥好残联组织、市场主体、社会助残组织等在共同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作用。落实好这方面工作,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和纸面上,需要实实在在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到年度考核中。关于激发助残活力问题,去年我们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我们要抓典型、促落实,切实激发各方活力共同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我重点列举这四个方面工作,并不是讲贯彻国务院文件只需做到这些就够了,而是说做好这四项工作是最起码、最基本、最具标志性的。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恐怕很难讲有效落实了国务院文件精神。

二、充分运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成果,编制好事关残疾人小康进程状况的“十三五”发展纲要

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是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的规划,是打好残疾人小康攻坚战的行动方案。规划的编制要按照中央明确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五位一体”的发展要求,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重点,切实兜住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加快补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创造条件让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通过就业创业实现增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社会助残资源、激发社会助残活力,形成格外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真正让广大残疾人衣食无忧、安居乐业,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面临新的形势、新的要求,需要精心研究、科学论证,不能简单地模仿照搬。我个人认为,至少有以下四点需要重点分析研究。

第一,事业发展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更加完整,趋于成熟。做好这一新征程中的残疾人工作,必须按照“四个全面”、“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做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我们要更加注重依靠法治理念和措施来推动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我们要更加注重依靠改革创新来实现换挡提速。推动残疾人共奔小康,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要继续坚持,但是按照原来的力度推动后续几年的工作,恐怕有些方面的任务是很难完成的。

第二,共奔小康的硬任务。我们正在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专项调查,我们深切知道还有很多贫困残疾人在那里渴望尽快改善目前的基本生活状况,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的贫困残疾人还需要下大力量解决“不愁吃、不愁穿、有房住”等基本民生问题。还有,很多地方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更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看这些问题都是硬任务。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比如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上就要创新思路。现在,我们每年帮助120多万残疾人实现脱贫,为此同志们已经付出了很大努力,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是,全国初步统计的贫困残疾人有1230多万。在剩下不到六年的时间要实现全部脱贫,这样的力度肯定是不行的。而且,这还只是讲的是存量,还没算上新的增量。

第三,客观环境的新变化。大家都谈到了“新常态”这个词,怎么认识这个“新常态”?我想,“新常态”主要还是从经济角度讲的。比如,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处在不断优化升级过程中,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等等。在这种情形下要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需要研究适应经济“新常态”、开创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新局面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目前,社会事业本身还属于“短板”,而困难残疾人又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是“短板”中的“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需要优先补上这个“短板”,这就要研究“新常态”带来的新变化、新课题,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残联组织多方的力量,激发助残活力,整合助残资源,充分发挥政府托底保障和带动社会投入的引领作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谁干但求惠及残疾人。去年中国残联下力量推动了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试点工作,今年要继续下力量紧抓实抓。

第四,服务能力的新挑战。多年来,我们在推进残疾人服务方面,已经逐渐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套路,主要特点是服务资源的供给制管理、服务指标的计划性分配、服务主体的定点式安排、服务资金的转移性支付、服务项目的体制内循环。有些做法要继续坚持,有些做法要随着形势和条件的变化与时俱进。现在,一方面现有投入还不能有效满足广大残疾人的许多基本服务需求;另一方面有了相应的投入,还缺乏必要的服务能力,而成长中的社会力量、服务主体也存在着资源浪费、力量闲置等问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新规律,比如,助残服务的内容能否从供给制管理走向需求制管理,助残服务资源能否从计划性分配走向竞争性配置,助残服务主体能否从定点式安排走向择优性安排,助残服务资金能否从转移性支付走向购买性支付,助残服务力量能否从体制内循环走向全社会循环等,看准了的就要大胆地试、有力地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要精心研究,客观分析。我想,残联组织推动编制的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既要好“看”更要好“吃”,特别是不能游离在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之外。我们要强化一个观念,就是在国家和地方编制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中,我们要通过努力实现这样的目标,即与残疾人基本民生息息相关的部分都充分考虑了残疾人的需求。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就是巨大的成功,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残疾人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标志。邓朴方主席在2013年就讲过,我们要把发展残疾人事业绑在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战车上。希望大家在这方面,探索新措施,创造新经验。

当然,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这只是落实了普惠部分的内容,还要落实特惠的措施。这个特惠重点要体现在三个材料中:一个是体现在国家和地方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残疾人专节部分,二是体现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的残疾人专章里面,三是我们专门制定的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

我在这里特别强调,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不能编成残联组织的“十三五”发展纲要,一定是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纲要。落实这个发展纲要,是各级政府残工委的大事,相关的部门都要承担责任和任务,都要来抓落实。推动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要把握住几个重要的抓手,落实好几项实实在在的撬动措施。比如:

第一,用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成果,有力支撑残疾人事业的“十三五”发展纲要。

第二,用好国家加紧建立健全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的重要契机。

第三,抓住中央大力推进扶贫工作的有利契机,努力开拓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新领域、新举措。

第四,抓住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的重要机遇,共同做好残联组织强身健体工作,建设适合新征程要求的残联组织。

第五,精心起草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残疾人专节和专项规划中的残疾人服务专章内容。

在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中,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重点做雪中送炭的事,同时又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做好其他事情。

孙先德在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研讨班暨贯彻落实小康文件中西部省市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5年4月9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科学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中国残联分两批召开由省区市残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推进会议,目的很明确:统一思想认识,交流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再做动员部署。从两天来的会议情况看,大家围绕制定小康文件地方实施办法和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这两个文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所交流的思路举措、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对做好下一步工作很有帮助。按照今年的工作安排,编制好这两个文件是当前残联系统的中心工作,也是一项紧迫任务。对此,在去年年底召开的第二十九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上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地务必抓住机遇,利用多年工作的基础和专项调查成果,主动作为,积极协助政府,力争在今年第三季度前后出台本地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并且落地,全面启动“十三五”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要加快进度,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下面,结合近几个月来的推进情况,我就编制两个文件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科学谋划残疾人事业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处于统领地位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可靠保障和根本支撑。“四个全面”中的每个方面都与残疾人事业息息相关。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中心任务,也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战略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总理强调:“我们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让残疾人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我们正在推进的两个文件编制工作,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事关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乃至事关国家全面小康目标和中国梦的实现进度和实现程度。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精心编制好两个文件,并通过文件的实施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我们理应担当的政治任务和历史责任。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统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各地要认真研究大局、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精神实质、辩证关系和丰富内涵,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编制落实好两个文件,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乃至残疾人事业全面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在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质量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在创新驱动发展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举措,在完善落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举措,在加强残联建设上下功夫。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把两个文件编制成指导性强、政策管用、措施有力的文件,科学谋划残疾人事业新格局,既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今后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又为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服务。

