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堕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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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出身低贱说

第四种堕民起源的说法,为“出身低贱说”。由于自然灾害或是战争频仍,造成农民失业,形成无业游民,依附世家大族为生,以至于沦为贱民。明代叶权在《贤博篇》云:“盖国初不治生理,游手游食之人,著于版籍,至今不齿于庶民。民间吉凶事,率夫妇服役,鼓吹歌唱,以至舁轿、篦头、修足,一切下贱之事,皆丐户为之。”[76]其中,“家奴说”最为盛行。据传,堕民原是世家大族或官员的家奴,后来不断繁衍,成为堕民群体。《浙江风俗简志》记载:金华“小姓的祖先原是村中某大族祖先的奴仆,主人帮助其娶妻成家,生儿育女,传种接代”[77]。《永康风俗志》也载:“被有权势者带之乡里,在当时是很受重用的亲信。如管家、账房之类,而后代沦于纯粹奴仆者。”[78]《义乌风俗简志》又载:“或谓系前朝官吏官奴,经家主代为婚配,所育子女,随父从业,不能为自由人,虽有祖先,以家奴身份未去,呼为小姓,以别于平民。”[79]据《浦江风俗志》记载,浦江的“小姓”,大都是家奴的后代。“浦江的小姓大多原是官家富户的奴仆。主人为永久奴役仆人,乃配之于婢,授之以产,命其‘成家立业’、‘传宗接代’,以专为主人做一般平民所不愿做的行当。于是,自然而然,就逐渐沦为小姓。”[80]《金华地方风俗志》《金华市风俗简志》《东阳风俗志》也作了同样的描述。

浙江有《奴婢小姓过“端六”的来历》的故事,“小姓”男主人公阿才和女主人公阿才妻子阿囡,两人都是家奴。阿才是赵员外家的长工,“古时候,有一对夫妻,男的不知其姓甚,从小就在赵员外家当长工。年纪十七八,松树连根拔,他担东西,硬树扁担一挑三百斤,因为力气大而出名,赵家村里二三十里村镇的人都叫他健汉,勤劳而艰苦的人们都叫他阿才,童姑们尊叫他阿才哥。流传开来,他的名字就叫阿才哥”。阿囡则是被父母卖给钱家村钱大人家的奴婢,“阿才哥的老婆,乳名阿囡,当她还只是小姑的年龄时,就被乞讨为生的父母卖给钱家村的钱大人家当奴婢,为钱大人三妻四妾的孩子洗尿布,磨麦又舂米,脏活重活样样干。每天的黄昏时分,还要进书馆去打扫”[81]。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严密,讲究门当户对,奴才娶婢女,婢女嫁奴才,乃天经地义。阿才和阿囡遂成为一对奴婢夫妻。这故事形象地说明,世家大族或官员的家奴,由主人给予婚配,生下后代,也沦为“小姓”(堕民)。

除金华的“小姓”为奴仆沦为堕民的外,温州的“小姓”也是由沦落他乡的穷人被世家大族购买执使贱役,世代沦为贱民。永嘉县的枫林、岩头、芙蓉、五漱以及乐清西部的“小姓”“是官僚地主豪绅以宗族名义,用低微身价购买沦落他乡的异姓穷人来本地,替整个农村宗族执使贱役,并给娶妻生子及一定程度的田园房屋、生产条件,使其安心服役,世代为‘小姓’勿替”[82]。家奴的后代成为堕民。嵊州堕民称为“轿夫”,也有的是世家大族购买或收留而沦为贱民。回山乡宅下村的大家族杨姓和丁姓豢养有“小姓”,乃主家购买或收留的外地人,随主家姓氏,因无人下嫁而成了绝户。“该乡原有贱民叫‘小姓’,是家族买来或收留的外地男性。只有大家族才供养得起,数量极少。因无法找到通婚对象,难以世袭。”[83]杨氏老人回忆杨家的“小姓”有兄弟五人,从其流浪的母亲处买来,即林照、多照、非照、老四(已忘名字)、和照。他们住在杨氏宗祠,靠向主家讨赏度日,包办主家红白喜事的端菜和吹打等杂务,收获季节也会送些月饼给大户人家收割庄稼的帮工当点心,并在田边吹唱讨彩头索取收成;四时八节给主家挨家挨户吹打讨彩头,年节还可去附近没有“小姓”的家族讨赏。[84]

浙江绍兴和金华有二个家奴沦为堕民的典型案例。作家徐懋庸谈到上虞老家下管的宗族问题时,重点讲述徐氏的家奴成为堕民的经过。下管有二个堕民村,即东夹笆和西夹笆,其堕民原是明代徐氏官员的家奴。家奴繁衍的后代,成了徐氏家族的“公共奴隶”——堕民。

