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衡量系统性金融风险
学界对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衡量大致基于上述定义中的一些主要特征,例如,单个金融机构经营困境对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实体经济产生负外部性,由资产抛售行为引发的资产价格下跌与整体流动性收缩的恶性循环,长期积累的金融脆弱性突然加剧等。
在衡量单个机构风险传导至整个金融系统方面,文献(Acharya et al. ,2010)使用系统性预期缺口来代表一个机构能够对整个金融系统所施加的负外部性。系统性预期缺口衡量了当金融系统遭受冲击时,单一机构发生资本金不足的可能性。一个机构的系统性预期缺口随着其杠杆率、股价波动率、股价与市场指数的相关性以及尾部相关性的增加而增加。其中,股价波动率、股价与市场指数的相关性以及尾部相关性3个指标构成机构的边际预期缺口,代表了当市场回报低于某个百分位时机构的预期资本金缺口。
文献(Brownlees & Engle, 2012)在文献(Acharya et al. ,2010)的基础上改进了对边际预期缺口的计算。前者使用计量模型来估计机构随时间变化的条件波动率、随时间变化的股价与市场指数的相关性以及相应的尾部相关性,因此提出,通过有效使用一小部分公共信息可以衡量机构在逆境中发生资本金不足的可能性。
文献(Huang et al. ,2009,2012)通过建立困境保费来衡量单个金融机构风险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度。在假设的前提下,困境保费衡量的是机构为预防因系统性金融困境产生损失而投保的保费,该金融困境可被定义为总权益的损失超过一个特定门槛,如15%的总负债。文献(Huang et al. ,2012)的研究表明: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边际贡献是一个包含机构规模、违约概率以及各机构之间资产回报相关性的函数;机构的规模是决定其对系统性风险贡献的决定性因素,但规模通常不会随时间变化发生剧烈变化,尤其在一个报告季度内;机构对系统性风险随时间变化的边际贡献主要由其风险中性违约概率以及各个机构之间的资产回报相关性矩阵所驱动。该文献提出的困境保费方法与文献(Brownlees & Engle, 2012)对边际预期缺口的测算方法类似,但困境保费使用信用违约掉期的利差来代替边际预期缺口中的股价回报率。信用违约掉期回报的一部分由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驱动,另一部分则由风险溢价决定。因此,信用违约掉期回报上升未必是因为实际风险上升所致,而可能是由于投资者风险偏好下降所引起的。这也反映了基于可观察的市场价格的指标在应用时可能带来信息模糊性。
文献(Adrian and Brunnermeier, 2011)提议使用条件风险价值来衡量系统性风险。该方法计算的是当某单个机构陷入困境时,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价值。衡量一个机构对系统性风险贡献的方法是计算该机构条件风险价值与无条件风险价值之间的差值。该文献的研究表明,杠杆率、规模、期限错配以及资产价格泡沫对于预测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都是显著的。条件风险价值的缺点在于它只能衡量单个机构传导至整个系统的风险,而不能衡量整个系统对单个机构的风险。
在衡量金融脆弱性方面,信贷与GDP(国内生产总值)比率、贷款总额和货币增长、房地产和资产价格的变化、银行杠杆、资本充足率和行业层面的资金流动等变量被用来衡量金融失衡积聚的程度,并被当作银行业危机或金融危机的预警指标(Borio & Lowe, 2002; Alessi & Detken,2009)。可惜的是,这些预警指标和模型对发达经济体的预测效果较好,对新兴市场经济体在危机发生时间的预测上依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上述几种度量方法均依靠市场及公开数据,因此只有在市场参与者获得足够信息、善于分辨金融风险并且不存在“羊群效应”及其他行为偏差时,得到的结论才是准确的。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这些研究表明,宏观审慎监管者同样可以从有限的、可观察的公开数据中获取信息,以更好地判断风险情形并制定监管政策。
从实践来看,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压力测试成为以美联储为代表的各大央行衡量并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流方法。央行通过压力测试,能够在机构面临共同的信贷和资产敞口的基础上计算不同负面宏观金融场景下的损失,其本质是对假设情景的测试,度量资产组合、机构乃至整个金融系统面临偶发但可能发生的冲击的敏感度。
压力测试方法主要可以分为3类:会计法、市场价格法以及宏观金融法。其中,会计法是基于会计报表数据的测试方法,也被称作资产负债表法。会计法需要用到利润(损益)表、表外项目以及金融报表的补充信息,这是目前压力测试中的基础方法。市场价格法则是基于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尽管数据更具有时效性,但这种方法通常仅作为会计法的补充。宏观金融法着重关注金融部门和非金融部门的联系,这种方法通常会同时用到会计报表和市场价格数据,以此估计宏观经济与金融的连接性,并进一步作为前两种方法的补充。在金融危机后,大众愈加能体会到金融波动对宏观经济的深刻影响,因此,宏观金融法正受到监管者越来越多的重视(Ong,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