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微的人性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有很多真相是不能都拿出来说的

主持人:我们说这个社会上受委屈的人很多,但是真正会选择去杀人的毕竟还是极少数的个案。所以你不由得想,这些人在心理上或者人格上有什么特异性,就是跟我们不一样的吗?

李玫瑾:肯定会有的,这恰恰是我想告诉大家的。那种无因性的犯罪,它不是没有原因,而是它的原因不在眼前。我在研究犯罪人过程中发现,人有很多问题看似是外部刺激引发的,这是比较明显的原因,而有些找不到原因的往往都在他心理的发展脉络上。

主持人:您能举个例子吗?

李玫瑾:比如赵承熙的案件,我在讲课当中经常会讲到。这个案件的特点是,我们在视频上看到他说的那些话都是让人觉得摸不着头脑的,而他杀的那些同学也都是无辜的。这个学校居然在他死后还为他点蜡烛,给他献花束,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个学校的人很善良,没有人去招惹他、刺激他。那么原因在哪儿?你真正去研究他就会发现,他所有的心理问题其实背后有一个东西,就是恐惧,比如他不跟任何人交流。他还写过暴力的作文,你看他想象的是什么?那里头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有个继父,也就是说,主角是他,虽是个小男孩,仍然代表着一种恐惧,这种恐惧是不安全感。

嘉宾:李老师说到这一点,我又联想到另外一个案子,以前你也点评过的。这个跟某大学马某某[11]当时的杀人情形有没有相似之处?

李玫瑾:这两个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赵承熙的这种恐惧,你研究到最后会发现实际上是移民的问题。他在弱小的时候移民到美国,因为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别的,他来这儿以后很不适应。我认为他一定想回韩国,跟他爸妈一定说过为什么我们不能回去生活。因为他在这儿没有同学,没有认识的人,人都是陌生的,街道也陌生,他不觉得这儿有什么好。但是,他的父母会觉得这儿有利于他们以后的发展。

嘉宾:马某某不也是这样吗?他从农村到城市去读书,也是很孤独,周围也没有朋友,其实他也有那种类似的恐惧感。

李玫瑾:不,完全不是一个问题。我一会儿跟你讲马某某案。我后来发现,赵承熙的这种恐惧源于移民这个事件。他的父母告诉他这个地方好,这个地方有房子,这个地方有汽车,这个地方要什么都有,我们到这儿也会什么都有。赵承熙因为这个回不去韩国了,他就恨这个事,当他长大后能买枪的时候,就开始实施报复计划,报复让他恐惧的人们。

主持人:他恨这个环境。那马某某呢?

李玫瑾:马某某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其实,马某某是我比较纠结的一个案子。为什么呢?当时我发表的《马某某犯罪心理分析》讲他不是因为什么,始终没有讲他是因为什么。应该这么讲,我对马某某这个人整体的评价还是很好的。他是一个朴实的人,应该说是有情有义,而且也很聪明。他喜欢体育,所以他应该是好动的。好动一般就相对活泼一点,他并不像人们所说的极其内向,他不是特别内向的人。但是,他的问题主要在哪儿呢?他在大三那年买了一台二手电脑,这台电脑使他决定寒假不回家。那他干吗呢?上网。同学都走了,他一个人上网会看些什么?这个我们一般猜也能猜出来,就是年轻人喜欢看的东西,其中我认为他会看到一个很敏感的,就是跟性有关的东西。问题是,当他看多了,他又是一个人……我们知道,闻到好吃的,你是不是会咽口水?你看那玩意儿的视频多了,你会不会有生理上的要求?有的话,他应该是没有女朋友。所以他这个事呢,实际上是引发了一个隐私的问题。也就是说,他在寒假期间有什么事,结果吵架的时候被捅出来了。关键是,他是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一个传统的孩子啊。

主持人:被人家揭穿了。

李玫瑾:他接受不了,怕开学以后这事传出去,所以他才做了杀人这件事。

主持人:哦,是这么回事啊!

