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高等小學國文教科書
编輯大意
一、宗旨 遵照部定教則,規定本書之宗旨:(1)授以切於實用之文字,養成發表思想之能力。(2)修練語言。(3)輔導智德。
一、編製法(1)春秋季始業通用。(2)全書分六册,每學年用二册。(3)各册不規定同樣之課數,以教材之深淺,爲排列之先後。以文字之長短,及内容之繁簡,分配授課之時間(詳見教授書)。(4)課文有待於圖畫參證者,本書必考證詳確,列入插圖,概不臆造。(5)書中符號最要處用。。。。,次要處用····,分句用。,分讀用、,語言用“”,引用成語用‘’,語言中引用他語亦用‘’。
文章之標準
(甲)文之構成。文章之道,從形式方面論之,不外積字成句、積句成篇;而語其大要,不外首求明晰,次務勢力,終貴流暢。本書注意於此。要點如左:
(一)明晰。(1)措語明確。(2)所用皆普通語,與口語不十分懸絶。(3)字字相聯,語語相綴,均無謬誤。(4)起伏呼應,段落分明。
(二)勢力。(1)文有節制,勿令散漫。(2)用筆變换,動人心目。(3)引喻陳辭,言之有物。(4)反覆推勘,有義畢宣。(5)故作疑陣,含蓄不盡(上五項細析之可得十餘法,各課屬於何法,特詳於教授書)。
(三)流暢。(1)音調和諧,便於誦讀。(2)文采斐然,以實用爲主。(3)句法長短相配,恰合分際。
(乙)文之排列及採擇之標準。
(一)首順叙法及平列法,次總起法及總結法,次總起總結法。
(二)首記叙,次説理,次議論,次言情。
(三)語氣之屬於普通者居前,其特須注意者居後。
以上僅屬各學年偏重之點,並不爲甚嚴之界限,期無礙多方練習之興味。
(四)多採散文,間採明白流暢之韻文,藉達美感教育之旨。至所採散文,如記事記物及日常應用之書簡文等,採列最多。其契約單據等,爲國民學校國文教科書未能列入者,分附於課後,藉便練習。
(五)行文之程式,如論辯、序跋、書説、贈序、傳記,以及記遊、記物之作,無不甄采。而其選録之多少,排列之先後,則一以實質形式之深淺爲衡。其箴銘、頌贊、詞賦、哀祭之類,僅擇其淺近易解者,甄録一二,藉示程式。
一、材料之標準 高等小學修身、歷史、地理、理科,皆專列科目。故國文中關於此類材料,當補各科所缺,而不宜重複。此外關於實業事項,及日用知識,有必須列入者,教授書另載教材分配表。兹列舉其大要於左:
(一)道德教育:(1)記事。(2)寓言。(3)法制。大意補修身書所不備。
(二)歷史:(1)名人之傳記或軼事,其意味不專屬於道德範圍者。(2)壯快勇武之史談,與軍國民教育有關者。(3)歐美近世之人物及事實,與政治經濟進化等有關者。
(三)地理:(1)著名勝地之遊記。(2)地理上特著之現象。
(四)理科:(1)自然物之最有關係於人生者。(2)自然物之性狀富有興趣,有道德教育或美育有關者。(3)自然界美麗之景色。(4)理化知識之關於日用者。
(五)實業:(1)農工商狀況及關係。(2)職業上應用之知能。(3)本國重要出品。(4)世界實業趨勢。
(六)日用知識。(1)人事之有關於生活者。(2)遊戲事項。(3)近世之公共事業。
一、教授書 照教科册數編輯,其編纂順序:分列教材(全載教科書文字圖畫)、要旨、時間、準備、豫習事項,教授事項,練習事項,備考等。各册之首,編列教授案,注重於動的教育法。期以養成兒童獨立自營之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