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伟人代表作图释书系: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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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各安其分

想要了解日本人,就必须从了解他们“各安其分”的含义开始。日本人对秩序和等级制度的信赖,与美国人对自由和平等的信念,如同南北两极。因此,我们很难认可等级制度作为一种可能的社会制度的公正性。对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国家的关系的认识,日本人是建立在他们对等级制度信赖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厘清他们的国民制度,如家庭、国家、宗教和经济生活,我们才有可能理解他们的人生观。

日本人用他们对等级制度的理解来看待国际关系中的所有问题,就如同他们用同样的方法看待国内问题一样。过去的十年中,他们认为自己高居于国际金字塔的顶端,而现在这一位置被西方国家所占据,他们关于等级制度的观念随之成了接受现状的心理基础。日本的外交文件不断地表明他们对等级制度的重视。1940年,日本与德国、意大利缔结了《三国同盟条约》[1],序言中这样写道:“日本政府、德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认为,世界各国各安其所是实现长久和平的先决条件……。”在签订条约时,天皇颁布的诏书也谈到了同样的问题:

弘扬大义于天地,缔造神舆成一宇,乃吾皇族之遗训,亦朕寤寐之所眷念。今逢世局动乱,人类蒙祸,不知何日止息。朕所轸念者,唯在早日勘定祸乱,光复和平……兹三国盟约成立,朕心甚喜。

唯万邦各安其所,兆民悉安其业,此乃旷世大业,前途尚迢……

就在袭击珍珠港的当天,日本特使向美国国务卿科德尔·赫尔[2]递交了一份声明,也明确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万邦各安其所,乃日本不变之国策……维持现状并续发展下去,与万邦各安其所的日本基本国策背道而驰,日本政府绝对不能容忍。

这份声明是对几天前赫尔的一份备忘录做出的回应。国务卿赫尔的备忘录引用了美国人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在美国人心中的尊崇地位,犹如等级制度之于日本一样。他列举了四项原则: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神圣不可侵犯;互不干涉他国内政;信赖国际合作,和平解决矛盾冲突;平等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了美国人“权利平等和不可侵犯”的信念,并且坚信这不仅是建立国际关系的基础,也是日常生活中同样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对美国人而言,平等是最高的道德基础,通过它有望建立更加美好的世界。它意味着拥有没有专制、没有干涉和没有强制压迫的自由。它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且每个人都有改善自己生活的权利。平等是这个世界所维护的人类权利的基础。就算我们偶尔违背了这些原则,但仍然在维护着平等的价值,并满怀义愤地与等级制度作战。

自美国建国以来,美国人就一直坚持平等的信念。杰斐逊[3]将其写入了《独立宣言》[4],作为宪法重要组成部分的《权利法案》[5]也是以平等为基础的。一个新国家在公开文件里正式写入这样的条款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们反映了人们在这片大陆上繁衍生息,逐步形成的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有别于欧洲人。一位年轻的法国人,亚历西斯·托克维尔[6]在19世纪30年代初访问美国后,写了一部关于平等问题的著作,被视为国际报告里一部重要文献。托克维尔是一位聪明且富有同情心的观察家,他能够从美国这个陌生的世界里看到很多优点。对于他来说,美国就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年轻的托克维尔出身于法国贵族社会,当时活跃或是有影响力的人物依然都记得,法国社会彼时正受到法国大革命的震撼和冲击,接着又是新颁布的严厉的《拿破仑法典》[7]。他本着包容的态度,高度评价了美国新奇的生活方式,但是他是以法国贵族的视角进行观察的,因此他的书是向旧世界报道即将到来的新事物。他相信,美国即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前哨,欧洲也会如此,尽管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他详细地报道了这个全新的世界。这里的人们真正地认为彼此平等。社会交往活动是以一种崭新且轻松的方式进行的。人与人之间平等地进行沟通。美国人也不拘泥于等级间的礼仪——他们既不要求别人遵守,也不强迫自己做到。他们喜欢说,他们不亏欠任何人。全新的世界里没有贵族或罗马式的家族模式,统治旧社会的社会等级制度也荡然无存。托克维尔说美国人只相信平等,除此之外,他们不相信任何事物。甚至是自由,也可能会在生活中无意间忽视了它。但是,他们必须平等地生活着。

透过这个陌生人的视角,先辈们一百多年前的生活方式如在目前,这让美国人感慨不已。虽然美国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其基本轮廓从未改变。通过阅读托克维尔的书,我们认出了1830年的美国就已经是今天我们所熟知的美国了。这个国家,不仅过去,甚至是现在,仍然有像杰弗逊时代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8]那样的人,他们支持贵族式的社会秩序。但即使是汉密尔顿也得承认,这个国家的生活方式根本不是贵族式的。

因此,在偷袭珍珠港事件前夕,美国向日本陈述了其太平洋地区政策,这是以高尚的道德准则为基础制定的。这是美国最信赖的原则。美国人坚信,如果朝着他们指出的方向行进,每一步都可以改善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同理,日本人所信奉的“各安其所”,也是其社会经历中那些根深蒂固的生活准则。几个世纪以来,不平等一直是他们信奉和尊崇的生活准则,这使一切最容易预知,也最能够被广泛接受。对他们来说,承认等级制度就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但是,这不是单纯的西方所理解的独裁主义。日本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协同一致,他们遵守着与美国相悖的传统。既然日本人已经承认美国的权威地位处于他们国家等级制度的最顶端,这就更有必要尽可能清晰地探究他们的传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弄清楚,在目前形势下他们可能采取的行动。

尽管日本被逐渐西化,但它仍然是一个贵族社会。每一次寒暄、每一次接触都必须表明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以及地位上的差距。每当一个人对他人要说“吃”“坐下”时,要按照亲疏程度或者辈分高低使用不同的词语。不同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不同的“你”来表达。动词也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换言之,同许多太平洋地区的人一样,日本人有很多“敬语”,说敬语的同时也会有适当鞠躬或者跪拜等礼节形式。所有这些,都有详细的规则和传统;不仅要知道应该向谁鞠躬,还要知道鞠躬的程度。对某个主人来说是得体合适的鞠躬,换作另一个人就可能视其为无礼,因为他与行礼者的关系略有不同。另外,行礼方式也有很多种,从双膝跪下、双手扶地及额头碰触到手背,到只是略微低头、微倾双肩,十分讲究。每一个日本人都必须从小学习,学会在不同场合中使用不同的礼仪。