一要围绕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战略任务来谋篇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之首,更是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我们要开阔视野,理清思路,统筹安排。既要重视残疾人物质生活的提高,又要关注精神生活的丰富;既要考虑吃饭、穿衣、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也要考虑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问题;既要考虑城市,更要注重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既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体制内的主导作用,又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体制外的补充作用;既要注重“加快进程”问题,更要研究“实现”路径问题。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首先要做好残联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而纳入政府工作大局。做好业务工作是基础,纳入大局是措施。因此,改善残疾人的自身条件,提高残疾人的自身能力,为残疾人创业就业增收、走“劳动福利型”道路提供支撑,是实现残疾人小康的基本路径。尤其要特别重视做好直接关系到提升残疾人小康实现能力和推进程度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和文化等基础性工作。做好这些业务工作,既为逐步满足残疾人物质需求提供动力,又为不断满足精神需求创造条件。残疾人康复工作要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条主线,搭建、筑牢政策法规和康复机构建设与康复人才培养两个平台,抓好社区康复、辅具适配、重点康复救助项目、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科研开发等五项重点工作。残疾人教育工作要在抓好学前教育、提高入学率和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高级中等以上的职业技术教育,使他们创业就业有能力、有信心,这也是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残疾人就业工作要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促进的同时,重点加强和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的培养培训,千方百计提高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能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切实用在残疾人就业相关的工作上,为残疾人创业就业增收提供援助和支持。残疾人扶贫工作要在“精准”上下狠功夫,对于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要针对促进当地产业发展的项目进行实用性的有效技能培训并辅以资金支持,全部纳入政府扶贫工作计划,最大程度地使更多的残疾人实现由脱贫到小康生活的跨越。我们要有脱贫不是“小康”的意识,要防止阶段性脱贫和处于极易返贫的危险状态或始终处于小康的边缘。残疾人文化工作要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机遇,纳入当地政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城镇为引擎,以社区为基础,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平台,以康复、就业、扶贫、维权等工作为载体,引导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以文养心、以文增智、以文提能、以文化人。要创造和提供条件,使残疾人在物质生活“小康”的同时不断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总之,只有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对小康进程的影响和作用,才能找准重点、破解难点,才能有效确定目标任务,才能科学安排业务布局和调度人财物,才能让政策措施更符合客观实际。

二要顺应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来规划布局。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综合集成能力和力量,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力量。最近中央印发的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对于我们编制两个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残联和残疾人事业都是改革创新的产物,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应当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潮头。与以往相比,今天有着更加广阔的创新空间。我们编制“小康文件”和“十三五”发展纲要,一定要体现出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政策创新,要有促进机构、人才、设施、项目、资金都迸发活力的途径、办法和措施。因循守旧、照抄照搬、坐井观天、轻描淡写,不但无助于加快小康进程,不利于事业发展,也可能给事业的长远发展设置障碍。对此,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要着眼于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来考虑布局。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归根结底要依靠法治保障。在政府简政放权、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强化、国家法治体系逐步完善的情况下,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举措,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法治体系,也是一项战略任务。编制两个文件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体现法治思维,突出法治建设在残疾人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要主动作为,对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保证有效实施、强化监督落实和提供援助服务,做出统筹安排,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制定落实扶助残疾人政策措施

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和灵魂,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是党带领人民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坚持实事求是,最基础的工作在于搞清楚“实事”,就是了解实际、掌握实情。坚持实事求是,关键在于“求是”,就是探求和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张海迪主席在3月19日召开的中国残联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会议上指出,残疾人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力戒官僚主义,认真调查研究,把残疾人当成亲人去关心,体察他们的疾苦,全身心做好残疾人工作。张海迪主席强调,各级残联干部要有紧迫感和担当精神,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要凝精聚神,千方百计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努力解决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推动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建设。张海迪主席的要求,是实事求是在当前残疾人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贯彻实事求是精神和张海迪主席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求真务实,讲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帮助广大残疾人改善生存和发展条件、实现全面小康梦想作为制定小康文件实施办法和编制“十三五”发展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落实扶助残疾人的措施,不断改善残疾人状况。

做到实事求是,首先要正视差距,加快工作步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历经几十年奋斗与发展,成绩斐然。同时,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123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尚未脱贫,26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不到六年的时间,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任务十分繁重、时间十分紧迫,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历史阶段。关于小康的标准,中国残联不划统一的尺度。但在推进小康进程的步伐和地方贯彻落实小康文件的时间安排上,各地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不折不扣执行中国残联提出的进度要求。各地要正视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科学安排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进度,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以期加快缩小差距的速度。具体到两个文件的制定上,都要体现促进社会公平理念,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增收、基本公共服务等重大问题,补短板、强后劲。两个文件都要体现促进均衡发展的理念,强项业务继续保持和完善,弱项工作要加大力度,过于落后的方面就得下点“猛药”,采取精准的特殊措施,强力改变。

做到实事求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有的放矢。要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现状和需求,直接听取残疾人和基层对编制两个文件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十二五”经验做法,分析困难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特别是要充分运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成果,这次调查的覆盖面广、数据量大、项目众多、信息较全,开发利用价值高,对研究制定两个文件能够提供直接帮助。只有建立在符合实际需求基础上的政策措施,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做到实事求是,要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确保务实有效。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已经确定,这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也是广大残疾人的企盼。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和小康文件地方实施办法,确定有关目标任务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的生活水平有很大差距,因此全面小康的标准,地方与地方之间有所不同。两个文件中的目标任务,无论是定量的还是定性的,都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质量,充分考虑当地全面小康及其他民生建设指标,充分考虑各种制约因素,充分考虑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既符合实际,又通过努力能够实现加快进程要求的目标任务。地区之间不要盲目攀比。既要不用扬鞭自奋蹄,又要扎扎实实。严禁虚报浮夸。

