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探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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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还记得我吗?我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我就跟你们见过面。

我和汤姆在山洞里找到强盗藏的钱以后,道格拉斯寡妇收我做她的干儿子,说是教我怎样做人。整天待在家里,我实在受不了。寡妇骂我是迷途的羔羊,让我穿上新衣裳,弄得我浑身冒汗,像被箍起来那么难受。更叫我受不了的是她的妹妹华森小姐,老是用那么多的规矩来吓唬我。她跟我讲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可我说我恨不得就去那儿,只要能换换环境,我是不选地方的。真是无聊极了!幸好汤姆组织了我们的强盗团,隔几天我们就照书上写的那样玩一回强盗游戏,这倒是挺有趣的事呢。

三四个月光阴过去,我已经学了点拼音,九九表也背到五七三十五了。一天,我的酒鬼爸爸突然来了。他揍了我一顿,叫我停学,划着小船把我带到上游伊利诺州的树林,住进一间古老的木头房子。我们钓鱼打猎,靠这个过日子。隔不了几天,他就把我锁在屋里,独自去用鱼和野物换烧酒,回来喝个烂醉,然后拖我去打一顿。在林子里,不读书不做功课,游游荡荡,还是挺快活的。但是,爸爸动不动就揍我,弄得我浑身青一道红一道的,我又忍受不下去了。

有一天天刚亮,我沿着河岸走,突然看见一只无主的独木船漂下来了。我喜出望外,这下我可以逃到一个地方住下,让爸爸和寡妇永远也找不到了。当天趁爸爸出去的机会,我就把水桶、鱼线、锯子、火柴这些东西搬上了船。天黑了,我轻轻划着船,飞快地向下游冲去,一口气就到了甲克森岛。我上岸钻进树林躺了下来。一觉醒来,太阳老高了,我懒洋洋的,真不想起来。忽然从上游传来“砰”的一声,我赶紧跳起来从树叶缝中往外看,原来人们正在找我,他们向水面开炮,想让我的尸体浮上来。现在我知道可以安心了,绝不会再有人来找我了。

三天三夜过去了,没有什么新花样。第四天晚上,当月亮下了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树林那儿躺着个人!原来是华森小姐家的黑人吉姆!可是吉姆吓坏了,他发疯似的瞪着我,跪着向我告饶。嘿,他以为我死了呢。不一会儿,我就让他明白我根本没死,也知道他是逃出来的,因为华森小姐想把他卖到奥里安去。这下可好,我不觉得闷得慌了。老吉姆挺有趣,他还懂得各式各样的兆头呢,比如说太阳下山后抖桌布不吉利啦,胸口长毛要发财啦。我们两个就在树林里住下来,反正我们都不想再回去了。日子一天天过去,在这儿自由自在,我们挺快活。只是我把打死的响尾蛇放在吉姆被窝底下,那死蛇的老伴儿来咬了他一口,害得他躺了四天四夜,我也很难受的。有天晚上,我装成小姑娘上岸去打探消息,一位大娘说镇上人们都说吉姆杀死我逃跑了,要悬赏捉拿他。我吓了一跳,赶紧转去叫醒吉姆,把家当搬上捡来的木筏子,带上独木船,连夜逃走了。

我们沿着密西西比河漂流,每天夜里都要经过一些市镇。白天我们躲到岸边树林里睡大觉,晚上快到10点的时候,我就溜上岸去弄点吃的。5天以后,我们就漂到圣路易下游了,我还在一只破船上找到些强盗偷藏的衣服、靴子、毛毯和书,还有望远镜和三盒雪茄烟,我们两个人这辈子谁也没这么阔过。我们计算再过三夜就能到伊利诺南头的卡罗,到那儿我们就卖掉木筏子,坐轮船到俄亥俄上游那些不买卖黑奴的自由州去,免得再生是非。