李玫瑾:杀人实际上是一个遮盖的行为。

嘉宾:李老师,你这是推理啊,你有证据来证明吗?

李玫瑾:我有证据。

嘉宾:你这个分析听起来是一个很严密的推理,但心理学的分析好多是要基于证据的。马某某的这个行为方式,有些东西可能你觉得是隐私,但是有些什么样的证据你觉得可以拿出来说的,能够让我们回过头来反思这个案子呢?

李玫瑾:其实,我回答你这个问题时很纠结。因为犯罪心理研究有这么一个问题,我以前在博客中也讲过这个话,就是有很多真相是不能都拿出来说的。

主持人:为什么?因为隐私吗?

李玫瑾:因为真相会伤害到相关人员。比如说曾经有一个现场,一个男孩被害,被砍了很多刀,上面压着他们家的被子,被发现以后报警,警察来了打开被子尸检,结果发现他的生殖器被割掉了,这个事不敢告诉他的父母。有很多很残忍的东西,我们要小心翼翼地把它们盖起来。我认为心理上也有这样的地方。也就是说,我要谈他的案件时,最关心的一定是他的家人,包括他村里的人,有的时候你把他剥得太干净的话,其实他的家人会更痛苦。所以,关于马某某这个案件,我在我的著作当中隐去了他的全名。我曾经做过这个案例分析,但是我没有用他的全名。证据在哪儿呢?我首先有个分析假设,然后就去找证据。从几个角度来看,一个是他这个作案方式是属于灭口型的,三天杀四个人,是灭口性质,不是情绪性杀人。情绪性杀人的话,比如你喝醉酒杀了人,一天之后你肯定醒过来了,而他是三天杀四个人。

嘉宾:非常冷静。

李玫瑾:对,有预谋的。

主持人:这四个人掌握了他的隐私。

李玫瑾:当中有三个人是那天跟他打牌的,听到了属于隐私的事。其中有一个人还跟他打同家,跟他没有任何冲突和仇恨;你再研究第二个问题,就是他在法庭上出现明显的口误,他多次讲“他们三个人”,他杀了四个,却说三个,那就是有一个人不是因为有仇。

主持人:那为什么杀呢?

李玫瑾:灭口。为什么要灭口?我记得当时很多报纸上说他因为贫穷。

这个理由不能成立在哪儿呢?他杀的四个人中有三个比他还穷。如果你长一米七,我长一米六八,我能说你这一米七的人怎么长得这么矮吗?我能用我还不如你的短项来羞辱你吗?所以这个逻辑不能成立。第二点就是,他在宿舍里又不是一个人住,他要是没拖鞋的话,别人的拖鞋他照样可以穿着去上课,所以他不可能因为没有鞋而不能去上课。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那篇报告是发表在马某某的死刑判决之前的,而当时中青报的记者崔丽是在判决之后去做的采访[12],她去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当时要问的就是他寒假期间有没有过性行为,我就让她给我补问这一个问题,因为我没见到他。他当时的回答,这个报纸全公布出来了,你们可以看。原话就是:“有好多次,在校外。”那我就认为他是有某种行为被他同宿舍的同学知道了,打牌吵架时说他为人差劲,是说出了这事。问题是,我可以做这事,但是我不愿让人知道这事,你把它拿出来吵,在场的全听到了,然后你们再说出去,我怎么去见同学?我认为,正是因为马某某有羞耻心,他很在乎面子,而且他内心也觉得这事不好,他才出现了杀人灭口之心及之举。

嘉宾:这个谜底我这么多年之后才知道,在这个场合。

李玫瑾:我当时不讲这个,只讲他不是因为什么,很多人就说我对马某某怎么狠。错了,所有大学生犯罪,我都是心生悲悯,为他们犯罪感到很痛苦……

2017年,李玫瑾在接受凤凰卫视《名人面对面》的采访时,就犯罪人包括马某某在内的隐私问题也进行过解释——

主持人:您的研究工作本来长期以来都是在幕后的,但是这些年因为公众对于很多刑事案件的关注,您就频频地走到台前来。在这个过程中,您觉得最累心的是什么?

