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一、古代涪陵行政区划
夏商至春秋前期,为濮人居住区;春秋中后期至战国中期为巴国地(曾为巴国国都,巴先王陵墓所在地);战国中后期为楚国枳地。
秦朝,属巴郡地。秦昭王三十年(前277年)置枳县,为区境置县之始,属巴郡。
东汉时,分枳县置平都县。三国蜀汉时,增置汉平县,隶涪陵郡。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年),在巴郡枳县侨置涪陵郡,治汉复城,为区境置郡之始。东晋后期还治涪陵县。南齐建元二年属巴州。北周保定四年(564年)置涪陵镇。
隋开皇初年(581年),撤销涪陵郡。开皇十三年(593年)置涪陵县、丰都县、垫江县,分隶巴郡、巴东郡和宕渠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置涪州,属江南西道,辖武龙县、涪陵县、乐温县。贞观十一年(637年)分巴县置隆化县(后改为宾化县),隶涪州。天宝初年,改为涪陵郡。乾元初年,复名为涪州。
北宋改宾化县为宾化砦,建置同唐。南宋置涪州,辖涪陵县、乐温县、武隆县。
元置涪州,至元二十年(1283年)并涪陵、乐温二县入州治,辖武隆县。
明置涪州,辖武隆县,隶四川重庆府。
清置涪州,康熙元年(1662年),并武隆县入涪州,不领县,隶四川重庆府。
二、民国时期涪陵行政区划
1912年,置涪州,直隶四川省。
1913年,废涪州为涪陵县,隶川东道。
1928年,直隶四川省,后隶属于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1年5月,因涪陵县第五行政督察区地广,划为武隆设治局。
1944年,由武隆设治局升格为武隆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庆直辖前涪陵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0年1月置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辖涪陵、南川、丰都、石柱、武隆、彭水、长寿7个县。
1952年9月,酉阳专区及所辖黔江、酉阳、秀山3个县并入涪陵专区,隶四川省人民政府。
1953年,垫江县划入涪陵专区。
1958年,长寿县划归重庆市。
1968年,涪陵专区改为涪陵地区。
1983年,撤涪陵县设涪陵市(县级)。
1988年,分黔江、酉阳、石柱、秀山、彭水5个(自治)县,设立黔江地区。涪陵地区辖涪陵市、南川县、丰都县、垫江县和武隆县。
1994年,撤南川县,设南川市(县级)。
1995年11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1995〕106号),撤县级涪陵市,设枳城区、李渡区;撤涪陵地区设地级涪陵市,下辖枳城、李渡2个区和垫江、武隆、丰都3个县,代管南川市。其中枳城区面积1431平方公里,人口57.2万人,辖5个街道、6个镇、8个乡,区政府驻敦仁街道;李渡区面积1400.8平方公里,人口49.5万人,辖12个镇、6个乡,区政府驻李渡镇。
1996年9月15日,涪陵市划归重庆市代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庆直辖前涪陵区划调整一览见表2-1。
表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庆直辖前涪陵区划调整一览
资料来源:根据以下资料整理——四川省涪陵市志编纂委会.涪陵市志[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1986—1998年涪陵统计年鉴整理。
四、重庆直辖后涪陵行政区划
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八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涪陵市正式改隶重庆直辖市。
1997年12月20日,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撤销原地级涪陵市和枳城区、李渡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重庆市涪陵区辖原枳城区、李渡区的行政区域。原涪陵市所辖的武隆县、丰都县、垫江县,代管的南川市,改归重庆市直接管辖。