一般来说,得体的行为不但要表现出等级的差别,而且要考虑双方之间的性别、年龄、家庭关系和过往交情等因素。甚至是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之间,在不同的场合也要表达不同程度的尊敬——两个平民之间相互熟悉,可能不需要行礼,但是如果一方穿上军装,着便装那一方就需要向他行礼。对等级制度表示出适当的尊重是一种艺术,它需要平衡无数的因素。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因素会相互抵消,有些则可能得到增强。

当然,有些人相互之间也不必拘泥于礼仪。在美国,家庭成员之间就没有那么多讲究。当回到家,回到亲人的怀抱时,他们会忘掉任何礼仪,哪怕是最细微的。但是,在日本,家庭恰恰是学习礼仪的地方,也是需要一丝不苟地遵守礼仪的场所。当婴儿还被绑在母亲背上的时候,母亲就会用手按下孩子的头;当孩子还在蹒跚学步时,他的第一堂课就是向父亲和长兄行礼。妻子向丈夫鞠躬;孩子向父亲鞠躬;弟弟向哥哥鞠躬;女孩,都要向她所有的兄弟们鞠躬,不论长幼。这些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形式。它意味着行礼的人承认对方有权干预自己的事情,尽管他更愿意自己处理;而受礼的人则承认与自己的地位相应的责任。建立在性别、辈分和长嗣继承基础之上的等级制度,是日本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孝道是中日共有的一种传统美德。早在公元六七世纪,中国的孝道文化就随着中国的佛教、儒教和世俗文化一同被引入日本。但是,孝道的形式必然要进行修改,以适应不同的日本家庭结构。在中国,即使是今天,一个人也必须忠于自己的庞大宗族。宗族的成员可能成千上万,它在管辖族人的同时也获得族人的支持。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情况可能各不相同,但是在大部分地区,一个村子里的所有人都属于同一个宗族。中国有4.5亿人,却只有470个姓氏,所以同姓的人都认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有亲族关系。某个地区的所有人,可能同属一个宗族,而且,在遥远的城市里也可能有同宗。像广东这样人口稠密的地区,宗族成员会联合起来共同维护宏伟的氏族宗祠,在规定的日子里,一起祭拜数以千计的已故宗亲的牌位,而这些宗亲都源自同一位祖先。每个宗族都有自己的财产、土地和寺院,还有宗族基金用于资助有前途的宗族后代的学习。宗族与分散在外的成员保持联系,负责刊印详细的族谱,每隔十年左右更新一次,以公布那些有权享受宗族特权的名字。宗族都有世代相传的族规,如果宗族与当局意见出现分歧,依照规定,甚至可以不把犯罪的族人交给国家。在封建王朝时期,这些半自治的庞大宗族只在名义上受到国家管控。实际上,那些受国家指派的官员管理起来漫不经心,并且会定期轮换。因此,在宗族成员眼里,他们都只是外人而已。

日本与中国有很大不同。直到19世纪中期,只有贵族家庭和武士家庭才能拥有姓氏。在中国,姓氏是宗族系统的根基,如果没有姓氏或者与之等同的东西,宗族就无从发展。某些宗族的族谱就起到相当于姓氏的作用。但在日本,只有上层阶级才有族谱。即使有族谱,其记录方式也与美国革命妇女会一样,是从现在活着的人往回追溯,而不是从古到今地把从祖先繁衍而来的所有人都记录进去。这两种方法有本质区别。此外,日本是一个封建国家,其效忠对象不是氏族团体,而是封建领主。封建领主是当地最高统治者,这与中国官员的短期任命完全不同,后者通常被视作外人。在日本,最重要的事情,是这个人属于萨摩藩还是肥前藩[9],个人关系就建立在他所属的藩中。

另一种将氏族制度化的方式,是在神社或祠堂祭拜祖先或者氏族神。这是没有姓氏或者族谱的日本平民也可能参与的活动。但日本没有祭拜祖先的习惯,平民在神社祭拜,所有的村民都可以一起参加,他们不用证明是否拥有共同的祖先。他们被称作氏神[10]的“孩子”,因为他们在该神的领地上生活。就像世界上任何地方一样,世代定居的村民繁衍生息,彼此形成了亲戚关系。他们并不是由同一个祖先繁衍下来的关系亲近的宗族团体。

日本人对自己祖先的祭拜则不会去神社进行,他们在家里房间的佛坛上供奉着六七位近期去世的亲属牌位。这些亲属牌位类似微型墓碑,代表着他们的父母、祖父母或者近亲。日本上下不论哪个阶层,每天都要在佛坛前行礼、摆放供品,以示对他们的思念。墓地里,如果曾祖父母墓碑上的碑文无法辨认,也不会重刻,导致三代之上的亲人很快就会被遗忘。日本的家族关系如此淡薄,几乎如同西方国家,也许同法国人的家族关系最为接近。

因此,“孝道”在日本仅限于面对面的家庭成员内部,最多也就包括父亲、祖父、叔(伯)父、叔(伯)祖父以及他们的后代。在这个群体中,按照辈分、性别和年龄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名门望族也会分裂成不同的分支,次子及以下都自立门户。在这种面对面的小群体里,规范“各安其所”的准则可谓细致入微。如果长者没有正式隐退(隐居),他的命令都必须严格服从。即使是现在,就算已经有几个孩子的男子,只要他的父亲还没隐退,未经其父准许就不得擅自行事。即使子女成人已经三四十岁,父母依然可以决定他们的婚姻大事。父亲作为一家之主,必须先被服侍进餐,入浴也是父亲在先。一家人向父亲深深地鞠躬,父亲只需点头回礼。在日本有一个广为流传的谜语,把它翻译过来就是:“为什么儿子想要给父母提建议就像在和尚头顶找头发?”(佛教徒都要剃度)谜底就是:“不管有多想,就是做不到。”(无发——无法)