我们一边漂一边瞧,就怕错过了卡罗镇。吉姆说他离自由越来越近,弄得他浑身发抖发烧。听他这么说,我也浑身发抖发烧,想到我是在帮他逃跑,我实在是太没良心太不要脸了。华森小姐想尽办法对我好,我倒亲眼看着她的黑奴逃跑,一句话都不说。吉姆还说他一到自由州,就要拼命存钱,把他的老婆和孩子赎出来,要是他们的主人不肯,那就偷出来。他这套话使我凉了半截,我暗自盘算只要一见灯光,就上岸去告发他。可是当我把船划开,急着去告发他的时候,吉姆却说:“你走啦,你这忠实的老哈克,白人里头只有你对我老吉姆讲信用。”这话又使我那股子冲劲不知到哪儿去了。过后,我用谎话哄开了一只追捕黑奴的船,还弄到40块钱。吉姆夸我这一手干得漂亮,还说绝忘不了我的恩德。我知道我就是想学好也办不到,交不交出吉姆都一样让我难受,我又何必要学做对的事情呢。

真是倒霉,也许是我玩耍蛇皮的原因,卡罗镇居然过去了。没办法,我们只得坐着木筏子往下漂,有机会再买一只小船往回走。谁知就在发觉错过了卡罗镇那天夜里,一只汽船把我们的木筏撞了个粉碎,我们从两边滚下水去了。我好不容易遇着块木板,终于浮上了水面。吉姆不见了,我只得爬上岸,那镇上的格兰纪福家收留了我。后来那家的黑人领我找到了藏在泥水滩的吉姆,他正在修理那只撞坏的木筏子。就在找到吉姆的第二天,格兰纪福家跟谢伯逊家打起来了,还打死了人,真可怕。天一黑,我赶紧找到吉姆,撑出木筏,来到河当中,这才放下心来。归根结底,拿木筏当家比什么都好。别的地方太别扭太闷气,在木筏上又自由又轻松又舒服。

我们每天照常漂流,两三个昼夜静静地溜过去了。有天早晨,我们遇到两个被人追赶的家伙。大约70岁样子的老头自称是国王,那30岁左右的说是公爵,可我断定他们是扯谎,只不过是些下三烂的骗子手罢了。他们爬上木筏,我也没说什么,只要大家太太平平过日子就行了。一路上,国王和公爵耍了不少花招,也弄到不少钱。他们说要上岸去演戏,在筏子上打打闹闹,窜窜跳跳,真是十分好看。在巴克维尔镇,国王冒充忏悔的海盗,骗了80多块钱。在阿肯色南部一个小镇上,他们涂了几张上演惊人悲剧《怪物大王》的广告,还写上妇女儿童不宜观看的字样,其实就是国王一丝不挂,涂上各种颜色,四肢着地爬出来胡蹦乱跳几回。他们干的事,吉姆也看出名堂来了。他说他们都是大无赖、大流氓,国王身上还有臭味。我当然也这么想,至于国王身上的臭味,那是没办法,历史书上也没记载着什么好办法。

吉姆真是个好心的黑人。他一路上处处照顾我,想尽法子帮我干事。晚上该我守夜的时候,我常常睡着了,他也没有叫醒我。等我醒来,总见他垂着脑袋坐在那儿唉声叹气。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跟白人一样惦记着他家里的人。因为他常念叨他女儿的名字,还后悔打过女儿一巴掌,请求老天爷饶恕他的罪过。

有天傍晚,我们又在一个小镇靠了岸。国王和公爵又从刚死去父亲的玛丽珍那儿骗到6000块钱。哼,这两个败类简直把全世界人的脸都丢光了。晚上我偷了那些钱,放进棺材里,还把这事告诉玛丽珍。国王和公爵气坏了,可他们不知道是我干的,还以为是那些黑人干的呢。

一连好几天,我们只是顺水漂流,不敢靠岸。那两个家伙起先垂头丧气,后来又叽叽咕咕一谈就是两三个钟头。我和吉姆提心吊胆,断定他们准是想去抢钱或者造假钞。我们可决不跟他们一块儿胡闹。

