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大: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的“四位一体”
1.“四位一体”:十九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表述
与十七大、十八大不尽相同的是,十九大报告并没有用专门的段落来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各个组成部分,但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四位一体”所组成的崭新逻辑架构。
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表述,是在报告的第一部分,在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三个“意味着”的第三个“意味着”时提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这里的表述只是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架构,是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四个方面所组成,但并没有就每一个组成部分作相应的论述。第二次在报告中出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表述,是在报告的第二部分,在论述“四个伟大”中的“伟大事业”时提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十九大修订的党章,也分别用“开辟了”“形成了”“确立了”“发展了”等四个具有“完成型”和“标志性”意义的语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位一体”架构,作了明确的表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十九大之前,我们党的重要文献也曾有过以“四位一体”的逻辑架构来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的一年左右,2016年10月21日,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位一体”框架作了重要的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指引中国人民创造自己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是立于时代前沿、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国人民胜利前行的强大精神力量”。此外,还值得关注的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虽然没有“直接”确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位一体”逻辑架构,但已明确提出了与之相一致的“四个自信”这一重要论断:“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但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具体内容,并在先前积累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的提炼,党的十九大是第一次。
从“必由之路”、“正确理论”(“科学理论”)、“根本制度保障”(先进制度),以及“强大精神力量”的“属+种差”的逻辑归结点来看,十九大以精要的一句话,对“四位一体”的每一个要素作了概括,其思路和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表述、与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表述,本质上是相互一致、相互贯通的。
2.十九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表述
十九大在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足鼎立”架构基础上,确立了“四位一体”的架构。由“三”到“四”,主要就是在外延上作了拓展,其中所增加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新增加和拓展的内容,涉及的内容、值得关注的问题比较多,因而作一些展开。
(1)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论述的初步梳理和思考。
十九大报告有多处提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但从概念的视角看,并不能说所有提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容都是可以被认为是对这“第二层次”的概念“下定义”。值得关注的是,报告中除了提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以外,还提及了“文化”的概念。需要说明的是,“文化”不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简称”。因此,十九大报告中提及的“文化”,不能一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同义词”,两者的内涵和外延并非都可以相互替换。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全面、准确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概念,如同进一步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概念的表述一样,都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要的工作。再者,对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论述进行梳理、归纳,对于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表述,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的。
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范畴问题,要充分领悟习近平十分注重和强调社会主义文化地位作用的深刻思想。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还以四个“重要”的排比形式,进一步指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文化是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是重要因素;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文化是重要力量源泉。”这四个“重要”确实非常重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整体框架下,侧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十九大报告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题,确立其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之一。具体的要求是,“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十九大报告的第七部分,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为题,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五个方面,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报告还专门用了一个段落来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首先,以三个“于”,即“源自于”“熔铸于”“植根于”,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来源、形成和基础,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其次,明确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目标及其重要意义,即“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再次,重申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方针和要求,即“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这一系列重要论断,对深刻理解和把握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着重要的启迪意义;对如何全面、准确地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表述,确定了基本遵循。需要补充的是,十九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虽然没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作专门的论述,但用了相当的篇幅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这也是需要我们认真学习、融会贯通的。
习近平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并对“十四五”期间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几年,我国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全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正能量”。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我们要把文化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具体说来,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在理解和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过程中,可能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是需要进一步关注和思考的。其一,十九大报告等重要文献中有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关的表述,不一定都可当作是对其概念内涵和外延的阐述。例如: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这一论断强调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意义,但如果把这一论断理解为是揭示其概念内涵的组成部分,就不恰当了。因为,就下定义的基本规则来说,一是不能用否定句型,二是不能用隐喻或比喻的。
其二,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外延而言,究竟是“三外延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还是“两外延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两者的差别主要在于对“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一论断的理解,尤其是其中的“和”应该如何理解,即:“和”的前后两个概念是“合二为一”了,还是“和”的两边各自成为一个概念?
