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选编(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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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瞪羚企业” 发展“四新”经济——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北京中关村瞪羚企业培育考察报告

山东省财政厅

瞪羚企业是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后,进入快速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特征,是典型的“四新”企业,是新经济的领跑者。瞪羚企业的数量是体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指标。当前,山东省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实施瞪羚企业行动计划,对打造区域创新发展新引擎、经济新动能意义重大。为此,我们到北京中关村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就加快山东省瞪羚企业培育提出了建议。

一、中关村实施“瞪羚计划”主要做法

为缓解园区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2003年北京中关村与长城战略咨询合作实施了一项为规模性高成长企业信贷融资服务的“瞪羚计划”,到2012年的十年间(2013年起中关村将瞪羚企业培育政策覆盖面扩大至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不再单列),中关村示范区瞪羚企业数量已达3295家。瞪羚企业群体表现出很强的成长性和创新性,各项经济指标增速明显高于全区整体水平,成为示范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增长的强劲动能。2012年,中关村3295家瞪羚企业实现总收入2751亿元、利润总额354亿元、上缴税金166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3.77倍、4.21倍、4.41倍,年均增长分别为15.9%、17.32%、20.37%。企业数量逐年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升,提供直接就业岗位达43.4万个,社会贡献明显加大。

(一)实施“瞪羚计划”“瞪羚重点培育企业工程”

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重点培育企业发展的若干金融措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信用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瞪羚企业贷款贴息、管理咨询与培训、高端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化示范培育及担保风险补偿等给予支持。经过培育,一大批中关村瞪羚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企业,如今日头条、滴滴出行、掌阅科技等,“瞪羚”品牌已成为中关村一张亮丽的“名片”,“瞪羚计划”的成功经验已在武汉、广州、深圳、杭州等多地复制和推广。

(二)创新瞪羚企业融资模式

将瞪羚企业自身信用能力与政府引导政策、银行和中关村科技担保等多方信用资源有机结合,开创出一条独具特色、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的融资新模式,实现信用评价与财政政策杠杆放大、企业信用激励与约束、贷款通道高效与低成本融资等多重目标,成为中关村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建设的新亮点。一是搭建科技金融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设立瞪羚企业贷款绿色通道,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融资等担保服务方式,拓宽集合信托、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及中关村上市企业公司债、私募债等直接融资渠道,有效破解瞪羚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实施瞪羚企业信用培育工程。发起成立中关村信用促进会,通过信用星级评定对瞪羚企业实施差异化贷款贴息政策,激励和培育企业信用意识,促进示范区企业信用环境体系建设。“瞪羚计划”实施以来,示范区瞪羚企业共获得银行贷款829亿元。

(三)强化科技创新服务

为瞪羚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与培训、商务信息与交流、产学研对接与合作、项目推介与投融资等平台与服务,促进了产业升级和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实施“瞪羚计划”,一大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迅速抢占了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推动了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技术得到有效转化应用,进一步提升了科研成果产业化能力。

二、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状况与部分省市比较分析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三年(2014—2016年)对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内企业统计数据,从全国瞪羚企业分布及发展状况来看,山东省与江苏、浙江、广东、北京等省市还存在一定差距(此数据为第三方机构根据国家级高新区有关企业统计数据单方发布,与中关村以及其他地方政府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不一致,仅用于同口径数据对比)。

一是瞪羚企业数量明显偏少。2016年山东省仅有109家企业入围,数量仅占北京瞪羚企业数的17%,比广东、江苏、浙江分别少237家、191家、8家。参见图1。

图1 2016年山东瞪羚企业数量与其他四省市对比

二是营业收入总体规模不大。山东省瞪羚企业2016年营业总收入为1544.9亿元,占北京、广东、江苏的比重分别为45.6%、68.96%、83.97%。参见图2。

图2 2014—2016年山东瞪羚企业营业收入与其他四省对比

三是复合增长率最低。2014—2016年山东省瞪羚企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1%,分别比北京、广东、江苏、浙江低6个、11个、5个、6个百分点。参见图3。