“各安其所”不仅包括辈分的差别,也包括年龄的差别。如果日本人想要表达非常困惑的意思,他们会说“非兄非弟”(长幼不分),就跟我们说的“非鱼非禽”(不伦不类)一样。因为,对于一个日本人来说,长子就应该严格保持他作为长兄的风范,才能在生活中如鱼得水。长子是继承人。去过日本的人都提到过,“在日本,长子从小就学习拥有承担责任的气质和风度”。长子在很大程度上拥有类似父亲的特权。在旧社会,弟弟的成长必然要依靠于长兄;现在,尤其是在城镇和乡村,长兄按照古老的习俗要待在家里,而弟弟们则可以出去闯荡,获得更好的教育和更高的收入。但是,古老的等级观念依旧牢固。

甚至在现今的政治评论中,对于大东亚政策的讨论,仍然生动地表现出这种传统的“长兄为大”的特权观念。1942年春天,一位陆军部中佐在谈到大东亚共荣圈的问题时说:“日本是东亚国家的兄长,其他国家都是日本的弟弟。这是占领区的民众都必须深刻认识清楚的。若过多地为民众考虑,可能会让他们心中滋生出滥用日本好意的倾向。”换句话说,什么事情对弟弟有益,这是由哥哥来决定的,并且实施时不必“过分关心”。

不管年龄大小,一个人的等级地位还取决于他的性别。日本女人走路时要跟在丈夫的身后,可见她们地位的卑微。偶尔穿上西式服装的妇女能与丈夫并肩而行,先于丈夫跨过门槛,然而一旦她们换回和服,就又要走在男人的后面。日本家庭中的女孩必须竭力保持平和的心态来看待她们的兄弟得到礼物、受关注和教育经费这样的事情。即使有专门为年轻女孩而建立的高等学校,指定的课程依然都是以礼仪和行为举止之类为主。女校的知识教育也与男孩的教育标准相去甚远。一位女校的校长提倡给中上层家庭的学生开设欧洲语言课程,其理由竟然是希望日后她们打扫书架后,能把丈夫的书正确地放回去。

尽管如此,日本女人比大多数其他亚洲国家的女性拥有更多的自由,而这不只是日本西化的结果。日本从来没有像中国上层社会那样要求女人裹脚。印度女性至今还羡慕日本女人能够自由出入商店,自在地在街上走动,从来不需要任何杜帕塔[11]遮盖。在日本,妻子控制家里的收入和支出,掌管家里的钱袋。如果资金不足时,她们必须从家里选出东西用以典当。妻子管理家里的仆人,对孩子的婚事有很大的发言权,而一旦她升级为婆婆,通常就意味着她独揽家政大权,就好像从来都没有前半生唯唯诺诺、言听计从的经历一样。

在日本,辈分、性别和年龄的特权十分明显。但是,行使这些特权的人,不像是武断专横的独裁者,而更像是受托人。父亲或者长兄对全体家庭成员负责,不论是在世的、去世的,还是即将出生的。重大决定必须由他做出,并确保其一一落实。然而,他的权利并不是绝对的。他要为了家庭荣誉考虑,谨慎行事。他要让儿子和弟弟记住家庭遗产,既有物质遗产又有精神遗产,并要求他们要努力与之相配。即使身为一个农民,他也会对家族祖先承担高尚的责任。如果他属于更高的阶层,对家庭的责任也会随之越来越重。家庭的利益远远高于个人诉求。

遇到任何重大事务,无论阶层尊卑,家长都会召集家庭会议进行讨论。例如:为了订婚而举行的会议,家庭成员可能从日本不同地区赶来参与讨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所有人的不同态度都会被考虑。一位弟弟或者某位妻子的意见可能就会影响最终的决定。如果一家之主无视大多数人的意见而一意孤行,他就会陷入困境。当然,那个被决定命运的人,可能难以接受这样的决定。然而,那些也曾屈从于家庭成员决定的长辈,如今要求晚辈服从决定,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不管从法律还是习俗的角度,日本人这种决定方式都与普鲁士父亲对妻子和孩子的专横权力明显不同。在日本,这种强制性并未减弱,只是不同的决定方式产生的效果各异而已。日本人不会在家庭生活中学习尊重专制权威,也没有培养轻易屈服于权力的习惯。服从家庭的意志是打着最高价值的旗号,无论要求多么严苛,所有人都要以“共同忠诚”之名,不惜一切代价去服从这一切。这就是所谓的最高价值。

每一个日本人首先都是从家庭内部养成遵从等级制度的习惯,然后将其应用到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等更广阔的领域。他知道,一个人要充分尊重那些级别和地位高于自己的人,无论那些人是不是在集体里拥有实权。即使一位受妻子支配的丈夫,或一位受弟弟支配的兄长,他们在正式场合仍然会受到尊重。特权的界限不会因为某人的背后操作而被破坏,特权的表象也不会因为迎合实际的当权者而改变。等级制度依然不可侵犯。这些在背后掌控而不在表面显现出来的方式,甚至有一种策略上的优势。唯其如此,主导大权的人不易受攻击。日本人从家庭经历中也认识到,对于一项决定,让全体家庭成员确信这能否维护家庭荣誉,是获得家庭成员大力支持的重点。这个决定不是独裁家长的突发奇想,也不是像暴君一样靠铁腕实施。日本的家长更像是一个物质财产和精神财产的托管人,这些财产对家族的每个人都很重要,所以要求所有家族成员的个人意志必须服从家族利益。日本人反对使用暴力,但是他们丝毫没有为之而减弱个人服从家庭利益的意志力,也不曾因此就减弱对有权势地位人的尊重。即使家庭中长者不能成为强硬的独裁者,家庭等级地位仍然保持不变。

上述是对日本家庭等级观念的直截了当的表述。对于持有不同人际行为标准的美国人而言,这些表述还不能使他们正确理解日本家庭中强有力的情感纽带。日本家庭有很强的凝聚力,探索他们怎么形成这种凝聚力正是本书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与此同时,想要在更广阔的政治领域、经济生活中解读他们对等级制度的需求,重要的是先认清他们在家庭内部如何全面地培养这种习惯。