做到实事求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科学制定工作措施。任何一项业务工作都有自身的特性、特点,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残疾人扶贫工作,首先要摸清贫困残疾人的底数,客观分析贫困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农村1230万贫困残疾人中,有多少是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必须依靠托养和社会救助措施的重度残疾人;有多少是可以创造和提供生产条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致富的残疾人。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是前提。残联组织在开展扶贫工作时,必须更加清楚准确地了解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协助政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做到实事求是,要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决策落实。总体上讲,现实条件对我们是有利的。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力度,都有很大进步和显著提高。这次制定的两个文件,一定会在政策的完善和困难的突破力度方面有极大增强。但如何保障政策落实,务必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不能文件出台了,就万事大吉。那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要在抓落实上下更多的工夫,花更大的力气。在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经费安排、人才培养、设施设备等一系列问题上,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多措并举抓落实,我们要主动想办法、主动抓督促、主动抓协同,有效增加保障强度,以确保两个文件执行有据、落实无缝隙、工作不脱节。

做到实事求是,要注意统筹衔接,确保实施顺畅。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的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我们编制两个文件,谋划未来发展路径,必须与大局紧密衔接。基础数据不能各用一本账,有关标准不要各行其是,政策措施不要脱节。过去有这方面的教训,残联的统计数据与政府掌握的口径相去甚远,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结果是普惠政策难纳入,特惠政策协调难,制定政策慢、缩水大。再一个就是我们牵头编制的两个文件之间,同样要紧密衔接。小康文件和“十三五”发展纲要虽然一个侧重于政策性,一个突出计划性,但两者的主要内容是相通相融的,根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两个文件衔接得越好,实施起来就越顺畅。一旦搞成两张皮,不仅基层执行困难,甚至会导致错失机会或相互掣肘,形成新的障碍,损失残疾人利益。

三、以开拓创新为驱动,不断改进工作手段,加大工作力度

残疾人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到当前的蓬勃局面,是经过艰苦探索、不断创新、攻坚克难而形成的,得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综合国力的提升。同时我们也看到,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残疾人工作上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业务领域工作成效差距都是客观存在的,有的方面差距还比较大。广大残疾人的新期待和残疾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在开展工作时拿出新的思路,采取新的举措。小康文件和“十三五”发展纲要,是未来几年残疾人事业的战略规划;编制两个文件,是在新起点上进行新的探索,必须依靠创新驱动,不断改进工作手段,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强调纳入大局,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小康文件实施办法,编制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要与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融合。首先要将残疾人事业的主要措施和重大项目融入国家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盘子。其次,要做好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人口、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保障、老龄、妇女儿童等工作规划的衔接,将残疾人权益保障融入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中,确保残疾人事业与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是要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发挥综合效应。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的兄弟姐妹,享受普惠政策是天经地义。解决残疾人困难,首先要依靠普惠政策、纳入普惠政策、落实普惠政策,要通过普惠政策解决主要问题,不能也不要游离在体制之外。农村贫困残疾人首先要确保纳入“精准”扶贫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与此同时,针对残疾人特性、特点和特殊困难,施以特殊扶助政策,着重解决普惠政策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两项补贴”政策,加快建立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实施对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的扶助救助、0—6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等重点人群的特殊政策措施。要通过建立完善普惠与特惠有机结合的政策体系,发挥综合效应,让残疾人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

三是要大力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增加为残疾人服务的供给。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之一。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大局,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要围绕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通过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清单、进度要求、目标考核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整体安排,同步构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是新一届政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做出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借助社会力量直接提供助残服务项目,推动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购买工作,是残联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创新工作方式的重要探索,是提升残联组织服务能力的有益尝试,更是整合社会助残资源、为更多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机制创新。各地要主动跳出思维定式,敢于打破习惯的服务运作机制,创新运行办法,激发社会和市场的助残活力。要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探求运行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残疾人服务供给机制和方式,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提高政府投入为残疾人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四是要积极争取扶残助残项目,发挥撬动作用。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好的政策,需要一批有分量的项目支撑。要注重两类项目的开发。一类是开发带有预见性、前瞻性的项目,在残疾人迫切需要而政府暂时还没有制度安排的情况下,开发并实施好这类项目,就会撬动政策出台,就会逐步转化成制度安排。另一类是开发与政策配套的项目,它的作用在于推动加快政策的提标扩面,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对此,各地一定要花些精力,深入研究,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精心设计并全力争取安排一批涉及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重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努力在一些业务领域实现新突破。

四、以更好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建设

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制定实施“十三五”发展纲要,各级残联肩负着特别重大的责任。机遇和挑战从来都是并存的,残联的同志们也从来都是勇往直前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只有进一步加强残联建设,才能更好地为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从文件的制定到实施,都要充分体现加强残联建设的思路。

一要体现中央加强群团工作的精神。去年中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八个方面的要求。今年年初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接见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代表时特别强调:“残联组织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研究起草、协调出台直至将来推动实施两个文件,必须全程贯彻中央精神,把加强残联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铭记在脑海里、体现在文字上、落实在工作中。

二要体现残联的“精气神”。“十三五”发展纲要和小康文件几乎是同步实施,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是一场攻坚战。打好这场攻坚战,关键在人,关键要有一支能征善战、风清气正的队伍。邓朴方主席要求我们,时刻牵挂残疾人的安危冷暖,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和残疾人滚在一起、绞在一起,和残疾人兄弟姐妹一起奋斗、一起打拼。制定实施两个文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锻炼队伍、锤炼作风、增强本领的大好机会。我们要利用好这个机会,着力加强残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实践中真正体现出残联勇于担当的精神、勤于实干的作风和善于作为的能力。

三要体现残联的职能作用。张海迪主席连续两年在中国残联主席团会议上就如何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发表讲话,最近又强调要举全国残联之力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可谓语重心长,意义深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制定和实施两个文件,主责在政府,但残联在其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我们的工作成效对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全局将产生直接影响,发挥好职能作用至关重要。因此,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该牵头的要牵好头,该协调的要主动协调,在职责任务分工上该明确的要明确,该承担的一定要承担,切实体现残联的职能作用。同时也要协商处理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避免出现争职能、不作为,争项目、不实施,争资金、不负责的现象。要特别注重带好队伍、管好人,警惕和杜绝残联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损害残疾人利益,损毁残联的组织形象,败坏党的声誉。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残疾人工作者要成为“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模范。总之,残联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越好,文件质量就会越高;残疾人工作者对自己的要求越高,政策落实就会越有力,推进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的速度就会更快。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只要我们心中时刻装着残疾人,牵挂着他们的冷暖安危,坚持不懈地努力,我们的目的就一定能够达到,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二、工作综述

(一)承担重要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承担国务院残工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亚欧会议框架下残疾人合作暨全球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大会主席团三次会议等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残联领导出席重要会议、活动和调研的文稿起草工作。