图3 2014—2016年山东省瞪羚企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与其他四省对比

四是研发投入比重逐年下降。山东省瞪羚企业研发投入近3年呈明显下降趋势,从2014年的7.4%下降到了2016年的4.4%,持续创新能力不足。参见图4。

图4 2014—2016年山东省瞪羚企业科技活动投入所占比重与其他四省对比

三、加快推进瞪羚企业培育工作的建议

2018年3月23日,科技部火炬中心与长城战略咨询在北京联合发布了《2017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是指估值在10亿美元以上的初创企业)共164家,总估值6284亿美元,主要分布于19个城市,84%的独角兽企业聚集于“北上杭深”,其中北京占70家居首,上海35家位列第二,杭州以17家位列第三,深圳14家位列第四,山东省企业无一上榜。

从企业发展历程来看,独角兽企业发端于瞪羚企业,培养独角兽企业需要先发展壮大瞪羚企业群体。参考北京中关村的先进经验做法,立足山东省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快瞪羚企业培育,挖掘和发现潜在的独角兽企业群体,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壮大山东省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一)建立瞪羚企业培育机制

按照“政府引导、信用激励、产融合作”的原则,积极开展促进创新与金融结合试点、投贷联动试点,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搭建创新金融协作大平台,构建覆盖创新链全过程的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建立政府激励机制。通过对库内瞪羚企业择优进行奖励和财政贴息,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瞪羚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形成高成长性企业的集聚培育。二是建立银企合作机制。通过对信用评级费用进行补贴,引导企业进行专业的信用评级,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鼓励担保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企业信用星级评定,实施差异化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对瞪羚企业增信贷款力度,降低融资担保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形成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建立企业与资本合作机制。积极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省内外基金和投资机构,通过成立瞪羚基金、企业发债、参股、合资等模式对优质瞪羚企业给予支持。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瞪羚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和推动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券、“双创”金融债,用于支持瞪羚企业“双创”等重点领域。引导和鼓励瞪羚企业通过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融资需求网上推介、对接常态化,实现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融资,促进新型动产融资服务。深化金融顾问团工作机制,集中开展面向瞪羚企业的专项金融咨询服务,为瞪羚企业提供更加个性化、精细化的融资融智服务。

(二)建立瞪羚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实施瞪羚企业培育库管理。制定和严格“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在山东省范围内公开进行征集与遴选,建立瞪羚企业培育库,并对培育库进行动态更新。二是建立山东瞪羚企业培育平台。对接“中国瞪羚云平台”大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持,结合山东省实际搭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山东瞪羚培育平台,实现企业网上认定申请、动态监测与管理及国内外瞪羚企业资讯、认定培育榜单、培育政策措施的发布等功能,定期发布瞪羚企业榜单、政策实施效果等专题报告信息,加大对瞪羚企业的宣传和引导,为政府、企业、服务机构等搭建线上交流合作平台。三是建立瞪羚企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建立瞪羚企业统计监测数据库,基于统计监测数据库进行分析研判,客观评估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指数(或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科学跟踪反映瞪羚企业发展态势,系统研究评估瞪羚企业培育效果。

(三)建立瞪羚企业成长机制

一是针对瞪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需求的特点,制定瞪羚企业发展整体规划,引导瞪羚企业追求内涵式发展,不仅注重增量的优化发展,更注重自身存量资产潜力的挖掘和利用,不断地提高资本、人才等资源的使用效益。二是引导和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从事瞪羚企业培育相关服务,努力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管理咨询和信用星级评定以及企业家培训、投融资、财务法律等各个环节形成更强的服务能力。三是成立山东瞪羚企业工作联盟,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聚集各类创新要素与资源,为瞪羚企业家搭建管理咨询、财务融资、技术创新、市场推广、上市培育的资源对接平台,搭建企业战略布局、转型升级、资本融合的开放交流平台,促进企业家间的创新合作与交流,努力提升瞪羚企业产品化的服务能力、品牌推广能力、价值发现与资源整合能力。四是将独角兽企业挖掘和培育纳入工作日程。推进瞪羚—独角兽资源链接,促进瞪羚企业进一步发展,从瞪羚企业中挖掘和发现爆发式成长的独角兽企业和潜在的独角兽群体,建立潜在独角兽种子企业储备库,进行跟踪研究,提供针对性辅导和精准服务,实现山东省独角兽企业零的突破。

调研组:姜龙、朱厚玉、哈立东、高洁、李凤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