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小生意(《商界》2020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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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是存量争夺战

解决A股市场的众多顽疾的锁眼在于上市资格的非稀缺化,而注册制就是那把钥匙。

文/阮超
文艺馥欣资本顾问创始人

在4月27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后,证监会和深交所连夜公布了一系列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规则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6月12日深夜,深交所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及配套安排,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实施。6月12日当天,创业板指数以-1.67%低开后持续回升,最终收盘涨幅0.51%。有趣的是,4月28日深交所公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相关规则文件征求意见稿当天,创业板指数也是先抑后扬——开盘最大跌幅达到-2.54%,随后上演深V行情,最终收盘涨幅为0.6%。

从指数反应出来的信息来看,市场对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带来的影响仍有分歧,这其中一类较为普遍的悲观看法是:企业上市更容易后会分流市场中的存量资金,从而降低整个市场的估值和流动性。

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没有错,但只是在静态地看待这场改革,没有看到注册制改革对整个A股游戏规则和生态的深远改变,把这场改革看成一场“存量博弈”,而事实上无论是A股还是整个中国经济,都还有大量增量优化空间。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注册制改革后,企业上市更容易了,毫无疑问对上市公司来说上市资格的稀缺性和由此而来的一系列优势都会被削弱,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壳价值的不断下滑。

但另一方面,注册制下上市通道的大扩容能够让证券监管部门更超然地看待手中的审核权利,将选择权交回给市场。

在原有的审核制度下,证券监管部门要判断拟上市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这又何其难。各种筛选机制以及拿着放大镜找缺点之后,能够过关的大都是一些资质一般的中等生,在筛除了那些最差的公司之后,同样也很容易错过BATJ这样的公司。而注册制将上市标准中的“持续盈利能力”改成了“持续经营能力”,毫无疑问同时扩大了上市公司群体的上限和下限。

对投资机构的影响

注册制下一项重要的配套是退市政策。我们看到这次一并修改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将退市相应指标的触发年限缩短为两年,且不再有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的环节,退市更容易了。以前A股市场即使没买对公司只要一直拿着,等到重组照样赚得盆满钵盈。但注册制下不一样了,一直拿下去搞不好等来的不是退市就是仙股化。

因此,注册制下显然投资的难度大大地增加了,这会加快投资人机构化、专业化的进程。

对中介机构的影响

注册制将选择权交回给市场,允许更多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但不造假仍是底线。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只有行政处罚权,为守住这条底线,新《证券法》修订加大加重了法律责任,各个层面也在推动集体诉讼,但最重要的抓手仍是中介机构。无论是此次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规则文件还是之前科创板规则文件,均有大段篇幅阐述中介机构责任。

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介机构的主要责任和角色定位恐怕仍是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守好入口。尤其是投行,某种程度上又承担了中介机构中的兜底责任。这在相当程度上仍是一种同质化的竞争,构筑竞争优势需要出色的执业能力、重资本的风险抵御能力以及长期积累的声誉。本质上来说,这些能力仍是在牌照的基础上发育而来。

因此,在注册制改革铺开的初期牌照的价值恰恰不是弱化而是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