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情残比弱智更可怕
从小没被善待的人往往不会善待社会
主持人:你研究犯罪心理学三十多年了,一定接触过很多恶性杀人的,他们有相似性吗?
李玫瑾:有些人吧,说句实话,我隔着铁栅栏都想扇他俩耳刮子。
主持人:为什么?
李玫瑾:就是特别可恨。比如曾经有一个系列强奸杀人案的犯罪人,他的生活条件很好,当我问他:“你为了几分钟的快乐,把一个可能是人家的母亲或女儿就这么轻易地了断了,你不觉得你太残忍吗?”他说:“她命中注定就应该是被我克的。”把他强奸杀人的理由这样归因,这种人你就没法跟他交流。
主持人:他是精神病吗?
李玫瑾:不是啊,他日常生活过得很好呀,家里有钱,而且结婚了,有老婆。他作案就是极端地自私和放纵自己。这是一种人,还有一种是:你看现场的时候觉得这个人真的很可恨,包括某大学马某某的那个现场也是这样,每打开一个柜子就见到一具尸体啊!公安工作与检察院、法院不同在哪儿?就是我们警察大量地接触到被害人和被害现场,对犯罪人的憎恨确实是无比强烈。比如有个警察跟我说:“我见过那么多现场,都已经麻木了,但是有一次我看到一个4岁的小孩被害后蜷缩在那里,我一个星期吃不下饭。”我们和律师也不太一样,因为律师主要是看到可怜的被告人。但是,当你研究犯罪的时候见到犯罪人,就会发现有的犯罪人也是一个很可怜的人。像有些犯罪人格的人就是这样。比如有一个犯罪人,他的作案特点是先杀后奸,还在墙上写字,比如“恨社会”等等。后来我见到他,才一米五九,个头很小。当初我们分析这个案子时,公安就问我这个人是不是变态,我说不是,因为从尸体来看,没有变态的行为,只是性侵害。他们又问为什么先杀后奸,我说一定是这女的活着的时候他打不过她。就这一点,我分析说这个犯罪人个头小。后来见到这个犯罪人,他才一米五九。他爸爸就是一个有问题的人,成天赌博不回家,因为经常彻夜不停地赌。这种人肯定找不着对象啊,最后没办法就找了一个精神有点问题的女人,然后生了这么个儿子。这个孩子很聪明,但是妈妈一发病就经常游走,不回家,而爸爸更是不回家了。他从小是由奶奶照顾,他感情最深的人就是奶奶。但是,奶奶在他8岁那年去世了,他10岁就流浪到外面了。广州警察把他收容后给他家打电话,他爸说:“你们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反正不去接。”当时这孩子听到这话了,警察说:“你们家怎么这样啊!”后来我问他小时候亲情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事,他说:“我有一次发高烧,烧得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奶奶背着我正在爬山,带我去看病。当时下着大雨,我们俩一块从山坡上滚下去。我哭,奶奶抱着我也哭。奶奶当时已经七八十岁了……”说到这里,他的眼泪都要出来了。犯罪人是很少在我面前流眼泪的。当我听到这一幕的时候,脑子里就在想:“当人在弱小的时候没有被善待的话,你怎么能指望他大了以后会善待这个社会?”
嘉宾:善与恨,我觉得都是相互传递的。
李玫瑾:对。犯罪人格是怎么出来的?就是从小有这种无助与挣扎的经历。因此我说,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个问题。虽然我们有部《未成年人保护法》,但事实上我们该怎么去做,在操作方面真的是漏洞很多。
——摘编自李玫瑾论文《营造社会保护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