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的实践成效
多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形成了大规模的生态移民,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获得明显改善,收入水平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完善。
一 有效缓解贫困
(一)贫困率大幅度下降
杨颖等(2013)整理了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省历年的贫困率,从1978年贫困率最高达57.5%到2008年的最低8%左右,但从2008年呈上升趋势是因为2008年以后国家把低收入人口并入贫困人口导致贫困人口增多,2011年后又上升是该年将国家贫困线大幅度提高[12],虽然两次国家贫困线标准的调整使贫困率上升,但从最初贵州省探索实施生态移民工程以来,反贫困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如表4-3、图4-1所示。
表4-3 2011—2019年贵州省的贫困发生率与贫困人口
图4-1 2011—2019年贵州省的贫困发生率
2016年1月26日,在贵州省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式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孙志刚总结了过去5年贵州经济增速连续居全国前3位,共减少贫困人口656万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数提高到82%左右。贵州省宏观战略就是到2020年扶贫攻坚要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困、奔小康”的国家扶贫战略,在实施好“33668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在2017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上,确保完成减贫增收和“贫困退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平均指标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以上的阶段目标。
事实上,2011年以后,按照2300元的扶贫标准,贵州有贫困人口1149万人,贫困发生率33.4%,占全国近9.4%。从2011年到2019年,贵州省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不断下降,从图4-1和图4-2可以看到下降速度非常快,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最主要的扶贫方式之一,在其中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图4-2 2011—2019年贵州省的贫困人口
(二)贫困人口经济状况得到改善
生态移民工程选择合适的迁入安置点,目的是改善贫困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2001年到2010年10年间调整和新增耕地1.43万公顷,修建乡村公路3098.19千米,解决46.48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架设输电路线2190.87千米,建设沼气池21945口,建设以砖混结构为主的住房及附属设施508.36万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了道路硬化、农贸市场、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13]自2012年实施扶贫与生态移民结合的工程,贵州省的农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013年5434元、2014年6671.22元、2015年7386.87元,增长率分别为14.3%、13.1%、10.7%,生态移民的对象为贫困农户,可见贫困农户的经济收入逐年在增加。生态移民工程引导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并进行相关技术培训,依托小城镇和旅游业从事经商、旅游服务等第二、第三产业,移民的收入来源不再局限于单一的种植业收入,还有其他多途径的收入,这不仅使移民自身能力得到了锻炼、视野拓宽了,还帮助移民改善艰苦的生活,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新安置点大多是基础设施相对具备的经过合理规划的适宜移民居住的小城镇,已节省了扶贫开发的巨大成本,如修建道路、提供水电、医疗、教育等。生态移民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人口再次获得生存权利的问题,也使生存条件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一是极大地改善了移民的生活条件。曾经居住的土木房、木质房、土坯房甚至是茅草房,换成了现如今由政府统一规划的砖混结构住房。靠近便利的城镇安置,共享了城镇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吃水难、行路难、用电难、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特别是移民子女在城镇上学和生活,与城镇居民子女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为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创造了条件。经测算,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时期,搬迁人口平均占有校舍面积扩大了10倍,公共卫生室、文化娱乐公共设施扩大了近3倍。二是极大地改善了移民的生产条件。易地扶贫搬迁将生活在生态环境脆弱区的贫困人口转移到生产要素更加齐全、生活条件更加便捷的区域,生产条件发生质的变化,与移民的生产方式转型不谋而合,极大地促进了移民的转产转业,部分移民依托小城镇、产业园区或旅游景区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收入来源由搬迁前单一的种养业逐步向加工业、运输业、服务业、商贸业、劳务输出等行业多元化转变,收入大幅增长,加快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 提高人口素质
生态移民文化教育素质程度低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第一,落后的贫困地区缺乏体系完善的教育资源;第二,贫困农户自身受教育程度低(如文盲),对孩子的教育不重视;第三,贫困户的经济条件差,在连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不会再考虑其他费用开支;第四,其他因素,如传统文化、语言障碍等都会影响贫困人口无法接受教育,从而受教育程度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不仅要改善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改善人口质量,人力资本是提高人口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教育普及则是提高人力资本的有效途径。该工程将生态移民从封闭落后、环境恶劣的深山区等搬迁至小城镇安置点,周围的基础配套设施(如交通、用水、医疗、教育、网络等)相对完善,特别是孩子能上学、上好学,移民也能享受文化、技能培训,教学普通话,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交流,这不仅提高了贫困移民人口素质,而且提升了全国人口质量。
特别是“十三五”时期以来,贵州省坚持城镇集中安置,坚持以岗定搬、以产定搬,为生态移民的就业和多渠道增收提供了条件,确保了生态移民进城后的生计和后续发展。由于生态移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且技能单一,进入非农产业就业存在许多客观制约因素。政府部门在移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城镇和园区,结合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特色产业、民贸民品企业等用工需求,整合政府公共财政支持的培训项目、移民安置点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吸纳移民就业企业的培训资源,提供多种免费教育和培训项目,开展不同层次的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适应就业的劳动技能。通过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为移民搭建了认识和接受新事物的平台,使他们逐步树立开放发展的意识,提升了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增强了移民自身“造血”功能。根据“教育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致富一户”目标,贵州省围绕县内各类企业用工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以及移民意愿,有针对性地做好移民的就业创业培训,努力提升移民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确保移民在安置地有业可就,有事可做,有钱可赚。2016年,贵州易地扶贫搬迁首战告捷,对45万农村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建成562个安置点,劳动力培训9万余人次,户均实现就业1.54人[14]。2018年11月底,安置点移民实现就业18.87万人,就业率78.13%,户均就业1.84人。