(二)推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贯彻落实

2015年1月2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这件事被中央政府网站评为2015年国务院十大暖政之一。为全面贯彻好这个意见,研究室协助各部门制定中国残联落实小康文件分工,协助办公厅督促国务院残工委成员单位落实重点任务。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部门就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社会救助、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手语盲文规范化等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在合肥、兰州召开两次地方推进会,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制定意见实施办法,中国残联党组书记鲁勇和副理事长孙先德分别与会讲话。在中国残联网站开设“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专题,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三)参与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

一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内容提出建议,推动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中央“十三五”建议中已经明确“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五中全会的重点任务,明确由中国残联牵头。从“八五”开始,历次中央建议都会提及残疾人事业,但是提得这么明确并且列入重点任务分工,这还是第一次。二是做好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等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将残疾人公共服务和全面发展的内容纳入其中。能够纳入这个清单,对于保障残疾人服务制度化、均等化和专业化发展至关重要。协调各业务部门向发展改革委提交“十三五”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专题报告,提出“十三五”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参与后续的起草修改工作。三是组织编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2020年)》。国务院于2015年1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对残疾人奔小康做出全面部署,并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2015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残工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要求凝聚各成员单位的智慧和力量,编制好“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规划纲要,并通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成立文件起草组承担“纲要”的调研编制工作,设立由国务院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纲要”编制提供咨询和指导。起草组先后召开六个座谈会,广泛听取国务院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各领域专家、地方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等方面的意见,书面征询国务院残工委成员单位意见,通过中国残联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委托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专业机构开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和十余个重点支撑课题研究。“纲要”第一稿形成后,按照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发展战略要求,分别征求东北三省、华东六省、西北六省区、京津冀地区和珠三角等东中西部不同地区残疾人组织和不同类别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及残疾人工作者意见,征求有关部委和专家意见。各方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140余条,均进行认真研究吸纳。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纲要”征求意见稿。

(四)开展课题研究和出版工作,促进成果转化

中国残联2014—2015年度课题招标、立项和研究工作,有关成果已转化为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开展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研究”;按照党组理事会的部署和《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残联厅发〔2014〕50号)、《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5〕25号)要求,党组理事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基金会领导已按照调研工作计划顺利完成年度调研工作,相关调研成果已转化为惠及残疾人的相关政策措施;中国残联研究室、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人民出版社联合编译出版残障法律和权益保障丛书(共五本),顺利完成2015年出版计划,出版了前三本。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研究队伍建设

新增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和复旦大学三所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基地),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的高校达到10所。完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的换届工作,中国残联党组书记鲁勇和民政部领导参与指导,进一步凝聚各方面的研究力量,迈出建设残疾人事业新型智库的重要一步。举办第九届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建言献策。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出席论坛并讲话,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等部委领导、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等十余所高校领导和专家学者参与论坛。

(六)转化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成果

根据中国残联党组要求,研究室党支部和研究会部分党员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于2015年上半年召开两次专题党课,支部书记认真备课,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为大家上专题党课并同每个党员同志谈心,切实了解每位党员“三严三实”核心要义的掌握情况,强化从严从实行为规范。

附录 全国残疾人事业学术活动与理论成果

(一)学术会议

【残疾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暨第九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和北京大学共同主办,2016年1月16—17日在北京大学举行。论坛以“残疾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题,探讨社会发展和变革中的残疾人问题,研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策略和路径,旨在为进一步开辟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提供智力支持。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表致辞,与会嘉宾做了精彩演讲。论坛由北京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中心承办,9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残疾人研究机构共同协办,共有来自国家有关部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以及残联系统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300余人参加。除了大会主旨发言,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校领导围绕残疾人小康的突出困难与实现途径进行对话。与会专家学者、实践工作者和青年学生还分别围绕“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与发展”、“社会组织与残疾人服务”、“残疾人扶贫与就业增收”、“大学生志愿助残服务”等专题展开讨论,凝聚共识,建言献策。

【上海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外部评估成果发布会暨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建设研讨会】2015年12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问题研究,增进残疾人健康,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复旦大学共同举办上海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外部评估成果发布会暨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建设研讨会。中国残联副理事长贾勇、上海市残联党组书记金放、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袁正宏出席仪式并先后致辞。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吕军就“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做介绍与展望,并发布了上海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外部评估成果。此项评估工作结合中国残联和上海市残联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养护服务、残疾人健康体检、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阳光心园”、“中途之家”、康复科研等角度,全面评价上海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实现程度。结果显示,上海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残疾人康复服务可及性增强,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上海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全面实现。在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建设研讨会上,上海市残联副理事长季敏做了“互联网+技术开创辅助器具服务新局面”的主题报告。与会领导、专家们分别就残疾人问题进行研讨,贾勇在研讨中指出,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需要融入残疾人事业的历史、现实与未来三大领域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如何建立合理、适宜的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事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专业的数据参考,通过与高校及专业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的提升与创新。

【2015“阳光论坛”】“阳光论坛”是由复旦大学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提议并设立的以残疾问题政策与管理为主旨的学术活动平台,2015年5月29日首次举办,主题为“科技让残疾人生活更美好”。论坛邀请在残疾人康复与管理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取得丰硕成果的著名学者专家们为大家做学术演讲,包括复旦大学副校长教授林尚立先生、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信息研究所所长邱卓英先生、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季敏先生、复旦大学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吕军教授等。来自中国残联及各省残联、康复中心的管理者和残疾问题研究者等80余人参加论坛,20多家媒体参与观摩。

【残障与发展论坛(2015):青年与残疾人事业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主办,2015年6月23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中国残联、中国慈善联合会和10多家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的负责人约60多人出席论坛。吴付来副书记在讲话中表示希望青年人在从事残疾人事业时,秉承优良传统,弘扬并践行人道主义理念,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切实了解残疾人真实所想、所需,与社会组织一同成长,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郑功成教授在讲话中指出,青年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包括残疾人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未来。我们的社会特别需要正能量,特别需要少些利己之心、多担公益责任、共同营造公益的社会氛围。与会嘉宾围绕“青年与残疾人事业”的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体会做了发言,在思维碰撞中从不同角度解读青年与残疾人事业的关系。15家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的代表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自机构的业务重点,分享了从事残疾人服务的体会,一致强调青年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残疾人事业发展现代化道路研讨会】江苏省残联委托,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承办,2015年12月下旬举行,地方残联工作人员及研究机构人员参会。与会学者普遍认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在发展中应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的理论经验,主动完善理论体系,实现残疾人事业理念、模式及制度的现代化转向;必须立足中国国情,结合中国实际,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必须以残疾人为本,加强制度伦理建设,在“平等、参与、共享”理念下构建中国残疾人伦理关怀的长效机制。