在日本人的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的等级关系制度和家庭内部的等级制度一样严格。日本在其历史发展中一直保留着稳固的等级阶层社会。一个有长达数世纪等级制度的民族,既拥有其重大的优势,也有其无法抹去的不足。自日本有历史记载以来,等级制度就是其生活的准则,甚至早在公元7世纪,日本就把从没有社会等级制度的中国借鉴过来的生活方式进行修改,使之与自己的等级制度相互融合。在公元7世纪和8世纪,日本使节对映入眼帘的伟大的中国文化叹为观止,于是日本天皇和他的宫廷大臣设定了一个目标,用这种高度文明来丰富日本文化。他们为此投入了莫大的热情。在此之前,日本甚至没有书写文字。在7世纪时,日本引进了中国的象形文字,用来记载他们那种与中国完全不同的语言。日本曾有一种宗教,它拥有四万个神祇,这些神祇掌管所有的山脉和村庄,并赐福民众。这种民间宗教经过无数变革,发展成了现代的神道教。公元7世纪,日本从中国大规模引进佛教,并将其作为一种“能够治国安邦的、卓越的”宗教。[12]在此之前,无论是公众的或私人的,日本都没有任何雄伟的永久性建筑。此时,天皇仿照中国国都建造了新的都城——奈良,又在日本各地按照中国样式建成了很多宏伟华丽的佛教寺庙和巨大的僧院。另外,天皇通过到访过中国的使节,引进了官阶头衔、品衔制度和法律制度。在世界历史上,任何地区都很难找出一个主权国家,能够如此有计划地成功吸收他国的文明。

源赖朝将军

源赖朝(1147—1199年)是日本镰仓幕府的创始人和第一个征夷大将军。他从1192年到1199年掌握日本统治实权。他是平安时代末期河内源氏的源义朝第三子,名将源义经的异母兄长。

然而,从最初开始,日本就没有成功地复制出中国那种没有等级的社会结构。日本引进的官衔,在中国是授予那些通过科举考试进阶的行政官员的,而在日本则都授予了世袭的贵族和封建领主,成了日本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日本分散着许多半独立的藩国,各藩领主忌惮彼此的力量;社会阶层中最重要的是与特权有关的人,包括领主、家臣和侍从。不管日本如何费尽心思地引入中国文化,都无法将其等级制度体系架构在中国官僚制度或者庞大的家族体系之中,这种家族体系将不同阶层各行各业的人团结在一起。日本也无法接受中国人视皇帝为凡人的观念。日本把皇室称之为“云端上的人”,只有来自这样家族的人才能继承皇位。中国经常改朝换代,而日本却从来没有发生过。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毫无疑问,将中国文化引入日本的天皇和宫廷大臣们,他们一定没有想到中国制度在这些领域真正的概念,也不会想到他们对其做了多少改变。

日光东照宫-德川家康的灵庙

日光东照宫是位于日本日光市的神社,创建于元和三年(1617年),主祭神为江户幕府的开创者——德川家康。

尽管日本引入了中国文化,但是新的文明只是为世袭领主与家臣争夺国家统治权的战争扫清了道路。这场战争持续了几个世纪。在8世纪末,贵族藤原氏[13]夺取了统治权,并把天皇赶到幕后。随着时间推移,藤原氏的统治遭到封建领主的质疑,整个国家陷入内战。其中,著名的源赖朝[14]征服了所有对手,以“将军”这一古老的军事头衔成为国家真正的统治者。将军的全称是“征夷大将军”。在日本,这个头衔本来很普通,但只要源赖朝的后代能够一直掌控其他的封建领主,“将军”就只能在源氏家族中世袭。天皇变得有名无实,他的作用主要也就是为将军进行授衔仪式。天皇没有实权,实权掌握在幕府手中。为了维持统治权,他们通过武力征服那些难以驾驭的藩国。每一个封建领主、大名,都有自己的武装家臣——武士。这些武士完全听命于大名,战乱时期,随时准备为“名声地位”讨伐敌对的大名或者挑战“将军”的统治地位和权威。

德川家康

德川家康(1543—1616年)是日本德川幕府的创始人和第一个将军,德川家康在1600年夺取政权,1603年被任命为将军,并于1605年退位,但在1616年去世前一直掌权。

在16世纪,内战全面爆发。经过几十年的混战,伟大的德川家康[15]战胜了所有对手,于1603年成为德川幕府的第一代将军。德川幕府的统治持续了两个半世纪,直到1868年,天皇和幕府将军的“双重统治”被废除,德川统治结束,近代历史正式开始。从许多方面看,漫长的德川时代在日本历史上都算是一段卓越的统治时期。它用武力维护着日本的和平,直到政权结束前的最后几年,它推行的中央集权制,仍充分地服务于德川幕府的目标。

德川家康曾面临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并且一直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在内战期间,一些势力强大的藩主反抗他,直到被打败之后才向他臣服。这些藩主就是所谓的外样大名[16],也就是旁系大名。德川家康让这些大名继续拥有他们的领地和家臣,甚至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继续享有最高的自治权。不过,他不会让他们享有成为德川家臣的荣誉,也不让他们在幕府担任要职。这些要职都留给了“谱代”,即嫡系大名——内战中德川家族的支持者们。为了维持这种艰难的政治局面,德川采用了一系列策略:阻止封建领主及大名积蓄力量,阻止威胁幕府统治的大名们任何可能的联合。为了维护日本和平以及德川家族的统治,德川幕府非但没有废除封建体制,反而试图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稳固。

日本的封建社会被明确地分成不同阶层,每个人的身份通过世袭被固定下来。德川幕府巩固了这个体系,并规定了每个阶层日常行为的细节。每户的家长必须在门上张贴表明其阶层地位和世袭身份的标志。他能穿的衣服,可以购买的食物,以及能够依法居住的房屋类型,都根据世袭身份做了明确的规定。皇室和宫廷贵族之下,日本设有四个阶层,按等级顺序依次是:武士,农民,工人,商人。再往下是贱民。贱民中数量最多、最有名的是“秽多”,即一些从事各种污秽职业的人。他们一般是拾荒者、掩埋死囚尸体的人、剥死兽皮制造皮革的人。在日本,他们是不能接触的人,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根本不算人,甚至连穿过他们村庄的那段道路也不计入里程中,就像这片土地和居民根本不存在一样。贱民的生活非常窘迫,虽然他们从事的职业活动是许可的,但是他们仍然被排除在正式的社会结构之外。

