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关于她
我说,我要起来,游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宽阔处,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
引子
我想给你写一封信,倾诉我那矛盾、烦乱而又芜杂的思绪。
我想给你写一封信,纪念那骚动的青春,以及那段容易动心、也容易迷茫的岁月。
我想给你写一封信,这信不必寄出,只需珍藏在心底。其实,它也无法寄出,因为我没有收信人的地址。
>>>壹<<<
我决定把你忘了,我想对你说,同时也告诉我自己。我会慢慢忘了你的。我可以做到的。怎么不可以呢?
遗忘的过程,并不像我当初想像得那么痛苦,那么艰难,那么漫长。只是一两年时间,或许更短,弹指一挥间,有关你的一切记忆,我都可以淡然处之了。今后,再也不会有之前那种日日相见不相知的折磨与煎熬了。
很简单。你瞧,我多么健忘!无情如我,已不再想起你。即使不经意间想起,也不过是微微一笑,甚至面无表情,心中波澜不惊,如古井中的死水。
没有照片,单人照和合照都没有,没有任何可留作纪念的物件。所以,你看,我凭借什么来记住你,凭借什么来长久保存关于你的一切印记,凭借什么来怀念那份遗失的美好。
遗忘,是从声音开始的。你的嗓音是清脆如晚风吹拂下的风铃呢,还是轻柔似泉水叮咚,抑或是带有南方人讲普通话时那种略显粗嘎的味道,完全不记得了。多么动听的嗓音都不记得了。忘得很快,忘得很彻底。
然后,你的面容也渐渐模糊了,破碎了。大脑中好似下过一场滂沱大雨,经久不息,把关于你的许多陈年旧事都冲刷得干干净净,随时间的洪流一起滚滚而去。
>>>贰<<<
我喜欢在下雨天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冥想,手里握着一支笔,痴痴地凝望着窗外令人心神摇曳的雨,却迟迟不写下一个字。纸很白净,正因为它很白净——纯白如雪,我才不忍落笔印下污浊的油迹。
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极度忧郁,还是无比兴奋时,我都会渴望下一场雨,然后独自地坐在书桌前,面向窗外,观雨,听雨。似乎唯有如此,我的心里才会如同被雨水清洗过一样,归于一尘不染的平静。
我偏爱中雨,比较中庸的那种雨——雨势不大不小,透过雨幕可以欣赏远处的风景,朦朦胧胧的,挺美。在这样的天气里,哪儿也去不了,可以独处,任思绪随处飞扬,最终也许会酝酿出几段零碎的文字,或是一两首小诗。但时过境迁,往往之后也就淡忘了。
可是,思维不受约束,有时也不免会不由自主地开掘出深埋在内心深处的某些记忆的碎片,牵出灵魂的丝缕,揭开那一直不愿面对的伤疤。
我依稀记得,我心中的挂念正是从下雨天开始的——对你的,对她的。
我不知该怎么诉说。
那使人既欢欣又痛心的已逝的岁月的片段,如同播放幻灯片一样,一幕一幕交替着、不容闪避地扑面而来——关于你,关于在你离开一年后遇到的她……
>>>叁<<<
有些事是我刻意为之的,比如在跟几个同学聊天时,我经常提起她。我想从同学口中探听更多关于她的信息。不过,我用了一种比较卑劣的方式。我以戏谑和嘲讽的口吻提起她,询问她的往事和兴趣爱好,带着一种特别八卦的态度,仿佛对她毫不在意。我不想在尚未采取行动前,就引发漫天绯闻,以致打乱了我的计划。
我的目的达到了。根据我所获悉的传闻和我自己的观察,我对她有了初步的了解,知道如何接近她并跟她交往了。
她是一个很外向的女孩。我喜欢陪着她一起疯癫地玩闹,看她欢呼雀跃的样子。
有些事情是我不得已陪着她一起做的,有些则是我们共同感兴趣的。我们有一些共同爱好,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对她产生好感。相同的兴趣爱好,并不总是可以成为感情升华、灵魂发生共鸣的基础。
我的作息时间差不多都取决于她。虽然她从未这样要求过我,但我却自愿与她共享相似的作息时间表。
上晚自习时和晚自习后,我和她一起认真地读书学习,奋发图强;周末和闲暇时,我陪着她一起打乒乓球,放松一下。
我们都钟爱打乒乓球。校园里有一个很宽敞、设施还算精良的体育活动室。我们经常约几个同学去那里打球。
打乒乓球的娱乐时间,对我而言,是我们一起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无论是拼尽全力一决雌雄,还是不计胜负随便玩玩,都有无穷的乐趣。什么也不用去想,不用劳神费力,只需要尽情舞动球拍,挥洒汗水,放声欢笑就可以了。
我打得比她好,有时难免虚荣心作祟,好为人师,自告奋勇地要教她打球的技巧;有时又故意炫技,一下子把球打到左边,一下子又把球打到右边,引得她左右来回跳跃,累得气喘吁吁,然后我便坏坏地看着她嘟着嘴,假装生气的模样。当然,我也会偶尔打打假球,手下留情,让她赢几局,挽回一点颜面,尝尝胜利的喜悦,然后我便又坏坏地看着她眉飞色舞,得意洋洋的表情。