(二)学术成果

研究报告

【上海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外部评估报告】复旦大学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承担上海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程度的外部评估任务,经过近1年的资料搜集、实地调查、访谈、分析等环节,完成了30万字的评估报告,并举行评估成果发布会。报告显示,上海残疾人康复工作成绩喜人,17个区县均实现了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目标,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报告指出,康复管理及专业人员培训虽然得到重视,但培训仍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专业性;智力残疾人机构康复训练和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实现程度偏低;社区助残员服务能力不高。因此,需要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重点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康复人员素质,以此推进残疾人服务更规范化和专业化。

【上海市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报告】复旦大学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吕军教授团队和上海市残联康复处联合发布。报告对2011—2014年间上海市93267名残疾人的健康体检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发现近九成残疾人患有一种以上疾病,体检结果无异常的残疾人仅占0.02%。报告指出,99.91%的残疾人存在实验室指标异常,超过半数检出5项以上异常;89.09%的残疾人检出疾病,超过七成患有2种以上疾病。高血压(43.84%)、脂肪肝(37.70%)、眼底动脉硬化(30.19%)是残疾人群体最普遍的疾病,咽炎、痔疮、屈光不正、肥胖、白内障、子宫颈糜烂、肝囊肿、脊柱侧弯等影响残疾人健康的主要疾病,检出率均达到了10.00%以上。评估团队推测,高血压、脂肪肝等患病率较高的疾病,可能与大部分残疾人不愿或无法参与社会活动而导致的运动量不足有关;生活自理能力较差、难以进行有效的个人卫生清洁,可能是女性残疾人妇科异常检出率高的主要原因。

【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下的残疾人自组织治理能力提升报告】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廖慧卿博士和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岳经纶教授共同撰写,主要内容为在现代国家社会治理的理论视角和框架下研究如何提升残疾人组织(DPO)的治理能力。

科研项目

【中国残疾老年人贫困现状及贫困风险研究】“英才计划”支持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蕾副教授主持。研究主要探讨残疾老年人贫困的界定标准,分析当前中国残疾老年人的贫困现状,并判断影响残疾老年人贫困的风险。主要结论是:残疾老年人以农村贫困为主,残疾老年人贫困发生水平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贫困的发生延续时间以短期贫困为主,受教育程度越低,陷入连续贫困的概率越大,制度性保障和公共服务对残疾老年人贫困发生时长具有显著影响,残疾老年人口贫困的诱因主要在于制度建设不完善,残疾老年人家庭的经济支持作用不明显。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状况和需求研究】北京市残联课题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乔庆梅副教授主持,2015年11月结题。研究基于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专项调查数据,对北京市各类残疾人就业状况、未就业状况、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需求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从残疾人工作性质、就业环境、劳动保护、就业稳定性、社会保障等方面对已就业残疾人的就业质量、未就业残疾人的未就业原因、社保状况等进行补充调研,根据当前形势,提出提高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扶持效率、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和就业意愿的建议。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残疾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国残联2014—2015年度课题项目,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葛忠明教授主持。

【服务类残疾人社会组织研究:积极福利的视角】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葛忠明教授主持。

【山东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开发项目】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葛忠明教授主持。

【济南市残疾人脱贫、奔康研究】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葛忠明教授主持。

【残疾人交往网络研究】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2014—2015课题,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周沛教授主持,以社会交往及社会网络等理论为研究视角,结合江苏省及扬州市实际个案,对残疾人交往网络做全面系统的研究。研究认为,和一般健全人一样,残疾人也有与生俱来的社会交往需求,他们渴望融合到社会交往之中。但是,由于个人身心的障碍及社会偏见等环境因素的影响,残疾人很难真正做到社会融合,必须通过构建交往网络来推进与实现残疾人的社会交往。研究项目从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及社会参与等多个视角,对之做了理论与实践的分析。

【积极福利视角下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周沛教授主持。课题在对“积极福利”基本理论及其对残疾人就业重要指导意义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与特点、残疾人就业观与就业环境、残疾人就业形式与项目等方面的内容,在积极福利视角下,对残疾人就业路径展开深入探讨。内容包括:制度保证——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研究;社会参与——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残疾人,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研究;就业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建设——残疾人就业内功培养研究,等等。该项目的社会调查过程已经结束,正在撰写结题报告。

【残疾人服务与需求数据分析】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项目,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周沛教授主持。课题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江苏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进行评估。该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对数据来源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第二阶段,对江苏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进行抽样调查;第三阶段,对问卷进行录入、统计、分析;第四阶段,对江苏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第五阶段,撰写评估报告。

【就业项目评估】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心项目,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周沛教授主持,根据《省残疾人就管中心关于申报江苏省残疾人就业创新(创优)工作项目的通知》(苏残就业〔2015〕36号)要求,对江苏省内各市、县(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所)上报的所有项目进行评估。评估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11月10日,主要采取文本审核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等方式。经过文本评估—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过程后,最终选取10个项目作为江苏省残疾人就业创新(创优)工作项目。

【基层残联在残疾人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功能定位研究】2014—2015年中国残联重点课题,由吉林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贾玉娇教授主持完成,形成10万字的调研分析报告。课题组在对我国部分省市基层残联组织进行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指出虽然近些年我国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建立基层残联组织,但是仍旧存在形式化和空壳化等问题。基层残联作为连接残疾人和上级残联组织的纽带,具有上传下达的重要功能,它们是上级残联的“手、脚、眼、喉”;在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格局下,基层残联应发挥出连接与协同多元主体的“内通外联”的功能。只有提高基层残联的自治和行政能力,增强基层残联的专业服务能力与残疾人管理技能,向其注入精准扶贫的技能,才能更好、更高效地发展残疾人事业。

【辽宁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课题研究】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资助项目,吉林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徐晓海教授主持。这一研究是在辽宁省残疾人就业扶贫需求调查的基础上,了解辽宁省残疾人就业扶贫的真实需求,根据辽宁省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能够满足辽宁省残疾人就业扶贫需求的方针和政策。课题组运用辽宁省专项调查中关于就业扶贫的实证数据以及相关理论,探索符合辽宁省实际情况的残疾人就业扶贫网络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残疾人就业扶贫政策,既要减少辽宁省整体贫困人口数量,又要防止扶贫后的残疾人返贫现象,形成辽宁省残疾人就业扶贫的新特色。