持“三外延说”的依据,在于十九大报告分别用了“推动”“继承”“发展”这三个不同的“动词”,界定了三个外延,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习近平也多次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十九届四中全会在阐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时,则是用“顿号”的方式,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明确地作了“三外延说”的表述:“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各自“独立”的文化,由两个“顿号”隔开,“三外延说”清晰可见。
而“两外延说”的依据,在于十九大报告把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集中在一起,强调了都是由党所领导的。这样的话语表述,表明了什么意向,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和领会。诚然,也有观点把“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间的边界划分得并不是十分清晰,而是注重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了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架构。值得思考的问题在于,即使是“两外延说”,能否就模糊“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界线呢?有观点认为,“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指导思想、价值追求、精神内涵等本质要素方面是一致的”。但需要提出的问题是,时代不同了,国情不同了,环境都发生变化了,根本任务也变化了,指导思想、价值追求、精神内涵怎么可能“一致”呢?在认识把握党的创新理论重要概念时,理论界和学术界,也会时不时地“创造”出一些新概念。有观点提出了“无产阶级先进文化”的概念,融合了“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但究竟什么是“无产阶级先进文化”,还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明晰。
就概念的形成来说,“革命文化”显然不是十九大首创的。让我们回眸过往的历史,重温一下当年毛泽东对“革命文化”的论述,定当有着深刻的启示。1940年1月,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在演讲中指出了革命文化的内涵、作用与特点:“革命文化,对于人民大众,是革命的有力武器。革命文化,在革命前,是革命的思想准备;在革命中,是革命总战线中的一条必要和重要的战线。而革命的文化工作者,就是这个文化战线上的各级指挥员。”可以明确的是,毛泽东在这里所讲的“革命文化”,指的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一句话,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其特点就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这个特点也表明了革命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毛泽东强调,“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毛泽东有关“革命文化”“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和阐述,随着时间的推移,依然闪烁着珍贵的价值意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范畴中“革命文化”的内涵,依然要以这些重要论断和阐述为遵循。
再进一步思考和探究的问题有:
其一,“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边界及起点问题。认为“革命文化”基本上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文化的观点,大多把这一时段限定为从党的诞生到新中国成立(1921—1949年)。作为“革命文化”生动形象的展现,也就是从“红船精神”开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的前夕的“西柏坡精神”。其中,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古田精神、南泥湾精神、吕梁精神、太行精神、洪湖精神、大别山精神、东北抗联精神、长征精神、照金精神、延安精神、铁军精神、红岩精神等伟大革命精神举不胜举。就“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言,可界定为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来至今形成的文化成果,诸如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孔繁森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大庆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奥运精神、女排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红旗渠精神、塞罕坝精神、丝路精神、抗击“非典”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也均可被划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范畴。
由此而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是,“革命文化”的概念是否等同于“红色文化”的概念呢?或者说,两者是否可以替换使用呢?“革命文化”和“红色文化”理解上的分歧,往往来自对“革命”和“红色”的理解。一种观点是“窄化”的理解,即把“革命”“红色”都看作新民主主义时期的产物,也就是以新中国成立为界限。与此相一致,“革命文化”和“红色文化”的界定,也是如此。另一种观点是“宽化”的理解,即“放大”与“延伸”了“革命”和“红色”的内涵。例如:“革命”既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也包括“社会主义革命”;“红色”不仅仅代表着“革命”,而且也代表着“建设”,以至于“改革”。——依照这样的思路,很有可能,“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间,就没有界限划分了。
需要提出的是,十九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界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三个方面,但确立“革命文化”,绝不是要否认和否定“红色文化”。“红色”是我们的“底色”,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丢。“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啊!我们的初心是什么?上海石库门、南湖红船,诞生了中国共产党,14年抗战、历史性决战,才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是红色的,不能淡化这个颜色。无数的先烈鲜血染红了我们的旗帜,我们不建设好他们所盼望向往、为之奋斗、为之牺牲的共和国,是绝对不行的。不能被轻歌曼舞所误,不能‘隔江犹唱后庭花’”。2019年3月4日下午,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所说的这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语,我们时刻萦绕于心。
问题的另一方面,则是要关注,提出“红色文化”,是否会使“革命文化的本意被淡化”,因而要关切“‘革命文化’与‘红色文化’混为一谈”的问题。这就需要从概念入手,开展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加以明确和廓清。不然,在宣传、教育教学的实际中“各取所好”“随心所欲”,既不规范,也不严谨,还容易造成思想上、理论上的混乱。