三 改善生态环境
贵州省的森林资源虽然富集,但由于贫困集中,两者之间的矛盾导致了“资源富集—贫困集中—生态脆弱”“贫困陷阱”悖论[15],而生态脆弱地区也基本上是喀斯特地貌区,其水土流失、石漠化等自然灾害频发,可当地贫困人口为了生存必须依靠“天降水地种食”,使土地越垦越荒、越荒越穷导致的人地矛盾使当地贫困人口无法再继续生存下去。将生态移民搬迁出生态脆弱区后,缓解了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有利于退耕还林、还草,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自2001年到2010年实施的生态移民工程期间,贵州累计实施退耕还林117.3万公顷,其中退耕造林43.8万公顷,荒山造林73.8万公顷等;“十二五”时期贵州省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是生态建设成效最好的五年,完成营造林144万公顷,治理石漠化面积82.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超过50%。[16]该工程的实施有效保护和恢复了生态移民迁出地的生态系统,也推进了贵州省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
就目前来看,将居住在生态脆弱的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的贫困人口迁移出来,不仅大大减轻了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高了迁出地的生态承载力,而且还缓解了人口、资源和环境的矛盾,有效修复了生态系统。旧房拆除后对空基地进行复垦复绿,开展生态修复,提高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效遏制迁出区生态恶化趋势,搬迁脱贫和生态修复“双赢”效果日益显现。截至2018年11月底,贵州省2016年项目签订旧房拆除协议7.9万户、拆除旧房7.6万户,旧房拆除率96.21%,已复垦宅基地6.67万户,占拆除旧房户数的87.76%。
四 加强民族和谐
贵州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少数民族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多聚居在偏僻的深山区、石山区等,没有完善的交通、水电、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经济发展落后,所以少数民族人口中贫困人口所占的比重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据统计,在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约占60%,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封闭偏远的生态脆弱地区,几乎很少与外界进行交流,所以本族单一的传统文化与语言使各族人的封闭、防范意识较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将不同民族的人安排到同一安置点,其房屋建筑风格继续模仿少数民族原先的建筑结构,加强社区管理,安排开展社区活动、文化交流等形式将少数民族融入新环境,这样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友好团结。因此,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不仅促进了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而且使搬迁群众在迁入区与其他各民族群众不断交流融合、增进感情、团结奋斗、共同繁荣,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进入“十三五”时期,贵州省加速移民的社区融入,积极推进以社区为空间单元的基本建设,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了搬迁群众享有同等城市配套、同等公共服务、同等市民待遇;丰富搬迁群众的文化生活,增加社会互动,提高搬迁群众的归属感和自我认同,加速融入新社区;通过科学化、网络化、规范化、立体化“四化”建设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实现政府、社区和搬迁群众的良性互动。全省各地移民社区景象和谐生动、移民生活安康幸福、社会和谐氛围日益深厚。
五 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
长期以来,贵州省小城镇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条件差,缺乏产业支撑,不具备各城镇化发展必备的“人气”和“商气”,小城镇建设发展动力不足,城镇化水平一直处于全国末端位置。[17]贵州省“十二五”时期,以“大力推进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作为全面实现小康建设目标的阶段性战略后,正式提出“城镇化”是实现跨越发展、后发赶超的两大战略之一,而实现推进城镇化的途径就是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该工程将生活在条件恶劣的环境下的贫困人口搬迁至条件相对更好的城镇或产业园区等集中安置,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向城镇转移,让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公共服务,提高人口素质,2015年调研数据显示,通过园区、公益性岗位、外出打工和自主创业等就业的移民占69.4%;还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城镇规模,增强城镇经济活力,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
“十三五”时期以来,贵州省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的农村人口搬迁到以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和县城为主进行城镇化集中安置,在缓解人多地少矛盾的同时,促进了城镇经济要素集聚,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斩断了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源。一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和城镇化“二合一”的发展模式,使人口和资源逐步向城镇聚集,给小城镇注入了内生动力,增强了城镇活力,壮大了城镇规模,加快了贵州省小城镇的发展进程;二是通过鼓励移民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等产业,推动了城镇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繁荣了市场,促进了移民的就业与增收,提升了城镇化的发展质量;三是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移民社区变成有动力、有活力、有贡献的城镇社区,移民成为有收入、有信心、有尊严的“城里人”,移民在享受城镇的优质资源之余,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市民化进程,进一步助推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双赢”。“十三五”时期以来,贵州省共建设集中安置点946个,其中县城集镇安置点701个,安置搬迁人口179万人,占95%。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已完成搬迁入住123万人,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65.43%,其中114万搬迁到城镇,提高全省城镇化率约3个百分点。“十三五”时期的188万人全部完成搬迁,将为全省提高城镇化率贡献约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