【需要视角下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干预研究】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吉林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刘婧娇主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程度直接影响残疾人在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与福祉水平,农村残疾人占中国残疾人口总数约75%,可以说中国残疾人问题主要是农村残疾人问题。课题转变以往自上而下的视角,注重残疾人的个人体验,从制度对象的需要这种微观视角出发研究社会保障对于农村残疾人的干预方式与效果。研究发现,供需错位是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致因在于制度对其差别需要的忽视,为此建议在识别、掌握并满足农村残疾人的差异需要方面完善当前社会保障制度。

【上海市残疾人“增能计划”的研究项目】复旦大学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吕军教授团队和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顾宁教授团队合作,探索将智能家居的成果运用到残疾人家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减轻照护者负担,让残疾人也能享受现代科技成果的福祉。2015年双方的研究成果对接,完成“残疾人增能计划智能家居”的开发,其目标是增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自理能力。这一成果是在原有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基础上,为了适应残疾人的具体要求,专门开发的便于残疾人使用的手机软件和控制系统,得到了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欢迎。该系统构建了大型协同信息系统与开发人机交互设备,拥有40个计算节点、7个存储节点的计算能力和存储能力,将承接上万人家庭的实时监控和处理,并基于大数据,将社会科学与计算统计模型紧密结合。随着用户的增加,系统还将获得更大量数据的积累,未来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上,服务于残疾人的设备和软件将不断完善,让残疾人生活更便利。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员工支持服务项目】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委托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方舒副教授主持实施,主要目标是总结北京儿福院员工服务需求,规划北京儿福院社会工作员工支持服务,提升北京儿福院社会工作服务能力。评估结果显示,院内一线员工在家庭生活与负担、工作环境与压力、工作任务与团队、员工关系与管理、生活休闲与参与、专业能力与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需求,专业能力与发展方面尤其大;“工作琐碎复杂”、“工作量大”、“考核标准高”和“缺乏自我职业规划能力”评分排名都很靠前。同时,评估产生了诸多积极效果,不仅调动了院内员工的参与热情、发掘并激发了院内岗位社工力量,而且提升了院内社会工作的专业能力,初步建构了院内社工服务机制。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员工服务能力提升干预项目】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委托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方舒副教授主持实施,旨在提升院内一线员工的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儿福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项目组设计的培训内容有价值伦理、专业知识、服务技巧、服务政策、业务素养5部分,每部分内容由相关领域专家分批讲授,以提升一线员工的职业认同度、服务规范性、知识掌握度和专业发展力。干预活动共有16个课时,每课时1小时,每两周1次课(2个课时)。培训形式有知识讲授、服务经验分享、相关情况介绍等。此次干预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员工在价值伦理、专业知识、服务技巧、服务政策方面的能力有相当大的进步,项目成效也获得学员和院领导的高度好评。

【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残疾人组织治理能力提升研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重点支撑课题,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廖慧卿博士和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岳经纶教授共同主持。课题在现代国家社会治理的理论视角和框架下研究如何提升残疾人组织(DPO)的治理能力,从理论上帮助决策者和研究者理解残疾人组织良性发展的外部社会环境,特别是政策与社会制度环境,结合现代残疾人社会模式视角探索残疾人组织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要素(愿景、组织能力、服务能力、资源获取能力等)与相应的政策框架;在实践上可以推动残疾人社会组织成为我国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得力协同治理合作伙伴,提高残障人士的生活机遇与生活质量。

【助残组织的规范管理研究】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2015—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课题,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廖慧卿博士主持。课题通过对当前我国助残型社会组织的调查,展现其发展的现状与困难,剖析其原因,并就政府如何规范对助残社会组织的管理、为其营造良性的发展环境提出政策建议。

【我国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创新研究】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白宽犁研究员主持。研究通过剖析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变迁过程,分析当前残疾人的基本状况、残疾发生发展的致因与特征,阐释“残疾治理”的社会与制度性要求,揭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的脆弱性,深度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建构“残疾治理”的价值理念、实践内涵和行动策略,以明确残疾治理体系的目标、原则、策略、行动计划和实现路径;并创建“残疾治理”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提出操作方案,最终完成建构我国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创新的国家战略框架。

【残疾预防“宝鸡模式”研究报告】陕西省宝鸡市残联课题,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白宽犁研究员主持。中国残联选择东、中、西部三个城市进行残疾预防体系综合试点,探索形成适合国情的综合性、社会化残疾预防与控制工作模式,并为编制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提供实践经验和政策依据,宝鸡市是国家残疾预防试点城市。课题研究通过翔实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残疾预防试点工作进展状况,以此揭示残疾预防体系建设的成效,总结“宝鸡模式”经验、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残疾治理理念,并从残疾预防的组织架构、与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建立国家层面的残疾预防监测网络数据库以及残疾预防社会参与等方面为全面推进、完善残疾预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和行动策略。

【开发性福利对残疾人就业能力的作用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高圆圆副教授主持。课题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与我国社会具体实际相结合,对我国残疾人就业能力及其开发性福利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更新残疾人福利的“建制理念”,明确开发性福利的作用,探索出有效开发残疾人力资源的、积极的“福利制度安排”;扩展残疾人福利的概念、丰富残疾人福利的相关理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力资源开发理论的构建,推进社会保障、福利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相关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发展。

【我国残疾儿童福利制度评估与转型研究——基于培育残疾儿童参与社会能力的视角】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高圆圆副教授主持。课题将残疾人福利理论与康复、教育手段结合起来,搭建一个能够有效培育残疾儿童参与社会能力的福利制度框架,探索与其相配套的措施和协同机制,提出建立有效的残疾儿童福利制度框架,推进残疾儿童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残疾儿童康复和教育所面临的困境,参考国外经验,探索残疾儿童有效的康复福利和个性化的教育福利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有效的残疾儿童福利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

【残疾人婚姻家庭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解韬研究员主持。项目研究者于2015年3—12月先后赴广西、吉林、福建、山西、云南等地,与当地残联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残联康复学校工作人员、助残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残疾儿童及家长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残疾人婚姻家庭社会支持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解决之道。相关研究成果《我国成年残疾人口的婚姻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等发表在《人口学刊》等学术期刊,部分相关研究成果在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做学术交流。

