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攻金之工
攻金之工,筑氏执下齐〔1〕,冶氏执上齐〔2〕,凫氏为声〔3〕,栗氏为量〔4〕,段氏为镈器〔5〕,桃氏为刃〔6〕。金有六齐〔7〕:六分其金而锡居一〔8〕,谓之钟鼎之齐〔9〕;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10〕;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11〕;三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12〕;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13〕;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14〕。
【注释】
〔1〕下齐(jì):齐,通“剂”。冶铸青铜时,先要调剂。调剂就是根据所铸器物的不同要求,配调铜、锡、铅等金属的适当比例。含锡(包括铅)较多的青铜合金配剂称为下齐,含锡(包括铅)较少者为上齐。
〔2〕冶氏执上齐:上齐、下齐是相对而言的。《考工记》说:“筑氏为削……冶氏为杀矢……戈……戟。”戈戟之齐与削、杀矢之齐相比,含锡(包括铅)较少,故称冶氏执上齐。削、杀矢之齐与戈戟之齐相比,含锡(包括铅)较多,故称筑氏执下齐。至于《考工记》原本应为“冶氏为杀矢”还是“筑氏”为杀矢,详见下文“冶氏为杀矢”节注〔3〕。
〔3〕凫(fú)氏为声:凫氏制作乐器。凫氏可能系锺氏之误,详见下文“凫氏为钟”节注〔1〕。
〔4〕栗氏为量:栗氏制作量器。
〔5〕段氏为镈(bó)器:段氏的条文已阙。镈器,泛指金属农具。
〔6〕刃:剑等大刃类兵器。
〔7〕金有六齐:即各种青铜器物的原料的六种配比。这六种配比是从商周的冶金实践中逐渐总结出来的经验归纳,是公认的世界上最早的关于青铜合金成分比例的系统著录。由于受当时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条件的制约,影响东周青铜器物合金成分比例的因素较多,《考工记》作者用如此简洁的文字作了较合理的概括,优于简单的定性讨论,实属难能可贵。
〔8〕金:一般认为指红铜,即紫铜;也有以为是指青铜合金的。无论从《考工记》有关用语(如“吴粤之金锡”),“鉴燧之齐”要求“金、锡半”的合理性,还是从多数化学分析报告来看,以前一说较佳,故下面的注释和译文均以此为据。锡:“金有六齐”中的“锡”,除锡(Sn)外,还包括铅(Pb)在内。
〔9〕钟鼎之齐:《考工记》规定钟鼎类的含锡(包括铅)量约百分之十四点三。现代科学研究表明,这一总结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对于打击乐器而言,它能符合机械、工艺和声学等综合技术特征要求。据曾侯乙编钟研究复制组的试验,当含锡量略大于百分之十三时,基频强度明显增强,分音也较充实,音色变得浑厚丰满;加少量铅不会使音色发生变化,但会使钟的振动阻尼加大,加速衰减,有利于演奏。(参阅曾侯乙编钟研究复制组《曾侯乙编钟的结构和声学特性》,载《自然科学年鉴 1985》,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87 年。)当含锡量为百分之十二至十五时,还可以用淬火回火工艺有效地调整音频并使之稳定。(参阅曾侯乙编钟复制研究组《曾侯乙编钟复制研究中的科学技术工作》,《文物》1983 年第 8 期。)对于鼎来说,历年出土的鼎的锡铅含量大多与《考工记》的记载相近,多数具有美丽的橙黄色。1939 年在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大鼎(图二四),重达八百七十五公斤,是世界上现已发现的最大的古青铜器,其锡铅之和等于百分之十四点四三。
图二四 司母戊大鼎
(1939 年河南安阳殷墟出土,通高 133 厘米,重 835 公斤,左:正视与剖视,右:侧视)
〔10〕斧斤之齐:《考工记》规定斧斤类砍杀器的含锡(包括铅)量为百分之十六点七。
〔11〕戈戟之齐:《考工记》规定戈戟类的含锡(包括铅)量为百分之二十。一般青铜含锡百分之十七至二十最为坚利,“金有六齐”中的斧斤和戈戟之齐正与此相当。
〔12〕大刃之齐:《考工记》规定大刃类(如刀、剑)的含锡(包括铅)量为百分之二十五。剑的形制详见下文“桃氏为剑”节注〔1〕。
〔13〕削杀矢之齐:杀矢,用于近射田猎之箭。《考工记》规定削、杀矢类的含锡(包括铅)量为百分之二十八点六。大刃和削、杀矢要求锋利,即较高的硬度,故含锡量高于斧斤和戈戟之类。但削、杀矢的韧度不及大刃,大刃的韧度不及戈戟和斧斤。
图二五 春秋阳燧
(径 7.5 厘米,1956 年河南陕县上村岭出土)
〔14〕鉴燧之齐:鉴,铜镜;燧,阳燧,即凹面镜。(图二五)《考工记》要求鉴燧类的含锡(包括铅)量为百分之三十三点三。青铜的颜色随含锡量的增加逐渐由黄变白,硬度也随之增加。鉴燧要经磨制,面呈灰白之色,却不怕刚脆,故含锡量最高。但实际上,战国铜镜的锡、铅含量稍低于三分之一。现存《考工记》中未提何氏为鉴燧。“鉴燧之齐”为“下齐”之最,今从配剂和器物分类的角度推测,制作鉴燧的很可能是筑氏。
【译文】
冶金的工官:筑氏掌管下齐,冶氏掌管上齐,凫氏制作乐器,栗氏制造量器,段氏制作农具,桃氏制造兵刃。青铜有六齐,金(铜)与锡的比例为六比一的,叫做钟鼎之齐;五比一的,叫做斧斤之齐;四比一的,叫做戈戟之齐;三比一的,叫做大刃之齐;五比二的,叫做削、杀矢之齐;二比一的,叫做鉴燧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