商人阶级仅仅高于贱民阶级。不管美国人对此感到多么不可思议,可这确实是日本封建社会客观存在的事实。商人通常是对封建制度具有破坏性的阶层。如果商人备受尊崇,长盛不衰,封建制度就会走向消亡。在17世纪,德川幕府发布并实施了当时最为严苛的闭关锁国的法令[17],想从根本上消除商人发展的基础。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尚未实行过。日本曾经在中国和朝鲜海岸线进行海外贸易,使商人这个阶层不可避免地得到发展。因此,德川幕府规定,如果有人建造或者驾驶超过一定规格的船只,将被处以死刑,从而阻止了这种贸易往来。获得许可的小船无法行驶到大陆,也无法运载贸易货物。因为每个藩都在边界设置关卡,明令禁止商品进出,所以国内贸易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另外,还有一些法律重点强调了商人低贱的社会地位。《奢侈禁令》规定了商人的着装、携带的雨伞及婚礼或丧礼的花销数目。他们不能生活在武士居住的区域。当与武士发生冲突时,他们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武士享有特权。在货币经济时期,德川幕府让商人始终处于社会底层的统治政策必然会失败。日本需要货币来运转,德川幕府的尝试与时代大潮背道而驰。

武士和农民是两个比较适合稳固封建制度的阶层,德川幕府将这两个阶层冻结起来。在德川家康结束内战前,名将丰臣秀吉[18]已经通过他著名的《刀狩令》[19]将这两个阶层分开。他收缴农民的武器,让武士享有独一无二的佩刀的权利。武士再也不可以兼做农民、工匠或者商人。即使是身份最低下的武士也不能成为合法的生产者。他们每年都从农民的课税中收取自己的禄米,成为寄生阶层的一员。大名掌管稻米的分配,按配额分给每个武士家臣。武士完全不用担心生计问题,他完全依附于他的领主。在日本历史的早期,在与各藩国无休止的战争中,封建大名和武士之间的紧密纽带逐渐牢固。在德川统治的和平时期,这一关系演变成经济性的。日本的武士,与欧洲的骑士不同,他既不是拥有自己土地和农奴的小领主,也不是一个富有的士兵。自德川统治时期开始,武士就是按照一定等级领取固定俸禄的人。他们的俸禄不多,日本的学者估算过,所有武士的平均俸禄和农民的收入差不多,只能勉强维持生计。[20]没有什么能比几个继承人分割这份俸禄更让家族雪上加霜的了,所以武士限制他们的家庭规模。最让他们感到难堪的是名望与财富挂钩,因此,他们在信条中着重强调,节俭是最高尚的美德。

丰臣秀吉

丰臣秀吉(1537—1598年)是日本战国时代卓越的大名、将军、武士和政治家,被认为是日本的第二个“伟大的统一者”。他接替了他的前君主织田信长,并结束了战国时代。

武士与农民、工匠和商人之间存在着一道巨大的鸿沟。后三者是“庶民”,但武士不是。武士的佩刀不只是一种装饰,更是其特权和阶层的象征。他们有权对庶民用刀。早在德川统治时期之前,就已经有这个传统了。德川家康颁布法令——“如果庶民对武士无礼或者对他们的上级表示不敬,可以当场斩首。”这仅仅是将旧习俗法律化。德川家康的规约没有考虑到庶民和武士之间应该建立相互依存的关系。他的政策只是基于严苛等级的规定。武士和平民两个阶层都由大名统治,直接依附于大名。事实上,两个阶层又处于不同的社会阶梯上。每个阶梯上上下下都有一套自己的法律、法规、权限以及相互义务。两个阶层之间的人,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虽然某些情况下,两个不同的阶层必然会一再地发生联系,但是这并不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

德川幕府时期,武士已不只是舞刀弄剑,他们逐渐成为其领主财产的管理者和风雅艺术的专家,比如古典的能乐[21]和茶道[22]。他们处理所有的文案,并通过巧妙的操控来实现大名的意图。在两百年的漫长和平时期,舞刀弄剑的机会十分有限。就好像当时的商人不顾等级制度的规定去创造高雅的文艺样式和享乐的生活方式一样,武士尽管时刻准备战斗,但仍然学会了各种风雅艺术。

尽管按照法律规定,农民对武士毫无防卫可言,而且需要缴纳沉重的赋税,受到各种禁令的限制,但他们仍享有一定的保障。他们获准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日本,拥有土地就拥有声望。在德川幕府时期,土地不能永久转让。这是为了保护独立耕作者的利益,而不像欧洲的封建制度,保护的是封建领主的权益。农民无比珍惜这项永久的权利,并且不辞劳苦地耕作,就像他们的后代今天还在稻田里劳作一样。但农民仍旧是供养着上层寄生阶层200万人的阿拉特斯[23],供养包括将军的幕府、大名的管理机构,以及武士。农民缴纳实物税,也就是农民按比例向大名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然而,在同样是水稻产国的暹罗,传统的赋税是10%,而在德川时期的日本,赋税是40%。而且,实际的税额比这个还要高。有一些藩无情地压榨农民的体力和精力,要求农民缴纳的赋税高达80%,通常还要服徭役或者无偿劳作。像武士一样,农民也限制家庭的规模。因此,整个德川幕府时期,日本总人口几乎一直保持不变。对于一个长期处在和平时期的亚洲国家来说,停滞的人口数反映出这个政权的诸多问题。无论是依靠俸禄的武士阶层还是生产阶层,都存在斯巴达式的严苛制约[24]。但是,每个下属和他的上级之间,存在着相对信赖的关系。每个人都知道他自己的义务、权利以及地位,如果这些遭到侵犯,即使是最穷苦的人也可以进行反抗。