她总是笑着,笑声如歌声般动听。跟她在一起时,我的喜怒哀乐几乎不由自主,全都跟她有关。
自从想方设法跟她成为同桌之后,我基本上就不携带雨伞了,即使预料可能会下雨,或已经在下雨。
不记得有多少次,在晚自习后阒无一人的回家路上,我和她共用一把雨伞。她总是拿着一把单人折叠雨伞。那雨伞很小,不够两个人避雨,于是我就有理由紧挨着她了。
这正是我所期待的。我喜欢下雨天。我不想带伞。
我和她的距离正是在下雨天拉近的,因为那把小小的雨伞而拉近,因为我没有带伞,可以名正言顺地跟她一起走而拉近。
她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味,似乎是发香。我感受到她微热的体温,不禁暗自窃喜。
我喜欢这种感觉,喜欢下雨天。
>>>肆<<<
大多数交往都始于废话,或者是没话找话说。
刚认识你时,你的话不多,毕竟是从外地转来的新生,人生地不熟,所以基本上都是我发扬东道主的热情,主动挑起话题,跟你闲聊。
我们聊天的话题范围主要限于学习、各自家乡的风土人情、各自的经历以及文学之类。双方都不是性格外向的人,不过也不算拘谨保守。
那时,我迷上了文学,痴迷于看小说。
我跟你谈起中外文学名著,比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高尔基的《童年》、鲁迅的《呐喊》、茅盾的《子夜》……
你说你有《子夜》,我立刻请求借阅。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放在老家W市了,不过寒假后可以给我带来。我连忙向你表示感谢。
没想到我随口说说的借书请求,你竟一直铭记在心。春节后,你真的从家里带来了《子夜》。
你关切地注视着我接过书时的惊喜表情,微笑的双眸中透出深深的欣慰。显然,你因为我们共同的爱好而感到高兴,或许也因为我的开心而感到高兴。
这本书我悉心保护着,生怕它受到损伤。虽然我并未将它从头到尾细细品读,却也迟迟没舍得归还给你。
我们很自然地相识了,相处得也很融洽,很快就建立了友谊。我们是彼此在这个学校里唯一的异性朋友。
只可惜,我们的关系始终都未曾跨越朋友的界限。我只是热切的关注着你,偶尔在言行上给你一些暗示,期望得到你积极的回应,赋予我撞破那道纸糊的墙的勇气。
但这个时刻一直都没有到来。
也许是我们都缺乏主动出击的勇气,也许是我们都还太年轻,分不清喜欢和有好感的微妙差别。
>>>伍<<<
她的性格跟你截然不同。她是活泼的,你是文静的;她乐观开朗,你谨慎矜持;她交游广阔,你乐于独处。
说实话,我和你的性格更为相近。但相近可相吸,相异亦未必相斥。世事就是如此让人捉摸不透。
面对你,我深感那道墙牢不可破;而面对她,我却觉得只要我勇往直前,那道墙便有被撞破的希望,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希望。
有一天,夜深了,我陪着她慢慢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是一段我从来都认为太短的路。
她戴上耳塞,一边听着音乐,一边问了我一些有关几个同学的事。我有口无心地回答着。整个晚上,我都在心猿意马地跟她说着话,也同样心猿意马地看着书,做着作业。
她快到家了,我不能再犹豫了。虽然我预料我不一定会得到想要的答案,或者即使如我所愿,将来也未必会有美好的结局。但我还是不能再犹豫了,不能再迟疑了。我不想重蹈覆辙,不想再次留下遗憾。
我让她把耳塞摘下来,然后停顿了一下,重新理了理思绪,鼓起勇气把我心猿意马了一天的成果告诉了她。
“我喜欢你!”我看着她,却目光游离,不敢直视她眼神的变化。我觉得,我的声音仿佛是从地底下发出来的,那么纤细,那么微弱,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原本打了很长的腹稿,计划用声情并茂的话语来打动她,却不想最终只挤出了这么短短的一句。
夜更加安静了,安静得我都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了。
她微微低着头,一言不发,似乎是在思考怎么答复我,又似乎是在等我继续说下去。
“你把耳塞戴上吧。”我受不了这种无声的场景,跟她说声“明天见”后,便慌忙迅速逃走了。
这一夜注定无眠。
又一晚,夜并不深。
她突然问我为什么喜欢她。
我措手不及,立刻仔细想了想,却没有得出原因。
我问她非要有原因吗?她点了点头。
我又认真想了想,还是无所得。于是,我说:喜欢一个人其实有时候是没有理由的。
她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她沉默了,我也沉默了,整个世界都在漆黑的夜色中沉默着。
>>>陆<<<
我对你的牵挂也是从下雨天开始的。那是初秋的雨季。
你看,多巧!