与此相关联的问题是,“革命文化”的起点应该如何确定呢?“革命文化”的“革命”究竟该作如何的解释呢?既然可以有“新民主主义革命”,也可以有“社会主义革命”,那么,“革命文化”是否可以“延续”到社会主义时期呢?如果说,这是一种对“革命文化”往“后”看的思考,那么如果对“革命文化”往“前”看的话,“革命文化”是否还是包括了“辛亥革命”等革命事件的“革命”呢?有观点就认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再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的伟大胜利,中华儿女既创造了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史,也创造了伟大的革命文化”。这样的论断,和习近平提出的“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论断的精神是否一致呢?毕竟,辛亥革命爆发时,中国共产党还没有成立。那么,应该予以明确的是,今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有机组成部分的“革命文化”,其起始阶段应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
其二,关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相邻相近”的概念。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阐述“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这一重要内容时,提出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的重要论断,由此也引发了如何认识和把握“中华文化”“中华文化立场”等概念问题。习近平曾多次提及并一再强调要研究、要继承、要创新“中华文化”问题。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2013年8月19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史称“8·19”讲话)中,习近平明确提出了四个“讲清楚”的要求,多次提及了“中华文化”等重要概念:“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2013年11月在山东考察时,习近平又深刻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又强调,“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从这些初步的梳理中,我们应思考,为何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要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不是“中华文化”呢?进一步说,何谓“中华文化”?望文生义地看,能否将“中华文化”理解为“中华传统文化”?或者说,是不包括“糟粕”、只撷取“精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另外,“中华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什么关系?“中华文化”与“中华文化立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又是什么关系呢?这些都是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搞清楚、弄明白的。
习近平指出,“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要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他明确要求,“要深入研究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起源和特质,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国文化基因的理念体系。”这里分别提及的“中华文明”“中华文化”,以及“中国文化基因”等概念范畴,也是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搞清楚、弄明白的。
此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第二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的“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文化建设”中的“文化”,是“一回事”,还是有着各自的概念内涵和外延要求的“两回事”?这也都是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深入思考的问题。
(2)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文化自信”的关系问题。
习近平十分注重坚持“四个自信”的重要意义,多次提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核心的使命”;“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强调,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全面阐述“四个自信”的基础上,习近平十分注重文化自信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十九大报告中,他特别强调,“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这已不是习近平第一次用三个“更”来强调“文化自信”的论述了。之所以说不是第一次,是因为近年来习近平在多种场合,提出过有关“文化自信”三个“更”的论述。
在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简称为“‘5·17’讲话”)。习近平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一个多月以后,也就是在2016年7月1日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简称为“‘7·1’讲话”),习近平又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这两个不同版本的三个“更”,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可以笼统地讲,这两个不同版本的三个“更”,基本思想是一致的。但何谓“基本”“深沉”“持久”?何谓“基础”“广泛”“深厚”?“基础”与“基本”两者有什么区别?“深厚”与“深沉”有什么区别?“广泛”与“持久”,显示的是不同的维度,用意又何在?
仔细辨别一下即可得知,十九大报告所论及的三个“更”,是与“5·17”讲话中提及的三个“更”相一致的。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其一,为什么十九大不沿用“‘7·1’讲话”,而是运用了先前的“‘5·17’讲话”呢?其二,无论是“‘5·17’讲话”,还是“‘7·1’讲话”,这“三个更”,是否通过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三个自信”相比较而确立起来的?如果是的话,这样的比较又是如何进行的呢?其三,“‘5·17’讲话”把“文化自信”归结为一种“力量”;而“‘7·1’讲话”把“文化自信”依然归结为一种“自信”。由于十九大报告沿用的仍然是“‘5·17’讲话”,从而,又把“文化自信”归结为一种“力量”。那么,“力量”和“自信”是什么关系,有没有区别?
还值得提出的是,我们也要高度关注、认真领悟习近平多次将两个不同版本的三个“更”,合起来作为六个“更”一起论述的缘由和意义。2016年11月,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2018年8月,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用“九个坚持”精辟概括了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宣传思想工作规律性认识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其中包括了“坚持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我们应深入学习领会合起来论述的六个“更”的重要意蕴和指导意义。
更进一步思考,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四个自信”相互关系中,突出了“文化自信”的三个或六个“更”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那么,是否可以以此类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的“四位一体”相互关系中,也应该突出“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呢?是否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较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或者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