极度贫困会使农民起来反抗。他们不仅反抗封建领主,而且还会反抗幕府当局。在德川幕府统治的两个半世纪里,至少有一千次这样的反抗。他们反对的并不是传统的“贵族占四成,劳作者分六成”的沉重赋税,而是反对额外的附加税。当情形难以忍受时,农民们就会发动大规模游行反对领主。但是,请愿和谈判的过程却是井然有序的。农民们会起草正式的请愿书,并递交给大名的家臣,要求废除苛政。如果请愿书被中途拦截或者大名对此不予理睬,他们就派代表到江户[25],将请愿书呈交给幕府将军。在一些著名的案件中,他们为了保证诉状成功递交,甚至会在江户的大街上趁着某些高官坐轿经过时,将状纸塞到轿子里。尽管农民们递交诉状冒了很大的风险,但幕府官员在收到状纸后就会着手调查,而且大概有一半的判决是对农民有利的。[26]

然而,这种判决并不符合日本法律和秩序的要求。农民的抱怨也许是合理的,政府尊重他们的诉求也可能是适当的,但是农民领袖依然违反了严苛的等级有别的法令。不管判决对他们多么有利,他们都违背了忠诚这一基本律令,这是无法被忽略的。因此,他们会被判处死刑。他们动机的正义性与此毫无关系,甚至农民也会接受这种不可避免的命运。被处死的人是他们的英雄,人们成群结队地赶到刑场。在那里,反抗的领袖们或被滚油烫死,或被砍头,或被钉上木架,刑场的所有人却没有暴乱。这就是法律,这就是秩序。事后他们也许会为死者修建祠堂,尊他们为烈士,但是他们接受死刑,并认为这是他们赖以生活的等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而言之,德川幕府的历代将军们都在试图巩固每个藩内的等级结构,并且努力让每个阶层都依赖于封建领主。在每一个藩内,大名处于等级制度的最顶端,并且他可以对他的属下行使特权。幕府将军在政务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对大名的管控。他通过各种方式防止大名结成联盟或者实施侵略计划。在各个藩的边界上,哨卡和关口的官员严密监视“出境的女人和入境的枪炮”,以防止任何大名设法私运妇女出境、走私武器入境。[27]没有将军的准许,大名之间不能联姻,以避免形成危险的政治联盟。各藩之间的贸易也受到阻碍,甚至到了有桥也不让通行的程度。幕府将军的密探让他知悉大名的财政收支情况,一旦大名财力充盈,将军就会要求他承担耗资巨大的公共工程,让他重新与其他大名经济水平一致。所有规定中最著名的就是大名在一年中有半年需要住在都城,即使他返回自己的领地居住时,也必须将妻子留在江户作为将军手上的人质。通过这些管理方式,幕府维护了自己的权威,加强了他在等级制中的统治地位。

当然,将军并不是这个拱门结构上起决定作用的拱心石,因为他只是获得天皇委任才进行统治的。天皇及其世袭贵族组成的宫廷被孤立在京都,并没有实权。天皇的财政收入甚至不如地位最低的大名,并且宫廷的所有仪式也受幕府的严密管控。然而,即使是最有权势的德川将军,也没有采取任何举措废除天皇和实际摄政者的双重统治。双重统治在日本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自12世纪以来,大元帅(将军)就剥夺了天皇的实际权力,以天皇的名义统治整个国家。有一段时期,双重统治的权力分化非常严重,达到了层层委托的程度——有名无实的天皇把实权委任给一个世袭的世俗首领,而世俗首领又将权力委托给他的世袭顾问。最初,这种权力的重复委托纵横交错。甚至在德川幕府统治的最后时期,海军准将佩里[28]也没有注意到幕后还有天皇的存在。还有我们的首任驻日公使唐森德·哈瑞斯[29],他在1858年与日本谈判第一个贸易条约时,也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才发现还有一个天皇存在。

实际上,日本对于天皇的观念在太平洋各岛屿上一再被发现。他是神圣的首领,可以参与管理,也可以不参与。在一些太平洋岛屿上,他自己行使权力;而在另一些岛屿上,他将权力委托给别人。但是,他本人是永远神圣的。在新西兰的一些部落中,神圣首领是如此不可侵犯,以至于他不可以自己进食,被喂食时的汤匙甚至都不得碰到他神圣的牙齿。他出行时必须有人抬着,因为他的脚踏过的土地就自动成为圣地,归为首领所有。他的头尤其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不能触碰。他可以与部落诸神对话。在某些太平洋岛屿上,例如萨摩亚岛和汤加岛,神圣首领与世俗生活没有关系,而是由一位世俗的首领承担所有责任管理整个国家。詹姆斯·威尔逊[30]曾在18世纪末访问过位于太平洋东部的汤加岛,他写道:“汤加的政府和日本的政府最为相像,神圣的皇帝对于军事首领来说就是某种政治犯。”[31]汤加岛的神圣首领被隔绝在公共事务之外,只负责主持宗教仪式。他们亲自摘取果园中的第一颗水果,然后主持一个仪式后,其他的人才能吃其他水果。当神圣首领死去时,人们用“天堂空虚了”这样的话来宣告他的死亡。遵照仪式,他被安葬在一个巨大的皇室墓地,但是他并未参与行政管理。

佩里将军

马休·卡尔布莱斯·佩里(1794—1858年)是美国海军准将,在多次战争中指挥舰船,包括1812年战争和墨西哥—美国战争(1846—1848年)。作为美方代表,他于1854年与日本签订了神奈川公约,在日本向西方的开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天皇尽管在政治上毫无权力,有时“对于军事首领来说就是一个政治犯”,但在日本人的定义里,他在等级制度中占有一席之地。对于日本人来说,天皇是否积极参与世俗事务,并不是衡量其地位的标准。在将军长达几个世纪的统治期间,日本人一直把天皇和位于京都的宫廷视为珍宝。只有在西方人眼中,天皇所起的作用才完全是多余的。但对于每个方面都有严格规定、习惯了等级制度的日本人而言,他们的看法则完全不同。