但我却从没对你表明过心迹。
你瞧,我多怯懦!
那道纸糊的墙一直都没被我撞破。
我曾写过好些有关你的不合格律的短诗,大都是在下雨天写的,但大部分都遗失了。只记得有一首在秋末时写的小诗,内容是这样的:
倩影梦中几番现,扰我心忧更心欢。
久未见,愁肠断,风蚀残烛夜难眠。
寄情月上天。
写下这不伦不类的诗句时,窗外正大雨倾盆,十米之外不辩牛马。我心乱如麻。
我本打算把这首自创格式的小诗夹在《子夜》里,在还书的时候送给你,但最后还是作罢了。听说期末考试后你就要返回家乡上学了,我又何必给你留下一点徒增烦恼的东西呢?我又哪有自信能凭一首小诗留住你呢?
我的家乡H市,汉江之头,汉江在此发源成形。
你的家乡W市,汉江之尾,汉江在此汇入长江。
“我住汉江头,君住汉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汉江水……”
有些感情注定会无疾而终,但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总让人唏嘘不已。
归还《子夜》后不久,我下定决心要跟你拉开距离,因为我深恐陷入感情的漩涡之后,又必须面临分离。对我来说,那简直不可想像,不可忍受!所以,我开始逐渐冷漠你,无视你的感受。而从你离开以后,我也不再跟任何人聊到你,或者打听任何有关你的消息,完全不闻不问,任凭时间掩埋了过去的一切。
除了关于借还《子夜》的始末,其它的往事,我记得的已所剩不多了。
你瞧,我多么健忘!
脑海里偶尔浮现的唯有你在操场上跑步的画面:似乎是在冬天,你穿着粉红色的毛衣,扎着马尾,竭尽全力奔跑,脸色微红,笑逐颜开。
这画面已经定格,静止不动,不再是鲜活而连续的场景了。印象最深刻的是你鹅蛋形的面部轮廓,并不是南方女孩典型的娇小脸型,但眉眼却并不清晰了,整个画面都不那么分明了。与这个画面相关的当时所发生的事情,我也已经忘却了。其它很多很多事情,我都忘却了。我为什么会铭记这幅画面,也不甚了了。
虽然现在我经常路过我们一起就读过的J中学,可是熟悉的校园偶尔也仅能让我触景生情,却无法唤起那些单纯而快乐的记忆了。任凭我如何努力回想,也无法还原那段似水年华了。
曾经,想要忘记一些事,很难;多年以后,想要再度想起这些事,也殊为不易。
好恨自己!
>>>柒<<<
尽管在那次表白后,她并未明确表示接受了我,但也没有疏远我。我们维持着一种介于朋友和恋人之间的关系。我不敢再去追问她是否也喜欢我,怕逼得紧了,反而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暧昧。若即若离。痛并快乐着。
她仍然乐于跟我分享她的所见所闻和喜怒哀乐。
有一次晚自习后,她把她特意拿来的相册打开给我看,指着每张她珍藏的照片一一作介绍,讲述她过去的经历和趣事。
其间,她欢笑不断,而我则一直专注地欣赏着她动人的脸庞。
有人说,女孩在开心时最美。我深有同感。
相册翻到最后几页时,她指着一张照片说:“这是我以前的同学,外地人,W市的,挺文静的。”
我一看,居然是你!
“这个女孩我认识。”怎么跟她说呢?世上竟然会有如此令人绝望的巧合。我只能以一种似乎并不在意的语气轻描淡写地说:“两年前,她也曾是我的同学。她是什么时候转学到这里的?”
“就是两年前过来的。在这儿待了一年,读完了高一。去年你转学过来时,她正好回家乡上学去了。”
“哦。”我不再多问了。
造化弄人。原来,你只是离开了我们之前一起就读的J中学,在本地转学,来到了她所在的C中学,并没有回老家。但我对此竟然一无所知!
看来,我对你真的是冷漠、狠心到了极点。
那张照片我没有跟她要过来。我怕她生疑。
我必须现实一点,冷酷一点。我告诉自己,覆水难收,要珍惜眼前人。由这张照片所唤起的记忆,我只能选择重新封存起来。“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鲁迅《伤逝》)
可是现在,我和她究竟又能一起走多远呢?
快高考了,中学时代即将结束,也许很快又要面临分离。
未来好渺茫。
我尽量不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