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对举
贵族文化、士人文化与乡民文化、市民文化在文化品格上有雅文化与俗文化之别,在文化传承上则有大传统与小传统之分。大传统(great tradition)与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之说,源于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芮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1956年在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农民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对文明的一种诠释》(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An Anthropological Approach to Civilization )。[50]芮德菲尔德在书中提出“在某一种文明里面,总会存在着两个传统”:
其一是一个由为数很少的一些善于思考的人们创造出的一种大传统,其二是一个由为数很大的、但基本上是不会思考的人们创造出的一种小传统。大传统是在学堂或庙堂之内培育出来的,而小传统则是自发地萌发出来的,然后它就在它诞生的那些乡村社区的无知的群众的生活里摸爬滚打挣扎着持续下去。[51]
芮德菲尔德认为这两种传统是有所不同的:
跟随着低层次的文化走的人们和跟随着高层次文化走的人们是有着相同的高低标准和是非标准的。如果把两种传统分别看成是一种基本价值观,或看成是一种普世价值的话,我们就会意识到它们俩彼此是很相似的,但显然又是有所不同的。[52]
同时,芮德菲尔德认为这两种传统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这两种传统——即大传统和小传统——是相互依赖的;这两者长期来都是相互影响的,而且今后一直会是如此……不少伟大的史诗作品的题材都是源之于平民百姓一代传一代的逸事传闻的精华部分;而且一首史诗写完之后也往往会回流到平民百姓中间去,让后者对它再加工和重新融入到种种的地方文化中去……孔夫子的那一套经典并非是他独自一人在那里冥思苦想出来的。但话说回来,平民百姓……对孔夫子写出的经典的内容的理解……在过去是,今后仍然是,只会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去理解,而不会是按照……孔丘所希望的方式去理解的。我们可以把大传统和小传统看成是两条思想与行动之河流;它们俩虽各有各的河道,但彼此却常常相互溢进和溢出对方的河道。[53]
芮德菲尔德还认为这两种传统双向互动、互为表里:
一个大传统所包含的全部知识性的内容都实际上是脱胎于小传统的。一个大传统一旦发展成熟之后倒变成了一个典范了;于是这么一个典范便被当局拿出来推广,让所有跟随着小传统走的人们都来向这么个典范学习。其实大传统和小传统是彼此互为表里的,各自是对方的一个侧面……
应该把小传统和大传统之间的双向的互动理解成为两个具有互补性影响的发生过程。[54]
芮德菲尔德的大、小传统之说作为文化人类学的分析工具,很快被借鉴到中国学界,并运用于文化研究领域。台湾李亦园先生是较早运用大、小传统之说解读华夏文化的中国学人,他在1993年香港举行的“文化中国”研讨会上发表《从民间文化看文化中国》,提出中国的“大传统”与“小传统”有“共通的文化准则”,[55]并在1995年发表《传统中国宇宙观与现代企业行为》,进一步阐发此观点,认为:
儒家的经典哲学与一般老百姓的行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层共通的文化意念,那就是中国人的宇宙观及其最基本的运作原则。由于此一共通的文化法则的存在,所以才能使中国的“大传统”与“小传统”两层文化之间即使有不同的看法,却仍表现出许多相同的行为……
中国文化中的宇宙观及其最基本的运作法则是对和谐与均衡的追求,也就是经典中所说“致中和”的原意。为达到最高均衡与和谐的境界,则是要在三个层面上共同获得各自的均衡与和谐……1.自然系统(天)的和谐(时间的和谐、空间的和谐);2.个体系统(人)的和谐(内在的和谐、外在的和谐);3.人际关系(社会)的和谐(人间的和谐、超自然界的和谐)。[56]
如果说李先生更多关注中国文化大、小传统的共通性,余英时先生则更多关注两种传统的互动性。余先生1987年出版专著《士与中国文化》,其中《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一文,运用“大、小传统”理论,分析了汉代循吏在大、小传统互动中发挥的作用,阐发了汉代大传统对当时小传统的影响,并总结出一些关于中国文化大、小传统关系的普泛性观点:
欧洲的大传统和一般人民比较隔阂,成为一种“封闭的传统”(closed tradition)……一般地说,大传统和小传统之间一方面固然相互独立,另一方面也不断地相互交流。所以大传统中的伟大思想或优美诗歌往往起于民间;而大传统既形成之后也通过种种管道再回到民间,并且在意义上发生种种始料所不及的改变。但理论上虽然如此,在实际的历史经验中这两个传统的关系却不免会因每一个文化之不同而大有程度上的差异。和其他源远流长的文化相较,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大、小传统之间的交流似乎更为畅通……
汉代大、小传统之间的交流尤其活泼畅遂,文人学士对两种传统的文献都同样加以重视……汉代以后,中国大、小传统逐渐趋向分隔,但儒家关于两个传统的关系的看法则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57]
葛兆光先生认为中国文化的大、小传统与有自己的特殊内涵:
“大传统”并不专指儒道等经典文化,“小传统”也并不专指乡村社会的民间文化,前者也不一定只是在学校与寺庙中传授,而后者也并不一定只是在乡村生活中传播与承袭。“大传统”在我们这里是一个时代最高水准的思想与文化,其代表是一批知识精英,但它们未必是社会的“上层”,也未必能够成为“正统”,除非他们的知识与权力进行过交融或交易,而形成制约一般思想的意识形态;而“小传统”的人员构成也并不仅仅包括一般百姓,还包括那些身份等级很高而文化等级很低的皇帝、官员、贵族以及他们的亲属,他们并不以文字来直接表述他们的思想,而只是在行为中表现他们潜在的观念,他们并不以思想或文化活动为职业,因而不大有那种思想与文化的焦虑,更注重实际社会和生活的具体问题。[58]
上海师范大学吾淳先生则对大、小传统的划分标准进行了新的阐发:
就语词来说,以精英与大众来定义“大传统”与“小传统”并非科学。事实上,国家或政府层面的某种价值导向未必就一定是大传统,也并非所谓精英层面的思想就一定是大传统;民间或民俗层面的某种观念或价值取向也未必就一定是小传统;并且国家层面的文化传统与地方层面的文化传统未必就是对立的,它们完全可能是一致的或统一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精英与大众也并无二致。确定“大传统”与“小传统”只有一条标准,也是唯一的标准,这就是应从主流与非主流的角度来理解。[59]
还有学者从大、小传统与人性的关系、与社会秩序的关系,对两种传统的主导倾向进行新的阐发,认为:
“大传统”是由学者、思想家、宗教家反省深思所产生的精英文化……主要指在某一社会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的价值系统……“小传统”指一般社会大众(特别是乡民或俗民),和作为自然人的社会上层的士绅、知识分子身上的违背大传统的人性本能的思想及其外化,即在其社会中非主导地位的形形色色的各种价值系统……大传统主要维护人性中的普遍利益追求,而小传统既维护人性中的普遍利益追求,又维护人性中的个性利益追求。人的七情六欲,乃至自私、贪欲、懒惰、妒嫉等本性可能在其中彰显。而这些“恶”性,与大传统中的儒家道德自律,法家的律令,道家贵无等要旨存在着固有矛盾。[60]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就中国文化而言,大传统是主要维护人性中的普遍利益追求、着眼于社会秩序建构,并占据主导地位、发挥主流影响的价值系统,小传统则是维护人性中的多元利益追求、着眼于世俗生活,居于从属地位、发挥非主流影响的价值系统。按照这种理解,士人文化更多蕴涵大传统的因子,而贵族文化、市民文化、乡民文化则更多体现小传统的特色。大、小传统的分析框架可以适用于士人文化与市民文化的关系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