封建时期,日本这种从贱民到天皇的极度明确的等级制度,给近代日本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毕竟,封建统治在法律意义上的结束只不过是在七十五年前[32],根深蒂固的国民习性无法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完全摒除。我们在下一章就会讲到,尽管国家的目标有了根本性转变,但是近代日本的政治家们依然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来保留这一制度的大部分内容。与其他任何主权国家相比,日本人更习惯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所有微小行为的细节都被规定,并且身份地位也被固定。两个世纪以来,这个世界的法律和秩序靠铁腕来维持,因而日本人学会了把这个精心设计的等级制度与安全和稳定等同起来。只要他们置身于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他们自己应有的义务,这个世界就值得他们信赖。盗贼得到了控制,大名之间的内战也被制止。如果人们能够证明他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就可以像农民受剥削时那样提出申诉。虽然这么做对个人而言有很大的风险,却被众人认可。德川幕府时期,甚至有一位开明的将军设立了投诉箱,任何百姓都可以将自己的抗议书投递进去,只有将军本人有箱子的钥匙。日本的确存在真正的保障,如果某人的行为不符合现有的规范,这会被纠正。人们信赖这种规范,并且相信只有遵照执行才能获得安全。一个人的勇气和正直体现在对制度的遵守上,而不是对它的修改或反对。在日本人的眼中,受各种规定限制的世界是已知的、可信赖的。它的规定并不是摩西十诫[33]那样抽象的道德准则,而是具体的行为规范。它规定在这样的场合应该怎么做,另外的场合又该怎么做;如果是武士应该怎么做,如果是庶民又该怎么做;长兄该怎么做,弟弟又该怎么做。

在这样的体制下,日本人并没有像其他生活在铁腕等级制度统治下的民族那样,变得温良顺从。重要的是日本各个阶层的利益被承认,并得到了特定的保障。甚至是贱民也会保障其对自身行业的垄断,当局也认可他们成立的自治团体。虽然每个阶级都受到了苛刻而繁杂的限制,但同时也获得了秩序和安定的保障。

日本对各个阶层的限制也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灵活性,这是印度这样的国家所不具备的。在不破坏公认的等级体制的前提下,日本的习俗提供了一些直接有效的手段来完善这种体系。一个人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来改变自己的等级地位。在日本的货币经济下,放贷人和商人不可避免地富裕起来,然后就利用各种合乎传统的手段跻身上层阶级。他们通过典押和租赁成为“地主”。虽然农民的土地不能转让,但是日本的地租非常高,让农民留守土地是有利可图的。放贷人就在那片土地上安家,收取他们的地租。在日本,这样成为土地的“所有者”能够名利双收。然后,他们的孩子和武士通婚,进而步入了上层阶级。

另一个改变阶层等级的传统方法就是收养。它是一种花钱“购买”武士地位的方式。尽管德川幕府时期有各种限制,但商人还是越来越富裕,这时他们会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武士家庭。在日本,收养儿子的人很少,通常是为女儿招上门女婿。入赘的女婿被称为“婿养子”,可以成为其岳父的继承人。但是,他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因为他要放弃原来的身份,转入妻子家的户籍。他会随妻子的姓氏,并和他的岳父岳母一起生活。虽然代价高,却有高收益。富裕商人的后代成了武士,贫困的武士家庭则拥有了财富。等级制度依旧保持它原来的样子,毫发无损。但是,通过对等级制度的巧妙利用,就为富人提供了跻身上层阶级的渠道。

因此,日本并没有要求各阶层只能在自己阶层内部通婚。有几种公认的方法可以实现不同阶层之间相互通婚。富裕商人渗透到下级武士阶层,这让日本与西欧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欧洲封建制度崩溃,是因为受到日益成长壮大的中产阶级的压力,这个阶级主导了近代的工业时代。而在日本,并没有出现这样强大的中产阶级。商人和放贷人通过公认的方式“购买”了上层阶级的身份,与下层武士结成了联盟。需要指出的是,当欧洲和日本的封建制度都在垂死挣扎的时候,相对于欧洲大陆,日本在更大程度上允许了阶层之间的流动,这着实令人感到奇怪和惊讶。对此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贵族和中产阶级之间发生过阶级斗争。

在日本,很容易明确这两个阶级有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法国以及其他个别西欧国家,也出现过类似的例子。但是,欧洲的等级制是非常顽固的。在法国,阶级之间的冲突导致了贵族的财产被剥夺。而在日本,两个阶级关系越来越紧密,推翻衰落幕府统治的联盟就是由商人、金融阶层和下层武士组成的。近代的日本依然保留着贵族体制,但是如果不允许阶级之间的自由流动,就很难出现这样的局面。

日本人热爱并信赖他们那套细致又明确的行为规范,他们有自己的某种正当的理由。只要遵守这些规定,它就能保障人们的安全。它允许对非法的侵犯行为提出抗议,它也可以做出变通以满足个人的利益。它要求相互履行义务。当德川政权在19世纪上半叶崩溃时,整个日本没有一个集团支持革除这套行为规范。那里没有像法国那样爆发“法国大革命”[34],甚至没有发生“1848年”[35]那样的革命。然而,这仍然是令人绝望的时代。从庶民到将军,每个阶层都欠了放贷人和商人的债。庞大的非生产阶级和巨大的财政支出已经难以维持。曾经牢牢掌控贫困阶级的大名,已无力支付武士家臣的固定俸禄,连接整个封建制度的纽带已经名存实亡。他们试图通过增加农民本已十分沉重的赋税来维持自己的地位,甚至提前征收几年的赋税,这使农民们陷入了极度贫困的境地。幕府也濒临破产,难以维系。1853年,当佩里将军率领他的士兵来到日本时,日本国内已经陷入绝境。在他强行入境后,日本在1858年已无力反抗,不得不与美国签订一份通商条约。

然而,此时在日本响起的口号却是“一新”——“恢复往昔”,“复辟王政”。这与革命正相反,甚至算不上是进步。与“尊王”呼声相呼应的是同样著名的“攘夷”口号。全国上下都支持重启闭关锁国的黄金时代的政策,极少数认识到这是错误路线的领导者却为此遭到暗杀。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日本这个没有任何革命意识的国家,会改弦易辙来顺应西方模式。更不用说五十年之后,日本能在自己熟悉的领域与西方国家竞争。但是,这一切还是发生了。日本发挥自己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优势,实现了一个高层集团和公众舆论都没有要求过的目标。19世纪60年代,如果西方人能够从水晶球里看到日本的未来,他们也不会相信。地平线上似乎连巴掌大小的云都没有,怎么会预示着未来十年会有一场暴风雨横扫日本?尽管如此,不可能的事还是发生了——那些备受等级制束缚的、落后的日本民众,突然转向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并且坚持走了下去。