【残疾人就业能力自我评定量表】为有效指导残疾人提高就业力,正确认识自身优势和劣势,中国残疾人服务网、陕西师范大学的宋国萍副教授(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联合组成课题组深入研究国内外几十家通用就业力测评系统,结合残疾人特点,在残疾人就业力模型基础上,利用一年多时间,深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等机构对残疾人群体进行访谈、问卷调查,取得了残疾人就业力研究阶段性成果。残疾人就业力自我测试系统,将帮助更多残疾人了解自身就业力特点,得到有进一步针对性的提高就业力的指导,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

【《残疾人权利公约》与我国残疾人人权保障立法】中央外宣办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万洪副教授主持。项目就第一次履约报告以来中国政府开展残障人权利保护工作取得的进展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公约委员会专家建议,就相关残障人发展事业的法规政策提出咨询意见。

【当代残障权利研究:以《残疾人权利公约》为视角】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副教授张万洪主持。项目以研究著作的形式,全面分析残障权利的各个方面,在每项权利议题下,首先参照国际人权公约的条文、权威解读及判决法理来说明权利内涵及其背后的新理念;其次,比较不同区域、不同国家的法律实践和经验反思;再次,结合中国的法律政策来理解残障人实际享有的相关权利、近些年的相关发展以及未来可能的改善路径。

文献著作

【中国残疾人福利与服务:积极福利的启示】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葛忠明著,2015年6月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葛忠明教授运用积极福利的理论,分析了中国的残疾人福利政策及其实践的形式和特征,以及意识形态如何影响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政策的形成与发展,并尝试对山东省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进行实证分析。作者提出,残疾人的身份政治深刻影响着他们的社会生活,发展残疾人福利与服务,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更离不开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和介入,需要政府和公民社会通力合作。

【“他者”的身份:农民与残疾人的社会建构】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葛忠明著,2015年6月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葛忠明教授以社会建构论作为理论视角,描述并解释了具有“他者”身份的农民和残疾人的身份特征、建构过程以及建构的其内在机制,并用这种边缘化的身份,说明农民及其残疾人所面临的社会排斥和社会融合问题。作者在社会建构理论的讨论部分中分别梳理了建构主义、社会建构论以及社会建构主义的核心思想、各自的理论传承和发展,以及三种理论主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试图用社会建构主义这一概念,从整体上涵盖关于经验现象的社会建构的理论观点;在关于农民和残疾人这两种“他者”群体的身份特征及其建构过程的两个经验研究方面,作者简要回顾了相关的学术文献,并系统地交代了话语分析的研究范式和长度访谈的研究方法,使随后所呈现的农民和残疾人“他者”身份的社会建构过程有可能得到合理的说明。文章的最后部分所做的工作是解释性的:作者在将发展主义话语视为“他者”身份社会建构的理论依据的同时,也简单讨论了化解社会排斥,实现社会融合的基本思路。

【残者有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群帮扶政策评估及建议】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立雄著,2015年10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对连片特困地区的5个县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分析影响残疾人及其家庭贫困的原因,并对残疾人的人力资本、家庭住房、社会排斥等问题进行研究;在分析连片特困地区残疾人反贫困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残疾人反贫困政策的措施。

【中国残疾儿童福利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高圆圆著,2014年5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该书对我国残疾儿童福利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对残疾儿童康复福利和教育福利建设进行理论探讨,并对当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和教育服务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提出以有效的康复福利和个性化的教育福利为主要内容来构建残疾儿童福利制度框架,围绕能力开发完善残疾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主导、家庭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服务的多元化格局,进行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创新以及法律、财税、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提供辅助器具开发等配套改革等重要结论。

【残疾人就业力】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宋国萍等著,2015年12月中国盲文出版社出版。该书包括理论篇、研究篇和应用篇,系统梳理了我国残疾人当前就业状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回顾国内外残疾人就业的相关研究;编制残疾人就业能力问卷,并进行信效度检验,构建残疾人就业能力模型;通过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个案研究法等,分析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比较优势的特点,并进一步分析优秀残疾人的就业能力特点,最终提出就业能力提升的措施和建议。

【平等、融合与发展:残障社会组织权利倡导手册】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万洪等主编,2015年9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为框架,结合国际国内相关理论与实务,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公约内容、其在国内外的实施情况及如何运用公约开展有效倡导。

【残障权利研究(第二卷第1期、第2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万洪主编,2015年10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以残障权利为主题,就残障人就业、残障人教育、心智障碍、残障与性别、残障与法治等议题进行深入探索。作者们深入“田野”,直面真实世界,综合运用社会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乃至医学、公共卫生学等学科的话语和理论,以中国签署和批准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为圭臬,以“基于权利的发展”这个全新的残障理念与国际人权标准为指引,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学者在人权视角下开展残障研究的成果。

【残障、权利与正义:残障法教程】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万洪主编,2016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教材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为框架,系统阐述残障法的基本原理以及国内、国际相关法律制度,综合运用多学科的视角,对残障权利的基本理论进行深入阐释,配以典型案例,增加教材的应用性。

学术论文

宋宝安:《贫困对扩大内需的影响》,《黑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

贾玉娇:《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困境与解决思路》,《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

董才生:《家庭需求视角下我国残疾儿童社会保障研究》,《河北学刊》,2015年第3期。

董才生:《论残疾人社会支持网络之构建》,《学术交流》,2015年第4期。

葛忠明:《信任研究中的文化与制度分析范式——兼谈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中的信任问题》,《江苏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

葛忠明:《从专业化到专业主义: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中的一个潜在问题》,《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葛忠明:《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和潜在问题》,《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葛忠明:《信任研究中的理性主义分析范式——兼谈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中的信任问题》,《东岳论丛》,2015年第7期。

梁德友、周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三个向度》,《河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王磊:《泰国残疾人赋权模式及启示——兼论我国现代残疾人社会福利模式构建》,《甘肃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梁德友:《论农村残疾人福利社区化的实现》,《农村经济》,2015年第2期。

徐倩:《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现状、困境与优化》,《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3期;

王磊:《残疾人社会服务与养老服务制度衔接研究——以江苏省为例》,《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3期。

周进萍:《残疾人社会服务的多主体合作供给模式研究》,《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3期。

