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年/试卷一/68多选 05年/试卷一/99不定项 00年/试卷三/33单选 98年/试卷三/67多选】
【关键解读】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双方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而单方解除又可分为约定单方解除和法定单方解除。本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随时单方解除权。注意比较记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来掌握本知识点。
真题例解
①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00年/试卷三/33)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间,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详解】B。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一是即时解除;二是须预告的解除;三是经济性裁员。本考题指的是第一种情况。《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李某在试用期内的行为符合此条规定的第(一)项,用人单位无须以任何形式预告劳动者,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因此,B项正确。
②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98年/试卷三/67)
A.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
B.职工王某因偷窃自行车一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C.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
D.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
【答案详解】ABC。本题考查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劳动法从两方面规定了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限制:一是规定了工会的权利;二是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A项: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C项: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属于第29条规定的第(三)项,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项:职工王某被给予行政处罚,而不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不可以根据此法条解除劳动合同。D项: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属于此法条第(二)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