下管的居民几乎全部是姓徐的一族。据族谱记载,下管徐氏的始祖,是元朝末年因兵乱从江西逃难路过下管,认为这个地方好,定居下来的。所以,从建村到民国初年,已有五六百年的历史。在我离开下管的时候,徐氏已传至二十三世,我是属于二十世一辈的。下管镇上,外姓人不到十户,那是由于入赘或其他原因陆续迁来的。但在管溪西岸和镇子南边,却有两个非徐姓,而与徐姓有密切关系的人所住的小村,一个村子叫做“西夹笆”,另一个叫做“东夹笆”。这两个村子住的是“惰民”。下管两个村的惰民的祖先,当是明朝下管徐氏某个大官的家内奴隶。这个大官的后裔繁衍起来,他的奴隶后裔就成为徐氏一族的“公共奴隶”,所以让他们另立村居。“夹笆”是打篱笆的意思,东西夹笆,两个村设在下管镇的两头,可能是表示作为下管的屏障的意思,让奴隶来保卫徐族。[85]

另一个典型的家奴沦为堕民的案例,是俞婉君在兰溪女埠镇童公山堕民村进行田野调查时,了解的“奴才起源说”。“传说堕民的祖先为奴才,当地堕民有王、陈两姓,王氏的祖先为童澄的奴才,陈氏的祖先为方太古的奴才。”[86]童公山村坐落在童公山上,为王氏堕民发源地和宗族所在地。童氏始祖童澄为明代人,万历《金华府志》有传,曾“仕至殿中侍御史,子新亦登进士”[87]。万历《兰溪县志》的传记则更为详细:“童澄,字国宾,其先南昌人,兴国中登第,历官至殿中侍御史,以奏对忤旨,谪吴江令,因家兰然之椒石。其子新亦登进士,佥□□州判官事。”[88]据说,童澄最初选择童公山作为宗族所在地,由于兰江乃杭州通往浙江东南各地的主要航道,官员路过均到童公山拜访,不胜其烦。于是,童氏宗族遂迁往距兰江埠头五华里的下童村,而让从北方带来的王氏奴才(童澄的轿夫)照看老房子,并赐姓王。后来,童氏发祥地遂成为堕民聚居村。童公山村的王氏堕民与周围村落的依附程度不同,突出表现在过年讨彩头的习俗上。童公山王氏每年岁末年初必到礁石邵氏和下童童氏讨彩头,每年腊月都到童氏分支的泽基村家境好的人家讨彩头,而对其他九个村落的家庭仅对做过红白喜事的人家,三年内的正月上门讨彩头。礁石邵氏势力强大,童公山人租种礁石邵氏的土地。而童公山与下童和泽基也相隔三四个自然村,从地缘上也难于建立紧密依附关系,只能从双方存在的历史渊源来理解,王氏的祖先曾是童氏的奴才。另从童公山王氏对童氏的特别称谓,也可佐证王氏曾是童氏奴才。堕民称主顾的男主人为“某某爹”“某某爷”,而主顾对堕民则直呼其名。堕民有时也会尊称主顾为“东家”。“而童公山王氏与童氏互称则特别。王氏称呼下童和泽基童氏男性户主为‘大伯’,而童氏称呼童公山堕民为‘亲哥’。‘大伯’与‘亲哥’的称呼由来当地人已不得而知。”但是,童氏和王氏阶层不同,双方也不可能通过过继或联姻产生亲属关系,这种反映上下尊卑的似血缘关系的称谓,唯有主人与家奴之间的关系。“王氏与童氏之间主仆称谓保留下来,大概是因为在身份上演变为堕民后的王氏为依附于童氏的需要所致。”[89]方太古乃女埠镇人,字元素,明永乐年间人,诗人,晚年自号“寒溪子”,著有《寒溪子集》,鉴湖《方氏宗谱》录有大量诗文。其奴才陈氏也沦为堕民。王氏奴才和陈氏奴才沦为堕民的案例,说明局部地区的堕民由奴才的身份演变而来。

至于于越“野合之后说”,也是堕民“出身低贱说”的典型。《绍兴市志》和《绍兴县志》均引用茹三樵的《越言释》,提及越王句践集中越国的寡妇与士兵“野合”,所生之后代,与四民不同,成为堕民。“故绍郡八邑,宁、台、金、衢、严、处和徽州等古越地,均有堕民。”[90]茹三樵在《越言释》中,对徐渭听信传言,以及《会稽县志》所言堕民源于宋焦光赞部曲提出异议,以焦光赞查无此人,投金之时也不清楚,南宋腐败无能,也未闻以此惩为堕民。且逃师叛卒也应惩其首恶,岂有株连其部曲之理。降金者也是过江之鲫,何以焦光赞部曲沦为堕民,孰不可信。故提出堕民起源于越国“野合之后说”。