李玫瑾:最累心的就是有很多话不能全盘托出。你说的这个问题,还没有人问过我。我们知道,犯罪是我们社会当中很让人痛苦的一件事情。我认为不光是被害人及其亲属们痛苦,其实,如果把一个案件完全裸露在社会公众面前,是会让很多人受到心理伤害的。我印象当中有一次,我带一个女研究生去一个地方分析一个案件,在看法医的检验时,她就坐在我的左手边,当刑侦人员把法医照片给我,都是被害人很惨的照片,我看完以后想都没想就直接递给她了。后来我就发现,从晚饭到第二天早饭,她都不怎么吃饭,话也非常少。我突然反应过来了,她是第一次接触这么可怕的画面。这也是我后来不太爱带女生去做案件分析的原因。

主持人:您自己经历过这样的过程吗?

李玫瑾:没有,我觉得我天生就是干这行的。像这样的情况让我明白,有很多犯罪的事情,包括它的现场和整个案情,不是都能够拿出来说的,尤其是在外人面前。当一个人完全不太接触这个领域,第一次看这样的图片,或者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情,是会受不了的,会觉得这个社会太可怕了,然后对生活有一些绝望或者失望。

另外一个问题是,在谈一些案件的时候,我不光要考虑被害人,甚至还要考虑犯罪人的亲人,这种情况公众一般是想不到的,甚至会一同谴责的、诅咒的。像2004年马某某的案件,社会影响非常大,因为像那样全国通缉,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这个案件当时最有争议的就是他的动机问题。我当时去做调研就明白他的动机了,但那个时候我已经有这个意识了。也就是说,他杀了四个人实际上是为了遮掩这个事情,他确实犯罪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他这种遮掩我认为是人之常态(有羞耻心的表现)。一个人即使犯罪了,涉及他对自尊心的维护和一些很隐秘的情感时,我应该也要为他保留,不要急于给他裸露出来。

主持人:但是,如果这个和公众所要求的知情权产生矛盾呢?

李玫瑾:我认为这个知情对公众来讲没有意义。你可以不知道这个,但你应该相信我们的法律是公正的。这在司法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那么在他活着的时候,我就可以先不说。这个保密的问题是为了他而存在的,当他已经不在了,那么我可以给大家一个答案。马某某当时主动为这个杀人案件请求赴死了,当时他在法庭上就讲了:“我请求法官判我极刑。”大姐要求他一定要上诉,但他坚决不上诉。我认为他已经在为自己的行为勇敢地承担责任了。

主持人:这个是您刚才所说的无奈,或者说累心的部分吗?

李玫瑾:这是第二个层面。后来我看到他的家人包括他的大姐也多次接受采访,谈到了网上的一些议论,比如出现一个案犯就说“这又是一个马某某”。我认为这也是在一次又一次地去伤害他的家人。

主持人:重新在揭开他们的伤疤。

李玫瑾:对。我个人觉得,被害人是很无辜、很痛苦的,可是有时候你有没有想到过犯罪者的亲人?应该说,当一个人做了很严重的犯罪事实以后,他就没有回头路了,而且要接受法律的处罚,甚至全社会都来声讨他,但他的亲人并没有参与这个犯罪,他们也不希望他出现这样的行为,可他们在社会上几乎得不到任何一点同情和帮助。

主持人:而他们恰恰是还在世的,而且要把日子继续过下去的那一群人。

李玫瑾:对,他们还要活下去。这是我看到的第三个层面。我们不要简单地愤怒,也不要简单地去斥责一些相关的人,而是应该去了解这个人为什么这样做。当我们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怎么样让他今后不这样做。

——摘编自凤凰卫视《名人面对面》专访李玫瑾之《谜案背后》上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