果然出了事,在派克斯维村附近,吉姆不见了。原来他被国王他们卖给菲利浦家了。我左思右想,什么办法也没有。我打算写信告诉华森小姐,让她带钱来领吉姆,这样我也不会因为帮着黑人逃跑打下十八层地狱了。可是我又总想起跟吉姆在一起的情形,他总管我叫老弟,总是爱护我,实在太好了。后来,我平心静气地琢磨了一下,就对自己说:“下地狱就下地狱吧。”打定主意再走邪道,想法把吉姆偷出来,不让他再给人家当奴隶,要干我就干到底。

没想到菲利浦一家竟是汤姆的亲戚!莎莉姨妈把我当成汤姆,我也将计就计冒充起来。但我又怕万一汤姆来了喊出我的名字,那不就糟了吗。我赶紧装着取行李,拔腿就往村里跑。半路上果真碰上了汤姆,他还以为我是从阴间里来的呢。我把事情告诉他,他一听就来了劲,让我还是冒充他,他就装着是弟弟席德。晚上,汤姆说他发现了关着吉姆的屋子,还提出一个也许会搭上3条人命的营救计划,真是妙不可言。

我们首先进行侦察,然后作了种种准备,弄些锯条、匕首之类的东西,还偷偷给吉姆送去钉子和铁闩。3个礼拜过去了,一切都顺利。那天行动之前,我们又送去一封匿名信,警告人们“大祸将要临头”。这可真热闹,一大群人拿着枪,带着狗又追又喊,我们领着吉姆拼命逃到了筏子上,我们都高兴万分,最高兴的还得数汤姆,因为他腿肚子上挨了一枪。不料,当我回去为汤姆找医生的时候,我被莎莉姨妈扣住,简直动弹不了。结果,汤姆被抬回了家,吉姆又被捉住了。那些人气愤极了,有几个人非要把吉姆绞死不可。就在这危急关头,汤姆突然向大家宣布,华森小姐临死前已经放吉姆做一个自由人,他已经不是奴隶了。原来,汤姆是想过过冒险的瘾,怪不得他千辛万苦地帮我放走吉姆呢,现在我算明白了,我们三下两下就把吉姆身上的铁链卸掉了,这一来吉姆可真是高兴得要命。接着,汤姆又有了新的冒险计划,他说我们3人得备好行装,溜到印江地区去,再在土人当中去做一次冒险游历。

汤姆的主意不错,很合我的意思。可是,我得在他们动身之前先去印江地区。因为莎莉姨妈又要收我做干儿子,教我怎样做人学“好”,那种滋味我早已尝过了,我可受不了。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是美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家。他出生在美国密苏里州,曾做过排字工、领航员、记者和编辑等。1907年接受英国牛津大学名誉学位,并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长篇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通过哈克和吉姆在密西西比河上漂流,追求自由公道的生活的故事,表现了反对种族歧视和压迫的主题,并充分揭露了当时美国生活中的许多阴暗面。同时,小说还紧扣美国向西部扩张拓殖时期千百万普通人民的心灵,形象地传达了他们在创业中前进的热情。小说中善良勇敢、向往自由的黑人吉姆的形象,已经没有了斯陀夫人笔下的汤姆叔叔那种逆来顺受的奴性,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收获。白人小孩哈克蔑视资产阶级的传统、教养,一心寻求无拘无束的生活,并以敢“下地狱”的勇气帮助黑人逃亡,也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英国诗人艾略特认为可以同奥德修斯、浮士德等相比。小说用第一人称叙述,大量运用了美国南方方言,文字清新,风趣幽默。

小说于1884年出版,虽不断遭到查禁,但仍得到批评家高度评价,深受读者欢迎。不同凡响的思想性和独特的艺术创造性使小说成为一部杰作,并成为欧美现当代诸种批评模式研究的对象。因此,海明威曾说:“全部美国文学起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书……这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书。”