越民之中有所谓“惰贫”者,于古无可考。按:贫者,丐也。今入养济院者,谓之孤贫,其册曰孤贫册,其粮曰孤贫粮。彼以孤贫,此以惰贫,亦其例也。或曰此惰民也,民之为贫,以音近致讹。《周礼》九职,自士农工商,以至转移执事,皆有常业。其无常业者,为游惰之民。游惰之民,可以曰游民,独不可曰惰民乎?此其说诚然。然古者游惰之罚,并无锢其子孙者,此亦何罪至此矣。明神宗时,张宫谕元忭修《会稽县志》,秉笔者实徐秀才渭,至今称名志焉。其志惰贫,寥寥数言,不过两行许,且亦述里巷不根之言,谓是焦光瓒部曲,以降金故锢之,传其疑而不敢信。焦光瓒不知为何人?降金不知是何年月?其为官锢与,则宋季衰窳,不闻有是政令。其为私锢与,又谁肯服之?且逃师叛卒,罪坐其魁,岂应及众?而当日之降金者亦多矣,焦光瓒部曲岂应独罹此酷?其为不然,可一言决也。吴越事,特详于《国语》,其他若《越绝》《吴越春秋》,虽后人依托为之,然必有旧传,未尽失实。颇闻句践时,简国中之寡妇淫泆者,则皆输山上,壮士忧愁者,令游山下,以适其意。此其所孕育皆出于野合,其势自不得与齐民齿,或者支流蔓延,遂成此一种乎?此虽未必为凿据,但今之为惰贫者,自绍郡八邑外,宁、台、金、衢、严、处以及上江之徽州皆有之,则皆古之越地也。渡浙江而西入吴境即无有。意当日卧薪尝胆之余,务驱除其游惰,又法严而令,必能使三四千年之后犹守之而不改。如此亦可见当日生聚教训精神之强固矣。然而天地有往复,日月有乘除,世无与为终古之罪。吾越自汉晋以来,名流接踵,南宋为三辅地,尤士大夫所聚,其时说部盛行,土风物产、街衢纤语无所不登载。而惰贫一种,绝不闻谈议及之,况谋所以处之者。今者幸蒙国家特与荡涤,化贱为良,然不追其所自始,无以见本朝德意之宽大。又或者有司之奉行,未尽得其条理,以致其名尚在。用敢私识之,以俟后之志越者订。[91]

叶权所提越国“野合之后说”,确有越王句践将寡妇集中于独妇山中,但原意可能并非设立官妓以解除军士苦闷。《越绝书》云:“独妇山者,去会稽四十里。勾践将伐吴,徙寡妇置独山上,以为死士示,得专一也。后之说也者,盖句践所以游军士也。”[92]其原意为越军欲伐吴,将寡妇集中居住,以告慰士兵使其为国捐躯,家属也能得到很好照顾。后来以讹传讹,遂以为越王句践集中越国寡妇,以娱伐吴士兵,形成军妓制度。[93]于是,赵晔所著《吴越春秋》云:“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94]史载越国小国寡民,由于战争频仍,死伤甚众,兵源和劳动力严重缺乏。越王句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为了加强国防和发展生产,使越国迅速发展壮大,实行奖励生育政策。据《国语·越语》记载,主要实行二方面的措施,一是规定婚配年龄,增加孕育机会。严禁青壮年男子娶老妇为妻,老年男子也不得娶年轻妇女为妻。女子17岁不出嫁,男子20岁不娶妻,其父母有罪。努力通过提早婚龄和要求婚配年龄相当的办法,增加育龄妇女孕育的机会,以达到增加人口的目的。二是保育孕妇和儿童,奖励生育。规定妇女临产要报告官府,国家派医生守护孕妇接生。生下男孩,国家奖励二壶酒,一条狗;生下女孩,国家奖励二壶酒,一头猪。三胎生三个孩子,国家供给乳母。一胎生二个孩子,国家供给粮食。在生活和医疗条件低下的古代,有效地保证人口的迅速增长。越国鼓励生育,如果确有寡妇与士兵“野合”的后代,越王句践不仅不应予以歧视,相反,应给予奖励。越国即使已有堕民存在,何以越国至宋朝一千余年,不见有堕民的史料记载。故堕民源于于越“野合之后说”难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