徐倩、周沛:《残疾人医疗保障的现状及发展思路》,《中国医疗保险》,2015年第5期。

周沛:《解决残疾人医疗保障问题根本在制度改革》,《中国医疗保险》,2015年第6期。

周沛:《社会治理视角下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探略及发展路径分析》,《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社会保障》2015年11期全文转载。

徐倩、周沛:《包容性知识框架内残疾人社区康复本土化模式研究》,《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

毕琪、宋毓、吕军等:《上海市辅助器具适配对残疾人室内外活动能力影响的调查》,《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5年第7期。

毕琪、宋毓、吕军等:《上海市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对残疾人照顾者负担的影响》,《医学与社会》,2015年第7期。

何文炯:《商业保险与残疾人风险保障》,《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4期。

曾雅茹等:《福建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探析》,《教育评论》,2015年第11期。

曾雅茹等:《正向行为支持对延长幼儿就座行为持续时间的个案研究》,《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

高圆圆:《农村特殊困难残疾人扶贫政策实证分析》,《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2期。

解韬:《广东残疾人婚姻状况分析》,《残疾人权利研究》,2015年第1期。

解韬:《广东残疾人家庭状况分析》,《残疾人权利研究》,2015年第4期。

刘振杰等:《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村残疾人权益保障研究》,《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4期。

刘振杰等:《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残疾人生活状况调查——以大别山区等革命老区为例》,《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4期。

刘中一:《国外智力残疾者性相关议题的研究进展》,《社会工作》,2015年第4期。

刘中一:《残疾人的性:一个社会人文视角的考察》,《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4期。

张蕾等:《中国精神残疾数据质量再分析》,《人口与发展》,2015年第3期。

Tianli Liu,Lei Zhang等,《Schizophrenia related disability in China:prevalence,gender and geographic location》,《Psychiatric Services》(SCI),2015,66(3)。

宋国萍等:《残疾人就业能力的结构模型及现状分析》,《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1期。

廖慧卿等:《就业模式、工作场所特征与残障者就业偏好》,《中山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

廖慧卿等:《工作场所无障碍环境、融合就业与残障者就业政策——三类用人单位的比较研究》,《公共行政评论》,2015年第4期。

王倩:《农村残疾人扶贫进展及前景展望——基于临沂市“整村赶平均”工程的进展》,《残疾人研究》,2015年第2期。

廖娟:《中国残疾人教育收益率研究》,《教育学报》,2015年第1期。

(三)国内外交流合作

【残疾人社会融合模范社区(Model District of Social Inclusion)项目】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残疾人社会融合与权利研究中心、济南市残联合作,共同在济南发起的科研—实践项目。该项目为期5年,目的是在济南建成一个对残疾人开放、友好、接纳的社区,为全国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积累和提供有效经验。

【2015第一届亚太地区融合教育国际研讨会】2015年5月27—30日在台湾师范大学举行,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理事曾雅茹教授应台湾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张正芬教授邀请参加。曾雅茹教授提交研究报告《正向行为支持对一位自闭症学生哭叫行为问题处理之成效研究》,并与来自韩国、日本、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的学者专家就融合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评量调整、正向行为支持、班级管理、合作、无障碍环境、残障人士自我倡议、个案研讨等主题进行深入交流与研讨。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学术交流访问】2015年7月,北京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张蕾副教授受邀前往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学术访问,就老年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及贫困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爱尔兰高威大学残障法暑期学校交流】2015年6月22—26日,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万洪副教授参加爱尔兰高威大学主办的第七届残障法暑期学校交流项目,就“人权保障与包容残障的发展”议题与来自世界十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

【第六次人权教育国际会议】2015年12月17—19日,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万洪副教授受邀参加第六次人权教育国际会议。会议由位于荷兰米德尔堡(Middelburg)的罗斯福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Roosevelt)承办,来自全球数十个国家的上百名人权教育者参会。张万洪在会议上的发言,围绕武汉大学诊所教育、残障法教育的实践,讨论了残障法教育和人权教育的关系,受到与会者好评。

【“促进残障者平等获得司法保护”项目】2016年1—6月,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万洪副教授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合作执行“促进残障者平等获得司法保护”项目,开展实证研究,并举办四期“为法律援助工作者提供的残障平等意识培训”,共有70多名律师及地方残联维权部门工作人员、残障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通过这些参与式培训,参会者对残障的社会模式、残障者的平等权利等都有了更直观、深入的意识,也就如何更好地为残障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分享了实务经验。

(四)社会工作

【吉林省首批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特色智库和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由宋宝安教授牵头,贾玉娇教授论证的吉林省首批残疾人研究特色智库和基地,整合了吉林大学电子、人口、社会保障和医学的研究力量,在夯实东北三省农村残疾人调研基地的基础上,协同西北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三家单位,形成立足东北,辐射中国的残疾人研究调研网络。该智库和基地得到吉林省和吉林大学的高度重视,在吉林大学的支持下,着手开发已采集的农村残疾人数据,在国家大数据建设背景下,有望建成东北唯一一家全国性农村残疾人数据库。

【为残障社会组织负责人提供培训】2016年1月17日及20日,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张万洪受邀在北京和天津,分别为十余家残障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是中国的残障权利和反歧视法律制度。

【残疾儿童家庭支持服务模式课题调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中国残联研究室共同主办,韩国伊利集团赞助的残疾儿童项目,2015年6月24—25日在广州开展。课题组先后与广州市残联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广州市康复实验学校校长、广州市康纳学校校长等举行座谈会,共同探讨残疾儿童的医疗和教育培训、残疾儿童的家庭支持状况及问题等相关议题并实地考察广州市康复实验学校和广州市小天使康复训练中心。

(五)人才培养

六所大学的残疾人研究机构培养出一批致力于残疾人事业研究的青年人才。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积极从事于残疾人人才队伍的培养,2015年共有社会工作专业残疾人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6人毕业;中心正与学校相关部门、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积极沟通,争取在社会保障博士点或其他学科属性接近、有兴趣做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的博士点上增设残疾人研究的专业方向,从而强化残疾人研究人才队伍的建设力量。吉林大学社会保障学博士点在吉林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设有“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方向,两名博士研究生顺利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开始在高校从事与残疾人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保障相关的研究与教学活动。为使更多的硕士研究生了解、重视残疾人社会保障这一领域,吉林大学社会保障硕士点专门设置了“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硕士研究生课程,中心核心成员刘婧娇老师承担教学任务。许多硕士研究生通过“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的课堂学习、讨论与课外实践活动,对这门课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准备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

(李耘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