[1]《三国同盟条约》,1940年9月27日,由纳粹德国、法西斯意大利与日本帝国在德国柏林签署。后来,匈牙利、罗马尼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和克罗地亚等国也相继加入该条约。——译者注

[2]科德尔·赫尔(1871—1955年),美国政治家、外交家,任职美国国务卿近二十年,1945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译者注

[3]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年),美国第三任总统,民主共和党创始人,《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撰稿人,与华盛顿、富兰克林并称“美利坚开国三杰”。——译者注

[4]《独立宣言》,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于费城批准。——编者注

[5]《权利法案》,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性文件,但不是宪法。法案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理论和法律基础,确立了议会所拥有的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开始在英国建立。——编者注

[6]亚历西斯·托克维尔(1805—1859年),法国政治家、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和《旧制度与大革命》等,这些作品使他享誉全球。——编者注

[7]《拿破仑法典》,总共分为三大部分,2281条法律条文。第一部分是人法,其中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和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编者注

[8]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755/1757—1804年),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美国《宪法》起草人之一,美国政党制度的创建者之一。——编者注

[9]萨摩藩,又名鹿儿岛藩、岛津藩,为日本江户时代的藩属地,位于九州岛西南部,领地包含今日的鹿儿岛县全域与宫崎县的西南部。肥前藩,是日本江户幕府时期的一个藩属地,位于日本九州岛西北部(今日本佐贺县)。——编者注

[10]氏神,日本氏族的祖先或者保护该氏族的神。——编者注

[11]杜帕塔,印度女性遮盖头部的纱巾。——译者注

[12]参见乔治·桑塞姆爵士的《日本:文化简史》,131页。——原注

[13]藤原氏,日本古代史上的巨族大姓之一。从天智八年到明治维新,藤原氏一族在日本政坛上活跃了近一千年。——译者注

[14]源赖朝(1147—1199年),日本平安时代末期至镰仓时代的武将、政治家。日本幕府制度的建立者,镰仓幕府首任征夷大将军。——编者注

[15]德川家康(1543—1616年),日本战国时代、安土桃山时代三河国大名,江户幕府第一代征夷大将军,日本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编者注

[16]外样大名,原来与德川家康敌对,关原之战后降服于德川家康的大名。外样,旁系、非嫡系。——译者注

[17]日本闭关锁国是江户时代德川幕府实行的外交政策。在1635年开始实行,直到1868年德川幕府被推翻为止。德川幕府明确禁止日本人出国、禁止在外的日本人回国,并规定与外国的贸易关系仅允许在长崎进行,而且对象仅限于中国和荷兰。——编者注

[18]丰臣秀吉(1537—1598年),日本战国时代、安土桃山时代大名,著名政治家,与织田信长、德川家康并称“日本战国三杰”。——编者注

[19]《刀狩令》,日本史上的一个法令,最早由柴田胜家在越前实行,主要是没收农民手上的武器,其目的是完全做到兵农分离,实际上是为了加强对庶民的统治。——编者注

[20]参见赫伯特·诺曼《日本近代国家的诞生》(中译本名为《日本维新史》),17页。——原注

[21]能乐,最具代表性的日本传统艺术形式之一。包括“能”与“狂言”两项,前者是极具宗教意味的假面悲剧,后者是十分世俗化的滑稽科白剧。——译者注

[22]茶道,日本茶道源自中国,将日常生活行为与宗教、哲学、伦理和美学熔为一炉,讲究以禅品茶、茶禅合一、修身养性。——译者注

[23]阿拉特斯,希腊神话中一位大力神,因支持巨人族首领泰坦反对主神宙斯,被宙斯降罪,用双肩支撑苍天。——译者注

[24]古希腊的斯巴达人把坚持极为严苛的生活方式作为城邦的一项政策。他们不佩戴珠宝,不穿精美服装,不纵容自己耽于奢侈享受,积累了大量的私有财产。他们甚至没有用于流通的贵金属,只是把铁棒作为货币。——译者注

[25]江户,东京古称。江户是日本自德川幕府时代以来的主要都市之一,明治维新迁都江户后,改名东京。——译者注

[26]参见博顿·休合的《日本德川时代的农民起义》。——原注

[27]参见赫伯特·诺曼的《日本近代国家的诞生》,67页。——译者注

[28]马休·佩里(1794—1858年),美国海军将领。1853年7月,时任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的佩里率领舰队抵达日本,就此打开了日本封闭的国门。——译者注

[29]唐森德·哈瑞斯(1804—1878年),美国外交官,首任驻日公使。——译者注

[30]詹姆斯·威尔逊(1742—1798年),美国杰出的政治家、法学家,同时在《独立宣言》和《联邦宪法》上签名的六人之一,联邦最高法院首任大法官。他对美国早期的政治和法律生活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对联邦宪法的制定和批准做出了重大贡献。——译者注

[31]语出《1796、1797和1798达夫号船上的南太平洋传教之旅》。——原注

[32]指明治四年(1871年)7月的废藩置县,即废除全国262个藩,统一为府县。这是建立中央集权政权的一项划时代的政治变革,从此结束了日本长期以来的封建割据局面。——译者注

[33]摩西十诫,第一条:你不可有别的神。第二条: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第三条:不可妄称耶和华。第四条:当纪念安息日。第五条:当孝敬父母。第六条:不可杀人。第七条:不可奸淫。第八条:不可偷盗。第九条:不可做伪证陷害人。第十条:不可贪恋他人的所有。(见《旧约圣经·出埃及记》)。——编者注

[34]法国大革命,爆发于1789年7月14日,大革命中的市民革命结束于1794年7月27日,以路易·菲利浦为首的七月王朝(由银行家、交易所经纪人、铁路大王、大矿主、大森林主和大地主组成的金融贵族执政的政权)成立于1830年7月。历时三年,法国大革命才彻底结束。三年中,过往的贵族和宗教特权不断受到自由主义政治组织及上街抗议的民众的冲击,旧的观念逐渐被全新的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民主思想所取代,统治法国多个世纪的波旁王朝就此土崩瓦解。——译者注

[35]指1848年的法国二月革命。二月革命是法国推翻七月王朝,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1848年欧洲革命浪潮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