1998年3月23日,重庆市政府以渝府〔1998〕37号文批复同意涪陵市枳城区江北街道办事处驻地从黄旗口迁移到点易村。1998年5月,经重庆市政府批准,设立“重庆涪陵李渡私营经济示范区”,实行“区镇合一、政经合一”的管理体制。1998年末,涪陵区户籍总人口109.2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72万人。辖1个开发区(桥南开发区)、1个示范区(李渡示范区)、5个街道(敦仁街道、崇义街道、荔枝街道、江北街道、江东街道)、22个乡(仁义乡、中峰乡、丛林乡、山窝乡、龙塘乡、卷洞乡、罗云乡、酒店乡、石龙乡、惠民乡、明家乡、同乐乡、两汇乡、增福乡、石和乡、新村乡、聚宝乡、太和乡、梓里乡、天台乡、大木乡、土地坡乡)、18个镇(珍溪镇、百胜镇、清溪镇、南沱镇、白涛镇、焦石镇、镇安镇、义和镇、李渡镇、致韩镇、马武镇、龙潭镇、青羊镇、新妙镇、石沱镇、蔺市镇、堡子镇、龙桥镇),726个村民委员会,71个居民委员会。
2001年末,涪陵区户籍总人口110.9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8万人。辖1个开发区、1个示范区、5个街道、22个乡、18个镇,707个村民委员会,62个居民委员会。
2002年4月30日,重庆市政府以渝府〔2002〕50号文批复同意将龙塘乡更名为武陵山乡。2002年末,涪陵区户籍总人口111.4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61万人。辖1个开发区、1个示范区、5个街道、22个乡、17个镇(不含李渡示范区),707个村民委员会、62个居民委员会。
2003年10月21日,重庆市政府以渝府〔2003〕233号文批复同意将丛林乡杉树湾村5组划归珍溪镇管辖。调整后,丛林乡面积75.813平方公里,总人口13928人;珍溪镇面积52.128平方公里,总人口26551人。
2004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111.5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47万人。辖1个开发区、1个示范区、5个街道、22个乡、17个镇,354个村民委员会,63个居民委员会。
2008年5月15日,重庆市政府以渝府〔2008〕68号文批复同意涪陵区撤销李渡镇、龙桥镇、白涛镇、镇安镇、堡子镇、致韩镇、石龙乡、中峰乡、仁义乡、丛林乡、土地坡乡、天台乡、卷洞乡、山窝乡、梓里乡、酒店乡、惠民乡、太和乡、聚宝乡、新村乡、石和乡、两汇乡;设立涪陵区李渡街道、龙桥街道、白涛街道;将明家乡更名为大顺乡;调整崇义街道、敦仁街道、荔枝街道、江东街道、江北街道、义和镇、百胜镇、焦石镇、珍溪镇、清溪镇、马武镇、龙潭镇、新妙镇、石沱镇、蔺市镇、同乐乡的行政区域;保留南沱镇、青羊镇、增福乡、罗云乡、大木乡、武陵山乡的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此次调整后,涪陵区辖8个街道(敦仁街道、崇义街道、荔枝街道、江北街道、江东街道、李渡街道、白涛街道、龙桥街道)、6个乡(武陵山乡、罗云乡、大顺乡、同乐乡、增福乡、大木乡)、12个镇(珍溪镇、百胜镇、清溪镇、南沱镇、焦石镇、义和镇、马武镇、龙潭镇、青羊镇、新妙镇、石沱镇、蔺市镇),341个村民委员会,75个居民委员会。
2014年,珍溪镇、蔺市镇、新妙镇3个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2016年6月3日,重庆市政府以渝府〔2016〕30号文批复同意涪陵区调整义和镇管辖范围、李渡街道管辖范围和办事处驻地,增设马鞍街道。调整后,义和镇辖机房、松柏、高峰、鸭子、朱砂、华东、临江、石岭、庄子、黄草、红春、石堡、镇安、大柏、宏义、建新16个村(社区),镇政府驻兴义南路88号(原址);李渡街道辖石院、水磨滩、垭口、百花、云星、梨园、岚马、堰桥、龙塘、两龙、山仑、韩龙、新龙、明家湾、致远、桂花园、龙桥、断桥、石龙19个村(社区),街道办事处驻致远路36号(原致韩镇政府驻地);马鞍街道辖原李渡街道高岩口、双河口、太乙门、石马、两桂、玉屏、红星、马鞍、大石庙、和平、均安、大鹅、双溪、盘龙、金银、人和、倪峰、新阳、杨二坪19个社区和原义和镇鹤凤社区,街道办事处驻鹤凤大道6号(原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办公楼)。此次调整后,涪陵区辖9个街道(敦仁街道、崇义街道、荔枝街道、江北街道、江东街道、李渡街道、白涛街道、龙桥街道、马鞍街道)、6个乡(武陵山乡、罗云乡、大顺乡、同乐乡、增福乡、大木乡)、12个镇(珍溪镇、百胜镇、清溪镇、南沱镇、焦石镇、义和镇、马武镇、龙潭镇、青羊镇、新妙镇、石沱镇、蔺市镇)。2017年末,有9个街道办事处、6个乡、12个镇,303个村民委员会,119个居民委员会。重庆直辖后涪陵行政区划调整一览见表2-2。
表2-2 重庆直辖后涪陵行政区划调整一览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涪陵统计年鉴》数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